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5. 谢某的轿车需要解体报废吗

【相关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案情】

谢某是某村村民,这两年做小生意赚了些钱,于是通过朋友介绍购买了一辆二手轿车并办理了各种手续。车开了一年以后,谢某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年检,汽车技术检验部门依照规定对谢某的轿车进行了年检,并认为谢某的轿车已经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于是报请交通管理部门命令谢某立即将轿车解体。而谢某认为自己才开了一年,车况还可以,没有达到报废标准,即使是达到报废标准,也无须解体,只要不上路行驶即可。

【点评】

机动车报废制度是指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再上路行驶,必须一律报废并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特殊种类的车辆还必须在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车辆的制度。这个制度的目的就是要防止已经严重老化、不具备安全技术性能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以消除由此带来的交通隐患。

本案中,机动车检验部门依照规定对谢某的机动车进行了年检,并得出应该报废的结论是正确的,但是不应报请交通管理部门将谢某的车解体。因为谢某的车不属于特殊种类的车辆,谢某只需要办理注销登记,并不得再上路行驶即可。 hpgTTma0WI6zHCFn/1SJoQ2Zk/Zu6KITho7wLvgHne5zj1wR7WxyC2/bAPFH2tNk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