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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向境外机构提供种子样品牟取利润,是否违法?

违法。国家依法保护种质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种质资源。禁止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因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或者采伐的,应当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反《种子法》规定,向境外提供或者从境外引进种质资源的,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种质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种子法》第八、六十三条。 VOC6M4TflNCwTTDaF2XKgtF3bXZ5EuB7f54j+FG68n4F1ZN2Efn0Lx424UzQpl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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