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 法国,巴黎
从阿姆斯特丹开往巴黎的夜车。夜行巴士前一天晚上 10 点出发,八个小时,经过鹿特丹、海牙、根特、布鲁塞尔。每一站都会有形形色色的人上车,共同的目的地是巴黎。
我坐在靠窗的位置,旁边是个黑人,高且壮,目测约有 150 公斤。他死死地嵌在座位里,像一块完整的炭,而我则像一颗脆弱的蛋,对比分外鲜明。
车里的大灯一直黑着。每个人头顶都有一盏读书灯,发出微弱的黄色光线。隐约看到坐在周围的人,有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一个人占了两个座位,脸朝下趴着,一动不动,不知是醉了还是死了。最后一排是两个朋克打扮的年轻人,皮衣皮裤,头发像孔雀开屏,浓重的彩妆搭配鼻环、唇环,不是人就是鬼。
我的读书灯一直开着,看 L.P. 中关于巴黎的章节,到哪里找最便宜的青年旅馆,哪里有最好的爵士乐酒吧,去卢浮宫和凡尔赛宫的交通路线等,然后再把巴黎的诸多景点在地图上连成一条可以不走回头路的路线图。
对巴黎的好感很小就已萌发,记得初中毕业时班里流行写同学录,我在每本同学录“你的梦想”一栏里都写下“我要去巴黎!”。由于马上就要中考,班主任查抄了所有同学录。我是班里的学习委员,她把我单独叫到办公室,说,“知不知道快中考了?!知不知道快中考了?!去巴黎?!能耐大了?!去巴黎?!
好啊,有本事现在就去啊?!明天叫你父亲来一趟。”
可以分明感到空气中由六个反问感叹句发散出的一股酸臭气在我的脸上液化,普通的孩子会被腐蚀,天生反骨的孩子会分泌出一层保护膜。本来写那留言时我甚至不知道巴黎在哪儿,可年幼的我却横下一条心。我一定要去巴黎!一定要!
就这样看一会儿 L.P. ,再回忆一段年少时光。看书,回忆。
看书,让我一想到巴黎马上就会活生生出现在眼前就兴奋。回忆,又把我的兴奋催眠。
半梦半醒之间,眼皮像扇没有关严的门,一束明亮光线像强盗一样登堂入室 —— 车内大灯突然亮起来 —— 于是我彻底醒了。时间是早晨六点。司机通过麦克风刺激着我的耳膜,巴士已经抵达巴黎汽车西站,请不要离开座位,法国警察要进行抽检。
车门打开,一条警犬一蹿而入,后面跟着两个法国警察。
警犬直接扑向那两个朋克打扮的青年。警犬显然训练有素,就像某些人打架,只是一个劲儿狂吠,并不采取实际行动。法国警察说,请跟我们走一趟。朋克青年也听话得很,说走就走,远不如外表桀骜。
这时身边的黑人第一次开口说话,他俩抽大麻。在荷兰软毒品合法,而在法国是被禁止的。
收拾好背包下车,巴士站和地铁三号线是一体化封闭设计。
黑大个儿带我找到地铁站入口。转乘时和他告别,我用刚跟他学会的法语说袄呵袜呵( Au revoir ,法语“再见”的意思),他则张开大嘴露出雪白牙齿龇牙咧嘴地说,栽尖(中文“再见”)。
出站口的台阶仿佛通往梦想的道路,就在看到巴黎的第一缕曙光时,我知道,梦想成真了。
那一年的留学时光,我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欧洲各地旅行,用游学来形容可能更加恰当。但由于囊中羞涩,我只能以各种省钱的方式旅行。比如坐一宿夜车就可以节省一天的住宿费用;比如能走路抵达的地方就不会乘坐公交;比如在巴黎的前两天我只吃了从荷兰带过去的一斤鸡翅和几片面包。当时还是冬天,矿泉水一直暴露在冷风中,竟然被冻成了冰块。但是心中是快乐的,巴黎就在我的脚下,梦想其实并不遥远。现在想来,那些小小的艰苦与磨难已经变成了宝贵的人生财富。
▲ ……也专注于爱尔兰女孩的专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