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书是承德市地方志丛书——房地产专业志。
二、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准绳,力求运用新观点、新方法、新资料,全面反映、系统记载承德市房地产业的历史与现状,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
三、本志书内容包括承德市区和承德县的房地产 状况,力求从行业角度,记述承德市、县房地产业发展的全过程,限于资料不够丰富及管理现状,部分章节只记述了房地产管理部门所辖房屋经营与管理的工作状况。市辖三区(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内的房屋记述,以双桥区为主。直管公房的各种统计数字,包含了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承德县则专设节目。
四、本志书断限,上限从承德市房屋起源之时起,由于资料形成的时间不一,各章节上限未作统一,下限断至1990年底。
五、本志书采用条目式结构,设有大事记、附录。书首设总概述,篇首一般设分概述,以求扼要。记述以事之脉络为经,以条目为纬。
六、本志书体例采用记、志、传、图、表、录,但以志体为主。全书约为30万字,收有图片、表格。
七、本志书采用语文体,力求做到文字通俗流畅、简洁朴实、文风严谨,描绘文字不多用。
八、本志书纪年,古代至民国前用历史习惯纪年法,并夹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采用公元纪年。书中“解放前”、“解放后”系以承德市实际解放之日为界限,即1948年11月。
九、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相辅以纪事本末体,采用公元纪年。对行业内的中国共产党历史,本着宜略不宜详的原则,只作了有选择的收录。
十、本志书所采用的各种数字,均来源于《承德市四十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1949~1988年)和《承德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89年、1990年),并参照市房地产管理机构历年的统计报表,通过考证,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校正。
十一、本志中的人物记载本着“生不立传”的原则,对生人确有突出贡献者列表录入,故则立传,生则表录。
十二、附录入选范围与原则:具有现实参考价值或正在实施的法规文件,对房地产工作有一定参照作用和体现发展脉络及为今后续志提供线索的调查报告、数表、文论,分别择其主要而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