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哲学所展现的大历史,是政治权力、经济权力、文化权力乃至军事权力复杂互动的历史。其中代表国家权力的政治权力是其他权力相互作用的结果;而作为结果的政治权力一旦形成,往往具有高度的稳定性,对人类的制度变迁往往具有决定性作用,塑造着经济生态、文化生态。如果认识不到大历史所告诉我们的政治逻辑,把作为结果的政治权力当做问题的原因去改革,这种“改革”其实就是触动了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结构,结果就是死路一条。古今中外这样的教训并不鲜见,从王莽改制到戈尔巴乔夫改革,都是如此。
从人类大历史到新中国历史,都昭示了一个重要道理,那就是政治制度的重要作用,乃至在关键时刻的决定性作用。为此,我们需要反思流行的庸俗的历史唯物主义,并需要重新认识流行的西方经济学原理,建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中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固然汲取了人类文明的优秀思想,但绝不是流行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所能解释的。强调产权、市场作用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无视或者忽视300年来世界经济史的一般规律,那就是后发国家成功的国家之道即政治制度的关键作用。以中国为代表的后发国家经济史提出的课题是,关于企业的性质、市场的性质、政府市场关系即政治经济学,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即经济社会学,都需要被重新认识并建构,从而建构起真正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目前,中国的贡献主要集中在政治经济学上,在这个方向上基于中国的伟大实践的理论总结,已经构成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基础。习近平在其博士学位论文中就提出了“经济的政治化,政治的经济化”思想,这意味着不能以二分法来看待政治与经济的关系。这一思想直接体现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市场与政府的均衡关系,一直不是西方经济学的重点。欧美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国家提供公共产品以保障微观市场主体的顺利运行,或者国家与官僚制如何约束了经济发展。这显然是有选择的研究,谈不上科学的政治经济学。
我们应该认识到,企业只不过是微观市场主体,而国家则是一种宏观的具有企业性质的行为主体;市场经济也只是微观市场主体的生活方式,而具有企业性质的国家显然不会停留在自由市场的层面,国家的政治战略对于后发国家而言具有决定性作用,从深圳特区、浦东新区再到今天的雄安新区,都是政治战略的作用,显示了政治制度的决定性作用。
300年世界经济史尤其是中国的政治经济关系告诉我们,政治制度起着关键作用,我们耳熟能详的关于政治与经济的关系的说法需要得到澄清和发展。政治制度并不是简单的反作用,很多时候起着决定性作用。正如习近平所总结的,“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同时又反作用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乃至于起到决定性作用。在一个国家的各种制度中,政治制度处于关键环节”。这个论断道出了国家权力的真相。习近平还指出,“政治制度是用来调节政治关系、建立政治秩序、推动国家发展、维护国家稳定的”,这一论断再次确认了政治制度的核心作用。
政治制度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正反两个方面体现出来。移植而来的“飞来峰”式的政治制度,必然水土不服而导致无效治理甚或国家失败;而根植于本土的政治制度,拥有民族精神的支撑和文化传统的滋养,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理解了政治制度的决定性作用原理,就应该明白,流行的所谓政治改革滞后于经济改革的说法,经不起历史哲学的检验。在上任伊始视察广东谈话中,习近平同志很明确地指出:“我不赞成那种笼统认为中国改革在某个方面滞后的说法。在某些方面、某个时期,快一点、慢一点是有的,但总体上不存在中国改革哪些方面改了,哪些方面没有改。问题的实质是改什么、不改什么,有些不改的、不能改的,再过多长时间也是不改,这不能说不改革。” 显然,不能改的就是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也是中共领导人第一次明确表达对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的新看法,也就是说,不同意政治改革落后于经济改革的流行说法。
如果放在世界大历史的视野下去看“政治制度的决定性作用”,就更能明白这一命题的历史哲学意涵。美国建国时是农业资本主义和奴隶制,后来演变为工业资本主义,到今天的金融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发生了革命性变化,但其宪政结构变了吗?这就是政治制度的韧性和作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美国、苏联都陷于大危机之中,中国和美国靠经济改革而非触动政治制度渡过了难关,而苏联则从改变政治制度入手,结果是苏共失败、国家解体。
因此,政治制度“乃至于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命题,意味着人类需要重新研究和认识政治制度的内在逻辑和性质。这一命题不但指出了建构新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方向,也是治国理政的基本逻辑,蕴含着重大的历史哲学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