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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SON 2
明确概念:你的意思,别人能理解吗?

概念是思维的细胞,是人们构成命题进而进行推理的基本要素。由概念组成命题,再由命题组成推理,所以说,没有概念,就无法进行思维活动。人们通过观察、交流、推理获得新的知识,在此基础上又将形成新的概念。可以说,概念凝结并巩固着人类在一定阶段上对于事物认识的成果。概念又是认识的工具,借助概念,人们可以从本质上把同类对象联系起来,把不同的对象区分开来。因此,保证概念的明确十分重要。

“妈妈班车”引起的矛盾

哈佛大学附近有一座工厂,很多员工上下班要靠厂里的班车接送。一开始,班车只接送家住郊区的员工,可是后来请求乘坐班车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厂里很多怀孕的和带小孩的女员工。

工厂领导反复考虑,决定增开一辆“妈妈班车”专门接送年轻的妈妈,并规定这辆车在下班时比别的车先开。这当然是一件好事,可是“妈妈班车”开始运行的第一天,就引起了矛盾。

那天刚下班,许多年轻的妈妈都涌到了“妈妈班车”上,当然,这里面除了怀孕的和怀抱婴儿的女员工外,还有一些年轻的女员工。她们有的说自己的孩子虽然没有抱过来,但是还没有断奶,正在家里等着她们早些回去哺乳;还有的说自己的孩子放在幼儿园里,她们要早点儿回去接回家。班车司机看到车上人太多,要求这些没带孩子女员工的乘坐别的车,她们却说:“这是妈妈班车,我们都是做妈妈的,为什么不能乘坐?”结果,班车拥挤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问题出在哪里呢?从逻辑上说,问题就出在“妈妈班车”这个概念不明确上。谁也说不清楚“妈妈班车”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主管这件事的工会代表认为,“妈妈班车”只给年轻的妈妈乘坐。但是“年轻的妈妈”也是一个含糊的概念,到底什么样的女员工算是这里所说的“年轻的妈妈”呢?这个谁也说不清楚。后来,工厂明确规定“妈妈班车”专门接送怀孕的和怀抱两岁以下婴儿的女员工,这才解决了实际问题。

由此可见,概念本身要明确,这一点在说话办事的时候都很重要。概念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属于主观世界范畴。它是思想的最小单位,或者说是思想的细胞。概念只有借助于词语才能存在和表达出来,它是词语的思想内容。但是,我们不能把概念和客观事物混为一谈,也不能把概念和词语混为一谈。

概念是思维对客观对象的反映,是形成于思维的东西,因而它是看不见、摸不着、听不到的,必须借助于语言才能表达出来。概念的语言形式是词或词组。在使用词语表达概念时,要力求用词的准确性,如果把一个在不同语境中表达不同概念的词,当作表达同一概念的词,就会造成误解。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偷换概念,故意违反逻辑的应用,可能造成可笑的喜剧效果。这是因为有些词由于它的多义性,可以产生某种巧合,这样就给幽默和智慧提供了机会。

有一次,林肯和政敌道格拉斯进行辩论,道格拉斯指控林肯说一套做一套,完全是个双面人。林肯立刻回答:“道格拉斯指控我是双面人,大家说说看,如果我有另一张脸的话,还会带着这张丑脸来见大家吗?”林肯的话把大家逗得捧腹大笑,连道格拉斯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见,概念和词语之间有对应的一面,也有不对应的一面,二者是不完全对应的关系。另外,要求概念明确,在不同情况下其程度可以有所不同,不能一概而论。比如,科学研究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众多领域,都要求有精确的数据和严格的界限。例如,在气象学上,“大雨”指日(24小时)降水量为25.0~49.9毫米的降雨或者1小时降水量为8.1~16.0毫米的降雨。但在日常生活中,“大雨”这个概念只是泛指雨量较大的雨。这类概念,尽管没有精确的数据和严格的界限,但只要无损于思维活动和思想交流的顺利进行,也就不失为明确的概念。比如说“即使明天下大雨,我也一定去!”这里的“大雨”就不是那种严密的概念,但是,谁会认为它不明确、不能用呢?

在“妈妈班车”事件中,“年轻的妈妈”非要有严格的界限不可,但是在其他场合就不一定如此了。例如,某服装店贴出广告:“本店竭诚为年轻的妈妈服务。”这里的“年轻的妈妈”泛指一切年纪较轻、孩子较小的女性,并没有严格的界限,但是大家都能理解其中的含义,所以不失为明确的概念。

哈佛语言学教授丹尼尔·戈尔曼博士认为,只有明确的概念,才能用来正确地进行思维活动和开展思想交流。含混模糊的概念,会造成不恰当的判断和不合理的推理,也不可能使别人理解。

哈佛逻辑题

传说古代伊斯兰教将领阿马放火烧毁了亚历山大图书馆,只留下《古兰经》一本书。很多部下对他的做法感到不满。阿马得知后,派人找来那些感到不满的人,并把他们严厉地训斥了一顿。

阿马极力为自己的焚书行为进行辩护,他说:“如果所焚的书内容跟《古兰经》相符合,那么这些书就是多余的;如果所焚的书跟《古兰经》不相符,那么这些书就是要不得的。所焚的书或者内容跟《古兰经》相符合或者不相符合,总之,它们或者是多余的,或者是要不得的。既然如此,烧掉又有什么可惜呢?”请问,阿马的辩护站得住脚吗?

提示:阿马一直强化的概念是,作为真理的《古兰经》只需要一本足矣。然而别人不这样认为。

“笔杆子”可不同于“笔杆贩子”

维克多·雨果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领袖,他的著作《悲惨世界》是19世纪最著名的小说之一。雨果除了爱好写作之外,还很喜欢旅行。有一次他出国游玩,来到某国边境,该国宪兵要求检查登记。雨果十分配合,宪兵问他姓名,他回答:“维克多·雨果。”问他干什么的?他回答:“写东西的。”宪兵显然对此略有疑问,于是又问了一句:“你以什么谋生?”雨果回答说:“笔杆子。”于是,宪兵点了点头,并示意他可以通过边境了。

雨果准备离开的时候,无意间看了一下宪兵的登记簿,上面写道:“姓名:维克多·雨果。职业:笔杆贩子。”

堂堂大作家竟然成了笔杆贩子,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笑话呢?这是因为宪兵和雨果对同一个概念的含义作了不同的理解。雨果所说的“笔杆子”指的是“作家”这一职业;而宪兵所理解的“笔杆子”就是“卖笔杆的”。由此可见,要正确表达思想,达到相互理解,必须明确概念的含义。只有明确了概念的含义,才能明确这个概念所指的对象范围。

概念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因此,它包含两个层次:一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二是主观存在的概念,这两个层次之间是被反映与反映的关系。显然,如果没有客观事物,也就根本不会有概念的存在,这是概念的客观性一面。另外,概念又不等于客观事物本身,它是经过反映以后形成于思维的东西,不再属于实物的原型,这是概念的主观性一面。

逻辑学要求概念本身明确,不仅要求它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还要求它的内涵和外延都明确。概念的内涵,就是概念所包含的意义;概念的外延,就是概念所涉及的范围。例如,“商品”这个概念的内涵是为了交换而产生的劳动产品,这个概念的外延是市场上的服装、食品、住房、汽车等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物品。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密切地联系着,而内涵是主要的,概念的内涵明确了,外延也就明确了。

从一个概念来看,内涵是概念的质,外延是概念的量。内涵和外延是概念中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一定的内涵决定着一定的外延,一定的外延必由一定的内涵所制约。因此,明确一个概念,首先就要明确它的含义,也就是明确它的内涵,然后才能准确指出它的外延范围。开始我们讲的那个宪兵,之所以会把雨果当作了笔杆贩子,就是因为宪兵对“以笔杆谋生”这个概念内涵的理解与雨果的理解不同。

再如,有一道题:“地球的天然卫星有几个?”有人回答一个,有人却想了半天不知如何回答,其原因就是对“地球的天然卫星”这个概念的内涵不清楚,所以确定不了它的外延数量究竟该有多少。实际上,问题里包含了三个必须明确的概念,即卫星、天然卫星、地球的天然卫星,只有把前两个概念搞清楚,才能搞清第三个概念。卫星,是指围绕行星运行,本身不发光的天体;天然卫星,是指非人工制造的卫星;地球的天然卫星,是指非人工制造的,绕地球运行,本身不发光的天体。明确了“地球的天然卫星”的内涵,也就能够明确指出它的外延,即只有一个,那就是月球。

在两个有包含关系的大小概念之间,如果其中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多,则其外延越小;如果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少,则其外延越大。这在逻辑上叫作“反变关系”或“反比关系”。例如,“学生”与“哈佛学生”是两个具有包含关系的概念。其中,“哈佛学生”的内涵比“学生”的内涵多了一个“哈佛”属性,其外延则比“学生”要小;“学生”比“哈佛学生”的内涵少了一个“哈佛”属性,其外延则比“哈佛学生”要大。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问题是概念理论中最基本的问题,理解和掌握好内涵和外延的理论,是明确表达概念的关键。

哈佛逻辑题

有一天晚上,哈佛大学一个女生宿舍发现有小偷作案。一个女同学连忙打电话给学校警卫部门和该系的男同学,告诉他们:一个穿着黑衣服的小偷刚刚跳窗逃走,应该没跑出多远,赶快来抓。

几名速度快的男同学转眼间已经来到女生宿舍楼下,突然听到有人大喊“抓贼啊!”又发现叫喊者也穿着黑衣服,他们转念一想,此人也许正在玩弄惯用的“贼喊捉贼”的伎俩。于是,几个人用眼神交流了一下,便蜂拥而上,将那个黑衣人按倒。

有同学说:“你还装什么蒜!刚才女生来电话说小偷是穿黑衣服的,你穿的正是黑衣服,这还不明白吗!”被抓的人不禁哈哈大笑,气喘吁吁地解释道:“误会,一场误会,我是学校的保安理查德,也是听了女生的电话赶来抓小偷的。”听了理查德的解释,同学们看他果然有些面熟,大家也禁不住笑了起来。怎么会把好人当成小偷呢?原因在哪里?

提示:小偷穿着黑衣服不等于穿黑衣服的就是小偷。

卖好关子,不丢面子

有一个棋迷到处找人过招,但他的棋术并不高明。一次,他遇到了一位高手,连下了三盘棋,他都输了。别人问他胜负如何,他不愿意说出自己连输三盘的惨败结局,便卖关子说:“第一盘我没赢;第二盘他没输;第三盘本来可以和,可他又不肯和。”

这三句话没有一句直截了当说自己输了棋,可是又都包含着输的可能。这种说法使人无法肯定他是否连输三盘,也就保住了说话者的面子。为什么这位棋迷能用这种拐弯抹角的话掩饰自己的惨败呢?从逻辑上分析,就是他利用概念关系中的反对关系,故意作出一种不确定的表述,从而掩盖了连输三盘的结局。那么,什么是概念的关系?概念间有哪些关系呢?

逻辑学上讲概念的关系,不是指概念具体内容之间的关系,如哲学中的“物质”与“精神”的关系,物理学中“电”与“磁”的关系等,都是讲内容关系。逻辑学则是把概念作为思维形式,主要从外延方面来研究概念间的关系。根据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可分为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两大类。

相容关系是指两个概念外延至少有部分重合的关系,具体可分为三种:

1.同一关系:两个概念内涵不同,外延完全重合的关系,如“科南特”和“哈佛大学第23任校长”,“等边三角形”和“等角三角形”等。概念的“同一关系”与不同词语表达“同一概念”不同,前者是指两个内涵不同而外延相同的概念,如“美国首都”与“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其内涵不同,而外延相同。后者是指用不同的词语表达内涵和外延完全相同的概念,如“母亲”和“妈妈”,只是词语不同,其含义和范围都是相同的。因此,不要把“同一关系”与“同一概念”混为一谈。

掌握同一关系,可以对同一对象从不同方面反映它的内涵,揭示对象的多种性质,并使语言表达丰富多彩。例如,“迈克,这个年仅7岁就失去父母的孤儿,现在是莉莎阿姨身边唯一的孩子,也是桑迪小学二年级学生中年纪最小的。”句中,“迈克”“这个年仅7岁就失去父母的孤儿”“莉莎阿姨身边唯一的孩子”“桑迪小学二年级学生中年纪最小的”是四个内涵不同,外延相同的具有同一关系的概念,分别从四个方面介绍迈克的情况,语言表达比较丰富、生动。

2.属种关系:两个概念间,一个概念包含在另一个概念的外延中,并只构成它的一部分。外延大的叫属概念,外延小的叫种概念。例如,“交通工具”与“汽车”,“水果”与“香蕉”都是属种关系。弄清概念的属种关系,对明确概念是相当重要的。首先,具有属种关系的概念,一般不应并列使用,如“这家商店出售蔬菜、西红柿、鱼、羊肉等”,句中的“蔬菜”与“西红柿”是属种关系,并列使用就会使人认为“蔬菜”中不包括“西红柿”,实际上西红柿属于蔬菜。

其次,要注意避免犯“以属代种,外延过宽”的逻辑毛病。比如,“爱迪生发明了灯”,句中的“灯”外延过宽,包括了所有能够发光照明的灯,显然表达不确切,应当用它的种概念“电灯”。

3.交叉关系:两概念间的外延有部分重合关系。例如,“青年”与“大学生”,“医生”与“妇女”等。交叉关系概念一般也不应并列使用,如有人报道:“参加马拉松的选手有青年、学生、专业运动员和体育爱好者。”其中“青年”“学生”“专业运动员”“体育爱好者”都是交叉关系,把这几个概念并列使用,造成了概念混乱。

不相容的关系是指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没有重合部分的关系,它包括两种。

1.矛盾关系,如“潮流”这个属概念下的“主流”和“非主流”两个种概念之间则为矛盾关系。又如,在“行为”这个属概念下的“正常行为”和“不正常行为”两个种概念之间为矛盾关系。

2.反对关系,如在“颜色”这个属概念下面“白色”与“黑色”两个种概念之间,则为反对关系。又如,在“气温”这个属概念下面的“寒冷”与“炎热”之间为反对关系。反对关系的特点是两个概念之外存在着第三种可能,不能构成非此即彼的关系,如“颜色”中的任何一种颜色,不是“白色”并不一定是“黑色”,还有可能是“蓝色”和“黄色”等。

由此可见,区分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的关键,是看有没有第三种概念的存在。例如,“比赛的结局”这个属概念下面,有输、赢两种结局的情况,也有输、赢、和(平局)三种结局的情况,第一种情况下输、赢为矛盾关系,第二种情况下输、赢为反对关系。

开始我们讲的那个棋迷正是在有三种结局的情况下,用“我没赢”(包括输与和两种可能)、“他没输”(包括赢与和两种可能)、“他不和”(包括输与赢两种可能)的巧言,掩饰了自己的失败。如果只有输和赢两种结局的情况,那么他怎么卖关子也都无法掩饰他的惨败。

哈佛逻辑题

汤姆和迪克同解一道数学题,结果两人的答案不一样。汤姆说:“或者是你做错了,或者是我做错了。”旁边的同学看了迪克的答案后,发现与正确答案不一致。汤姆听到有人说迪克的答案不对,就蛮有把握地对迪克说:“既然你做错了,那么我一定做对了。”请问汤姆真的做对了吗?

提示:“或者你错了”与“或者我错了”并不是不相容的关系。

居里夫人也是居家好手

一天,几个哈佛女学生在一起讨论人生,其中一个人提了这样一个问题:“在居里夫人和贤妻良母之间,你们选择哪一个?”这里的“居里夫人”当然是科学家的代名词,在她们看来,科学家和贤妻良母是不相容的。其实,这两个概念并不排斥,一个杰出的女性完全可以既做科学家,又做贤妻良母。就拿居里夫人来说,她是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同时也是当之无愧的贤妻良母。

据《居里夫人传》所载:“玛丽(即居里夫人)心里没有想过,她必须在家庭生活和科学事业之间作选择;她决心要把恋爱婚姻、家庭责任、科学研究三者一起应付,不肯忽略任何一种。”“玛丽起得很早,先到菜市去;晚上倚在皮埃尔(即居里)的臂膀上从学校出来,一同到杂货店和牛奶店去买东西,然后回家。”“她练习做炸鸡和油煎马铃薯,很尽职地给皮埃尔预备好美味多样的食物。”“在一本灰布封面的学校笔记上,这个年轻的母亲每天记载小齐瑞娜(居里夫人的女儿)的体重、她的食物和乳齿生长的情况。”由此可见,把居里夫人和贤妻良母对立起来是不合逻辑的。

概念的相容或不相容,是在概念之间的关系上所作的基本区分。相容的概念,其外延有相同的部分,可以用于同一个对象;不相容的概念,其外延没有相同的部分,不能用于同一个对象。相容的关系和不相容的关系,各自包含着几种不同的情况。这是对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作进一步区分的问题,而我们首先要区分的是相容和不相容。既不要把不相容关系当作相容关系,也不要把相容关系当作不相容关系。我们再来看一个哈佛大学法学课上经常被提到的案例。

马萨诸塞州有个叫凯尔文的中年男子,他与妻子结婚已经6年,对婚姻失去新鲜感的他又结识了一个叫安吉拉的未婚女人,两人经常在外偷情,不久这个女人便怀上了孩子。于是,凯尔文不得不在妻子和安吉拉之间作出选择,但他并没有想过向妻子提出离婚,而是萌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毒死妻子,然后便可以光明正大地与安吉拉生活在一起。

于是,在一天夜里,他在妻子的水杯里放了剧毒,待妻子喝下后,他便躲在一旁观察。不久,毒性发作,见妻子口吐白沫且浑身抽搐,凯尔文忽然良心发现,急忙抱着妻子奔向医院。经过抢救,妻子虽然挽回了性命但是却落下了一些后遗症。

妻子得知真相后,决定起诉凯尔文,法官认定凯尔文犯了故意杀人罪。凯尔文的辩护律师却认为不应该定为故意杀人罪,而属于犯罪中止。显然,这位律师认为,“故意杀人”和“犯罪中止”是两个不相容的概念。其实,这两个概念是相容的。一个犯罪行为,可以既是故意杀人,又是犯罪中止;就其罪名而言是故意杀人,就其犯罪行为的阶段而言则是犯罪中止。辩护律师把相容关系当作不相容关系,这显然不合逻辑。

另外,把不相容关系当作相容关系,也是不合逻辑的。比如,在对一个音乐人的介绍中说道:“他一方面广泛深入地学习二胡、琵琶、笛子等东方音乐,另一方面不遗余力地学习钢琴、小提琴、和声、作曲等西方音乐。”这句话问题很多,主要问题是把形形色色的乐器和音乐这两个不相容的概念当作相容的。例如,句中提到了二胡、琵琶、笛子、钢琴、小提琴等乐器,虽然音乐离不开乐器,但是音乐和乐器这两个概念的外延没有相同的部分,是不相容的,把它们当作相容关系对待是错误的。

哈佛逻辑题

古罗马有个聪明的女孩,任何问题都难不倒她,皇帝听说后,很不服气,打算出个问题难倒她。于是,皇帝骑着马来到女孩的门前,女孩听说皇帝来了,急忙出门迎接。只见皇帝两只脚踩着马镫直挺挺地站在马上,朝着女孩问道:“你说我是上马,还是下马?”

女孩没有马上回答,心想:我如果回答上马,皇帝就会下马;如果回答下马,皇帝就会上马,都算没答对。即使回答上马或下马,皇帝还可以继续踩着马镫站在马上,既不下马也不上马。女孩知道这是皇帝故意想要刁难自己,因此,不能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正当皇帝沾沾自喜的时候,女孩不慌不忙地走到门口,一只脚跨在门槛上,反问皇帝一个问题,皇帝听了也不知如何回答。请问她问了什么问题?

提示:明知怎么答都是错,不如将同样的问题抛给对方。

先分好类再去分配

爸爸让3岁的萝拉分8个苹果,要求她把2个最大的分给爸爸,再把2个最红的分给妈妈,然后把2个最圆的分给姐姐,剩下2个留给自己。萝拉眼珠一转,很快便拣了2个最大的苹果递给爸爸。接着又找最红的,她找到了2个最红的刚要递给妈妈,可是发现刚才递给爸爸的2个苹果中有1个更红,于是她就从爸爸那里要回了1个给了妈妈。接着她又去挑最圆的,可是剩下的几个都不圆,萝拉发现刚才递给妈妈的苹果有1个很圆,而爸爸那儿剩下的1个比较圆,于是她又向爸爸、妈妈分别要了1个递给了姐姐。最后一看,自己剩下了5个苹果,而爸爸1个也没有分到,妈妈只有1个,只有姐姐分到了2个。萝拉皱着眉头不知道怎么分这8个苹果才好。

为什么生活中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对于萝拉来说却如此难解呢?后来,爸爸告诉萝拉:“当你把2个最大的分给爸爸后,就不能再从8个苹果里去找最红的了,而应在剩下的6个苹果里去找,当把2个最红的分给妈妈后,就要从剩下的4个苹果里去找最圆的,最后剩下的2个就是你自己的,这样就能按照要求每人分到2个了。”果然,萝拉按照爸爸说的办法终于完成了这次分苹果的任务。

这段趣事属于逻辑划分的范畴,萝拉不懂得划分规则,对8个苹果根据几个不同的标准同时作出划分是不可能实现的。而爸爸开始也没有向她交代方法,所以本来很简单的问题却成了难题。

逻辑划分是揭示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也就是把一个大类分为若干小类,或者说把一个属概念划分为若干种概念。例如,三角形划分为直角三角形、锐角三角形和钝角三角形三种;句子划分为陈述句、祈使句、感叹句、疑问句四种类型。把一个外延较大的属概念分为若干外延较小的种概念,这就是逻辑划分。

划分不同于分解,分解是把整体分为若干部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不同于属与种的关系。在属与种的关系中,种概念必然具有属概念的属性,而在整体与部分关系中,部分不具有整体的特性。例如,人体可以划分为头、颈、躯干、四肢四个部分;细胞是由细胞核、细胞膜、细胞质、细胞壁组成。把一个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每个部分不具有整体的属性,“细胞核”不是“细胞”,“头”也不是“人体”,因此不属于划分。

划分结构包括三个部分:1.母项,即被揭示外延的概念,如前面例子中的三角形、句子都是划分的母项。2.子项,即从母项中划分出的概念,如前面例子中把三角形作为母项,划分出的直角三角形、锐角三角形和钝角三角形都是子项。3.划分的根据,即作为划分标准的依据,如把句子分为陈述句、祈使句、感叹句、疑问句四种类型,是按照语气来划分的,语气就是划分句子的根据。

逻辑划分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一次划分法:指对母项作一次划分,主要采用二分法,即根据对象有无某种属性,把母项划分为互相矛盾的两个子项。例如,成绩分为及格和不及格;化学分为有机化学和无机化学等。二分法有特殊的应用意义,是一种常用的渐变划分方法。当需要对一大类事物作一概括性划分时,即可应用二分法。

2.连续划分法:指把由母项划分出的子项,再作为母项继续划分下去,直至满足需要为止。例如,生物的分类体系依次为:界—门—纲—目—科—属—种。凡是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划分都属于连续划分。

划分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划分必须相应相称,即子项外延之和等于母项的外延。违反这条规则的错误有两种情况:一是子项外延之和小于母项外延,叫作“划分不全”;二是子项外延之和大于母项的外延,叫作“多出子项”。例如,平行四边形分为矩形和正方形两类,这个逻辑划分的错误就是子项不全,缺少“菱形”子项。文学体裁可分为诗歌、小说、戏剧、散文、音乐、绘画等,这个逻辑划分的错误在于多出了子项,其中“音乐”和“绘画”不属于文学体裁。

2.划分出的子项必须互相排斥,即子项外延之间必须是不相容关系。违反这条规则的逻辑错误叫作“子项相容”。例如,家用电器可分为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液晶电视、空调等。其中,“电视机”和“液晶电视”为属种关系,犯了“子项相容”错误。

3.划分的根据必须同一,即每次划分只能有一个根据,不能在一次划分中使用不同的根据。违反这条规则叫作“混淆根据”的逻辑错误。例如,小说可分为古代小说、长篇小说、现代小说、外国小说等。这实际上是同时以三种不同的标准——时代、篇幅、国别——对小说作出一次划分,犯了“混淆根据”的错误。逻辑划分也不是绝对的,对同一类对象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只要保证根据的同一性即可。

哈佛逻辑题

请指出下面的划分违反了什么规则?犯了什么逻辑错误?

1.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祖母、祖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这次青年歌手大奖赛获奖的歌手有专业的、业余的,还有不少军旅歌手。

提示:考虑子项与母项的关系、子项之间的关系。

什么书都是进步的阶梯吗?

米勒很爱读书,但他涉猎广泛,从不加选择,一些充满淫秽暴力色彩的书也是他喜爱的读物。老师发现后,劝他不要看这些对自己没有帮助甚至有不良影响的书,可米勒振振有词,还理直气壮地说:“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书为什么不能看?”米勒的说法显然是不正确的,其症结在于把集合概念“书籍”误认为是非集合概念。

容易和集合概念混淆的是非集合的普遍概念。普遍概念反映一类事物,适用于该类事物中的任何一个分子,因为一类事物中的每一个分子都具有该类事物共同的属性。例如,“笔”就是一个普遍概念,它所反映的是被称为“笔”的这一类事物,它适用于这类事物中的任何一个分子——每一支笔,因为每一支笔都具有“笔”这类事物共同的属性——写字画图的用具。

集合概念与此不同,它反映一类事物集合而成的整体。它只适用于整体,不适用于组成整体的每一个个体,因为个体不一定具有整体所具有的属性。“书籍”就是一个集合概念,它反映中外古今所有的书集合而成的整体。一本书不能成为“书籍”。“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对所有的书集合而成的整体而言,至于一本书,就不一定具有这种属性,那些淫秽暴力的坏书,其作用恰恰相反,不是引导人们进步,反而引导人们堕落。

所以,一定要把集合概念和普遍概念严格地区分开来,不可把集合概念误作普遍概念。前苏联教育家米哈伊尔·伊凡诺维奇·加里宁曾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里的“教师”就是一个集合概念,如果误认为普遍概念,以为每一位教师都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那就错了。

由于同一个词语在不同的语境中,既可以用来表达集合概念,也可以用来表达普遍概念,因此容易产生混淆概念的错误。这种情况相当多,并不是个别的。有的人利用这种情况进行错误的推理,而缺乏逻辑修养的人往往不能发现其错误所在。比如,哈佛大学名誉学员、科学家本杰明·富兰克林曾说过:“时间就是金钱。”由此推理,你占用了我的一分钟时间,你就应该为此向我付出一定的金钱补偿。富兰克林所说的“时间”是集合概念,而我们的每一分钟时间则是普遍概念,这个推理把两个概念混为一谈,是不能成立的。事实上,有些人大多数时间里都在做无意义的事情,根本无法转化为财富。

最后,要说明一点,上文多处把集合概念和普遍概念并提,只是为了便于从避免混淆概念的角度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并不意味着它们是对称的。事实上,正如本文开头所指出的,集合概念是与非集合概念对称的,而普遍概念则是和单独概念对称的。

哈佛逻辑题

哈佛大学有位学生问他的老师:“我时常梦到自己已经当上教授了。老师,我要怎样做才能使梦想变成现实?”老师回答:“少睡觉。”请问,老师与学生的对话是不是所答非所问?老师是否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提示:少睡觉有两层含义,不仅意味着少做梦,还暗示这位学生要多学习。 r5lsFICRCSSng5tCLzJIlxZMX0bmyJ9gDzx4ds4JHx2X8a5ueFQ+Ts3d7rWIv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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