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条】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若用水煮则需在水开后15-20分钟,若用笼屉蒸则水开后至少要蒸30分钟),食物要有防蝇设备。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案情】
一天,某县县政府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县一所幼儿园学生多人食物“中毒”。县领导派调查小组赶往医院调查,经了解该院自前天起陆续接诊了四五十位有腹泻症状的小患者,都是该县某幼儿园中班、小班的学生,医生诊断为感染性腹泻、急性胃肠炎。调查组先赶往幼儿园调查,发现该幼儿院大班生活用水、饮用水水源是县城自来水,后院的小班和中班水源是幼儿园的自备井水,该水井5年前建成启用至今未消过一次毒,肉眼可见絮状物,井旁有下水道,周围也没有任何防护设施,幼儿园的厕所距此不过8米;同时,调查人员又发现后院的楼顶有一个二次供水的蓄水池,水来源于该井,池内积有厚厚的一层淤泥。调查组将水井、蓄水池和学生用的口杯、碗等抽样送卫生防疫站检测,结果发现细菌严重超标,全部不合格。调查结论:水井水未经消毒处理不合格(3600cfu/ml),不合格的井水经二次供水给蓄水池,使水温升高并暴露在空气中,细菌增殖达到6000cfu/ml,再度污染严重。用这样的水洗涤学生口杯、碗等餐饮具,并做成食物让学生食用、引用,必定引起严重后果。
在该事件中,幼儿园该承担什么责任?
【点评】
这是一起幼儿园严重违规,不执行卫生保健等相关规定制度造成多人生病的事件。
幼儿园肩负着对孩子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孩子所处的环境应该是最安全、最令人放心的,而本案中的幼儿园的管理者却无视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保健制度的要求,对饮用水源和餐具未按规定清洁、消毒,以致发生多人生病事件,该事件不仅给孩子造成身体上的伤害,使孩子遭受病痛的折磨,而且也带给家长们沉重的心理压力。
造成事件发生的幼儿园,按照法律规定,要接受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进行整顿,各项措施和卫生标准要达到法律和相关制度的要求。此外,还应承担该事件的民事赔偿责任,对学生生病发生的各种费用和损失(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家长陪护的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