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来讲,信息具有以下社会属性:
可度量性
信息与物质、能量一样,具有可度量性。就目前信息技术水平,对信息可采用基本的二进制度量单位(比特)进行度量,并以此进行编码。信息的这一特性足以使信息技术成为科学,并为其开辟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可转换性
信息的可转换性,主要是指信息载体的物质形式可以转换。如有声有形的语言、文字、图像,可转换为无声无形的计算机中的代码和广播电视的信号,再经过信息处理,还可将这些无声无形的信息转换为有声有形的语言、文字、图像。信息的这种可转换性,使信息技术的运用、信息的开发和利用,成为可能。
可传递性
信息的可传递性,是指信息可以借助一定的物质载体,在一定的时间内,从信源可传递到信宿的特性。世界的普遍联系决定了信息的可传递性,由此使世界有了信息的联系方式。有了信息的可传递性,才使得信息的传递、交流以及信息的开发利用和共享成为可能。
可共享性
信息的可共享性,是指对信息可以无限复制、广泛传播,其使用不会使信息量减少和受到损失,相反会使信息增值。信息的可共享性,为信息的广泛交流和应用,进而造福人类创造了无限生机。
可开发性
信息资源虽然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它的质量高低、适用程度和效用大小要取决于利用信息资源的人,取决于无效信息的过滤、有效信息的获取以及提炼信息的水平等。一条信息可以开发出多条信息,多条信息可以归纳为一条信息。同一条信息,由于阅历、社会地位和知识水平不同,而从中发掘、推断、派生出来的信息及扩大信息的效用价值也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