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摊着一套内衣,浅粉色的蕾丝胸罩和内裤。我换上它们,走到衣柜前,把手伸到最里面。如我所愿它在那儿,那件曾经挂在商店的展架上、现在还套着塑料袋、封着口、从来没穿过的衣服。我解开下面的活扣,轻轻地摘掉外面的塑料套扔在地上。我还记得买裙子的那一天,大概是七个月以前。那天,我打电话在克里斯最喜欢的牛排馆预订了座位。翻新过的牛排馆在安大略街,是一栋赤褐色砂石的老房子。我预订了一个远离吧台的安静座位,坐在那里,克里斯只能看见我。我计划好了,把佐伊放在詹妮弗那里,我早早地下班去做头发。偏向一侧的盘头正好搭配新裙子和黑色的中跟皮鞋。
我拿下衣架,回忆起克里斯的电话。那天我还没来得及穿上它就接到克里斯的电话。他抱怨说有个紧要的任务,我在电话里听见她——卡西迪的声音——催促我的丈夫,在我们的结婚纪念日抢走了他。
“我会弥补的,”他承诺,电话里他的歉意听起来淡淡的,好像是,只是好像,他一点儿也不在意,“尽快。”
我抚摸着裙子。这是一条黑色的绉纱直筒连衣裙,后背系扣。我把它套在头上,让它自然地滑下去,挡住粉色的胸罩和内裤。我凝神看着大衣镜里的自己。我记得十月我们纪念日的那个晚上,是格雷汉姆过来陪我,他在我不应该在家的时间听见了电视的声音。他站在走廊里,一脸同情,他知道我没必要告诉他原因:我,穿着睡袍和拖鞋,发髻让人眼花得倒在一边,我没有穿黑色的连衣裙,电视上播着《价格竞猜》的节目。烤箱里在加热着冷冻快餐。
“他不配你。”他就说了这些。然后,我们回到逝去已久的大学时代,用克里斯喜欢的淡啤酒玩了一轮“百年俱乐部” 。我们都喝醉了,不省人事,我朦朦胧胧地感觉好像是我工作狂的丈夫制止了我们,记不清楚了。我晕倒在沙发上。第二天早上醒过来的时候看见空啤酒瓶里面插着鲜花,克里斯虚浮地道歉。
我还没醒他就走了。
我描上黑色的眼线,刷上烟色的眼影,涂完酒红色的口红之后,抿了抿嘴唇,用纸巾擦掉了多余的部分。我把头发随意地盘在头顶,和花了六十美元盘出来的头发比起来实在太难看了。然后从橱柜深处拉出装黑色中跟皮鞋的盒子,穿上长筒袜,换上鞋,站在镜子前面。
婴儿裹着粉色的毛毯躺在地上熟睡,我看了她一下就走开了,没敢多停留,我不能改变计划。她的确睡着了,不会知道我不在,我轻手轻脚地出去,关上房门。
我没时间调整呼吸,我不能慢下来让自己多想。
我刚放下手,格雷汉姆就把门打开了。他穿着牛仔裤和背心站在我面前,无可挑剔,面带微笑。他注意到我的裙子、发型和刻意的妆容,从头到脚地打量着我说:“啊,哈哈。”我背过手去解裙子上的扣子。他的电脑摊开在植绒沙发上;屋子里飘荡着妮娜·西蒙妮的音乐。
“你要……”格雷汉姆把我让进屋里,关上门。我撩起裙子,露出里面淡粉色的内衣。他的眼神被粉色吸引,被蕾丝吸引,目不转睛的神态足以否定克里斯对他的推断。
“你不是来真的吧?”他说。但是我回答我是。
我靠近他,他的完美一览无遗,我想让他温暖的手抚摸我,抱住我娇小的身体。
格雷汉姆,作为好朋友,一直乐于助人。对于我这个请求更是欣然接受,成人之美。我想是出于礼貌,他绕过沙发,让我上床,还没收拾过的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