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书包含了卢氏的《药物学讲义》与《方剂学讲义》。这两部书由卢朋著编写,皆成书于民国十八年(1929)前后,由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印刷部铅印,并在内部发行,未公开出版。此次点校,即以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的内部铅印本为底本。
二、原书系竖排、繁体,本次点校采用横排、简体,现代标点。容易产生歧义的简体字,则仍使用原繁体。版式变更造成的文字含义变化,今依现代排版予以改正,如“右药”,改“右”为“上”,不出注。
四、该书药名有与今通行之名用字不同者,为便利当代读者使用,一般改用通行之名[如“黄檗(蘗)”改作“黄柏”等]。
五、底本中医名词术语用字与今通行者不同者,为便利当代读者使用,一般改用通行之名(如“藏府”作“脏腑”等)。
六、底本目录与正文有出入时,一般依据其实际内容予以调整,力求目录与正文标题一致,不另出注。
七、凡底本中的异体字、俗写字,或笔画差错残缺,均径改作正体字,不出注。若显系笔误或误用之字,则径予改正(如“曰”误作“日”等),不出注。
八、为保存原著面貌,书中出现的犀角、虎骨等国家级保护动物药、禁用药等,仍予保留,读者在临证时应处以相应的替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