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当事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九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小刘在某县医院当临时工,该院救护车司机大刘是小刘的哥哥。最近小刘刚刚交了一个女朋友,为了讨好女朋友,小刘自称是该县医院的正式职工,自己是救护车司机。某日,小刘休息时向哥哥借用救护车,要把女朋友送回家,一来让女方家人见见小刘,二来也好让自己显显威风。大刘听后非常犹豫,但想到弟弟现在交个女朋友不容易,再说医院有好几辆救护车,也不一定非得用自己的这辆,就同意了小刘的请求。小刘借到车后走到半路,因女朋友有事下车,小刘就把车停在了人行道上,这时小刘的女朋友在开后座左侧车门时把正好骑车路过的老王撞倒,造成大腿骨折的严重后果。老王的家人要求小刘赔偿,双方因数额相差较大而诉至法院。小刘想聘请一名律师,但又不知道怎样聘请律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到底啥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委托律师时必须与律师事务所、而不是律师个人签订合同,由律师事务所指定为你服务的律师,律师服务费用也应交给律师事务所并由律师事务所给委托人开具有效票据。在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往往都是通过如朋友介绍等各种渠道和律师个人接触,但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正式委托时仍然需要通过律师事务所办理有关手续,履行法定程序。在本案例中,小刘如果想聘请律师,一般应该到一家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去寻求帮助;如果是通过朋友亲戚等途径介绍的律师,最好双方先交流一下案情及各自的想法,如果双方互相信任,小刘也应到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并交费,并记着索要正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