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阿斯旺到卢克索,坐船要一天一夜,坐车却只要几个小时。程启思直到上车,还在想着诸明的话。
钟辰轩打断了他的思绪。“你去跟那个黑发美女经理套近乎,结果怎么样?”
程启思咳了一声,说:“我那不就是为了进去看看容琳之前住的房间么?”
“要住还不简单,订那个套房不就得了?”钟辰轩讥讽地说,“你还差钱么?”
“你到底要不要听啊?”程启思无奈地转换话题。
“说啊。”钟辰轩说,“发现什么了吗?”
程启思皱着眉,说:“爱拉说,不要说现在埃及的眼镜蛇相当少见,他们平时为了驱蚊虫也在房间里面放香草,她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蛇。那个套房是在三楼,顶层了,眼镜蛇专门爬到那房间的衣柜里?我觉得,应该是有人故意的吧。”
钟辰轩问:“上一次打扫那个房间,是多久?”
“那是这里最贵的套房之一,容琳他们订房的时候,特别指定要那一间。”程启思笑着说,“高朗和阮南章,在这件事上难得说法相同。容琳很喜欢《尼罗河上的惨案》,所以想住那个特别的套房。并不是天天都有人住的,最近大约有半个月,没人订了,在容琳他们入住的上午,还特地重新打扫了,衣柜里面放了香草,桌上放了鲜花和水果。也就是说如果那时候柜子里面有眼镜蛇,应该是能发现的。”
钟辰轩沉默了半晌,说:“那眼镜蛇就是针对容琳了?不管怎么说,她被人袭击的可能性还是有的。至少,那个狗头的阿努比斯,是真真实实出现在老瀑布酒店的,不管是谁扮演的……一个狗头面具,能够恰如其分地进行伪装……”
程启思震了一震。“那让她跟着阮南章一起,岂不是很危险?”
“阮南章吗?你怀疑他?”钟辰轩问。
“除了他,并没有别的人有动机。”程启思说,“你不这么认为吗?”
钟辰轩疑虑重重地摇了摇头。“这个动机,也未免太明显了。”他又笑了,说,“不过,你大可放心,高朗现在死咬着阮南章不放呢,有他这个护花使者在,即使有人想害容琳,也没这么容易。”
说完这话,他就往后座的靠背上一靠,准备睡了。程启思忙拉了他一把,说:“别睡别睡,辰轩,我还有事想给你说呢。”
“你说,我听着呢。”钟辰轩仍然闭着眼睛,懒懒地说。程启思怀疑地看着他,说:“不会我说着说着你就睡着了吧?”
“爱说不说。”
程启思讨了个没趣,只得说:“刚才我跟爱拉——就是那个女经理聊了一会,我还真打听到了一些事。”
看钟辰轩仍然没有反应,程启思也只能继续说,争取把事情讲得曲折一点引起他的兴趣。
“我问她,那个司机阿里,是一直在老瀑布酒店当司机吗?爱拉告诉我,已经工作好几年了,不过,以前阿里是个工头,跟着考古队干,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那也是个好差事不知道为什么阿里就突然不干了。”
钟辰轩总算是抬了一下眼皮。“考古队?哪里的考古队?”
“这个爱拉就不知道了,不过,她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和电话,说是住在卢克索的,到了那边,也许可以请你那个朋友联系看看,说是当地一个有名的古董商人。”
钟辰轩接过了那张便条纸,扫了一眼。“行。”
说完这一个字,他就真闭上眼睛,一个字也不说了。程启思叹了口气,他一点睡意也没有,只能去看车窗外的风景了。
司机一直喋喋不休,想带他们去某座神庙参观。程启思实在烦了,塞了一把小费。“如果你能在一路上一句话都不说,我再给你一倍!”
简直像是施了魔法一样,司机的嘴立即紧紧闭上,撬都撬不开了。
程启思喃喃地说:“唉,这就是埃及。”
他们的车风一样地驶过了一个垃圾场。
蓝紫色的莲花,在沼泽边上盛放。
不知道为什么,程启思把他们要去见的这个专家想象成了一个老学究。
结果见面一看,却是个斯文英俊、不会超过三十五岁的男人,名字也很诗意:席梦先。
席梦先一见着钟辰轩,就开心得不行,握着钟辰轩的手一阵寒喧,两个人说的是德语,估计这席梦先在外面太久,都不会说中文了。
“你怎么会到这里来?正好,我参加了帝王谷一座陵墓的修复工作,要不要进来参观下?”
钟辰轩问:“方便吗?”
席梦先哈哈大笑。“辰轩,你还真变了,这中文的奥妙,你也懂了。你也好些年没过这边来了吧?上一次是多久?”
程启思一听这话不对味,他原以为钟辰轩跟这个专家只是泛泛之交,看起来好像还不是这么回事。钟辰轩也有点尴尬的表情,介绍说:“程启思,我现在的同事。启思,这位是席博士,目前的研究方向是美索不达米亚和古埃及。”
他还是用的德语,席梦先也已经发现程启思听得懂了,微微一笑,换回了中文。“程先生,你好。对埃及感觉如何?”
程启思这时候只恨中国人的礼节,伸手不打笑脸人,挖苦的话也说不出口。钟辰轩的朋友,十个有八个都是那种一脸倨傲眼高于顶装模作样的人。
所谓物以类聚。
这时候,有人在不远处叫席梦先,席梦先答应了一声,说:“我去换件衣服,这一身上下全是泥。你说要去找谁?我陪你们去。卢克索,不就这么点大么?”
席梦先一走开,程启思就瞪了钟辰轩一眼,说:“你在哪里认得的?”
“以前留学的时候啊。”钟辰轩说,“不是一个学校。在几次聚会见过。”
程启思一脸狐疑地盯着他,钟辰轩继续保持无辜的表情。
席梦先走回来了,接过那张便条看了一眼,说:“穆萨?可有名的了,祖祖辈辈都是古董商人,就在帝王谷里面有商店,不过现在也没啥可卖了,不像以前那样能偷挖了,大都是骗人的玩意儿。找他干什么?你不会要买东西吧?”
“不是,我们想打听一个人。”钟辰轩说,“反正你带我们去就是。”
大概是被那个“祖祖辈辈都是古董商人”影响了,当看到一间粉刷成白色,外墙上画着跟小学生简笔画差不多的象形文字的屋子,程启思真是有点没回过神来。席梦先把车停下了,说:“就是这里。”
“就这里?”程启思指着那屋子,“这就是著名的古董商店?”
席梦先笑了起来。“这可是埃及。”他扬起声音叫道,“穆萨!穆萨!!”
一个穿阿拉伯长袍,却配了双黑皮鞋的深色皮肤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席博士,今天你有空,到我这里来?最近发掘工作有新发现吗?”
程启思已经发觉了,在埃及,越是跟旅游、考古相关的人,英文就说得越好。这个穆萨的英文,非常标准,不像大多数埃及人口音那么重。
“就算有新发现,你也比我知道得早。”席梦先笑了笑,说。他一这笑,却有点皮笑肉不笑的样子,程启思本来就对他没什么好感,这时候反感都出来了。“是这样,我这有两个朋友,想向你打听一个人。”
他把阿里的情况说了一遍,穆萨就说:“他啊,当然认得,熟得很。是啊,这个阿里,以前当过考古队的工头,怎么了?他都好些年没干这个了,去老瀑布酒店当司机了!”
席梦先其实也不知道这个阿里“怎么了”,望着钟辰轩。钟辰轩用最简单的语言表述了出来。“昨天死了。”
这个消息,明显地吓了穆萨一大跳。程启思把大约的情况说了一遍,穆萨棕黑色的脸,都能看出来发白了,眼里满是恐惧,蠕动着嘴唇,半天没说出话来。
“这么热,进去说吧。”席梦先说,穆萨这才想起一群人还顶着烈日站在他的“商店”门口,连忙把三个人让了进去,端上了凉茶和一盘椰枣。
钟辰轩好奇地拿起一颗椰枣,席梦先在旁边说:“几千年了,埃及一直吃这种水果。埃及啊……就像永远是那个样子,没有变化。只不过,明明是甜的椰枣,他们偏偏要腌起来,咸得无法下口。”
“他是遇到了一件事,才不干这个的。”穆萨喝了满满一杯茶,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他在阿拜多斯帮一个考古队发掘的时候,出了不好的事,把他给吓坏了。从此以后,他就洗手不干了。”
程启思问:“什么不好的事?”
穆萨的眉头跳动了一下,过了好一会,才慢慢地说:“他在那里见到了很古老的……丧葬仪式。以为已经早就消失了的祭祀仪式……”
他忽然抬起头来,望着程启思和钟辰轩。“你们对埃及知道多少?金字塔?还是木乃伊?”
程启思和钟辰轩都怔住,席梦先微笑了一下,端起一杯茶,吹了一口。“你们俩可别小看他,他对埃及考古的知识,比我们这些所谓专家都强。这可是他们代代相传的本事。”
“你就说我们是家传的盗墓贼吧。”穆萨干笑一声,“没关系,这从来就不是什么秘密。”
他两眼望着前方。“其实,木乃伊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有的。大概是第四王朝开始,才有比较完整的木乃伊制作工艺。”
席梦先在旁边低声解释了一句:“第四王朝,那时候大约是中国的新石器时代,也是古埃及金字塔建筑最兴盛的时候。”
程启思问道:“那之前呢?之前就是普通的土葬吗?”
席梦先和穆萨,同时看了他一眼。穆萨摇了摇头,说:“不,那时候,他们推行另一种丧葬的方式。很奇特。把人切成碎块,有时候,还会放进火里焚烧。”
程启思和钟辰轩都吃了一惊,对望了一眼。
“穆萨,你这里应该有当时发掘阿拜多斯登王墓的照片吧,给他们看看。”席梦先说,“直观一点。”
穆萨不言不语地站起了身,进了里屋。过了一会,他拿着一个盒子出来,把里面的照片倒在了桌子上。
“阿拜多斯是埃及最重要的丧葬地之一,这就是当年登王墓开启的时候,拍的现场照片。”席梦先指点着说,“看这个,这就是当年留下来的尸体。我们一般认为,在古埃及零王朝时期,至少有两个以上的人种。一种是古埃及的原住民,我们可以称之为‘尼罗河谷原住民’。另一种,可能是亚洲的迁徙者,他们最后取代了埃及的原住民,成为了古代埃及世界的统治者。”
说到这里,他抬起头,望着钟辰轩。“辰轩,你对集体无意识怎么看?”
钟辰轩原本是认真在听他讲,听他这一问,倒怔了一下。“你又打算跟我辩论么?”
“不不不,我就是问你的意见。”席梦先一脸认真,程启思在旁边,狠狠地把一个非常难吃的椰枣嚼碎了吞了下去。
“存在吧。”钟辰轩慢慢地说,“几千年前的记忆,仍然深植于潜意识中。遗传的强大,是我们都承认的。而这种属于种族的记忆,植根于更深层的意识里,在某种特定的时刻被激活……”
“古埃及文明,已经风化了,不存在了。”席梦先做了个手势,“也许因为本身就是一种外来的文明,属于亚洲而不是非洲的文明。但是这种,属于尼罗河谷原住民,更古老,扎根得最深的文明继续扎根于潜意识的可能性更大。”
钟辰轩慢慢地点了点头。“你是想说,奥西里斯被切成碎块,来自于这比制作木乃伊更早的丧葬习俗。”
“在古埃及,最长盛不衰,也最得民心的,就是奥西里斯崇拜。”席梦先说,“就我看来,这一崇拜,比拉神崇拜更本原。”
程启思实在是不耐烦了,敲了敲桌子。“我们能谈点跟正事有关的吗?”
“别急,马上就说到重点了。”席梦先在自己的公文包里面翻了半天,找出了一张照片。“图特摩斯三世木乃伊裹尸布祷文,《亡灵书》第 43 章,现藏大英博物馆。喏,这是译读出来的版本,你读一读。”
“‘我是伟人,我是伟人之子;我是火神,我是火神之子,他的头被砍下后被送到火神手中。奥西里斯的头没有被拿走,不要让死者的头离开他的身子,我把自己缝合起来,我使自己完整无缺,我使自己重焕青春。我是奥西里斯,永恒之主。’”
钟辰轩慢慢地念了一遍。
“这一段亡灵书,可能十分古老,也许起源自古王国时期的金字塔铭文。这对你们有什么提示吗?”席梦先问。
程启思刚才都在走神,这时候总算是把注意力拉回来了。“你们说了这么多,想告诉我们的,就是容殊的死法,跟这种古老的丧葬习俗有关系?”
“我不知道你们对容殊的死,究竟是在哪里听到的。但你们听的故事,并不完整。”穆萨盯着他们,说,“按理说,骨灰应该由容殊的家人带回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容琳坚持要让容殊在埃及下葬,而不必带骨灰回去。她是容殊唯一的妹妹,自然也得尊重她的意见。就在准备火化的时候,我们打开暂时放置他尸体的石棺,惊骇之极地发现,他的尸体,已经被缝合了起来。”
程启思腾地站了起来,钟辰轩本来懒洋洋的表情,也一扫而空了。穆萨脸色阴沉,说:“我说的是真的。如果你们有这边有朋友,可以想办法去看一看当年的档案,我记得还有照片。”
程启思一言不发地走出了门,过了片刻,就把车上放着的那份档案的复印件拿进来了。
还好用的都是英文,而不是那天书一样的阿拉伯文。程启思匆匆地翻了翻,很快,他就找到这一部分了。
穆萨说的是实话。
阮南章的照片拍得实在不怎么清楚。而档案里面的照片就能看清,无头的尸体确实被缝了起来,静静地躺在一具石棺里面。那样子,真不像是一个刚死的人,如果不是事先知道,真会以为是一具在石棺里面躺了数千年的尸体。
“使用的线,是埃及一种特别的棕绳,在古代,埃及人就使用这种棕绳来把船连缀起来。十分结实和有韧性,能够很轻松地穿过皮肉。”席梦先解释说,“在古时候,就有那种有孔的铜棒,可以想象为一枚特大的针。”
程启思在浏览当时的验尸报告。据鉴定,尸体的头应该是被一种比较钝的铁器切割下来的,切口并不光滑。
“那么,你们能想象一下,可能是什么东西切下了他的头吗?”程启思问。
穆萨又站起了身,走回了里屋,程启思就听见哗啦哗啦翻箱倒柜的声音。过了一会,穆萨手里拎着一个老大的铁器出来了,早已经生锈得发黑了。
程启思小心翼翼地接了过来,东西相当沉重。“古董?”
“货真价实的古董啊。”席梦先在旁边喝着茶,说,“在一个木乃伊工场发现的,不知道切割过多少具木乃伊呢。”
程启思恨不得把这玩意拍到席梦先的脸上去,钟辰轩在旁边笑,说:“这种东西,应该很多吧?”
“多的是,也不值几个钱。”穆萨说,“想要找到当时那个人使用的那一个,不可能。”
程启思把那铁器放在桌上,仔细研究。“把尸体缝起来,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吗?”
“不需要。”穆萨干笑了一声,“如果是做木乃伊,需要。缝一下,让它不要散开,完全不需要专业知识。”
程启思若有所思地嗯了一声。
也就是说,当时在场的所有人,只要对古埃及的丧葬习俗有一点简单的了解,都能够做出这件事。
“你们真的确定,这是容殊吗?”钟辰轩问道。
“除了当地的法医取样,塞恩也要求取了样本,送到美国作了DNA鉴定。”穆萨回答,“他对我们这里的效率不太满意,所以提了这个要求,当时警方也同意了。为了结论准确各个可以取样的部位,都取了,这个人,是容殊无疑。你们肯定也不会认为一个人连躯干部分都没有了还能活下来吧?不,容殊这个人,肯定是死了。”
程启思看了穆萨一眼。“你好像对当时的事情非常清楚。”
“阿里叫我去的。”穆萨脸色更难看,泛着青色,看起来很有一点像奥西里斯壁画上的颜色,“他一个人怕搞不定,所以叫我去帮忙。他是吓坏了,我现在还记得,他是真的吓坏了,后来就洗手不干了,也对这件事再不提起。”
他低下了头,盯着桌上的照片。“他最后,还是没躲过?……”
程启思确实觉得不满,面前这两个人,好像就已经把基调给定好了,“比木乃伊更古老的诅咒”。
他本来想说两句讽刺的话,可那张静静躺在桌上的照片,好像有股魔力似的。这间光线昏暗、堆满了东西的古董店,也像是有股阴冷的暗流,盘旋不散。那些青金石,红玉髓或者是蓝色玻璃的首饰,在黑暗里闪着光。
鸟头的,狗头的,河马头的,奇形怪状的神祗小像,在角落里挤成一堆。
“容殊的头,一直没有找到吗?”钟辰轩问。
穆萨的眼睛,直瞪瞪地盯着钟辰轩的身后。钟辰轩的背后,除了一尊阿努比斯的木雕外,也就什么都没有了。
“阿拜多斯从五千年前开始,就是法老的陵墓了。那里有数不清的墓室,数不清的密道。我们找过,但是没有找到。”
程启思有点不耐烦地说:“一个头还是好处理的,比不得一具尸体。丢进尼罗河,就行了。”
“不。”穆萨拿着一大盒护身符,在那里缓缓地擦拭,“不会的。他的头,一定在阿拜多斯。”
程启思看着那一堆青色反光的护身符,有的是一只硕大的眼睛,有的是一只圣甲虫,还有的是张开双翅的鸟。
“从几千年前开始,阿拜多斯就是埃及的死亡之城。奥西里斯的头就在阿拜多斯,容殊的头,一定还在那里。一定……否则,就没有理由,那么处理他的尸体了……”
席梦先凝视着手里的茶杯,低声地说:“可是,复活只不过是天真的幻想罢了。”
他这话,程启思觉得,好像并不是第一次听到了。
程启思和钟辰轩走出去的时候,听到坐在阴影里的穆萨正在喃喃地说着什么。这时候,看不到他不伦不类的黑皮鞋了,只能看到他的头巾和传统的阿拉伯长袍。在这个泛着霉味的屋子里,那些高矮不一的木头和石头的神祇雕像,大大小小的影子,都映在他的背后。
他仿佛被围在那些兽头人身的神灵中间。
钟辰轩问席梦先:“他说的是什么?”
“古老的埃及语。”席梦先不知道为什么,脸色也不好,“第五王国时期,泰塔法老的金字塔铭文的一段。……‘站起来,噢,泰塔!……你已接受你的头,你已缝合你的骨头你已收拾好你的肌体’……”
虽然外面是无遮无盖的晒,阳光白亮刺目到连眼睛都快睁不开,程启思仍然机伶伶地打了一个冷战。
“你们现在打算去哪里?”席梦先问钟辰轩,“没事的话,我陪你们在卢克索逛逛吧?”
钟辰轩说:“我现在得去阿拜多斯,他要去见个朋友。”
“在阿拜多斯的朋友?”席梦先有点诧异,“谁啊?”
程启思说:“也是干考古的,她叫曲琬,你应该认得吧?”
“曲琬啊,原来是她。”席梦先看了程启思一眼,这一眼有点古怪,多少让程启思有点不太舒服的感觉,“她一直跟着老李,都好几年了,难得在埃及捱得下来的年轻女孩子,很能吃苦。行,我手头事一完,就去找你们。穆萨好像今天也要去阿拜多斯,我看能不能搭他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