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孩子多少周岁就可以进入幼儿园?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龄幼儿进入幼儿园的年龄为3至6岁。所以子女年满3岁就可以报名要求进入幼儿园了。
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四条。
2. 目前我国对于困难家庭的幼儿进入幼儿园有哪些优惠规定?
法律规定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和单亲子女等入园,幼儿园应予照顾。
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八条。
3. 幼儿进入幼儿园需要进行体格检查吗?
按照有关规定,幼儿进入幼儿园之前是应该进行体格检查的,合格的幼儿才可以进入幼儿园。但是除了体格检查之外,国家严禁再有其他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查。
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
4. 幼儿园的年限一般是多少年?
国家规定,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为一年制或两年制。
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四条。
5. 幼儿园的设置形式有哪些?
一般有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这些形式可以分别设置,也可以混合设置。有些幼儿园是单设的,有的附设在小学的学前班。
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七条。
6. 设置幼儿园的规模有规定吗?
国家要求,设置幼儿园的规模应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幼儿园每班人数,小班一般为(3至4周岁)25人,中班(4至5周岁)30人,大班(5至6或7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学前幼儿班不得超过4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还应该减少。幼儿园可以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以混合编班。
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
7. 国家对幼儿园的日常卫生保健工作有哪些要求?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制定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个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以多或少点。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
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三条。
8. 幼儿园在哪种情况下会受到教育部门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9. 国家对幼儿园内的设施设备有哪些规定?
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具有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的教具、玩具。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10. 幼儿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膳食制度?
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
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七、四十六条。
11. 幼儿园发现紧急情况时应该怎么做?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12. 如果幼儿园欠了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钱不还,这些单位或个人可以对幼儿园采取强硬措施吗?
不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去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对违反这些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如果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五、二十八条。
13. 幼儿园也应当使用普通话教育吗?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14. 目前国家对从事幼儿教育的人员的资格有哪些规定?
(1)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2)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3)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4)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5)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九条。
15. 幼儿园的日常工作由谁负责?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五十二条。
16. 举办幼儿园应该履行哪些程序?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一、十二条。
17. 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幼儿园收费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执行。幼儿园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亦不得以幼儿表演为手段,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四十三条。
18. 举办幼儿园是一种营利活动吗?
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幼儿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者筹措的经费,应保证保育和教育的需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并可提留一定比例的幼儿园基金。
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四十五条。
19. 举办一个幼儿园应当具有哪些工作人员?
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设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事务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