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老王的儿子小王和邻村的梁某在喝酒时因琐事发生争吵,进而双方发生打斗,打斗中小王随手拿起饭店的菜刀砍伤了邻村的梁某。有人向公安机关报了案,随后公安局来人把小王抓走。儿子出事后,老王夫妻非常着急,想见儿子,公安局办案人员不让见,想帮儿子又不知怎么帮,情急之下,他的一位亲戚建议:刑事案子只有律师才能帮上忙,不妨请一名律师。老王一听言之有理,想请一名律师,但又有人说,现在请律师帮不上什么忙,白花钱,不如等到快开庭时再请。老王犯愁了,到底啥时请律师合适呢?律师在侦查阶段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吗?
任何时候都可以请律师,但从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提供法律帮助的角度考虑,请律师越早越好。在刑事案件当中,双方当事人、尤其是犯罪嫌疑人处于弱势地位,而且往往被限制人身自由,加上缺乏法律知识,此时他(她)非常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律师及早介入,能够尽快了解案情、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这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我国《律师法》明文规定,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此,本案中,老王应尽快请一位律师会见他的儿子,到办案机关了解案情,为其儿子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