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市版权局以建设科技北京、绿色北京、人文北京和创新型城市为契机,以创建版权工作首善之区为目标,以创新版权管理体制机制为基础,以完善版权服务体系为重点,以促进版权产业发展为目的,在提升版权管理水平、提高版权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是版权保护工作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为此,北京市版权局组织专人设计制作了版权保护宣传画册、版权保护环保袋、版权知识小卡包等版权宣传资料,并紧密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组织版权普法宣传活动。
4月22日,北京市版权局在海龙大厦举办了“百家商户倡导保护版权,销售正版产品宣传活动”,海龙电子商城的百名商户在活动现场发出了“销售正版、保护版权”的倡议。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海淀区副区长陈双等领导及中关村电子产品销售企业代表和媒体记者100余人参加了活动。
作为软件产品安装、销售、发行重要环节的计算机卖场一直是北京市版权保护工作关注的重点。作为中国电子产品销售的“大本营”,中关村电子卖场在软件预装方面加强版权保护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这在全国知识产权领域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中关村百家商户自发倡议销售推广正版的活动,对在电脑DIY产品销售过程中预装正版软件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逐步将计算机卖场中的广大商户发展成了推广正版、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力量之一。
4月25日上午,北京市版权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和中关村管委会在国家会议中心联合举办了“中关村知识产权推进大会暨中关村知识产权行动宣言签署仪式”。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北京市副市长洪峰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和中关村管委会的领导分别介绍了北京市版权、专利和商标工作的发展战略、思路及中关村知识产权工作,共同签署了“中关村知识产权行动宣言”。
4月26日,北京市版权局在西单图书大厦广场举办了以“保护版权,从我做起,做文明首都市民”为主题的版权普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包括版权法律法规宣讲解读、版权保护知识有奖抢答、市民签名承诺自觉抵制盗版,以及版权热点、难点问题市民现场谈感想、提建议等内容。活动吸引了数万市民参与,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4月28日,北京市版权局组织召开了网络环境下音乐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研讨会。政府管理部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原创音乐人代表、音乐唱片公司代表、音乐版权代理机构代表、网络服务提供商代表等100余人出席研讨会。与会人员围绕网络环境下音乐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从不同角度广泛交流意见,探讨了网络环境下音乐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北京版权保护中心与北京源泉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等10家首批音乐著作权人签订了著作权登记战略合作协议。
“4·26”版权普法宣传周期间,北京市版权局共向市民发放《著作权法》普法手册、图册、宣传实物、宣传资料1万余份(件),并以街头咨询的形式现场解答了社会公众的版权法律问题,帮助市民增强版权意识和增加识别盗版制品的知识。
2011年,北京市版权局圆满完成了北京市64个市属委办局、16个区县共1236个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累计筹措软件采购资金7043.09万元,采购正版操作系统软件16920套,办公套件40979套,杀毒软件7873套,实现了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机关的正版化工作目标,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部完成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的省级单位。
201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2010]47号)和《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2010]49号)后,北京市成立了由苟忠文和程红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委、市工商局等30个职能委办局为成员单位的“北京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北京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也及时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文件精神,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研究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的措施。市属各委办局、各区县按照市政府要求,单位主要领导对工作落实均作出了批示,并成立了由主管领导负责的相应组织领导机构,为全市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根据国务院及市政府要求,北京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北京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动员部署、自查整改、检查验收、总结表彰四个阶段,确定了2011年6月底前完成市属委办局软件正版化工作,8月底前完成区(县)、乡(镇、街道)软件正版化工作,10月迎接国务院检查验收的工作目标及阶段划分。2010年11月5日,北京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11月23日,北京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了全市“政府机关软件专项检查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了国务院文件精神,明确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区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均相继召开了“专项检查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为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为确保“软件专项检查整改工作”高标准地完成,2011年1月至4月,北京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先后三次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有关委办局、区(县)、乡(镇、街道)就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调研,并采取组织培训、网上填报、电话核实等手段,对全市政府机关在编人员、计算机数量及软件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多次调查核实,准确掌握了全市政府机关(含区〈县〉、乡〈镇、街道〉)的计算机、服务器总数和使用软件有无授权的情况,为全面做好整改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持。
在大部分单位没有安排“软件专项检查整改”经费预算的情况下,软件正版化工作启动后,出现了个别单位资金协调困难、工作消极懈怠、推不动、落实难等问题。为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1年4月和5月,北京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连续召开了两次全市“专项检查整改工作”再动员工作会,及时统一思想,端正工作态度,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北京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先后向三个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当面约谈了两个单位负责人,并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单位一线进行了跟进指导。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先后两次约见微软全球及中国区市场部门负责人,商谈软件优惠供应价格问题,并协调北京市经信委两次召开了包括中外软件生产供应商、社会中介组织、政府服务部门等单位参加的软件采购工作会,及时制定下发了正版软件采购指导意见,为各单位提供了软件采购目录和参考优惠价格。西城区、东城区积极协调,分别调整筹措财政资金1910万元和862万元,保证了软件采购需求。海淀区、丰台区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法,由区财政建立统一账号,分别筹措采购资金687万元和980万元,既满足了各单位需要,又争取到了优惠的采购价格。
根据《北京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方案》安排,北京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认真组织培训的基础上,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机器、对授权的方法,于2011年7月和9月,分两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组成14个检查组对市属委办局和各区县专项检查整改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共抽查了64个市属委办局、32个区县属委办局、乡(镇、街道)3187台计算机。检查组对没有达到标准的单位采取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复查的方法,进行了第二次验收。针对部分单位存在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门组织了全市软件资产管理工作培训会,聘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授课,提高了各单位对软件资产管理工作的认识,规范了软件资产管理程序和主要内容,推动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正规化和制度化。
2011年,北京市版权局结合版权产业发展实际,依托东城区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朝阳区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扎实有效地推动版权质押融资工作。
东城区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以“服务、创新、合作”理念为指导,以构建全国性版权产业要素市场,搭建版权交易综合服务平台、版权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为目标,先后启动了“国际版权交易系统和北京版权产业融资平台”。2011年4月26日,中心发起成立了中关村新媒体版权基金,这是国内首只版权权益基金,规模达2亿元人民币。基金专注于投资新媒体版权领域,包括新媒体影视版权投资和内容制作项目投资。截至2011年10月底,中心在动漫、影视、图书、音乐等领域挂牌项目超过2000个,实现交易额超过5亿元。基地建立的“北京文化金融中介服务平台”实现版权质押贷款8000多万元。
朝阳区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致力于建设服务北京、辐射全国、具有国际水准的国家级版权投资和交易中心,具备版权商务、版权展示、版权投资和版权交易四大功能。中心先后组织了三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这是我国按照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原则举办的唯一常态化的国家级版权专业盛会,会聚了全球文化创意产业的众多专家、学者和精英人士,也集结了大量版权行业组织、机构和企业,受到了超过200家国际媒体的高度关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达成了近15亿元人民币的投融资合作。版权博览会充分展示了中国版权交易及保护成果,扩大了中国版权保护工作的世界影响,促进了首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繁荣。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致力于建设国际性版权要素流通中心,构建中国版权输出的桥头堡,成为国内外版权交易活动的主要市场。基地具备“集聚、交易、展示、交流、调解、评估、孵化、培训、辐射”九大功能,创办并开通了国家版权交易网(www.copyrightmall.com),发展了来自近70个国家的会员1000多名,挂牌交易项目4000多项,挂牌总额超过15亿元。网站开通仪式上,中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新疆卫视购片方签订了电视播放协议,作家阎连科与北京精典博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价值100万的出版协议。2011年4月,基地举办了“中国首届版权拍卖大会”,25部作品参与拍卖,总成交额达114.7万元。其中著名影视剧作家、前中国作协副主席黄亚洲的作品《建党伟业》出版权拍出了56万元的高价。
2011年8月30日至9月3日,北京市版权局组织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燕山出版社、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等8家市属出版单位共同组成北京版权贸易区,联合参加了第17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书展期间,各参展单位精心组织了包括人文、教育、科技、少儿、健康等题材在内的近千种图书参展,全方位地展示了首都出版业近年来取得的成果和版权贸易的总体状况。展期中,北京展区共接待国内外客商和读者观众近万人,达成版权贸易协议和意向近50项。
2011年,北京市版权局进一步完善了“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搭建了集版权登记、代理、保护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截至2011年10月底,北京市作品版权登记累计1877076件,年均23.46万件,登记数量占全国总量的88.84%。计算机软件登记累计121815件,年均约1.35万件,登记数量占全国总量的33.25%。图书版权引进累计50012种,年均7144种。
版权输出累计8941种,年均1277种。
版权输出、引进总数占全国总量的64.7%。
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项目于2010年6月28日完成终验,自2010年7月1日起正式运营。截至2011年年底,中心已经聚集了文字、摄影、美术、音乐、有声读物、MTV、电影、电视剧、视频节目、软件等10类作品资源,入库作品数量达500万件,入库权利人信息达10万条,合作机构超过100家,权利人超过1000个。中心网站每天发布的版权产业新闻资讯信息、作品推介信息、权利人推介信息以及版权供求信息达1000条。
北京市版权局与国家版权局联合建立了主动监管和违规约谈制度,对12家大型综合性网站和被举报投诉的重点网站进行跟踪监测,主动监管。运用网络侵权信息监测系统,跟踪监测这些网站实际经营情况,根据对网站侵权信息的监测评估,先后约谈了10余家涉嫌侵权的网络企业。
北京市版权局和市通信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局建立了联合行动快速反应机制,对有非法传播、非法经营和侵权行为的网站采取快速联合治理措施。
针对北京地区未经ICP登记从事互联网经营活动、未经许可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并含有侵权信息的个人网站,政府部门使用统一的网络监测平台进行监测、汇总,对经过警示继续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上述网站依法关闭。2011年已经清除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个人网站300余家,这对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国家版权局的大力支持下,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2011年北京市版权局制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指导意见(试行)》。该《指导意见(试行)》于5月10日公布,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北京市版权局与北京市法院系统积极沟通,双方已原则同意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并支持尽快建立“北京著作权调解中心”。调解中心由政府版权部门牵头建立,法院、版权保护协会和权利人组织、专家学者等共同参与,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热点案件加大著作权纠纷的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版权调解成本低、程序简单、方便快捷的优势,缓解司法机关的压力,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
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北京市版权局先后对搜狐、央视国际、金山等新媒体和新技术企业量身定制版权保护方案,对重点企业、重大活动实施“护航工程”,加强著作权保护。
从2005年开始,北京市版权局连续7年参与了国家版权局开展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2011年,根据国务院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指示精神,北京市版权局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了网站销售侵权音像制品复制品案、天线视频网站侵犯著作权案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
(冯献省)
2011年,天津市版权局在推进版权法制体系建设、加大版权行政执法力度、组织版权宣传活动、开展版权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版权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天津市版权局积极推进版权法制体系建设,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修订著作权法研讨会,配合国家版权局做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
为了给天津市成功举办第六届东亚运动会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天津市版权局积极参与《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第六届东亚运动会名称、会徽、吉祥物等特殊标志保护及使用管理规定》、《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标志保护办法》的研究与制定工作。
2011年,天津市版权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针对出版、印刷、互联网等领域的“双打”专项行动。
“双打”专项行动期间,天津市版权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一是会同南开区文化执法部门,对位于南开区鞍山西道电子商城的计算机销售商店及其计算机软件预装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对音像制品销售商店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两家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涉嫌侵权盗版的467张音像制品予以暂扣。
二是与天津市文化执法总队、天津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审结了由国家五部委督办的“何震宇销售盗版光盘案”。此案被列入2010年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版权执法十大案件。
三是与天津市公安局网安总队联合召开天津各网站负责人会议,强调要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天津市版权局与天津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制订了宣传、检查、查找大案要案线索等行动方案,并将《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公告》下发到天津市各大网站,要求各大网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预防或杜绝网络侵权行为发生。同时,安排专人在网上认真审查音乐网站和电影网站,对47家可下载《让子弹飞》、《非诚勿扰2》等作品的网站进行查找IP地址工作。
四是对出版物经营场所开展大规模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天津市、区(县)两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共出动检查力量1140人次,检查经营场所2100家,责令停业1家音像制品经营店,取缔无证经营摊点14个,收缴非法音像制品595张,非法书刊109册。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天津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检查组”(以下简称“工作检查组”)成立。工作检查组由市版权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负责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市检查组成员单位意见,天津市版权局将草拟的《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上报市政府审定。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召集市版权局、市财政局和市经信委等部门召开会议,确定了市级政府机关50个部门、16个区县政府和塘沽、汉沽、大港管委会为全市实现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范围。市政府办公厅2011年2月28日印发《关于印发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28号),启动全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自查自纠整改阶段的工作。为夯实工作基础,天津市版权局制订了“天津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自查情况统计表”,要求50个委办局对本部门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摸底,为下一步整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2011年3月,“全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天津市副市长张俊芳出席并讲话。4月,天津市版权局组织“全市区县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培训会”,对各区县开展此项工作采取的方法、步骤及操作环节中应注意的事项进行指导。
工作检查组共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市级政府机关各部门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核实。天津市版权局汇总督导检查情况后,将核实的数据归类汇总,并根据市场价格对市政府软件正版化所需经费进行了初步测算,提出落实整改的建议,报告市政府协调组织落实。
按照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整改提高的通知》要求,市级政府机关要切实落实好整改任务,9月底前全部完成清理非正版软件和安装正版软件工作。截至9月底,市级政府机关有10家完成整改工作,3家没有采购计划,其余正在整改落实。
2011年9月27日,在“全市企业软件正版化动员大会”上,天津市版权局传达了《关于印发企业软件正版化2010年工作总结、2011年工作计划和部际会议第五次会议纪要的通知》(国版联[2011]1号)精神,对天津市90家勘察设计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工作动员,并对天津市获得国家“第二批企业软件正版化示范单位”称号的企业进行颁奖。
天津市版权局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抓住各种契机开展版权保护的宣传工作。
2011年6月23日,天津市版权局走进天津经济广播电台《行风坐标》节目直播间,宣讲出版行业规范,就侵权盗版的危害、如何识别正版和盗版出版物等热点问题与听众进行互动交流。
2011年3月,天津市版权局联合天津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召开2011年互联网信息安全工作会议,对天津市的37家网站负责人宣讲打击网络侵权案件的重要意义,通报了网络案件的查处情况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利用执法检查,天津市版权局对各大电子产品卖场负责人以及经营者宣讲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精神和要求,讲解如何辨别正版和盗版音像制品,同时发放了《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公告》等宣传材料。
此外,天津市版权局还通过《中国新闻出版报》、《今晚报》和新闻出版总署网站对“双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报道,扩大了媒体宣传。
2011年8月31日至9月4日,天津市版权局组织12家出版单位参加了第十八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BIBF)。在本届BIBF展会上,天津展团共签订版权贸易合同20个,达成版权贸易意向21项,出口成书超过5万码洋。版权贸易涉及科技、少儿、历史、文学、文化教育、建筑等10多种类型的图书。
此外,天津市版权局认真做好涉外合同审核登记及著作权咨询解答等日常工作。2011年审核登记图书涉外版权合同195个,音像制品复录加工合同登记14个,审核电子社出版物合同1个,审核引进境外软件认证18个;解答著作权法律咨询约200件。
(张倩)
2011年,河北省版权管理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战略部署,以打击侵权盗版和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为抓手,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版权保护,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011年,河北省版权局根据国家关于延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打”专项行动)时间的通知要求,继续“双打”专项行动。
一是对全省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做出再动员和再部署。继2010年12月制定印发《关于开展“雷雨”集中打击行动的通知》后,2011年1月,河北省版权局又起草印发了《关于开展“天网”集中打击行动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文广新(版权)局认真贯彻执行。
二是总结了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和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在全省专项行动会议上做典型发言,受到了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高度评价。
三是迎接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督查组到河北省的两次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市场整治情况、重点案件查处情况、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和长效机制构建情况。期间河北省版权局陪同督查组对石家庄、廊坊两市的部分政府机关及一些企业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促进了河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及正版化工作的开展。
四是参加“省会外资企业保护知识产权沟通会”,现场为企业讲解《著作权法》相关知识。
五是加强省内督导检查,与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起,分别对邯郸、邢台、唐山、保定等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促进了版权保护工作的开展。
2010年12月,《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检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0]41号)印发后,全省各级政府机关迅速制定措施,采取行动。
一是各设区市结合实际相继印发通知,廊坊、沧州等地还专门召开会议,明确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阶段性任务和完成时间表,要求各单位迅速开展软件自查并按时完成整改。省直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41号通知精神,积极开展软件自查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重新确认了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成员名单,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三是及时报送相关数据。省直106个单位和11个设区市全部向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自查和整改结果,办公室及时将情况向省政府和国家版权局进行了汇报。
四是汇总省直各单位软件正版化自查数据,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起草了《省直单位软件正版化自查情况及整改建议》和《省直单位正版化软件购买经费预算申请》,报送省政府。
五是积极筹措资金。一些省直单位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落实了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石家庄市财政落实了300万元专项经费并进行了招标采购工作,完成了政府和人大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2011年,河北省版权局加快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是制定印发《河北省2011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和《关于集中开展河北省第三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督导所推荐企业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确保第三批200家企业在2012年8月底前完成正版化工作。
二是及时召开会议。5月19日,河北省版权局在石家庄市召开“2011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河北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派人与会。会议传达了全省2011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研究确定了第三批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对前两批开展正版化工作的企业提出自查和整改要求。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等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也及时召开了正版化推进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了部署。
三是巩固已有成果。按照2011年计划,第一批40家、第二批160家已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企业及时报送了本单位的软件正版化开展情况,对取得的成果进行了巩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第三批200家企业中,也有一部分企业率先完成了整改工作,其他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在有计划稳步推进。
四是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全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继续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等专项行动,加大对软件市场、电脑城等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2011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300多人次,收缴盗版软件光盘5000余张,从源头上打击盗版软件。
五是妥善化解纠纷。2011年,河北省版权管理处接到两起某国外软件公司投诉省内两家企业涉嫌侵权案件,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省版权局要求保定、唐山两市调查了解案件详情,并指导执法人员深入企业了解情况,从尊重知识产权、树立企业形象、履行社会义务、规避法律风险等保护企业角度加强正面引导,做好版权宣传工作,要求企业开展软件自查工作,积极进行整改。通过省、市两级版权管理部门细致的工作,两企业上报了软件自查情况,并主动与软件企业进行沟通谈判,及时化解了矛盾。
六是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培训。河北省版权局组织省内企业赴北京参加企业软件资产管理培训会议;张家口市版权局分7次对20个区县的400多家网吧业主进行了培训,对操作系统软件进行了重点整改,参加人员达2100多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河北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版权保护的宣传工作,把提高公众版权保护意识作为做好版权工作的先导,利用多种宣传形式,通过多种宣传途径,不断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举办了“纪念《著作权法》实施20周年暨加强网络版权立法与执法保护研讨会”,邀请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省通信管理局的领导,省内出版单位、省会部分大型网站、网吧和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及媒体记者等近200人参加会议。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唐广良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郭禾,以及国际唱片业协会亚洲区和北京代表处的法律专家应邀授课,并就加强网络版权立法和执法等问题与参会代表进行了现场交流。此次会议旨在进一步向社会公众宣传著作权法法律知识,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努力探索网络版权保护的长效机制。活动受到新闻媒体的广泛重视,河北电视台、省内各大报纸、国内一些大型网站都给予了宣传报道。
二是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办公室组织召开的专项行动执法工作座谈会上做重点发言,介绍全省新闻出版、版权领域开展专项行动的最新进展和工作成果,同时通报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的基本情况。
三是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4月21日,全省11个市同时举行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制品及各类非法出版物活动,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石家庄市民心广场,河北省和石家庄市的主要领导和出版单位、出版物经营单位、“扫黄打非”和版权保护志愿者的代表1000多人参加了主会场的销毁活动。活动现场发放了标有“拒绝盗版,做诚信公民”口号的绿书签,张贴了“绿书签行动2011”宣传海报,开展了“加入绿书签行动”、“拒绝盗版,从我做起”签名活动。各设区市设分会场,同时举行活动,之后将各类非法出版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统一销毁。宣传周期间各地还举办了丰富多样的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发放《著作权法》宣传材料,解答社会公众提出的版权问题。
四是参与相关评优活动,宣传河北省版权保护的成绩。2011年,河北省共有9家单位和6名个人获得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奖励,其中廊坊“‘9·20’批销盗版图书案”专案组获得有功单位一等奖;省版权局等4家单位获得有功单位三等奖;省人民检察院王国维获得有功个人一等奖;省版权局潘海波、石家庄市版权局李耀峰、保定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杨大勇获得有功个人二等奖;秦皇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裴立新、任丘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边振林获得有功个人三等奖。11月,在中国版权年会暨第四届“中国版权产业奖”颁奖典礼上,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单堠亮星剪纸厂董事长高佃亮荣获“2011中国版权产业新锐人物奖”,省版权协会荣获“2011中国版权年会优秀组织奖”。
五是组织省内出版单位参加第十八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在对省内各参展商进行版权业务指导的同时,对外推广版权产品。
2011年,河北省版权局组织开展了打击侵权盗版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与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的“剑网”行动,认真处理每条案线索,快速移交并指导、督促保定、石家庄、承德、廊坊、沧州等地版权管理部门查处了多起侵权案件。
2月,保定市版权执法部门查处了“安玉兰销售盗版《最新临床疾病诊断与疗效判断标准实用全书》案”,依法对其做出罚款16500元的行政处罚。
3月,保定市版权执法部门查处了“李双伟销售盗版《中等职业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案”,依法对其做出没收非法出版物、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沧州市版权执法部门查获长芦大道继发物流运输公司存放侵权盗版光盘近2000张,根据有关规定将案件移交给当地公安部门。
9月,石家庄市版权执法部门查处“智苑文化用品中心销售盗版《蒙氏数学》案”,依法给予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复制品、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承德市版权执法部门查获“隆化县星源音像店经营盗版压缩DVD光盘案”,依法对涉案音像店做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廊坊市版权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涉嫌侵权的Win*.com网站进行立案调查后,依据相关规定,将案件向公安部门进行了移交。
10月,承德市版权执法部门查获火红音像店销售盗版音像制品,依法对涉案单位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石家庄市版权执法部门先后对梦思缘KTV、魅力金座夜总会、宝马会商务会馆、亚太夜总会和金狐网吧等单位在公众场合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播放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非法传播未经授权的影视音乐作品的行为,依法给予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1000~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全省版权管理部门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
一是积极响应国家版权局的要求,参与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作品登记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2011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研究修改了《政府机关使用计算机软件条例》和《著作权行政执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结合河北省实际工作,提出了反馈意见。
二是组织河北省基层版权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版权局在银川举办的“2011年基层版权执法培训班”,积极与专家互动交流,增强了版权执法的基础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是参加了由河北省法制办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学习培训。
四是认真调查和积极调解省外某权利人投诉《科技风》刊登侵权文章的案件,促使涉案期刊和权利人达成和解,及时处理了问题,妥善化解了纠纷。
五是积极为社会公众答疑解惑,解答版权问题3000余人次。
六是提供优质服务,为出版社登记外国及港澳台图书出版合同25件,为社会公众登记美术、文字和音乐等作品246件。
(李冬群)
2011年,山西省版权局坚持创新思维、依法行政、加强管理、服务大众的宗旨,围绕全省新闻出版业“五年争三、十年争五”的总体目标,把握办实事、重实效、求实绩的原则,积极拓展版权宣传范围,着力加强版权监管力度,全面提高版权服务质量,扎实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及软件正版化等各项重点工作,版权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为全面提升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在全社会逐渐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版权”的良好舆论氛围,山西省版权局2011年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积极利用各种平台,组织全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开展了版权宣传“三进两集中”活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版权街头集中宣传活动,侵权盗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和版权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活动期间,全省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6000余件,销毁各类侵权盗版制品20余万件,直接受众达30余万人。省、市20余家媒体对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有效地扩大了活动的社会影响,在全社会形成了版权保护的良好氛围。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双打”专项行动),由温家宝总理亲自安排部署,在全国开展,从2010年10月开始,到2011年6月底结束,历时9个月。“双打”专项行动是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执法与保护领域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山西省“双打”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山西省版权局,办公室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双打”专项行动。
此次“双打”专项行动中,全省各级新闻出版、版权、“扫黄打非”、文化执法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220人次,检查出版物批销单位2932余家、印刷复制单位1506家,主动监管重点网站258个,查出证照不全印刷企业332家,捣毁窝点70个,收缴盗版图书97932册、盗版光盘420393盘,查处侵权盗版网站7家,行政处罚违规印刷企业7家,移送司法机关重大侵权盗版案件4起,成功办结国务院五部委联合督办的重大案件1起。为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山西省版权局共编发简报23期,向新闻出版总署和山西省“双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类材料100余次。
“双打”专项行动期间,山西省版权局两次接受国务院“双打”专项行动督察组的检查验收,并得到了充分肯定。
2011年,山西省共有3个单位获得国家版权局2010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另有5个单位分别获得二、三等奖。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目标和时限要求,山西省版权局认真落实省政府和局党组的重要指示,积极稳妥地推进山西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经过认真的前期准备,山西省版权局于2011年1月28日召开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正式启动此项工作。之后,山西省版权局陆续组织完成了省、市、县三级政府机关软件使用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省级政府机关软件使用管理机制建设工作,省级软件采购方案拟订工作,推动落实了省级机关软件采购经费,多次对各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根据省政府安排,开展调研工作,为软件采购工作做好前期准备。2011年上半年,山西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在全国范围内一直处于领先位置,但之后的软件采购进展缓慢。
2011年11月14日,国务院根据工作实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130号),明确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时间调整为:“省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市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在2012年底前完成。”截至2011年底,山西省级政府机关软件采购经费已顺利落实,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已经建立,软件采购具体方案于2011年12月20日正式批准。山西省朔州、吕梁、太原等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已基本完成。
2011年4月下旬,国务院软件正版化工作督察组对山西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后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山西省的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重视、方法得当、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是明显的”。
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与当地经济状况和企业的景气指数存在密切联系。2011年初,山西省版权局对全省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任务进行了分解,并要求开展企业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工作。截至年底,全省共有110家企业完成了软件正版化工作,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100家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目标。至此,山西省已全面完成邮政、通信、电力、金融、保险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基本完成煤炭、冶金行业骨干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此项工作在全国处于中上等水平。
山西省版权局着力加强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服务全省新闻出版业和版权相关产业发展,为全省知名作家、广灵剪纸、高校平面设计入选作品等版权保护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提供上门登记服务,为广大著作权人提供可靠便捷的版权保护。
2011年,山西省的版权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有所提高。全年共实现作品版权登记337件(2010年145件),增幅达132%,远远高于50%的年度增长责任目标,在中部六省中处于中等水平;图书版权贸易合同备案41件,比2010年全年增长12件,增幅为41%。
同时,山西省版权局积极为山西人民出版社、北岳文艺出版社、希望出版社、各报刊社等出版单位提供稿酬收转、法律咨询等服务,为出版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展会期间版权保护工作的通知》,为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的顺利召开提供良好的版权保护环境。
(狄月清郝子谋)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工作以营造良好的版权环境、推动版权相关产业发展为目标,加强版权行政执法,大力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版权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内蒙古版权管理部门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了打击网络、软件预装,图书馆等领域侵权盗版的专项治理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有效地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公开有序的版权市场秩序。
为确保各项专项行动取得实效,2011年3月28日至4月1日,内蒙古版权局与区商务厅、区公安厅、区知识产权局联合派出督查组赴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开展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在督导检查期间,听取了当地政府有关专项行动的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部分商场、摊点。督导检查提升了地方执法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商品专项行动的大局意识和工作积极性,强化了执法打击力度。
同时,内蒙古版权局还大力推进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2011年5月31日,内蒙古版权局与自治区商务、通信管理、公安等部门联合印发《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内政商商贸字[2011]452号),积极开展网上巡查工作,督促网购平台进行自查自纠,承担市场主办方责任,加强自律机制建设,通过部门举报电话等途径收集网络购物领域有关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强化打击力度。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作品的使用和传播,有效遏制了侵权盗版蔓延的势头。
为保护重要体育赛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内蒙古版权局部署了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的版权保护工作。同时在全区各类展会举办期间,强化版权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侵权盗版行为,转办、交办了一批图书、音像、教材等侵权盗版案件。
为全面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确保实现阶段性目标,内蒙古自治区建立了由区版权局牵头,区经信委、区财政厅、区商务厅、区工商局、区政府采购中心等多部门参加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2011年2月27日,在全区新闻出版(版权)工作会议期间,召开了全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检查整改工作专项会议,74家自治区本级政府机关单位,盟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科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情况。
2011年3月,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督导检查组对内蒙古自治区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督查。其中,对四家企业的正版软件使用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督查组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给予了好评。
2011年4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组织召开自治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完成国务院既定的工作目标,并决定从区经信委、区商务厅、区财政厅、区工商局、区政府采购中心、区新闻出版(版权)局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区各盟市及部分委办厅局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督查。联席会议先后组成7个督查组,历时3个月,对全区12个盟市地区和部分自治区本级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在第一阶段的检查整改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自治区联席会议先后下发了督导检查文件2份,加快工作进度和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1份,重新核查、核对有关统计数据的紧急通知1份。通过督查、催办、解答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奠定了基础。
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委、办、厅、局等在内的74个机关单位全部纳入本次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范围。自治区本级软件正版化工作实行“统一落实经费、集中采购、分散安装”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步骤。截至2011年底,已完成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各种软件的采购和安装,全面完成了自治区本级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自治区本级政府共采购软件33135套,其中国产软件17393套,占52.49%;国外软件15742套,占47.51%。
采购金额共计2886.34万元,其中696.47万元用于国产软件采购,占24.13%;2189.86万元用于国外软件采购,占75.87%。
内蒙古版权局在注重培训、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执法检查,组织全区各级知识产权、版权管理部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同时,根据权利人的投诉和日常巡查以及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部署版权执法力量进行查处,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2011年,全区共检查违法经营单位44322个,做出行政处罚案件330起,移送司法机关4起,罚款金额50余万元;收缴各种盗版产品共计55万件,其中盗版软件51704件。
内蒙古版权局坚持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区”为第一要务,积极为版权产业发展服务,充分发挥版权工作在保护文化创造力、激励自主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
2011年,内蒙古版权局全面实施《内蒙古著作权管理办法》;积极开展著作权民事调解工作,为著作权人和著作权使用者提供日常咨询和法律服务;加强和完善版权登记和保护,完成作品登记226件;积极组团参加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等展会,推动版权对外贸易;着力培育核心版权产业。在“2011年度全国版权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评选活动中,内蒙古东联动漫影视有限公司荣获“2011年中国版权产业新锐奖”;在国家版权局组织的“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评选活动中,内蒙古自治区有1个基层版权执法机构获得有功单位二等奖,2名个人分别获得有功个人二等奖和三等奖。
内蒙古版权局始终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版权执法监管和管理服务之中,建立起版权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常态机制。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内蒙古版权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版权知识宣传活动。活动期间,组织实施了悬挂条幅、群发版权保护公益信息、车载LED公益广告、组织报道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参加电视访谈节目和上街宣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同时,内蒙古版权局组织版权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国基层版权执法培训会议和数字网络环境下的版权执法培训会议,与自治区法制办联合举办了三期全区版权产业执法培训班,加强全区版权执法人员的业务素养和执法能力。
(郭锦云)
2011年,辽宁省版权局积极落实局党组对版权工作的部署,重点突出版权保护对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省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和作品自愿登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11年,辽宁省版权局积极开阔思路开展作品登记工作,继续加大对辽宁省具有鲜明民族特色作品、动漫企业作品的扶持力度,共办理作品登记10037件,同比增长200%。在作品登记工作中,辽宁省版权局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以确保登记证书的权威性,对近百件作品提出整改建议,40余件作品未予受理。
版权贸易的年度重点工作为组织辽宁展团参加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辽宁省版权局积极做好辽宁展团参展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一是确保辽宁展团各单位便捷、高效地做好布展和版权贸易洽谈工作;二是通过与总署、展会会务组及各出版单位间的协调和组织工作,完成辽宁展团参展任务。在各出版社的努力下,2011年辽宁省共引进图书版权328项,输出96项。
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版权贸易管理及法律咨询。辽宁省版权局通过审查出版单位的引进海外版权合同来实施版权贸易管理,同时通过现场、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解答多个境内及涉外版权问题。
辽宁省版权局按省政府和新闻出版总署的部署和要求,及时(2010年11月18日)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版权法规处下设办公室,该办公室积极按省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发文)要求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尤其以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为核心,出色完成了国务院对辽宁省督查的三次迎检任务。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于2011年6月底结束,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在专项行动中承担着生产源头治理、加强市场监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和加强宣传等多项任务。
2011年,辽宁省版权局坚持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坚决打击软件、影视、音乐、文字等方面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截至10月中旬,辽宁省已完成10余件重点网络侵权案件的侦办工作。在2011年国家版权局“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评选中,辽宁省共有4个单位被评为“有功单位”,8位同志被评为“有功个人”。
辽宁省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中能取得较好成绩,主要得益于两点:一是继续发挥沈阳、鞍山、丹东、辽阳四个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作为版权执法典型的核心力量,以典型带动全省执法能力的提升;二是与省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合作机制的成熟顺畅。
2011年9月起,根据国家版权局文件精神,辽宁省版权局专门针对盗版教材教辅进行了治理工作。除印发文件组织各地开展有关工作外,为督导各地对盗版教材教辅的打击和治理,辽宁省版权局派出检查组赴营口、盘锦两地进行督导检查,并积极发挥辽海出版社工作站在专业技术上的优势,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通过高压、有效的督查工作,保证了各地教材教辅市场秩序正常,学生、家长以及正版书商业主对此给予了肯定。
自2006年始,对“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全国集中销毁非法及盗版出版物行动、重点工作重大案(事)件三项重要活动,各大媒体广泛参与宣传报道,形成较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辽宁省版权局还专门对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等进行版权知识的宣传。
辽宁省版权局还积极推动版权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的建设,并扶持和推荐版权产业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在2011年11月中旬召开的第四届中国版权年会上,经辽宁省版权局推荐,沈阳莎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获“2011中国版权产业新锐企业”奖。
按国务院文件精神,各省版权局为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的牵头部门。辽宁省版权局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省政府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任务,并督导各市、县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为了积极推进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辽宁省版权局多次发文要求各部门明确软件正版化目标,做好职责分工,积极配合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和软件资产管理及省、市两级政府部门的统计工作,并分五次赴六市一县(绥中)指导和督促工作。同时,辽宁省版权局积极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任务、意义以及辽宁省的工作开展情况,《辽宁新闻》、《辽宁日报》、《辽宁晚报》、辽宁省政府网站、东北新闻网等多家主流媒体给予了多次报道。
对于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辽宁省继续以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知名设计、研发企业为检查重点;对地市级提出更明确、严格的要求,即沈阳市、大连市市属大中型企业正版化率在80%以上,两市分别完成20家以上任务,其他各市完成10~20家。在上半年国务院督查组检查中,被抽查的在沈企业均通过检查。
经过近四年的探索和实践,2011年6月底,辽宁省版权局印发《关于印发辽宁省版权局设立版权工作站实施方案的通知》,统一标准,鼓励各地、各单位根据需要建立版权工作站以拓展版权工作。此项工作标志着辽宁省版权工作站建设进入了全面拓展阶段。截至2011年10月底,鞍山、锦州、营口、辽阳等市反响积极,并已完成2个版权工作站的设立工作。
(田大鹏)
2011年,吉林省版权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结合国家版权局、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科学谋划、着力实施,使全省的版权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
结合国务院、国家版权局、吉林省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吉林省版权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的紧急通知》(吉版权[2011]1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中,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8300多人次,检查图书、音像、软件、印刷等经营单位8760多家(次),收缴扣押各类盗版出版物20余万册(张、盘),责令停业整顿25家,取缔非法摊点350多个,查处侵权盗版案件77起,进行行政处罚65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起,查获地下黑窝点1起,行政处罚10余万元,取得了明显的治理成效。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2011]12号)要求,吉林省版权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打击盗版盗印教辅材料专项行动,制定了《吉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提出了工作要求和目标责任,启动了省、市、县三级版权保护信息站工作机制。
在这一机制下,2011年9月16日,吉林省版权局一举查缴一批盗版的吉林大学版高中教辅材料,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扣盗版教辅材料700余册,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除此之外,吉林省版权局还组成了暗访组,对全省5个市(州)20个县市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了8起违规经销教材的行为,16个县市书店存在疑似盗版教辅图书的行为,1家存在无照经营教辅材料的行为。就以上情况,吉林省版权局对各市(州)版权局进行督导,要求他们对盗版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行为进行处理。
吉林省版权局十分重视对音像电子出版物市场的日常监管,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进行了周密部署,不断创新版权行政管理手段和行政执法模式,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行政部门与公安部门密切合作的工作模式,长年保持打击侵权盗版的高压态势,始终把软件、网络、音像电子出版物、教材教辅等作为监管和执法的重点领域,取得了版权保护的重大成效。
2011年7月12日,吉林省版权局根据群众举报,在长江路附近某居民楼成功查获一个批销盗版光碟的黑窝点,当场控制住了犯罪嫌疑人车某,收缴盗版光盘2万余张。
为了营造良好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维护计算机市场和软件市场秩序,推动软件自主创新,促进吉林省软件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计算机保护条例》和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吉林省版权局于2011年8月24日,在长春市召开了“打击非法预装盗版计算机软件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动员大会”,向长春科技城、欧亚科技城、百脑汇、长春网络维护公司等单位和维护人员下发了《长春市打击非法预装销售盗版计算机软件行为的通告》,并与之签订了责任书,建立起了管理部门、商场、经营者“三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
2011年,吉林省版权局十分重视版权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吉林省版权局会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长春市科技局、长春市版权局等10余个相关部门,在长春市重庆路街心花园举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主题宣传活动,受到了广大市民的热烈欢迎。吉林省版权局的工作人员热情地回答了市民对著作权法相关知识的提问,并发放了500余份宣传单。
同时,各级版权管理部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版权干部工程、版权孩子工程、版权人才工程、版权公益宣传工程,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版权宣传普及教育常态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版权”的社会氛围。
吉林省版权局抓住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著作权法的宣传力度,“7·28四平中兴大厦非法销售盗版图书案”、“7·12长春市长江路车某非法销售盗版光碟案”、“9·16广西游商在吉林市非法销售盗版教辅案”等案件,都被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截至2011年10月31日,版权管理处共在《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知识产权报》、《城市晚报》、《东亚经贸新闻》、《新文化报》以及中国新闻出版网、中国吉林网、吉林省政府网、新浪网上发表稿件30余篇。
仅2011年8月31日一天,在央视网“中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成果展”专版中,“吉林活动日”就被采用3篇稿件滚动播出,较好地宣传了吉林省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成果。由于宣传有力,吉林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的电话成为了各界群众提供侵权盗版线索的举报热线,广大群众通过电话,为吉林省版权局提供了各种侵权盗版的线索,为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吉林省版权局相继在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吉林艺术学院建立了版权保护教育基地,依托版权保护教育基地与各高校联合开展版权相关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座谈会、板报宣传等活动。
2011年6月23日,吉林省版权局在东北师范大学法学院召开了表彰奖励大会,表彰奖励在知识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同学和老师,并向师生赠送了《著作权法》等有关书籍。
2011年9月9日,在第七届中国吉林·东北亚博览会主会场,吉林省版权局与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长春市科技局、长春市知识产权局、长春市版权局共同组成东北亚博览会知识产权展台,为参展的单位及个人提供知识产权相关的咨询,并发放知识产权宣传材料。东北亚博览会首次设立知识产权展台,《吉林日报》、吉林电视台等多家主流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完善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提高服务水平,是加强版权管理,促进智力成果创新的客观需要。
2011年,吉林省版权局继续完善著作权法律服务平台、教育培训服务平台、著作权维权服务平台、版权相关产业发展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了版权管理部门职能的转变,公共服务质量有了较大提高。2011年全年,吉林省版权局共受理法律咨询620人次,调解版权纠纷2起,发表涉及著作权法的文章3篇,进行著作权法培训1次,举办版权教育基地知识竞赛1次,完成了吉林省著作权保护协会的年检工作。
为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使用,吉林省版权局加大了作品登记宣传力度,提高了作品登记工作效率,并开设了作品登记绿色通道,为权利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2011年吉林省作品登记量呈上升趋势,截至2011年10月31日,共完成作品登记222件,同比增长30%,软件著作权登记65件,同比增长17%。
随着全球化经济的不断发展,吉林省各图书出版单位外版图书引进的规模和对外图书贸易交流的贸易额逐渐增大,为了加强对引进图书的版权保护力度,吉林省版权局加强了对引进版图书合同的备案登记工作。截至2011年10月31日,共完成版权引进合同审核和备案登记471件,同比增长20.8%。这有助于降低各出版单位在图书引进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版权纠纷风险,同时有利于提高出版单位版权自律守法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2010年吉林省版权局积极推荐长春高新区参加国家版权局举办的“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的评选活动。2011年9月,长春高新区参加了国家版权局在青岛召开的“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挂牌仪式,积极推进版权示范园区建设。一是在东北亚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中租借2000平方米大厅建设“长春版权交易中心”;二是高新区投入5.8万元积极拍摄宣传高新区版权产业的专题片;三是总投资3亿元,建设占地7万平方米的伍陆柒捌长春软件与外包产业园,其中软件开发中心、测试中心、动漫制作中心大楼已于2011年盖完,其余附属设施计划于2012年底竣工。
同时,吉林省计算机中心、四平市梨树县,辽源市东辽县、东丰县计划建设农民画、诗歌版权产业基地;通化市、白山市、江源区计划建设松花砚基地。
此外,吉林省版权局还积极推荐长春高新区凯帝动画、白山市江源区浑江黑陶艺术品有限公司参加中国版权协会组织的“2011中国版权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的评选活动。
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由吉林省版权局牵头组织开展了省、市、县三级政府机关的软件正版化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吉林省版权局在第一时间与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吉新出联[2011]5号)。
2011年4月28日上午,吉林省版权局召开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调度会,听取了各市州关于软件正版工作情况的汇报,传达了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对下一步如何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吉林省版权局组织人员对省直机关软件正版化使用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查摸底。工作人员深入长春市科技城、红旗街百脑汇进行市场调研,对政府机关使用的办公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深入细致的测算。调研数据显示,省直机关88家单位共使用10020台计算机,已有正版软件6988套,拟采购正版软件10072套,88家单位约需资金1180万元;9个市州机关总数518家,共使用28608台计算机,已有正版软件20198套,拟采购正版软件37118套,约需资金3171.8万元;全省县级政府67个,县级机关总数2731家,计算机总数56490台,已有正版软件42351套,拟采购正版软件68749套,约需资金5874.9万元。综合省、市、县三级政府的调研数据,全省总计需要采购正版软件10.59万套,约需资金1.023亿元。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加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推进力度,在吉林省版权局的积极斡旋协调下,省政府督察室被破例引入软件正版化的督察工作。2011年5月23日至5月27日,吉林省版权局会同省政府督查室、省商务厅、省工信息厅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省9个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共计18个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工作组通过督察,掌握了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使用情况和推进进度,对下一步如何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指明了方向。
根据吉林省版权局的要求,全省各市州政府部门每月都对软件正版化情况进行月报。截至2011年底,吉林省直机关已有19个部门完成了软件正版化,69个部门尚未完成。
(田庆权)
2011年,按照国家版权局和省政府有关版权工作的部署,黑龙江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
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中,黑龙江省版权局组织全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2011年4月22日,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举行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销毁大会,省版权局启动了“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签名和“拒绝盗版、从我做起”绿书签派发活动,同时发放《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及著作权法宣传手册5000余册,并设立了版权保护宣传展板,现场接受群众对版权相关问题的咨询。
5月29日,黑龙江省版权局在红博会展中心召开“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版权保护征文”颁奖仪式。
在哈尔滨市召开的第21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上,黑龙江省版权局设立版权咨询台,解答参会各单位及群众的相关问题。
根据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分解,黑龙江省版权局参与《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专题制定和相关专题讨论会,并对《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定稿多次提出建设性意见。2011年6月,此《纲要》正式定稿印发。
为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结合本省实际,黑龙江省版权局制定了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实施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以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省直各部门和市(地)县政府。
方案明确了推进时间表、工作要求、重点和任务,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根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推进正版软件工作的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
为促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顺利推进,黑龙江省版权局就政府机关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对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直各委、办、厅、局的计算机数量,使用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和所需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发放调查表进行调查,摸清了省直部门计算机软件使用基本情况。在工作过程中,就市(地)县工作进展缓慢的情况,多次下发文件对各地进行督促,要求各市地按照省政府要求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黑龙江省版权局与省财政部门多次沟通,协调软件正版化采购资金的落实,并向省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
2011年3月和5月,黑龙江省版权局两次组织国家八部委对黑龙江省企业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分别对哈药集团、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哈尔滨交通银行等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与企业座谈交流软件正版化工作。
根据国家版权局的统一部署,从2010年12月到2011年6月,黑龙江省版权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黑龙江省版权局设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版权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部署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
专项行动中,黑龙江省版权局分别对船舶电子大世界、教化计算机电子市场、透笼小商品市场、南极出版物批发市场、远大购物中心、南岗家乐福等多家市场进行检查,并指导各市地版权管理部门对所在地重点区域、重点市场每周一检,确保专项行动期间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黑龙江省版权局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多样化的宣传活动,明确专项行动法律依据,阐明重要意义,帮助企业负责人提高认识。并且加强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0159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店档摊点9769个(次),检查印刷复制企业6894家(次),取缔游商摊点57个(家),监管互联网单位1015家(次),关闭非法网站2家;查缴侵权盗版音像制品17013件,侵权盗版图书12728册(件),盗版电子出版物4939件(个),盗版教材教辅读物5436件(册),非法出版物163件,合计40279件。
在第21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期间,黑龙江省版权局组织各地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2011年4月,黑龙江省版权局与哈尔滨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在平房动漫基地开展作品现场登记及版权咨询工作。2011年,黑龙江省版权局共组织鉴定出版物300余种,其中侵权制品100余种;受理作品自愿登记197件,办理涉外版权贸易合同登记72份。
(邱鸿程)
2011年,上海市版权局在国家版权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版权执法、创新版权服务方式为切入点,重点突出“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四大环节,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开拓工作思路,在加强版权保护的同时,积极推进版权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 颁布《上海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规划》回顾了“十一五”时期上海版权工作取得的成就,分析了“十二五”时期上海版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从完善版权公共服务功能、提高版权保护意识、加强版权执法监管能力、促进版权产业发展等方面确定了“十二五”期间上海市版权工作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战略举措。
2. 发布《上海版权产业报告(2004—2009年)》上海市版权局立足产业发展,全面统计、科学分析,在全国率先发布《上海版权产业报告(2004—2009年)》,认真梳理上海版权产业的现状和特点,科学、有效地指导版权从业人员就业,引导版权投资人投资,扶持版权企业转型发展,帮助政府制定版权产业相关政策法规。
3. 提出《著作权法》修改完善意见为进一步完善中国著作权法律制度和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组织上海相关政府机关、学术机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召开“《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专家研讨会”,从著作权法律体系、著作权权属分类以及《著作权法》的实施等方面展开充分探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对现行《著作权法》及其配套法规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1. 扎实推进作品登记服务为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使用,上海市版权局加大作品登记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登记工作效率,从受理、审查、登记、证书制作、信息统计等方面统一标准、规范操作,为权利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2011年上海市版权局共登记作品2万余件,同比增长100%。
2. 积极建立版权纠纷调解机制按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11月向本市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各级法院下发的《关于开展著作权纠纷委托调解工作的意见(试行)》精神,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积极与上海法院系统就完善相关诉调对接等具体工作开展合作,取得初步进展。该中心与杨浦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成立了知识产权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室;主动接受普陀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成功调解了其委托调解的80个著作权纠纷案件中的68件。同时,该中心还不断加强与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等其他版权纠纷解决机构的互动,努力扩大受案数量和来源渠道。2011年,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共成功调解153起版权纠纷案件,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
3. 着力推动版权贸易持续发展随着以版权资源为核心的出版、动漫、影视、软件、网络与计算机服务等文化创意产业的迅猛发展,版权创造、评估、运用、管理的需求不断增加。为了使版权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更好地促进版权交易,上海市版权局组织召开版权贸易工作交流会,通报2010年上海图书版权贸易情况,开展2009—2010年版权贸易“双优、双先”评奖活动,共评出8家先进单位、10位先进个人、50种优秀输出版图书和20种优秀引进版图书。据统计,2011年,上海共引进图书版权1260种、录音制品209种、录像制品61种、电子出版物22种,共输出图书版权296种、录音制品9种。
4. 切实建设“数字作品版权登记保护平台”上海市版权局充分挖掘全市版权资源,根据企业需求,不断完善在线申报、审查流程等操作程序,为作品创作“大户”办理批量登记。同时,充分发挥技术手段在版权登记和保护中的作用,改变仅仅依靠人工监管的单一模式,在产业培育上营造尊重和保护版权的良好环境。
5. 大力支持企业、园区(基地)参与行业争先创优工作上海市版权局积极培育、支持与鼓励多家有条件的单位和园区(基地)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等,进一步提升上海市版权保护的整体水平和良好形象。其中,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获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称号。上海市版权局直接或通过5家版权服务工作站组织上海市多家企业、产业园区(基地)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版权金奖、中国版权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等项目的申报,以项目引领产业发展。
6. 广泛开展2011年度版权优秀服务项目(案例)评选活动为激励版权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促进版权服务的项目化、特色化,上海市版权局组织全市7家版权服务机构开展版权优秀服务项目(案例)评选活动,共评出2项金奖、7项银奖和3项铜奖。
根据中央和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部署,上海市版权局建立版权执法工作机制,多方联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2011年,上海市版权局以加大版权刑事打击力度为重点,指导、协调版权执法部门开展工作,成功查处多起侵权盗版大要案件,其中“《冒险岛》游戏外挂侵权案”被评为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十大案件之一。上海市版权局协助版权执法部门对近10万件涉嫌侵权盗版制品进行鉴定。同时,联合上海市文化执法总队开展印刷业专项整治行动,对901家印刷复制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与督促整改工作;联合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上海市文化执法总队开展图书、音像制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处非法零售批发侵权盗版出版物的违法行为;加强源头治理,组织上海市主要出版物发行企业开展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1. 召开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将上海市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12个扩展到19个,并首次提出了五年工作目标,即在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实现所有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单位和公办学校、医院全面使用正版软件;按照“以大型企业为重点,以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依次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示范表率作用,争取在五年内完成对上海市国有企业的软件正版化目标。
2. 率先完成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的检查整改工作在上海市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共同推动和区县政府的大力协助下,上海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完成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为下一步上海市各级政府机关使用、管理正版软件打下了良好基础。
1. 组织实施“2011年剑网行动”依托上海市网络版权综合治理机制,以网络热播电视剧作品、院线电影作品等为重点内容,上海市版权局协调市文化执法总队做好网络侵权盗版案件查处工作,累计关闭违规网站10家,责令整改违规单位22家,删除侵权盗版作品9万余条,罚款总额人民币15万元。指导并推进上海市网络企业版权自律工作,引导盛大游戏、起点中文网、PPS、土豆网、PPTV、激动网、久游网络等8家发起单位共同签署《上海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公约》,有效遏制上海市网络侵权盗版现象,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版权产业发展秩序。
2. 开展打击市场预装非法软件专项整治工作上海市版权局组织上海市主要电脑商城召开会议,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批示精神,对上海市软件市场开展检查落实与督促整改工作。同时,联合上海市文化执法总队等部门,建立软件著作权保护长效机制,制定实施电脑市场定期巡查及违法行为通报等制度,积极做好对电脑市场的版权保护宣传培训工作。
3. 扎实做好执法先进选送及总结表彰工作根据国家版权局部署,上海市版权局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做好2010年度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的选送工作,上海共有9家单位和8名个人分别获得2010年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称号。
2011年3月,上海市版权局向社会发布2010年度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件,案件涉及出版、摄影、网络游戏与视频、软件预装与使用等多个领域。这充分显示了政府对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的决心与信心,有效普及了版权法律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市民对版权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的积极性。
2011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上海市版权局联合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开展2011年全国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上海分会场销毁活动暨“绿书签行动”签名活动。同时,联合创意功夫网,以“不要用盗版”为主题开展创意设计大赛,并组织制作了以“侵权盗版,扼杀孩子的未来”为主题的宣传广告片,在电视媒体播放;编制优秀创意作品集,在上海市主要网站进行展示;与日本海外内容促进会合作开展“尊重版权、抵制侵权”系列交流活动,倡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盗版和非法下载,全面提升消费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011年4月,上海市版权局部署上海市主要网络媒体根据各自特点开展以保护版权为主题、与网站风格相吻合、用户互动参与的版权保护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版权保护的社会认知度。
上海市版权局利用各种媒体,对上海市版权执法与监管工作、专项整治以及各类重要活动会议等及时进行专题宣传报道。通过《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知识产权报》和上海市版权局政务网站等渠道,发布各类版权工作信息近百条(次);参加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访谈”栏目直播,重点介绍上海市加强网络版权保护工作的情况,并接受市民有关版权保护的咨询,均取得良好效果。
2011年5月24日,上海市版权局指导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和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召开软件产业知识产权研讨会,就“软件企业知识产权实务管理”、“软件侵权鉴定”、“软件纠纷处理法律策略与技巧”等主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讨论;组织上海市相关版权执法人员参加全国版权执法工作培训班,重点培训著作权法律基础知识、版权行政执法实务及版权执法两法衔接等,不断提高上海市版权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2011年10月14日,上海市版权局组织召开华东地区省级版权部门版权工作座谈会,来自华东六省一市的省级版权局以及部分中心城市的版权管理工作人员30余人参加会议。此次会议有效加强了地区版权工作协作,有利于共同提高地区版权保护水平,促进地区版权产业发展。
为探讨网络环境下全球版权管理和执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2011年12月8—9日,上海市版权局承办了由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召开的网络环境下的版权管理和执法国家区域研讨会,来自国内外版权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机构的80余名代表及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为增进国际间版权工作交流,提高中国互联网版权执法工作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
(王骞吴瑾君)
2011年,江苏省版权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着力实施《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为抓手,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全面推进六大体系建设,为新闻出版强省、文化强省和创新型省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江苏省级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依照“内外分开、统计分析、统一采购、奖励补贴、限时完成、长效管理”的原则,通过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通力合作,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分制订方案、落实经费、公开招标和采购安装几个阶段进行,成效显著。
截至2011年9月底,120家省级机关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全部完成,共采购正版软件27707套,使用经费约2851万元。其中,国外办公软件13471套,支付金额2020万元,国产办公软件14236套,支付金额831万元;省级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支付1584万元,省财政补贴1267万元。
对于江苏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国务院督查组在进行督查时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江苏省级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2011年8月和10月,江苏省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在南京和张家港召开市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会,就市县机关正版化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和研讨。各市县对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高度重视,大部分地区行动较为迅速,整改工作如期推进。
截至2011年12月,全省有12个市53个县(市、区)落实了正版软件采购经费6944万元,其中4个市、37个县(区)完成采购整改工作,投入资金3463万元,采购正版软件63503套。其中苏州市行动迅速,工作扎实,在全省率先完成整改工作,共采购各类正版软件14578套,投入资金1252万元,受到国务院督查组的高度赞扬;无锡市投入资金1096万元,共采购各类正版软件8962套;徐州市投入资金397万元,采购各类正版软件4766套;南京、南通已签订采购协议;扬州、连云港已完成招标工作;常州、淮安、宿迁、泰州、盐城等市已落实采购经费。
按照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和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及要求,江苏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下发了《江苏省2011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确定了年内全省完成300家企业软件正版化的目标,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工作进行了部署。
2011年,全省共举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培训班33期,参加培训企业1339家、2191人次;完成自查自纠企业534家,列入年度阶段性目标企业413家,完成检查验收283家,督查企业226家,查处企业7家;调解软件侵权纠纷21起,约谈侵权企业4家,帮助软件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270万元。
江苏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江苏省版权局版权处,具体负责全省“双打”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
“双打”专项行动中,江苏省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对侵犯著作权案件的督办,在重点案件的查办上取得较大成功,受到国家版权局的表扬,获得办案经费50万元。江苏省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多次召开案件研讨会,为33起案件、12094种涉嫌侵权物品、142660件侵权盗版物进行鉴定,及时为案件的定性、侦破提供了可靠依据。江苏省查处的“南京‘5·26’销售盗版光盘案”、“昆山9cax网侵权案”、“淮安宽频网侵权案”、“万松中文网侵权案”、“加林软件网侵权案”等一批侵犯著作权重点案件和其他案件共17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7名,涉案金额高达1.5亿多元,办案质量、完成数量和结案率均处于全国前列。
全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认真履行社会监管职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江苏省版权管理部门联合文化执法、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大对印刷复制企业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出版物行为。2011年,全省共查办行政处罚案件296件,移送公安机关48件,检查经营单位69834个,取缔违法经营单位2612个,查获地下窝点48个,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201.78万册(张),罚款216.44万元。
2011年,江苏省各地版权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视频网站和电子商务网站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通过网络传播侵犯著作权,特别是通过网络、电话、电视销售盗版出版物的行为,集中查处了一批案件,有效维护了互联网版权环境。据统计,全省版权管理部门主动监管网站334个,立案查处案件44件,行政处罚案件17件,移送司法机关11件,责令停止侵权81件,没收服务器103个,关闭侵权网站97个,罚款204.8万元。
江苏省版权局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对各级版权执法人员进行分批次有针对性的培训,各地共计10余名一线版权执法人员参加了国家版权局组织的版权执法培训班,有效地提高了版权执法水平。同时,积极推荐优秀单位和个人参与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的评选,共有16个单位和20名个人分别被评为2010年度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奖金总额48.7万元。
2011年8月至10月,江苏省版权局会同省政府法制办,从规章名称、立法宗旨到框架结构、文本语言等方面,先后4次对《江苏省著作权保护与促进办法(草案)》进行修改,并赴苏州、南通等地进行调研,组织20余个单位对《办法(草案)》进行了分析、研究和修改,使这部规章能够融合最新法律成果。
为激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生产,鼓励著作权登记和推广使用,促进全省版权产业的繁荣发展,江苏省版权局拟订了《江苏省作品登记、使用资助和奖励试行办法(试行)》,首次设立了作品登记和使用专项扶持资金,对作品著作权登记、推广、使用进行资助或奖励;同时,积极参与江苏省文化建设实施工程意见的修订和撰写。
江苏版权局组织16家出版单位,140多名代表参加“第十八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江苏展团共有展台40个,展台面积近400平方米,参展图书、期刊、电子产品6000多种,举办文化活动11场,版权贸易谈判近百场,展区面积、位置和设计均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签订版贸合同和意向480项,签约版权贸易合同169项,其中引进89项,输出80项,版权贸易意向311向,合同数与意向数均居全国前列。
江苏省版权局在第七届“南京国际软件博览会”设立展台,进行著作权法律普及宣传、执法监督以及软件作品登记和相关咨询工作。
2011年初,受国家版权局和中欧知识产权项目组委托,江苏省版权局在南通承办了中欧知识产权保护二期项目全国培训班。全国部分省市60多位代表参加了培训,中外专家就版权保护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2011年,江苏省版权局认真落实《江苏省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创建管理办法》,大力开展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活动,对苏州市、昆山市和南京徐庄软件园争创“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基地)”工作进行有效指导。2月,苏州市、昆山市已获批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成为全国第一个获批创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8月,南京徐庄软件园获评“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江苏省版权局还对淮安市和张家港市创建“全省版权示范市”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指导。
2011年,江苏全省办理一般作品登记13629件,同比增长79.5%;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8685件,同比增长42.7%;著作权合同登记1123份,同比增长32.1%。办理著作权引进图书合同备案登记629份,涉外软件和电子出版物合同登记10份,复制境外出版物登记215种,一般著作权合同备案269份。
江苏省版权局注重做好专项行动、软件正版化、版权执法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全年在《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知识产权报》、《新华日报》和新华网、中国新闻出版网、中国知识产权网、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等新闻媒体发表有关文章和报道50余篇。另外,江苏省版权局全年编发了《江苏版权》6期,“双打”专项行动简报14期,软件正版化简报5期,近200万字。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江苏省版权局组织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举行“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签名暨“绿书签”发放活动。宣传周期间,全省共发放宣传资料36000余份。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联合举办的“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及有影响力人物”评选中,“南通家纺市场成为WIPO全球首个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事件当选全国20个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江苏省版权局荣获优秀推荐奖。
在2011年11月12日举办的中国版权年会上,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荣获2011年中国版权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中国电信江苏分公司荣获2011年中国版权产业新锐企业,江苏省版权协会荣获2011年版权年会优秀组织奖。
(谭松枝)
2011年,浙江省版权局认真履行版权保护职责,进一步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着力打击损害公共利益的侵权盗版行为,开展丰富多彩的版权宣传活动,努力促进版权产业发展,版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201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0年12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55号),对全省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作出专门部署。2011年2月,浙江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并以文件和明电形式下发各市、县(市、区)。
在省、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协调督促下,通过浙江省版权局、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并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了工作任务。截至2011年12月,省级政府机关48个部门全部实现软件正版化,全省11个市、90个县(市、区)政府机关办公软件采购工作全面完成。全省三级政府机关共采购办公软件11.6万套(含升级金山办公软件11498套),采购金额1.08亿元。其中,省级政府机关1.05万套、1151万元,各市、县(市、区)政府机关10.6万套、9670万元。
浙江省版权局在重点抓好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同时,继续扎实做好企业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2011年3—4月,浙江省版权局会同省经信委、省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实地抽查了2010年部分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企业。2011年至2012年度浙江省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以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和之前没有列入正版化推进名单的上市公司为重点继续深入推进,将353家企业列入推进企业名单。2011年4月19日和27日,分别在杭州、宁波召开了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动员培训会。2011年底,浙江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行业企业的年度推进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
根据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及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及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要求,浙江省版权局于2010年11月18日以内部明电形式向各市、县(市、区)文广新局、“扫黄”办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及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浙新出发明电[2010]95号),并成立了浙江省新闻出版局、浙江省版权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受理上级移交和自行收集的案件线索共176件,其中国家版权局交办的100件,各级版权管理部门自行收集的76件。截至2011年底,176个案件已经结案,其中,行政处罚65件,共计没收违法所得3240元,罚款611700元;关闭违法网站51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6件,其中7件已经判决。
由于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的突出表现,浙江省一批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受到了国家版权局的表彰和奖励,其中浙江省版权局荣获一等奖,杭州、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获二等奖,武义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等7个单位获三等奖,孙伟等6人被评为有功个人。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按照《2011年浙江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要求,全省版权管理部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展板、宣传手册、手机公益短信、免费咨询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版权宣传活动。浙江省版权局在2010年11月至2011年6月同时推出了以“保护正版、打击盗版”为主题的公交车车体广告和机场候机大厅平面广告。此外,浙江省版权局还积极参与了在杭州召开的“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新闻发布会”。
第18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于2011年8月31日至9月4日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行。浙江省14家图书出版社和浙江华硕、杭州大自然、宁波成路等企业集体亮相,1500多种浙版图书在博览会上充分展示,其中包括代表近年来浙版图书“走出去”的最新成果的60多种外文版图书,以及一批代表浙江出版实力的最新版重点图书和“走出去”重点推荐图书。浙版图书在博览会期间得到了极大关注。据不完全统计,浙江省出版社与境外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出版机构达成版权贸易与合作出版协议和意向200多项,其中100多项为版权输出项目。
为进一步实施浙江省新闻出版业“走出去”战略,由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共同组织的“浙江版权贸易访问团”,于2011年12月7日至15日对澳大利亚、新西兰进行了访问考察,与两国出版界开展了广泛的出版交流合作活动,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
访问期间,全省各出版社精心组织了近千种浙版新书,分别在澳大利亚悉尼市、新西兰奥克兰市举办了“浙江精品图书展”。访问团一行先后与澳大利亚中华书籍书店、HALSTEAD PRESS出版社、澳洲华厦传媒集团、新西兰玛克威出版社负责人进行了广泛的座谈交流,达成了一系列版权贸易和图书出版、销售合作意向。
2011年9月15日至16日,浙江省版权局召开全省新闻出版业“走出去”工作经验交流会,交流一年来新闻出版业“走出去”工作情况。全省各图书、电子音像出版社,部分印刷复制、发行单位和省商务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及省翻译家协会的有关专家共70多人参加了会议。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单烈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单位汇报了2010年以来在实施新闻出版业“走出去”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果,并交流探讨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浙江省翻译家协会的专家介绍了他们在新闻出版“走出去”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并就如何加强与新闻出版业的合作联系提出了一些建议。浙江省商务厅相关业务处室的负责人介绍了在支持、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方面的有关政策。
为了更好地维护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版权代理机构的登记行为,推动以绍兴中国轻纺城为中心的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促进纺织行业健康繁荣发展,浙江省版权局、浙江省版权协会于2011年6月16日至17日在绍兴柯桥召开了作品登记培训学习会,有关版权代理机构负责人、经营户代表和花样版权登记保护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学习。通过对版权法律法规的系统讲解,对市场上一些问题的分析,浙江省版权局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与绍兴县委、县政府及市场管理部门进行研究沟通,提出了进一步落实做好花样版权登记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在浙江省版权局的指导下,经过多年的努力,绍兴县中国轻纺城花样登记管理保护办公室紧紧抓住纺织品花样版权保护这一核心进行创新探索,基本形成了以“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仲裁调节、行业自律”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保护体系,同时牵头建立起浙江绍兴、江苏南通、山东潍坊、广东佛山四大纺织品龙头市场跨区域版权保护协作联合体,开创了中国跨省开展纺织品市场版权保护与合作的先河。2011年9月,国家版权局正式授予绍兴县中国轻纺城花样版权登记管理保护办公室首批“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
2011年,浙江省版权局共登记各类作品13422件,再创历史新高;核准登记出版境外图书合同264件,办理涉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图书印刷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623件;办理著作权合同备案90件。
此外,根据浙江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浙江省版权局还组织对2008年《浙江省著作权管理办法》出台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评估,为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报告提交了《2008年以来浙江省版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材料。
(严庆荣)
2011年,安徽省全面推进版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各项工作,着重抓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打”专项行动)、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剑网”行动、版权示范主体建设和版权公共服务等重点工作。
在国务院部署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安徽省版权局结合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将专项行动和“剑网”行动作为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强化大案要案查处、建立打击侵权盗版快速联动执法机制的重要抓手,集中力量、精心组织、上下联动、彻查严处。
“双打”专项行动和“剑网”行动期间,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8200人次,取缔不法摊点60多个,收缴各类盗版非法出版物18万余册,收缴盗版音像制品、软件13万多盘(片)。共查处侵权盗版音像制品和出版物大案要案15起、网络大案要案8起,国家五部门挂牌督办案件1起,移交司法机关15起。
截至2011年底,移交司法机关的15起案件中已判决13起,均以侵犯著作权罪宣判。其中,“骑士音乐网”侵犯著作权案的圆满结案,产生了重要的国内国际影响。中央电视台、安徽电视台、《法制日报》、《中国新闻出版报》等媒体对此相继报道,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进行了专题播出,国际唱片业协会致函感谢,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和安徽省副省长花建慧均给予高度评价。同时,美国特别301报告援引此案以佐证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和决心。该案是专项行动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典型案例,位列全国2010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版权执法十大案件之首。同时,该案专案组荣获国家版权局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
鉴于版权行政执法中的突出成绩,安徽省版权局分别被安徽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版权局评为安徽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单位及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二等奖。
在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中,安徽省版权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发挥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和牵头单位的组织协调作用,制定方案、汇总数据、组织督查、做好预案、主动服务,切实担负起各项工作任务,创新方式,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
截至2011年9月20日,安徽省直机关正版软件全面完成招标采购工作,9月30日完成合同签署工作,共采购各类正版软件42966套,采购资金3500多万元,全面完成省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在市级层面,淮南、马鞍山、滁州、合肥、安庆等市完成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共采购正版软件4.3万多套,采购资金4100多万元。其中,淮南市的“混合采购、低成本推进”模式成为全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范例,其他各市都完成自查清理工作,并积极落实采购资金,准备实施招标采购工作。
安徽省版权局还组织举办了金寨、绩溪、阜南3个贫困县受赠正版软件仪式,主动联系珠海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向三县免费赠送WPS办公软件9000套,价值585万元,有力地推动了贫困地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2011年,国务院督查组赴安徽省进行督察后,对安徽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评价安徽省软件正版化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安徽省副省长花建慧表扬安徽省版权局在推进软件正版化过程中积极主动,充分发挥了牵头和协调作用,成效显著。
安徽省版权局按照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在巩固2010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并与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形成互动,协调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安徽省版权局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批次督查推动,全年共完成60多家企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
同时,安徽省版权局扎实开展了软件预装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从制度上、源头上规范软件销售环节的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遏制侵权盗版行为,为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
2011年8月,安徽省版权教育基地和安徽省版权交易中心通过国家版权局考核验收,分别被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基地”和“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在全国首批8家示范名单中占据四分之一,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在第18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上,安徽省版权输出再创佳绩。
组委会统计数字显示,安徽展团在本届展会上签订版权贸易合同234项,其中,输出220项、引进13项、合作1项,版权输出总量再创新高。
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机,安徽省版权局集中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教育纪念活动。
安徽省版权局会同省知识产权局、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合肥海关等单位举行2009年知识产权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面向企业召开知识产权专家座谈会,并向媒体公开发布安徽省年度十大侵权盗版案件。
以安徽省版权教育基地为依托,安徽省版权局与中国科技大学在安徽省版权教育基地共同举办了“净化数字版权环境”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包括“知识产权进高校、万名大学生联合签名反盗版”活动、绿书签行动、知识产权博士论坛、知识产权知识竞赛等。
2011年6月23日,安徽省版权局参加“中国安徽”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通过网络在线视频,全面介绍了安徽省近几年的版权工作情况,并就版权交易中心、作品版权登记、“双打”专项行动、正版软件化等工作与网民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现场互动,取得良好效果,扩大了版权工作的影响面。
另外,安徽版权局还组织大学生参加了由国家版权局主办、《中国版权》杂志承办的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
(吴安宁)
2011年福建省版权局大力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版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进一步提升版权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福建省版权产业发展,在2011年第二届海峡版权(创意)产业精品博览交易会开幕式上,福建版权局开通了海峡版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该网站投资18.6万元,包含版权资讯、登记备案、交易中心、服务中心、政策法规、中心概况等6大板块内容,提供版权作品登记备案、版权交易意向发布、版权信息发布、版权知识在线咨询、登记信息检索、会员管理、下载管理、友情链接、广告发布等9项服务功能。
2011年底,网站第一期建设完成,权利人可以登录网站进行在线咨询、信息检索、文件下载等操作。同时,有1万多件有交易意向的版权登记作品进入该网站,发布作品信息。
福建省版权局十分重视作品的版权登记工作,并进一步规范作品自愿登记的程序,完善著作权合同登记备案、著作权权利认证制度,构建版权公共信息数据库,不断提高版权作品登记工作效率和版权公共服务水平。
2011年,福建省共受理版权登记作品13100件,同比增长25.6%;其中,港澳台作品登记达1359件,同比增长170.7%。在国家版权局登记计算机软件作品2600件,同比增长23%;引进境外图书合同备案登记34种,印数16.3万册,码洋470万元;电子出版物境外委托复制备案11件,复制数量55万册。
2011年,福建省版权协会的筹备工作完成,相关的章程、决议和管理办法草拟完毕,协会的服务项目已经明确,包括作品自愿登记、作品核查、著作权知识专业培训、版权贸易代理、法律咨询、著作权鉴定等。
在此基础上,福建省版权局结合日常工作中的沟通和交流,继续加强对著作权人维权组织和中介组织的指导,提高其自我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著作权人及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福州海峡版权(创意)产业精品博览交易会2011年5月18日至22日,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中国版权协会主办,福建省新闻出版(版权)局、福州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二届中国·福州海峡版权(创意)产业精品博览交易会在福建省福州市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本届版博会以“海峡、版权、创意、精品、交易”为主题,邀请了动漫、木雕、软木画、石雕、漆艺、陶艺玻璃、树脂、建筑设计、工业设计和原创音乐等领域的两岸权威专业协会、知名企业和业内专家参展,集中展示了各类具有版权价值的创意精品。532家(名)单位和个人作者参加此次展览,比上届增长70%;参展作品共1530件,比上届增长17%;参观人数超过60万人次,比上届增长13%;项目签约及现场交易额61.2亿元,比上届大幅增长。
此次博览会海峡特色更加鲜明,吸引了台湾动漫创作协会、台湾漆艺协会、台湾建筑师公会、台湾莺歌陶瓷文化观光发展协会、台湾三义木雕协会、台湾新竹竹堑玻璃协会、台北电脑同业公会、台湾中华创意发展协会等8家台湾专业协会共同协办。
台湾新竹市政府、花莲县文化局等组织政府代表团参加展出。
2011年5月17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家版权局、福建省版权局在福州共同签署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优秀案例德化示范点调研项目合作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并启动“关于版权保护促进中国德化陶瓷产业发展的研究”项目调研。这是WIPO在中国开展的第二个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调研项目,也是WIPO在全球第二次针对一个国家的特定地区和一个行业而进行的微观调研项目。截至2011年12月底,该调研项目报告已基本完成。
同时,福建省版权局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批准同意厦门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的复函,按照《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积极指导、全力支持厦门市开展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2011年4月10日,厦门市版权局隆重举行“厦门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暨2011年著作权保护宣传月启动仪式”,并在启动仪式上正式挂牌成立“厦门市版权服务中心”,厦门游家网络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被授予第三批“厦门市版权保护重点企业”
称号,一批作者代表荣获作品登记证书。
2011年9月和12月,福建省版权局先后组织了两场“版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座谈会,邀请版权企业代表围绕加强版权保护以促进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省版权协会作用等议题进行交流与探讨。
根据国家版权局、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福建省各级新闻出版、版权以及“扫黄打非”工作部门认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对印刷复制企业、图书软件音像制品销售市场、繁华街区、交通枢纽和学校周边开展检查。
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2026人次,检查印刷复制企业6032家次,检查出版物市场、店档摊点、发行企业12474个次,取缔非法摊点1199个;检查物流企业319家次,收缴侵权盗版物品20万多件(盗版音像制品、软件152407件,盗版图书11362件,盗版电子出版物38257件,其他5638件),涉案总金额57万多元。
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侵权盗版行为,把福建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
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由福建省版权局牵头开展的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截至2011年12月,福建省60多个省直机关已完成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省政府采购中心对拟采购的正版通用软件进行了公示,有6家国内外知名软件企业中标。
各设区市政府结合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对本地区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部署和推进。其中,福州市和宁德市政府已完成2011年确定的采购任务;泉州市已基本实现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
厦门、三明、龙岩等地市已完成市级政府机关的自查工作,并积极落实采购经费,准备开展软件的采购和整改工作。
在确保版权行政执法和社会监管工作常态化的同时,版权监管领域不断拓展,不仅涉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娱乐、科学技术等传统领域,还涉及软件研发、网络信息、动漫游戏、工艺美术、广告设计等新领域。
2011年,福建省共有3个单位和2名个人因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工作成绩突出,被国家版权局评为2010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三等奖及有功个人三等奖。
依托“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等工作,福建省版权局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编发工作简报、开展现场咨询、举办校园主题班会、对企业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召开政企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版权保护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版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同时,在中国·福州海峡版权(创意)产业精品博览交易会、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和中国·武夷山茶叶博览会等大型展会活动期间,福建省版权局专门到场开展版权保护知识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不遗余力地向公众和媒体介绍版权保护的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为加大版权保护宣传力度,福建省版权局特别邀请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福建日报》等媒体跟踪报道版权局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争取社会大众对保护版权、打击侵权盗版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届中国·福州海峡版权(创意)产业精品博览交易会期间,有87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尤其对台湾新竹市“副市长”曾国修、台湾有关协会负责人及部分台湾知名参展大师等10多名台湾参展嘉宾进行了重点专访。
此外,福建省版权局还投资30万元制作《版权知识宣传》系列动画片,计划在省、市电视台以及网站上滚动播出,进行版权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福建省版权局在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坚持业务工作和学习培训“两手抓”。
2011年12月,福建省版权管理与执法培训班举办,培训内容包括版权法律基础知识、福建省版权管理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版权执法工作的要点等,参训对象包括各设区市版权局分管版权工作的局领导、版权科工作人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和执法骨干共58人。
另外,福建省版权局还选送了13名各级版权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版权局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举办的培训班,全面提高版权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邱建宏)
2011年,江西省各级版权行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江西省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紧紧围绕“宣传、维权、服务、发展”的工作思路,以版权保护为手段,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在强化版权社会监管、扩大版权社会宣传、扶持版权产业发展、完善版权公共服务、加强版权队伍建设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版权保护社会认知度,江西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积极借助各种平台、多种渠道,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版权保护知识。
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各级版权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版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包括由分布在全省的30余家大型网吧、60余家大型书店、10余家影剧院、10余所中小学校共同开展的“绿书签行动”宣传活动;江西省版权局与江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南昌联合举行的“扫黄打非”暨版权保护新闻发布会,在红谷滩世纪广场举行的打击侵权盗版集中销毁活动启动仪式;江西省版权局联合江西省教育厅开展的版权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的“三进”活动等。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新华社、《中国新闻出版报》、《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大江网等主要新闻媒体对江西省版权保护专项行动及有关工作的报道达26次。
江西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把严厉打击侵权盗版作为加强版权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工作,有力推动,积极部署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通过专项行动,打击了一批违法团伙,捣毁了一批盗版窝点,摧毁了一批储运盗版出版物的网络,查处了一批盗版的企业和个人,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江西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开展了对本辖区印刷复制企业的重点整治,查堵侵权盗版制品的源头。其中,上饶、抚州、吉安、彭泽、鄱阳、弋阳、余干、万年、玉山等地先后查处多起侵权盗版案件。
组织全省各级版权行政部门协同当地“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集中开展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市场的专项检查。江西省版权局以查办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加大案件线索追查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严重侵权盗版违法犯罪行为,其中江西南昌“‘9·01’重大侵犯著作权案”的依法查办在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总结表彰会议上受到通报表扬,江西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及1名个人分别荣获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二等奖和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二等奖。
据统计,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江西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5486人次,检查出版物经营单位16992家次,取缔无证照游动摊点167个,查缴、销毁各类非法出版物124026件,全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共查办案件44起,其中重大案件3起,依法移送司法机关1起,司法机关已判处刑罚的1人。
江西省版权局积极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全面开展了省、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
在江西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江西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认真开展省级政府部门自查、核查、督查工作,密切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抓住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工作。江西省省长鹿心社、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副省长孙刚先后对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作出专门批示,有力地推动了省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江西省42个省直部门已全部完成软件使用情况自查清理工作。省级政府部门正版软件采购所需经费总额406.3万元,经省政府批准全部纳入2012年省级财政预算,由省财政统一支付。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新余市财政落实专项经费89.9万元,统一招标采购办公软件、操作系统共计2598套,并组织上门安装,在江西省率先完成了市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
2011年,江西省版权产业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景德镇陶瓷产业产值达到192亿元,比2010年增长20%;计算机软件、文字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产业都有了快速发展,全省作品登记数量达到3255件,比2010年增长60%。
为加快和促进版权产业的发展,江西省版权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江西省版权战略》和《江西省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对江西省版权工作及版权相关产业发展提出了发展目标和指导意见。
江西省版权局与景德镇市版权局积极推进景德镇陶瓷产业版权保护试点,以景德镇陶瓷产业国家级版权保护示范基地的建设为抓手,推动版权保护更好地为江西省经济建设服务。
为推动全省地方特色版权产业经济发展,制定印发了《江西省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创建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基地)为抓手,积极探索版权保护服务经济发展的路径。
在2011年第四届中国版权年会上,二十一世纪出版社社长张秋林、萍乡市凯天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省版权局分别荣获“2011年中国版权产业新锐人物奖”、“2011年中国版权产业新锐企业奖”、“2011年中国版权年会优秀组织奖”。
江西省版权局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扩大版权领域的对外开放和合作。
2011年,江西省积极推进版权对外交流合作,引进版权142种,输出版权127种,比2010年均有较大增长。其中,《金瓶梅人物榜》、《富春山居图》、《阿香游中国》等一批图书的版权输出到欧美地区;《腰门》、《好好睡系列》荣获第10届输出版优秀图书奖。
江西省版权局通过组织省内出版社参加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在美国、澳大利亚举办“江西出版文化周”、“澳大利亚江西图书展销会”活动,参加法兰克福书展、伦敦书展等国际书展等活动,全面扩大江西版权对外交流与合作。
为积极应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2011年11月,江西省举办了全省首次新闻出版暨版权“走出去”工作会议,邀请国内有关专家举办讲座,对中国版权“走出去”的形势和任务进行了全面分析,就版权贸易实务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对江西省“十二五”时期版权“走出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另外,江西省版权局与江西省政府有关厅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商务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依托政策的扶持,结合实际工作,努力推动江西更多的版权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万静)
2011年,山东省版权局认真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创新”的工作思路,突出行政监管、宣传教育、服务发展三个重点,加强版权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打击侵权盗版的执法力度,积极开展版权公共服务,不断规范作品登记工作,营造了有利于版权保护的社会舆论环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自2010年11月5日至2011年6月底,根据山东省和国家版权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省实际,山东省版权局组织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并坚持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一边抓集中检查治理,一边抓长效防范机制建设,重点开展了三项集中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印刷业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印刷复制企业的源头监管。各级版权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出版、文化执法等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清查具有出版物印刷资质、承接境外印刷业务、因违法违规被列入“黑名单”的印刷企业为重点,对辖区内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二是开展图书、软件、音像制品市场集中检查整治行动,加大对出版物流通领域的监管。版权管理部门先后组织了出版物集中经营场所检查行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出版物经营点集中清查行动、“两节”和“两会”期间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打击盗版教材教辅专项行动、打击盗版工具书专项行动。
三是继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加大对网络传播领域的监管。各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音频视频和文学网站、网游动漫网站以及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的监控力度,全省共对84家重点网站进行主动监管,重点围绕热播影视剧、新近出版的图书、网游动漫、音乐、软件等作品,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上载、传播他人作品以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兜售盗版音像制品、软件等的违法犯罪活动。
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省版权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89000多人次,检查出版物经营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33000多家,查处侵权盗版案件692起,没收侵权盗版产品62万多件,罚款148.8万元,取得了显著成效。
专项行动得到国家版权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版权执法培训工作会议上作了专题介绍。全省有13个单位和11名个人获得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奖,所获奖励金额在31个省市中名列第一。
一是组织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利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山东省版权局在全省组织开展了“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通过街头咨询、悬挂标语、发放彩页、报刊宣传、网站问答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了著作权法律知识。同时组织开展了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侵犯版权的违法活动。
二是召开《著作权法》座谈会。2011年5月底,在《著作权法》实施20周年之际,山东省版权局组织召开了纪念《著作权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山东省人大、法院、公安、作协、报刊、网络经营商、大学等有关方面人士交流了贯彻实施《著作权法》的经验,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著作权立法与执法,进一步推进《著作权法》的贯彻实施。
三是积极推进版权示范城市、单位和园区建设。2011年9月,国家版权局在青岛召开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创建工作座谈会。山东省青岛市和青岛创意100产业园分别被国家版权局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和“全国版权示范园区”称号。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山东省版权局积极推进各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对各级政府机关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进行检查和整改,尽快实现政府机关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正版化,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其中,青岛市于2010年底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区两级机关软件正版化,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济南市于2011年3月完成市级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省直和各市政府机关也都进入了正版软件采购程序。
山东省版权局先后对淄博、潍坊、济宁、菏泽、枣庄、莱芜、泰安、德州8个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2011年3月,国务院督查组到山东省督查软件正版化工作,对山东省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一是切实做好作品登记工作。2011年山东省版权局为全面推进作品登记工作,增加作品登记数量,采取了多项措施。首先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版权登记意识。2011年9月,山东省版权局在新浪网开通了山东版权登记博客,详细介绍了作品登记的作用以及申请条件、材料、期限、费用等,使著作权人认识到作品自愿登记具有登记快捷、手续简便、费用低等优点,是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及作品使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
其次是简化程序,减免费用,扩大作品登记覆盖面。2011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山东省版权局在全省开展了“作品登记免费月”活动,来自社会各界的摄影家、音乐家、书法家、作家等著作权人纷纷将自己的作品进行版权登记,这使得山东省作品登记量显著增加,其中日照、莱芜、聊城、菏泽、滨州等市都有较大突破。
最后是多渠道、全方位、有重点地推进作品登记工作。济南、青岛、潍坊、淄博、泰安、枣庄、威海、济宁等市以摄影、纺织、地毯、黑陶等重点行业为突破口,开展作品登记工作。山东省版权局积极与有关行业协会以及美术作品比较集中的单位沟通联系,加大工作力度,尽力为著作权人进行作品登记提供快捷高效服务,使作品登记数量迅猛增长。2011年,山东省共办理作品登记20167件,比2010年增长10.6倍,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二是版权贸易工作走上新台阶。全年共从境外引进版权235种,输出版权119种,在全国名列前茅。
三是受理群众投诉,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投诉案件20余起,涉及网络、计算机软件、图书盗版侵权等方面,已全部处理完结。
(王兴凤)
2011年,河南省版权工作紧紧围绕强化版权执法、推进软件正版化、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对外交流合作能力、推动版权相关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展开,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的统一部署,从2010年11月到2011年6月,河南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新闻出版系统认真扎实地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省共查处侵权盗版案件404起,移送司法机关35起,29人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打掉黑窝点47个,查缴涉案出版物195.8万册、涉案设备80余件,涉案金额900余万元。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加强与公安、工商、通信、文化执法等部门的配合与协作,积极推动行政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协力查处国家版权局、公安部等五部委挂牌督办的侵权盗版重大案件3起,查办国家版权局移转重点案件18起,侵权盗版不法行为受到有力打击。
专项行动中,各级版权监管执法部门突出对侵权盗版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地区的有效监管,加强对印刷复制生产源头企业、物流运输企业、出版物经营商家和省内各主要网站的监督和管理,集中打击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营利性侵权,加大查处大案要案工作力度。
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河南省版权局加强对全省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情况的督导检查,不断提高专项治理效果;注重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成果和侵权盗版重点案例,扩大打击侵权盗版行动的震慑力和社会影响力。
此次专项行动得到国家版权局和河南省政府的充分肯定,有5个集体和7名个人被评为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
根据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部署,河南省版权局、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开展了第六次和第七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查处了一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关闭了一批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非法网站,打击了一批私服外挂违法、违规行为,查缴了一批从事网络侵权盗版活动的涉案设备,责令一批存在不法行为的网络技术服务单位进行限期整改。
专项行动中,河南省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其中,河南省版权局根据香港海关提供的涉案线索,成功查处“动漫G料库”网站非法传播动漫作品案,此案涉案作品数量大,网站点击量高,为国家版权局重点督办的网络侵权案件;郑州市成立由版权、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组成“淘宝网店”侵权案件专案组,经过近三个月的努力,共查办国家版权局移转的“淘宝网店”侵权盗版案件89起,移送公安机关4起,网店侵权势头得到一定的遏制;驻马店市版权管理部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在查处“妙计软件工作室侵权案”中收缴涉案盗版软件及相关器材设备2000余件,受到国家版权局表彰;开封市侦破的“福建天晴网络游戏外挂侵权案”,专案组跨省办案,涉案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中,河南省各地版权管理部门加强对生产厂家、经营商户和大型家电商场的监督与管理,查处了多起违法预装案件,查缴盗版软件7500余件,有力地打击了制售侵权软件行为。
此外,河南省版权管理部门还积极开展了对印刷复制企业、教材教辅、音像制品等重点领域的集中整治。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河南省成立了河南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联席会议。2012年1月7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1]1号),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和分工,确定了方法步骤和完成时限。并于2011年8月24日召开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对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安排部署,提出具体的目标和要求。
截至2011年12月,河南省共采购正版软件22047套,投入资金1473万元;29个省直单位、4个省辖市完成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整改工作。
2011年5月,河南省版权局牵头召开了由省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财政厅、通信管理局、国资委、工商联、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等10个部门组成的“河南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总结全省2010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对2011年正版化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
本着“先大后小、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行业推进”的原则,联席会议选定33家大型国有企业作为年度软件正版化推进单位。河南省版权局、省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加快推进国有大型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并召开省属国有大型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截至2011年12月,列入企业软件正版化推进计划中的33家国有企业顺利完成软件正版化任务。
2011年10月,国家版权局在郑州举办全国版权执法培训班,来自上海、四川、贵州、西藏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监管执法部门的180余名代表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活动为全国版权执法培训与河南省版权执法培训合并举办,河南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版权管理部门的主管局长和部分监管执法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
此外,2011年河南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共组织了9批400余人次参加版权执法业务培训,版权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人员的培训河南省版权局采取以会代训、座谈交流、提供咨询服务和法律帮助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出版发行机构、网络传播机构、版权中介、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版权知识培训,增强大家依法维权、诚信守法、尊重版权的意识,促进河南省版权创造、使用和有效传播。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河南省积极开展版权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乡村”活动,重点突出对党政领导干部、监管执法部门、在校学生和从业人员的宣传和教育,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同时,结合驻村帮扶的工作实际,河南省版权局在驻马店市上蔡县高李村小学开展了“拒绝盗版从我做起”签名和“绿书签”活动,收到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同时,各省辖市版权管理部门开展了万人签名、成果展览、典型案例曝光、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出版物等活动,大力宣传著作权法律法规。
河南省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和文化产业发展,新闻出版、影视制作、广告设计、印刷复制、计算机软件等新兴版权产业呈现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显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逐步成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型产业。
2011年,河南省新闻出版产业发展快速。其中,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实现产值44.6亿元、税收5.16亿元,比上一年分别增长2.76%、4.2%,全年出版各类图书、电子音像制品5591种,同比增加325种,并成为全国出版界第六家上市企业;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全年收入总额达17.43亿元,实现利润1.8亿元,资产总额达20.15亿元,比年初增长17.6%。
郑州市把发展动漫产业作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市政府成立了动漫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设立发展专项基金(每年5000万元),出台了《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以扶持动漫产业发展。2011年,郑州市累计完成投资30206.44万元,形成了以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河南基地)和郑州市动漫产业基地为主的两大动漫产业聚集区。涌现出了郑州小樱桃卡通艺术有限公司、河南华豫兄弟动画制作有限公司等一批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动漫企业,创作出了《独角乐园》、《少林海宝》、《公路Q车吧》等一大批优秀动漫作品。郑州出品的优秀动漫作品《小樱桃(第二部)》、《少年司马光》等在央视黄金时段播出。在2011年第七届中国(杭州)国际动漫节上,郑州动漫作品版权贸易额突破1亿元,跻身全国原创电视动漫生产十大城市之列。
洛阳市积极发掘当地文化资源,大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新建成了白鹤镇黄河石画产业园区、平乐牡丹画产业园区,从业人员1100余人。平乐牡丹画产业园区投资3848万元,占地90亩,2011年创作牡丹画1.5万件,销售收入1800余万元。
商丘市王公庄画虎产业十分发达,其作品远销德国、瑞士、意大利等欧洲国家,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5800余万元,比2010年增长9.5%,人均收入达到2.6万元,其在孟加拉国举办的“民权虎”画展,深受当地居民的欢迎。王公庄以画虎产业作为致富的主要经济支撑,走在了全省新农村建设的前列。
2011年,郑州、洛阳两个作品著作权登记站相继建成启用,作品登记站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河南省版权局对作品登记网上申请、公示、查询服务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版权登记网络平台得到进一步完善,作品登记更加方便快捷。
同时,河南省版权管理部门加强对出版单位从境外引进版图书的合同审核登记,维护审核登记的连续性、完整性和严肃性,帮助出版单位降低风险。
此外,河南省版权管理部门还认真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和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做到每起咨询有答复、每起举报有回复、每起投诉有结果、每起案件有查处。
河南省版权局积极推动出版产业“走出去”,组织代表团参加了伦敦、美国、莫斯科等地的多个国际性书展,为河南出版业走向世界铺路搭桥。
河南省版权学会加强与台湾图书出版事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首次组织河南省出版、发行、版权等业界代表赴台考察交流。两协会在加强版权贸易与版权保护、建立交流合作长效机制等多个方面达成共识,为豫台两地出版界开展深层次、宽领域的交流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2011年,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全年实现外贸销售收入2.3亿元,比2010年增加1.24亿元,增幅达117%,荣获新闻出版总署授予的全国“新闻出版‘走出去’先进单位”称号;河南凯瑞数码股份有限公司出口创汇6722万美元,比2010年增长20.1%,成为河南省可录类光盘生产行业龙头企业。
河南省版权局对全省新闻出版业“走出去”重点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这为制定全省新闻出版产业对外交流合作政策、促进行业对外合作交流提供了依据。
(王泽平)
2011年,湖北省版权局坚持以保护知识产权为主线,以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为重点,以各项专项行动为契机,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在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宣传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版权公共服务、开拓版权产业市场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根据2011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为适应版权管理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版权行政管理,湖北省版权局在广泛调研和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湖北省著作权管理办法(送审稿)》并上报省政府。2011年4月25日,《湖北省著作权管理办法》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正式颁布施行。
该《管理办法》分六章,共三十六条,主要涵盖了各级人民政府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作品的登记和使用、著作权案件管辖和执法检查等方面的实体性内容,对版权行政管理和执法实践中争议作品的著作权登记、侵犯著作权案件的管辖、著作权质押等几个重点问题进行了明确。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湖北省版权局联合7个成员单位,扎实推进全省软件正版化工作。
2011年初,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精神,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湖北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6月,湖北省版权局争取到正版软件采购经费600万元、工作经费50万元,并于2011年年底前,完成省直机关和市州正版软件调查摸底统计工作。
3月底4月初和7月下旬,湖北省软件正版化工作先后两次接受了国家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组的检查,得到督查组的好评。
4月,湖北省版权局会同省国资委召开全省国资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对企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具体部署;9月,组织召开市州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汇报会,同时举办正版软件使用管理培训班,全省各市州及武汉市城区版权局分管局长和版权科(处)长参加会议暨培训活动。
湖北省版权局还组织协调金山软件公司和永中软件公司向湖北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16个县市政府机关捐赠正版办公软件。
为了建立正版软件长效管理运行机制,湖北省版权局与省财政厅联合组织起草并报省政府领导批准,正式下发了《湖北省行政单位软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一是按照全国和湖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查处了一大批侵权盗版案件,包括国家版权局移交的一些大案要案。
专项行动中,湖北省版权管理部门共承办各种案件53起,其中由湖北省版权局承办的史宝升、潘伟平网上销售盗版图书案被全国“扫黄办”、公安部、国家版权局、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剑网”
行动15个重大案件之一。
按照湖北省“双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分工,2011年4月,湖北省版权局派员参加督查组赴襄阳、十堰等地开展专项行动阶段性督查工作。
在国家版权局组织开展的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评比活动中,湖北省版权管理部门6个单位、5名个人分别被评为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
二是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类随机性投诉、咨询、维权及协调管理工作,先后处理了“武商集团与甲骨文公司软件侵权案”和“武汉新光电网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侵犯软件著作权案”,并受理了“国际唱片协会亚洲总部投诉吾爱音乐网侵权案”。通过湖北省版权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武汉新光电网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了80万元的正版软件。
三是注意加强与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的合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联络员,互通执法信息。湖北省相关部门于9月专门召开联席会议,征求意见,讨论研究版权执法工作。
2011年,湖北省版权局通过和省通信管理局合作,严厉打击网上侵权盗版行为,累计拒绝包含“影院”、“私服”等关键词,涉嫌侵权盗版的网站备案申请200余次。同时,督促相关企业对自营网站在线音视频播放、下载服务栏目进行全面清查,对于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予以立即取消,清查服务器1万余台,累计删除2000余条包含侵权盗版内容的文字、视频、音频信息,关闭侵权盗版违法网站74家。
湖北省版权局坚持内部联动,保持多渠道畅通,多平台对接,并加强与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处、出版管理处、报刊处、印刷处和出版商、印刷商、发行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做好有关版权问题的工作。
湖北省版权局加强著作权登记管理,汇总、分析了2010年作品自愿登记和出版外国图书合同登记情况,并在网上公布。
2011年湖北省版权管理部门扩充了作品登记合作对象,委托中智联合知识产权管理公司代办作品登记收件和初审业务,委托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开展版权登记代收件代初审业务,全年著作权登记总量首次突破千个品种大关,在全国各省市的排名中跃升至第7位。
同时,湖北省版权管理部门通过设立投诉电子信箱、投诉热线,为公众答疑解惑,协调处理各类著作权纠纷,先后受理了多个作者关于长江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楚天金报社等单位使用作品未付稿酬的投诉。
2011年,湖北省输出图书版权506种,收入289.4万元;引进图书版权228种,收入32495.65万元,首次实现版权输出种类大于引进种类。湖北省版权局为各出版单位办理出版外国图书合同登记208项。
利用湖北文化产权交易所,湖北省建立版权交易平台,代办版权登记业务,开展包括文字、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美术、摄影、影视、数字出版等领域的版权交易活动。并先后与华中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华工出版社、九通音像出版社、长江出版集团数字公司就版权贸易问题,尤其对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新媒体的版权交易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形成了“先行先试、抢抓先机、抢占市场”的思想共识和发展思路。
2011年,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的“手机短信版权管理交易平台”、九通音像出版社的“数字出版物版权交易(代理)方案”等项目进入论证阶段,华中版权交易中心筹备工作开始启动。
在2011年中国版权年会上,武汉出版社获得“2011年中国产业新锐企业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社长阮海洪获得“2011年中国版权产业新锐人物奖”。
2011年,湖北省版权局先后两次下发通知组织全省新闻出版系统学习修改后的《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和新颁布的《湖北省著作权行政管理办法》,并积极开展版权法制宣传。
一是突出抓好重要节点的版权法制宣传活动。2011年4月22日,湖北省暨武汉市2011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在华中图书交易中心举行,同时启动湖北省“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荆州、十堰、荆门、鄂州、咸宁、随州、仙桃、天门、神农架等地也都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前后相继开展了集中销毁和系列宣传活动。活动后的新闻通气会上,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向各大媒体发布了湖北省2010年十大侵权盗版案件。
二是加大版权法制宣传常态化建设,力求创新提效。除依托湖北省版权局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传统媒介外,还通过开设微博专栏等新形式,及时向公众宣传版权法制信息。同时结合“三联三促”活动,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做好结对子帮扶宣传工作。
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和“12·4法制宣传月”期间,湖北省版权局先后在武汉市汉街、广埠屯资讯广场等地设置法制宣传台,集中开展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发放资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卢文俊)
2011年,湖南省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努力提升版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加大版权执法力度,强化版权服务功能,增强公众版权意识,亮点突出,成效明显。
按照国务院、国家版权局和湖南省政府的部署,湖南省版权管理部门扎实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打”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印刷复制企业检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打击计算机软件非法预装、打击盗版工具书等专项治理。
同时,湖南省版权管理部门还加强对“两个市场”,即图书、音像等传统有形市场和网络无形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管。其中,岳阳市强化市场巡查责任制,定人、定点、定时组织检查,并填写“市场巡查日志”;郴州市建立出版物准提准运制度,要求持证提取付运出版物,切断侵权盗版制品的物流渠道;衡阳、娄底等地对挂靠在本地服务器的网站进行备案和主动监管,掌握网站运营信息,浏览网页内容,在完成网站备案80家的基础上又新增备案48家。
据统计,2011年,在各大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活动中,湖南省共出动检查人员5900余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店铺2.9万多个次,立案查处各类侵权盗版案件317件,收缴盗版音像制品、图书、软件等各类侵权盗版制品90.7万余件。
湖南省版权局组织查处了国家版权局、公安部等中央五部门挂牌督办的两起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重点案件:常德罗颖私设服务器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和吴飞私设服务器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
为推动案件迅速侦破,湖南省和常德市两级版权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召开多部门参加的案件协调会,协助司法机关明确版权归属信息、收集相关侵权证据。经法院审理,8名侵权人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依法没收非法所得36万余元和用于作案的电脑设备12台、车辆1台。
以上两起案件是湖南省案值最大、涉及面最广的网络侵权案件,其顺利查处为网络领域版权执法增加了信心和经验,永州、长沙等地随后成功破获多起利用互联网实施侵权盗版的案件。
湖南省版权管理部门进一步落实《关于在打击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对可能达到刑事标准的侵权盗版案件,进行全程跟踪、重点督办,通过与司法机关联合现场执法、案件线索通报、提前介入侦查等形式,充分发挥行政与司法的“双轨”作用,加大对侵权盗版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先后组织查处了长沙“‘1·19’非法出版物储存案”、邵东“‘12·29’非法音像制品案”等一批中央挂牌督办的重大刑事案件。
2011年,湖南省版权管理部门共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7起,移送犯罪嫌疑人19人,一审判决追究刑事责任17人。11月,国家版权局安排湖南省在全国版权执法培训会议上作了关于“两法”衔接的典型发言。
2011年,湖南省版权局加强执法培训和学习交流,派员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办的版权执法国际研讨会及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论坛。并组织部分市州执法干部赴天津参加全国基层版权执法培训班,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基层版权执法能力建设,努力构建精干高效的版权行政执法体系。
同时,湖南省版权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组织开展执法评先活动。2011年,湖南省衡阳市版权局等7家版权执法单位、李小星等6位执法人员被评为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得到国家版权局奖励;湖南省版权局和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版权稽查队被评为湖南省“双打”专项行动先进集体,邢敏建等5位执法人员被评为湖南省“双打”专项行动先进个人,受到省政府表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18号)、《关于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1]168号)两个文件,进一步明确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的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湖南省版权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政府机关开展软件自查清理、建立软件使用台账,积极开展软件需求调研统计,会同财政、信息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研究制定经费保障方案和软件采购方案,并组织实施。
湖南省版权局、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务厅、国资委、经信委等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对各市州及部分省直单位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一轮督导检查,有效促进了工作开展。截至2011年12月底,53个省直部门和12个市州的市级政府机关已完成软件自查清理。湖南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等12个省直单位和长沙、岳阳、怀化、娄底、永州、湘潭等6个市州已落实到位资金1040万元,采购正版软件2.76万套。
在实施政府软件正版化的同时,湖南省企业软件正版化也在逐步推进。湖南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九部门成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2011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计划》,并印发至各成员单位管理的行业、企业执行落实。各市州结合实际确定了本地实施软件正版化的企业名单,分步推进。其中,郴州市将医药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纳入领导小组,加强对医药卫生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指导督促;常德市以妥善处理欧特克软件公司与当地家装企业的版权纠纷为契机,大力推进设计装潢行业软件正版化;岳阳市在银监部门的支持协助下,推动当地多家金融机构顺利完成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任务。2011年,湖南省共有116家企业被列入正版化阶段性目标,460位企业员工参加正版化培训,71家企业基本完成正版化任务并通过当地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2011年,湖南省作品登记的平均时间由2010年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而且对时效性要求高的权利人,可以做到即来即办,对批量登记的作品,基本做到集中受理、限时出证。
根据权利人转让作品、诉讼维权的需要,湖南省版权管理部门开展了作品登记查询和登记确认服务,办理查询、确认业务33起。同时完善登记内容,提高登记质量,妥善解决了变更登记的问题。
2011年湖南省共完成各类作品版权登记376件,较2010年增长10%。
2011年初,湖南省版权局将输出作品数量主动纳入到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召开全省版权输出工作座谈会,分析当前版权输出面临的形势,研究实施版权“走出去”战略的促进举措,全年实现各类图书、电视节目版权输出166项,超额80%完成考核指标。经湖南省版权局推荐,中南出版传媒、蓝猫动漫等单位被新闻出版总署评为新闻出版“走出去”先进单位。
同时,湖南省版权局严格审查各类版权合同,防范侵权风险,完成版权合同备案633件,同比增长88%;加强对天闻印务、湘诚印刷厂等在湘印刷企业承接境外印务的指导,规范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书备案,帮助企业首次拓展加拿大、南美等市场的承印业务。
湖南省版权局利用接待来访、来函、电话、网络等形式接受版权咨询22起,通过耐心解释答复版权法律问题,引导权利人和作品使用人通过协商方式共建作品传播秩序。同时,积极调解湖南美术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岳麓书社等出版单位与相关权利人的作品使用纠纷,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和平化解矛盾。
2011年4月28日,湖南省版权保护协会(反盗版联盟)组织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协会工作报告和新修改的协会章程,协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的领导班子,并筹备建设新闻出版、软件、音乐音像等专业委员会,突出协会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为促进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湖南省版权局指导并促进版权代理机构与湖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开展版权交易中心平台建设,积极筹划湖南省第一批版权项目上线交易。
借助“4·26知识产权宣传周”、“6·1《著作权法》实施20周年纪念日”等契机,湖南省版权局组织省内主要电脑销售商代表发布了《预装和销售正版软件》自律宣言;在长沙举办了“拒绝盗版,做诚信公民,绿书签行动”签名活动,发放“绿书签”1万余张,张贴“绿书签”活动海报1000张。
湘西、郴州和常德等地分别开展了有奖知识竞答、版权教育征文、街头咨询宣传等贴近群众、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2011年,湖南省先后举办打击侵权盗版专题新闻发布会5次,在湖南卫视、《湖南日报》、《潇湘晨报》、《长沙晚报》和红网等主流媒体报道湖南省“双打”专项行动情况35篇,及时反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怀化、永州和娄底等地举行侵权盗版制品销毁仪式,并向社会公布“双打”专项行动中查处的侵权盗版典型案例。
湖南省版权局以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湖南省版权局网站为宣传平台,通过领导访谈、与网友进行互动等方式,讲解版权保护知识和法律政策,介绍全省打击侵权盗版工作基本情况。衡阳市还利用手机短信传播信息速度快、范围广的特点,连续多年向社会公众发布版权知识短信,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作的社会氛围。
(宋亮)
2011年,广东省版权管理部门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法制社会与和谐、创新型广东和建设文化强省的要求,强化版权行政管理,维护版权产品市场秩序,认真履行监督指导检查职责,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各类保护版权的宣传活动和知识产权(版权)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精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在2010年11月9日国家版权局召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打”专项行动)重点地区工作会议后,广东省版权局于2010年11月11日召开广东省版权局“双打”专项行动重点地区工作会议,制定并印发《广东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广东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成立广东省“双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在开展“双打”专项行动的同时,广东省版权局和省经信委等十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与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检验检疫局、广东通信管理局及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共同印发了《转发商务部等九部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市组织开展网上巡查,特别是加强对容易发生侵权的网络平台,交易活跃、交易数额较大的网上购物商店进行排查,追本溯源,一经发现涉嫌侵权的IP地址在本地的网上商店或本地的实体店,要及时查处;要切实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强有力的打击合力;要注重时效和宣传,加大舆论宣传和造势,使网络侵权现象切实得到有效遏制。
由于工作成效显著,广东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获得“广东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称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1]3号)精神,2011年1月17日,广东省版权局召开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会议,省政府秘书长江海燕出席会议并讲话;1月2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督促各有关单位完成软件正版化任务,广东省版权局前期派出督查组分赴江门、潮州、揭阳市,3月7—11日对湛江、茂名、阳江、清远、韶关、河源等市进行了中期督查;4月28日召开广东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通报会。
6月下旬,由广东省版权局牵头,广东省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各负责监管和督促检查单位组成3个督查小组分至省委办公厅、省委党校、省政府办公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物价局、省知识产权局等省直单位进行督导检查;7月初到珠海、云浮、广州、东莞、深圳、惠州、中山、佛山等市督查;8月9日召开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汇报会。
2011年,广东省版权局会同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组成“广东省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查组”,先后对103个省直单位和21个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的132个市、区、县政府机关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12月21日,召开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情况总结会议,并向省政府呈送了专题报告。
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各督查小组先后共检查省直机关单位计算机983台,其中安装正版操作系统670台,占68.16%;安装正版办公软件234台,占23.8%;使用正版杀毒软件923台,占93.9%。对地级市(含顺德区)抽检计算机共642台,其中安装正版操作系统311台,占48.44%;安装正版办公软件181台,占28.19%;安装正版杀毒软件622台,占96.88%。
为巩固全省2006年以来企业软件正版化的成果,广东省制定了2011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确定2011年企业软件正版化推进目标:广州市和深圳市各完成15家以上,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佛山等市和顺德区各完成8家以上,其他地级市各完成5家以上。
在8月9日的全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汇报会上,广东省版权局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与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形成良性互动,不断扩大企业软件正版化推进成果。
为做好著作权法制宣传工作,广东省版权局制定了“保护著作权宣传周”活动计划,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著作权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打击著作权侵权盗版行为专项行动。
2011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广东省版权局在网上设立“版权保护在广东”专栏,刊发专稿13篇,公布了广东省查处侵权盗版部分重大案件情况,发布了2010年全省版权保护十大事件;编印、分发《版权知识笔记本》17000多本;在组织记者岗前培训以及出版编辑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过程中,将著作权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宣讲,前后授课达10多次,培训人员共计2200多人。
为规范广东省版权产业基地和园区的发展,为其企业提供优质的版权服务,推进“版权兴业工程”和版权产业的繁荣发展,广东省版权局同意条件相对成熟的惠州、汕头、珠海市版权局建立版权基层工作站。截至2011年底,广东省共建立了12个版权基层工作站。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广东省作品自愿登记制度,广东省版权局批准了潮州市文广新局(版权局)、珠海市版权局、中山市版权局、广州达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作品登记代办机构。截至2011年底,广东省版权局共批准了14个单位作为广东省作品登记代办机构。
为发展独具地方特色的版权产业,促进文学、艺术与科学作品的创作、运用和传播,推动版权产业重点企业(集群)的发展,广东省版权局授予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壹捌伍零创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欧划动画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珠海网易达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东邦领塑模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飞轮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中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集群)“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称号,并颁发“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证书。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有55家(个)企业(集群)被授予“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称号。
为构建创新型广东,建设文化强省,支持具有鲜明民族特色、时代特点的优秀作品的创作,经相关市版权管理部门推荐,广东省版权局将《喜羊羊与灰太狼》动画片之系列造型、《梦幻西游》装备特技、EPOST管理资讯平台系统V1.0、《猪猪侠V之积木世界的童话故事》(1~52集)动画片、《宇航鼠》(1~26集)动画片、中望CAD平台设计软件(简称ZWCAD)JV2011、悟空系列卡通形象等7个系列(种)版权产品认定为广东省最具价值版权产品,并对其有关研发企业进行资助。
为深入贯彻《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精神,加强粤港澳知识产权合作,2011年4月13日至14日,广东省版权局组织了以钱永红副局长为组长的14人版权交流团,赴港开展版权产业交流活动。交流团成员来自广东省版权局,广州、深圳、中山、惠州市版权局和相关企业及版权基层工作站。广东交流团与香港知识产权署、香港工业总会进行了业务交流,其间,香港知识产权署新任署长张锦辉专程与代表团进行了深入交流。交流团还赴香港玉皇朝出版有限公司、香港海关进行了考察。此次交流,加强了粤港两地对版权工作的相互了解,为两地加强合作奠定了基础。
按照《关于印发〈省新闻出版局落实文化强省建设十项工程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粤新出办[2010]49号)的要求,广东省版权局成立了《广东省版权条例》前期起草工作小组,先后两次召开《广东省版权条例(草案)》工作小组会议,完成《广东省版权条例(草案)》章节架构设计,并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
2011年9月30日至10月5日,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版权局、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东莞市人民政府、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广东省版权局承办的“第三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在东莞市举办。博览会期间,广东省版权局、东莞市版权局、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政务服务中心、东莞市出版印刷业协会再次联合设立“版权服务工作站”,负责展会版权保护、版权执法、版权咨询、版权合同备案和著作权免费登记等工作。
此外,广东省版权局还在深圳国际家纺布艺展览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展会期间积极加强版权保护工作。
(张同英凌立华)
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打”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强化日常版权监管和版权宣传,积极推动版权相关产业发展。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广西版权局制定了《广西版权“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要求着重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全区版权管理联动网络系统,加强全区版权工作的一体化管理;二是强化和细化版权的社会监管职能,在不断强力推进正版化工作的同时,加大对侵权盗版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三是广泛推进版权的社会宣传力度,强化普及广西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和产业意识;四是大力发展与全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相关联的广西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推动广西著作权代理和中介服务组织发展,强化版权社会服务;五是建立广西版权系统信息库,建设包括广西版权人才库、版权产业项目库、版权管理信息库在内的广西版权信息库,系统进行广西版权工作的资源性和开发性管理;六是加大力度,建设广西版权产业示范园区,做大做强广西版权产业,推动版权产业大发展、大繁荣。
为高效地完成年度版权工作任务,广西版权局于年初制定了2011年版权工作规划,明确“双打”专项行动、软件正版化、版权执法、版权人才队伍建设、版权公共服务等相关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
2010年11月至2011年6月,为认真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精神和国家“双打”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广西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和“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组成了“双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西版权局制定了全区“双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协调指挥区版权局各有关部门和全区各市局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取得较大成效。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区各级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和“扫黄打非”部门共组织各类集中性专项执法治理行动3535次,出动检查人员21055人次,捣毁地下窝点30个,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及盗版和非法音像制品267万多件,涉案金额2580万元;查办案件200余起,行政立案85起,行政处罚172件,移送司法立案11起,正式逮捕判决11人,其中,破获国家督办的大案要案2起。
为扎实做好广西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全面地完成任务,在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西版权局和广西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下发三个文件,要求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
广西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自治区主席马飚、副主席李康等6位领导对此项工作作出指示。广西版权局采取了多项措施推进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是推进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各市、县和各部门实行绩效考评、逐级约谈和通报批评等责任制度,持续保持强力推进的工作态势;
二是促进调整各级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机构,确保市、县(区)软件正版化工作不流于形式;
三是开展与软件企业工作谈判,促成软件企业作出低价销售、先期安装、分期付款、场地授权等承诺;
四是编辑出版《工作指南》、《文件依据》等多本材料书册,对各部门和各市、县进行政策指导;
五是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工作素质教育;
六是全程进行一对一工作跟踪指导,及时指导帮助自治区各部门和各市、县解决实际问题。
2011年3月、5月、8月和10月,广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多个督查组,持续对全区14个市118个县(市、区),以及区直政府机关进行了四次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督查指导。
截至2011年10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政府总计投入9475万元,全区50个政府直属机关、14个市以及118个县(市、区)已按国务院要求全面完成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任务。2011年11月,广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要求全区继续巩固成果,扩大范围,全面做好长效机制建设,并具体部署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五项制度:将软件购买列入财政预算的制度;正版软件合同和授权书的备案制度;软件资产的管理制度;正版软件的管理制度;机关干部使用正版软件的责任制度。
在努力做好推进政府机关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同时,广西版权局积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深入各市进行充分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广西版权局分别下发了2011年广西推进企业正版工作要点,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自治区国资委、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和旅游局召开协调会议,确定以行业推进为方向,进一步将全区国资企业、勘探设计企业、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以及新闻出版企业作为广西2011年第四批和2012年第五批正版化工作推进对象。本次全区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企业达800家,超过历年总和,是广西开展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史上数量最多的一次。
在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期间,广西版权局积极组织全区各级版权管理部门,全力推进版权执法和版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出版了宣传墙报,组织了广场活动,销毁了侵权盗版出版物,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和成果展活动。同时通过主流媒体开展广泛宣传。
2011年,广西版权局在全力做好知识产权中心工作的同时,出版了简报、墙报、做好《“双打”工作指南》、《“双打”工作汇报》、《“双打”工作总结》、《正版化工作文件依据》、《广西正版文件汇编》和《广西正版化工作总结汇编》等8套全区指导性工作文件,完善版权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辑《广西版权工作简报》和《广西正版工作简报》共21期。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对广西版权相关工作宣传报道达100多篇(件)。
(石卫)
2011年,海南省版权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版权行政管理职能,积极开展打击侵权盗版行动,做好版权公共服务,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良好氛围,推动海南文化大繁荣大发展。
根据温家宝总理的指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精神,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印刷复制企业的源头监管和图书、软件、音像市场的巡查力度。
2011年内,海南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3万多人次,检查印刷厂549家次、光盘复制厂10家次,对9家未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厂通报工商部门予以取缔,收缴超范围印刷出版物105本;检查图书报刊点、音像店2000多家(次),收缴盗版图书(含非法出版物)5000多册、盗版音像制品(含淫秽色情音像制品)16.8万多张,取缔流动摊点112个,捣毁窝点6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个,其中重大案件1个(“2·16”非法期刊诈骗案,该案涉案金额1000万元,已交司法部门)。
海南省版权管理部门继续以南海网、天涯在线、凯迪网等主要网站为监管对象,加强对互联网站的主动监管,以文字、音乐、影视、软件等领域的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为重点对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在版权管理部门加强监管的过程中,各网站也加强了版权保护意识,建立了相应的版权保护机制,形成较好的版权保护体系。监管期间,没有发现侵权盗版的线索,也没有收到网站侵权盗版的投诉。
海南省版权管理部门建立有效的举报机制,调动广大社会群众参与到打击侵权盗版的行动中来。同时认真查处国家版权局移转的侵权盗版案件,及时办结上报国家版权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要求,海南省迅速对各市县和省直机关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作出积极部署,制定了海南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实施方案。
2011年1月,海南省版权管理部门完成对省、市(地)、县三级国家机关使用计算机台数和正版通用软件数及缺口的调查统计。从1月开始,组织督查组对18个市县和87个省直单位开展4次督导检查,强调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经费,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5次下发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有关通知,督促各市县、省直各单位如期完成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整改工作。
结合本省实际,海南省版权管理部门提出了“重点项目集中解决,非重点项目分散解决”的做法,将办公软件作为整改重点,向省政府申请到部分专项经费购置办公软件;同时与珠海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签署WPS办公软件场地授权合同,将省、市县的直属机关纳入到授权范围内,一次性解决了办公软件的正版化。海南省多数市县和省直单位也相继落实其他软件的采购经费,并逐步开展软件采购和安装工作。
一是开展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复查,组织检查组对海南省2010年已完成软件正版化的企业进行复查,防止反弹。经查,2010年已完成软件正版化的16家企业基本无反弹现象。
二是制定了海南省2011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确定了2011年的工作目标为20家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
三是迎接国家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的督导检查。4月14日,海南省软件正版化工作汇报会在省政府会议室举行,向国家软件正版化工作督导检查组汇报了海南省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基本情况。15日至16日,海汽集团等部分企业通过了国家督查组检查验收。
四是于5月9日下午召开了海南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汇报了2010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和近期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进展情况,审议通过了《2011年海南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2011年底,检查组对企业软件正版化情况进行了验收。
一是把好作品自愿登记的质量关,受理作品登记86件,通过审核登记75件;二是加强涉外图书出版合同审查,受理合同161件,通过审核备案146件。
一是利用到企业和市县开展软件正版化督查的机会,对企业和市县负责人进行版权知识介绍,阐述开展版权保护的意义,宣传版权保护知识。
二是参与由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举办的知识产权宣传周的启动仪式,并组队参加了广场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分发了版权知识手册300多份,接受社会公众的版权咨询100多人次。
三是利用各种培训班机会,对参训人员进行版权知识培训。9月28日,在海南省期刊协会组织的期刊采编人员培训班上,海南省版权局对200多名参训人员做了著作权知识讲座。
(曾伯林)
2011年,重庆市版权管理部门优化版权监管,强化版权服务,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发展,加强版权宣传,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加强对计算机预装软件的监管。重庆市版权局牵头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工作,对大型计算机及软件销售市场进行主动监管,各区县文广新局通过与销售商签订《诚信守法经营责任书》、执法检查等形式,从源头上规范软件销售、使用行为。同时召开软件厂商和电脑经销商座谈会,要求微软、金山、永中等软件厂商和电脑经销商自觉抵制预装盗版软件行为,加大对电脑市场预装盗版操作系统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力度,营造守法自律、诚信经营的市场氛围。
二是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重庆市版权局牵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加强对市内大型网站的主动监管;对重点网站进行现场检查,对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从源头上防范侵权盗版行为;引导网络企业和著作权人加强合作,形成“先授权、后传播”的版权传播秩序。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0]360号)、《关于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1]37号)和《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11]313号)等文件精神,重庆市完成了市级政府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一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重庆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市级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确定了第一责任人和联络员。重庆市版权局建立了软件正版化工作QQ群,便于与各区县和部门联络协调工作。渝中、涪陵、巫山等区县成立了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江津、永川、云阳等区县召开了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
二是认真开展自查清理。重庆市版权局组织各区县(自治县)和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计算机数量、正版软件数量、盗版软件数量等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并统计正版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的需求量。
三是积极协调实施采购。按照《关于全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采购及资金解决渠道的通知》(渝办发[2011]181号)要求,重庆市版权局及时会同市财政局采取全市统一招标、分别实施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和产品价格,由使用单位与供应商自行签订合同,实施采购,安装使用。
四是扎实开展自纠整改。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对自查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重庆市版权管理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第五批66家企业软件正版化的宣传培训、统筹推进、检查验收工作,重点推进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上市公司以及银行、文化等行业的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以此带动民族软件产业发展。
一是着力制度建设。重庆市版权局出台了《重庆市作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版权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开展了《重庆市著作权合同备案登记办法》、《重庆市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重庆市版权公开交易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版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等的调研工作。
二是改进服务机制。重庆市版权局优化作品登记、法律服务、版权交易、教育培训“四个上门”服务机制,主动为版权相关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版权服务;重点拓展綦江版画,荣昌夏布、折扇、陶瓷,梁平竹帘画、年画,川美创谷美术和动漫作品,大渡口工艺陶瓷,天健互联网出版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作品等产品的版权登记、版权兴业和版权服务领域;为市政协开展的“重庆‘文革’文字及视频史料”提供版权保护咨询、指导和服务;全年走访大中型企业140余家,开展现场服务160余次,派出工作人员约260人次。
三是提高服务效率。重庆市版权局在网站和登记大厅公示作品登记指南,优化登记流程,严格形式审查,缩短办证周期。全年办理普通作品登记871件,同比增长91.01%;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527件,同比增长12.8%。
四是加强服务指导。重庆市版权局指导版权中介组织依法开展版权保护工作,引导其积极开展版权代理、版权交易、版权纠纷调解等社会化服务,提高权利人和权利人组织的自我管理能力。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重庆市版权局加强版权对外交流与合作,注重版权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版权业务“双语”学习,定期组织版权培训和对外交流,努力培养一批懂外语、善管理、精业务的版权管理干部。重庆市版权保护中心宋娟入围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人才库,全市版权工作人才队伍的素质有了较大提升。
一是推进版权兴业。积极探索“注重引导、培育市场、协调担保、促进合作”的版权质押贷款新模式。重庆市版权局与綦江区政府签订《推动綦江版权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支持綦江版画版权兴业基地成功纳入新闻出版总署“十二五”改革发展项目库,在綦江区建立版权服务工作站,加快綦江版画版权兴业基地建设;走访荣昌天运麻纺织有限公司、荣昌飞跃工艺扇厂和荣昌安富陶瓷有限公司等10余家版权相关企业,帮助企业提升版权保护意识和建立版权保护制度,提高荣昌夏布、折扇、陶瓷的版权保护和版权交易水平;积极促进綦江与荣昌两地特色产业与版权产业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与强强联合,助推区域经济的发展;深入华龙网、改革杂志社等重点企业调研,切实解决企业版权保护、版权交易等问题,通过版权保护和版权服务促进高新企业步入自主创新、有序运行和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
二是狠抓版权贸易。在国际版权贸易方面,重庆市版权局积极协调解决制约重庆出版集团等重点新闻出版单位“走出去”的问题,重庆出版集团向埃及输出《重读中国·天方文库》系列30种图书版权,创造了重庆市图书版权输出一次性签约量的新纪录;组团参加第63届法兰克福国际书展,分别达成图书版权输出、引进意向55种、35种;首次组团参加第四届中国家纺画稿交易会,成功向国内外客商展示了独具巴渝特色的版画、竹帘画、夏布等作品。2011年,重庆市新闻出版单位开展图书版权贸易255项,同比增长13.8%,版权贸易逆差由2010年的4.6:1缩小至3.47:1。其中引进图书版权198项,同比增长7.6%;输出57项,同比增长42.5%。
在国内版权交易方面,重庆天健互联网出版有限公司输出网络出版物版权2000余种,实现销售收入83万元,引进网络出版物版权1000余种,成交金额28.3万元;重庆綦江印象版画公司实现版画版权交易80万元;梁平年画在衍生品应用方面实现了版权贸易零突破。
重庆市版权局还走进重庆新闻广播“阳光重庆”栏目直播间,就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打击侵权盗版等话题与市民在线交流。“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重庆市版权局在杨家坪步行街举办版权宣传咨询活动,并现场接受《重庆时报》、《重庆晚报》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为打击侵权盗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机场高速路上制作面积达216平方米的大型版权公益广告牌,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这是重庆知识产权界首次在主城繁华路段设立公益广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好评。重庆市版权局举办了企业软件正版化培训,市内60余家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参加。全年共在软件、文化等行业举办大型培训10余次,受众超过3000人次。
(许家伟)
2011年,四川省版权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年度版权工作重点,着力推进版权法制体系建设,努力加强版权行政执法,认真组织著作权法律法规教育宣传,深入开展“剑网”行动和“双打”专项行动,为全省版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参与组织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制定、修订工作。2011年,四川省版权局制定、修改完善了《四川省版权战略(2011—2020年)》并上报省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同时参加《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2011—2020年)》修改完善工作;开展著作权行政处罚清理工作,共清理行政权力25项;落实国家版权局法律法规条例修订工作部署,组织省知识产权局、市州版权局和相关高校、出版单位,开展《著作权法》征求意见活动,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18条;组织开展《政府机关使用计算机软件条例》征求意见活动,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7条;组织参加《著作权行政执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活动,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9条;落实省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组织参加《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版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活动,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5条;认真组织研究政协委员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提出办理意见并函告有关单位和个人。
二是组织参加2011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四川地区活动。四川省版权局充分利用媒体报道、提供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处理群众投诉等多种形式,开展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认真总结全省新闻出版、版权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成果,制作宣传展板参加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成果展示;牵头组织省、市两级相关部门,开展了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四川地区联合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计算机软件市场,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行为;组织参加了第十二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全省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加强展会版权保护。
四川省版权局深入实施新闻出版“走出去”战略,积极推动版权贸易工作。2011年,四川省共完成版权贸易合同备案263项,较2010年增长128项。其中,图书引进171项,软件引进7项,期刊引进1项,图书输出84项,版权引进总量同比增加11项。在全国“第十届输出版、引进版优秀图书评选”活动中,四川省有4种图书荣获输出版优秀图书奖,1种图书荣获引进版优秀图书奖。四川省版权局还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参加第十八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并指导参展单位开展版权贸易,促其达成版权贸易意向性协议106项。
四川省版权局加强版权行政执法保护体系建设,统一案件受理标准、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手段,提高版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2011年,四川省版权局版权处共受理权利人举报、投诉案件23件,行政处罚1件,向市州版权局移交案件3件,向重庆市版权局移送案件1件,行政调解案件18件,做到件件办结;对四川核工业工程学校发行盗版教材进行立案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函告省通信管理局,依法关闭成都市晨锐科技工作室非法网站。
在加强版权行政执法的基础上,四川省版权局精心组织了著作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件评选活动,向全省公布“6621原创空间(天籁村音乐网站)侵犯著作权案”等8个2010年度四川省著作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件,其中,四川“7·18”批销盗版音像制品案等4个案件同时还被列为2010年四川省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同时组织全省版权管理部门参加国家版权局组织的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评选活动,有7个单位和4名个人分别获得“有功单位”(其中,四川成都“8·19”批销淫秽盗版光盘专案组获一等奖,2个单位获二等奖,4个单位获三等奖)和“有功个人”荣誉称号。
四川省版权局积极组织实施全省新闻出版和版权系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重点工作,查办大案要案,扩大社会影响,加大对印刷复制企业的源头监管和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监管,强化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力度,有效遏制了侵权盗版行为,净化了出版物市场环境,取得重大成果。“双打”专项行动中,四川省各地共检查出版物批销市场、物流企业和印刷复制企业、复印打印门店20404家,出动检查人员9063人次,行政执法共立案295个,涉案金额366.2万元,行政处罚案件205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1个;捣毁非法音像制品、图书、软件批销窝点68个,取缔地摊游商665个,收缴盗版、淫秽音像制品和盗版图书、软件395.68万余册(盘、张)。
除“双打”专项行动外,四川省版权局还组织全省新闻出版和版权系统深入开展了“剑网”行动,加强对重点网站的主动监管力度,维护健康规范的网络市场秩序,探索建立互联网版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互联网产业繁荣发展。“剑网”行动期间,共受理国家版权局下达的网络案件5起(其中重点案件2起),省内权利人举报的网络案件8起,截至2011年底,除个别案件还在公安机关继续调查外,其他案件已基本结案。2011年1月,四川省版权局将国家五部门挂牌督办的案件“6621原创空间(天籁村音乐网站)侵犯著作权案”正式移交四川省公安厅,2011年8月,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对此依法作出刑事判决。
(张万富)
2011年,贵州省版权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较好成绩。
根据国办47号文件精神,贵州省政府下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1号),对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提出了要求。2011年1月31日,贵州省版权局以加急明电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贵机发[2011]2号),对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工作从内容、形式、步骤和时间等方面作出了部署,同时成立了由贵州省版权局牵头,省经信委、商务厅、知识产权局、财政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参加的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督导检查组。
2011年4月15日,贵州省9个市、州、地以及省直61个部门向省版权局反馈了《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报告》和《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4月18日,贵州省版权局根据第一阶段工作情况,向省政府和国家版权局上报了《贵州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报告》。
5月23日至7月14日,贵州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督导检查组对全省9个市、州、地的68个政府部门以及省直11个部门开展了软件正版化工作督导检查。督查期间,听取了各级政府部门关于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部署情况;查阅了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及软件资金投入的相关资料;现场共抽查了448台电脑的办公软件安装情况,并查阅了正版软件相关资料。
8月8日至10日,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会议召开。会议对贵州省第三阶段工作作出部署;邀请专家就建立政府软件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专题讲座;邀请包括微软、金山、永中、软众在内的主要软件生产企业介绍其办公软件产品的技术性能、销售模式等,为全省各级政府部门的软件采购提供参考。
根据国办50号文,贵州省新闻出版(版权)局与“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及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源头监管及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监管,加大打击侵权盗版工作力度。
专项行动中,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6939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店档摊点8974个,检查印刷复制企业3581个(次),取缔关闭出版市场及店档摊点376个,查办出版物行政处罚案件27起,收缴非法出版物785260件(其中违禁内容出版物8534件,淫秽色情出版物46912件,盗版音像制品480825件,盗版图书68947件,盗版电子出版物5830件,盗版教材教辅108742件)。
对于版权执法监管工作,贵州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教育和打击相结合,主动监管和集中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制度建设,探索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和产业发展相互促进。通过专项行动,各级版权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锻炼和提高。出版物市场监管和版权监管运行体系逐步成熟,市场运行趋于稳定。
一是积极开展作品自愿登记工作。在作品自愿登记工作中,贵州省版权局严格审查登记作品内容,缩短登记办理周期,2011年共办理著作权作品登记158件。
二是组织“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以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实施20周年为契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著作权法》单行本等宣传资料,加强版权公益宣传。
三是举办贵州省高校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活动。2011年3月至6月,贵州省版权局举办了贵州省高校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系列活动,以激发大学生了解、学习知识产权知识的兴趣,提高其“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意识。
2011年,贵州省版权局及相关市、州、地版权执法人员共10人参加了国家版权局举办的“2011年基层版权执法培训”活动,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及在新形势下的版权执法能力和软件专业知识水平。
由于在打击侵权盗版,加强版权监管方面表现突出,在国家版权局组织的“2010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评选活动中,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被评为“有功单位”三等奖,该单位陆国理被评为“有功个人”三等奖。
(王丽莎)
2011年,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云南省版权管理部门加强版权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加大版权行政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活动;认真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秩序;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和改善版权服务水平,为云南桥头堡建设贡献力量。
2011年,云南省版权管理部门上下联动,积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版权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全省各界形成了“尊重版权、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版权保护宣传取得实效。
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和纪念《著作权法》实施20周年为契机,云南省版权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报纸“版权保护知识竞赛”活动及“云南省版权知识电视大赛”活动。报纸“版权保护知识竞赛”活动共收到答题卡近20000份,评选产生一等奖30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200名。版权知识竞赛电视大赛在云南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云南电视台录播了大赛实况。
在云南人民广播电台“金色热线”直播节目中,云南省版权局就听众提出的作品登记、软件正版化工作等版权热点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社会反响良好。
云南省版权局组织了大规模的侵权盗版制品现场销毁活动,向公众发放打击盗版、保护正版的绿书签、鼠标垫等各类宣传品5000余份。
另外,云南省版权局针对相关版权从业人员举办了两次版权知识培训班;迪庆、玉溪等州市开展了版权执法培训,进一步规范了版权管理和版权使用行为。
按照国务院和云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部署以及国家版权局“剑网”行动要求,云南省版权管理部门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保持打击侵权盗版活动的高压态势,取得版权保护工作的新成效。据统计,专项行动中,云南省共出动检查人员181602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店档、摊点)138708个(次),检查印刷复制企业31589家;取缔关闭出版物店档、摊点2900个,收缴侵权盗版音像制品727457张、侵权盗版图书88934册,盗版教材教辅34498册、盗版软件29816件;查办案件1751起,对612起案件进行行政处罚,涉案金额247344元。
按照国办发[2010]47号文件精神,云南省及时召开了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2011年1月,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9号),对全省政府机关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云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云商明电[2011]6号),部署了专项检查的相关工作。2011年3月至4月,云南省组织8个工作督查组,对16个州市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了督查。2011年7月,“云南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加强了对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领导。截至2011年底,全省45家政府机关及16个州市政府机关基本完成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
在做好全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基础上,云南省版权管理部门积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2011年,云南省版权局先后组织了2次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宣传培训班,共对95家单位、250余人次进行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提高了相关企业领导的版权保护意识,为稳妥推进该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1年,云南省列入使用正版软件的目标企业120家,截至年底,已检查验收79家。
一是积极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强化版权咨询、作品登记、版权纠纷调解、版权贸易合同指导等工作。云南省版权局充分发挥云南省著作权保护协会的作用,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自身版权保护工作的指导,强化行业自律;加快以作品登记为重点的版权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步伐,版权公共服务深入发展。
二是加大作品登记工作宣传力度,开设作品登记绿色通道,提高登记工作效率,为权利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云南省2011年共登记作品459件,比2010年同期增长34.6%。
三是积极做好引进图书合同的备案登记工作。2011年,云南省共完成图书引进合同的备案登记202件,比2010年同期增长92.4%。同时,云南省版权局还严把引进图书版权合同关,帮助企业规避图书版权贸易中的纠纷风险。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办好重点文化产权交易所,规范文化资产和艺术品交易。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健全中介机构”,按照此文件精神,云南省版权局积极开展了版权贸易相关调研工作。
2011年5月,云南省版权局对北京国际版权贸易中心进行了考察,开展对外版权贸易的调研及版权贸易平台建设的调研。在此基础上,依托云南省“桥头堡”建设的良好机遇和自身丰富的出版资源优势,按照“十二五”规划,将云南省版权贸易平台建设相关项目纳入新闻出版总署与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战略协作框架协议,并开展平台建设,切实为云南省版权贸易创造便利条件。
(肖九元)
2011年,西藏版权管理部门认真贯彻《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和全国版权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部署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打”专项行动)、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加强版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推动版权相关产业大繁荣大发展。
国家版权局发布《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后,西藏自治区版权局及时向全区各级版权管理部门予以转发,并将其与《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衔接,从强化版权公共服务功能建设、促进版权产业发展、加强版权执法监管能力、维护版权人根本利益等方面出发,协调规划,安排部署,为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支撑,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保障。
2011年,按照国家“双打”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西藏版权管理部门研究制定了西藏地区的“双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打击新闻出版侵权盗版专项治理、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采取措施督查各地同步开展,着力深入净化版权市场环境。
西藏自治区版权局认真贯彻落实总署的“双打”要求,紧密配合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强与自治区“双打”办公室的联系与协调,先后3次联合开展市场检查,5次开展新闻出版行业市场检查,重点检查图书、音像、印刷行业的侵权盗版行为;研究制定西藏新闻出版行业的相关措施,安排部署打击新闻出版侵权盗版专项治理、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召集公安、工信、通信管理等部门负责同志,研究“剑网”行动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联系沟通,形成版权局牵头的联席机制,对本辖区近2000家网站进行疏理,确定主动监管主要网站18家,及时删除有害内容600多条;采取措施督查各地同步开展,着力深入净化版权市场环境,进一步促进新闻出版事业的繁荣发展。
为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西藏自治区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组织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积极推进全区政府机关办公软件正版化的工作。
按照全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部署,参加第一批推进政府机关办公软件正版化工作的34个自治区政府机关、7个地市级政府机关、74个县级政府机关,认真负责,密切配合,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态势良好,共完成27317台计算机的专项检查工作(其中,34个自治区政府机关共检查了5236台计算机)。
按照国家版权局的统一部署,利用“4·23世界图书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两个节庆日,以“拒绝盗版、做诚信公民”为主题,西藏版权管理部门开展了“绿书签行动2011”系列宣传活动。4月20日,“绿书签行动2011”启动仪式举行,100多名各族各界人士出席启动仪式并签名。拉萨市八中、八一学校、拉萨市北京中学分别举行签名活动,张贴公益广告,发放绿书签,拉萨市一小还发出了倡议书。西藏版权局还结合西藏特点,先后加印了带有少数民族字体的宣传海报2000余张,“绿书签”20000余个。整个活动中,全区共张贴海报4000余张,发放“绿书签”40000余个。宣传活动的开展,充分传递了各族群众尊重知识、尊重创造,打击盗版、保护创新的决心和信心。西藏自治区主要媒体对“绿书签”行动进行了宣传报道。
2011年全年,西藏各级版权管理部门先后集中开展8次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1260多人次参与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3000余份(本);紧密依托新华书店和书报刊零售点,突出摆放法制宣传的图书和音像,满足市场的读者需求;针对新的宣传内容增加和过去宣传材料印刷过于单一的情况,策划编译新闻出版宣传材料和宣传品,更好地满足干部群众对版权知识的需要。
2011年4月22日,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的统一部署,西藏与全国同步开展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销毁活动以拉萨市西郊销毁场地为主会场,另设有六地区分会场。其中拉萨主会场销毁各类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3900多种、13.36万余件,六地区分会场共销毁各类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2000多种、8万多件。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多托以及公安、工商、知识产权等部门的领导亲临销毁现场。
在销毁活动现场,主办方同时开展了绿书签行动,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拒绝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2011年,西藏版权局两次参加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召开的“2011年全国新闻出版(版权)法制工作座谈会”,学习领会新闻出版和版权法制工作的总要求,同与会代表进行交流,理清西藏版权法制工作的思路。
根据西藏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结合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法规建设的总要求,联合相关业务部门,西藏自治区新闻出版(版权)局对新闻出版行政许可与非许可法规进行逐条核对,形成46项新闻出版系统行政审批项目,收录到《西藏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依照自治区政府令第111号《西藏自治区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办法》,依法开展行政的各项工作。
2011年,西藏版权局先后选派12人、两次参加全国版权执法业务骨干培训,学习版权业务知识和其他省区版权执法中的有益做法,及时总结西藏版权执法中的经验与不足。并分别于6月、8月举办卡巴斯基、Windows 7等正版软件知识专题报告会,增强机关干部使用正版、拒绝盗版的自觉性。
10月中旬,西藏版权局在林芝地区八一镇举办全区版权知识培训班,邀请中央宣传部冯士新、最高人民法院喻海松、国家版权局王自强和段玉萍等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集中培训活动为期3天,来自自治区各部门、地市、部分县的版权管理人员共计50多人参加了培训活动。
2011年,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的统一安排,西藏新闻出版(版权)局先后组团参加了埃及开罗国际书展和印度新德里国际书展,同时组织相关单位参加了第21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积极开展版权对外交流与合作。
(张百忍)
2011年,陕西省版权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2011—2012年)》,在版权宣传、打击侵权盗版、推进软件正版化、版权服务等方面开拓进取,取得显著工作成效。
2011年初,陕西省版权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著作权保护宣传活动的通知》,做好安排部署,组织在全省开展著作权宣传工作。
一是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后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包括参加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宣传2010年全省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成效;参加侵权盗版制品和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联合多部门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以及上街宣传咨询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营造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二是通过查处侵权盗版案件,以案说法,宣传版权保护。在查处西安赛格电脑城商户销售侵权盗版制品执法行动中,陕西省版权局邀请陕西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版权执法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对行业重点开展版权培训。2011年,陕西省版权局共对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区20多家动漫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保护版权、推进软件正版化”培训。同时,到陕西省内4家图书出版单位进行版权培训咨询服务,一方面介绍版权法律基本制度,有针对性地讲解编辑出版版权实务;另一方面解答咨询问题。另外,陕西省版权局还组织省内版权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版权局在新疆、天津等地举办的版权执法培训;在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宣传推进软件正版化法律和政策。
四是编写宣传材料,指导版权执法工作。陕西省版权局编印了《著作权(版权)行政处罚实用手册》,指导省内版权行政执法工作。
陕西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通知》,推进专项行动版权执法工作向纵深开展。专项行动中,陕西省版权局对出版印刷重点区域侵权盗版活动进行了清查;联合有关部门对西安赛格电脑城商户侵权盗版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将查获的3起案件及时移送司法部门,以追究刑事责任;为公安、“扫黄打非”部门鉴定5个批次近2000件盗版光盘,这对司法机关准确定性、及时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起到了关键作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分别对两起侵犯著作权案件进行了审判,实现了省内追究侵犯著作权行为刑事责任零的突破。
陕西省版权局与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合作,先后关闭了“天地征途1区”侵权私服,以及国际唱片业协会亚洲总部投诉的侵权网站“APE无损音乐网”;联合陕西省“扫黄打非”办、陕西省公安厅对侵权使用软件的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并实施行政处罚;配合陕西省“扫黄打非”办开展打击畅销书盗版行动,在西安市出版物市场对盗版《古炉》进行清查;就科亿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侵权使用软件问题,召集陕西出版集团所属出版社等单位进行约谈,并依法进行处理。
为进一步调动全省版权执法工作的积极性,陕西省版权局推荐相关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家版权局“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评选活动,同时开展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版权执法工作先进评选。
陕西省版权局就全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机构、软件采购经费等问题多次向陕西省人民政府请示,陕西省省长赵正永批示要强力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副省长郑小明也对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出批示。陕西省政府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陕西省财政厅批准了工作经费和省级机关采购正版软件专项资金,为完成正版化工作任务提供了资金保障。
陕西省版权局积极行使陕西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承担的组织协调职能,印发《陕西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正版软件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全面安排部署全省三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检查整改工作。2011年9月上旬,陕西省版权局协调陕西省使用正版软件办公室成员单位,组成3个检查组,赴全省11个市(区)检查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分别向各市政府提出检查反馈意见。2011年10月12—13日,陕西省版权局在商洛市举办了“全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培训暨现场交流会”,结合工作实际,有力督促推动各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在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基础上,陕西省版权局认真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对长安银行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解决9家动漫企业软件正版化问题,并联合陕西省国资委对所属国有企业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
陕西省版权局积极做好作品的自愿登记工作,以鼓励作品的创作和研发。2011年共实现作品自愿登记237件。同时加强对版权贸易工作的指导,审核版权贸易合同230份,并组织出版单位参加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另外,陕西省版权局对民营企业版权贸易状况进行调研,形成《关于民营图书公司版权贸易中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以指导全省版权贸易工作。
(沙庆超李林杰)
2011年,按照激励创新、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和《甘肃省版权战略纲要》、《甘肃省新闻出版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甘肃省版权管理部门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版权保护工作。
甘肃省版权局以坚定的信念积极开展版权法制宣传,努力提高公众版权法律意识,夯实版权工作有效推进的基础。
借《著作权法》实施20周年、世界知识产权日、普法宣传、培训会议等机会不断加强版权宣传。通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强对政府有关领导的版权宣传;通过行风热线向公众宣传;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为平台,积极组织并创新形式;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助推甘肃经济转型”为主题,开展了全省为期一周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同时,各市州版权管理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版权宣传活动。
为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甘肃省版权局会同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了政府软件正版化各项工作,全力维护了软件市场秩序。
在企业软件正版化方面,甘肃省版权局也开展了大量工作。2011年3月,国家软件正版化督导组对甘肃省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经检查,督导组认为,甘肃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建立了组织,制定了方案,明确了责任,开展了调研,加强了宣传,举办了培训;面对省内许多企业长期处于微利运营或保本经营状况的局面,既有措施,又有阶段目标,更有长效机制,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此,《中国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新闻出版报》、《甘肃日报》、新民网、人民网等媒体作了全面报道。
为了更加有效地推进全省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7月12日,甘肃省版权局拟写了2010年全省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总结,向市州印发《2011年甘肃省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召开了甘肃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会议进一步部署了2011年甘肃省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会后,甘肃省版权局版权处拟制了联合督查方案,并协调了工作经费,使2011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得到了全力推进。
国家版权局和甘肃省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打”专项行动)方案下发后,甘肃省版权局向各市州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侵犯著作权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甘肃省版权局在“双打”专项行动中承担的工作主要涉及印刷、市场发行、政府企业软件正版化、网络侵权盗版等四大块内容,“双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版权处。
甘肃省版权局版权处在此专项行动中主要承担了办公室日常管理和专项执法两方面的工作,具体包括:协调甘肃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各相关处室开展工作,对各处室、各市州工作进行各阶段的汇总,并分别向国家版权局和省政府进行周报、月报;具体承办“双打”专项行动中的软件正版化(包括政府和企业)、打击网络侵犯著作权“剑网”行动等专项行动;根据“双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署,甘肃省版权局副局长袁爱华率甘肃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赴各市州,对“双打”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根据省“双打”专项行动办公室要求,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省通报了甘肃省打击侵犯著作权专项行动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及时报送信息。专项行动期间,向各新闻媒体报送反映专项行动各个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20余条,被《中国新闻出版报》、《甘肃日报》等新闻媒体采用6篇,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
“双打”专项行动期间,甘肃省共出动检查人员1.6万人,取缔出版物经营场所、店档摊点437个,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63万件,盗版电子出版物3万件,盗版教材教辅读物8万件,查办各类案件46件,其中大案要案6件。
另外,“双打”专项行动期间,甘肃省版权局还配合相关部门,积极部署了“打击对非洲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专项治理”和“网络购物领域侵犯知识产权专项治理”等工作。
甘肃省版权局会同兰州市文化行政执法支队对赛博数码广场、兰大数码广场、通渭路科技一条街等计算机集中销售场所的计算机预装软件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和法律宣传,并计划采用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建立软件预装长效管理机制。
甘肃省版权局应天水市文化出版局和秦安县公安局的申请,对秦安县一起涉嫌经营非法出版物案中的10类、190种、3万余张光盘进行了鉴定;对上海市版权局转送的甘肃省一游戏杂志侵犯上海盛大网络公司著作权案进行了调查,并妥善处置了此次纠纷,相关三方均表满意;根据深圳鹏海影视文化传媒公司投诉,对兰州铁路电视台擅自播放投诉人拥有著作权的电视剧《那个时代》案件进行妥善处置;依据投诉,先后向白银市水电勘测设计院、甘肃泓文建筑设计院等9家单位下达了《行政建议书》,现各单位均已按照要求,对本单位涉嫌软件侵权行为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对天庆软件授权的遗留问题也进一步作了督导落实。
另外,对北京国信中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诉称甘肃版权局官方网使用侵权软件的律师声明,进行了答复和妥善处理。
为鼓励创作,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甘肃省版权局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著作权登记宣传工作,并实行免费登记政策,从而不断提高公众的著作权创作、登记、保护意识。同时,为了鼓励更多作者进行作品登记,强化作者的版权保护意识,甘肃版权局还对作品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如甘肃省著名雕塑家何鄂的雕塑作品《黄河母亲》,在连续被三个省份侵权后,甘肃省版权局通过媒体宣传、与当地政府沟通等方式,全力帮助作者维权,促成三地同意协议解决侵权问题。此外,甘肃省版权局还对《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2010—2012)》提供建议,对战略的实施评估提出落实意见和建议,以期能切实指导和服务于甘肃省文化的发展。
(夏玲)
2011年,青海省版权管理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版权法律法规知识,积极探索适合青海省情的著作权保护途径,不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版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0年11月,青海省版权局起草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2011年上半年督促有关部门对44家印刷复制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6月底总结上报了有关情况。
顺利开展了图书、音像制品集中整治行动。全省出动检查人员6179人次,对5279家出版物批销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收缴侵权盗版出版物92097件。
继续开展2010年开始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对青海民族文化网等8家省内较有影响的网站进行了监管,规范了青海省网络作品传播秩序,有效防止了重大侵权盗版案件的发生。
另外,对计算机软件预装和销售市场进行了多次检查。
青海省版权局指导、督促、协调西宁市文广局和西宁市公安局认真查处“周军武涉嫌销售侵权盗版光盘案”和“张照升涉嫌销售侵权盗版光盘案”。2011年3月30日,完成了上述两案所涉4744种光盘的鉴定,协助西宁市公安局完成了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一是对新疆字节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举报的“青海集结号网络有限公司等18家西宁地区网吧未经许可复制、安装、使用微软公司操作系统软件和办公软件”一案,根据调查结果和案件管辖,移转西宁市文广局进行查处;二是对人民卫生出版社投诉的“青海大学医学院临床系08级使用盗版人民卫生出版社教材”案进行调查取证和查处工作。
2011年5月底,青海省版权局完成了对青海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和州、地、市、县政府部门使用软件情况的调查摸底和数据统计工作,8月31日前对西宁市及大通县、海东行署及平安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及德令哈市和40个省级政府委、办、厅、局的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各政府部门认真开展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并向省政府呈报了情况报告。
青海省版权局认真开展省级国有大型企业使用软件的调查摸底和整改工作,对省级大型企业信息工作负责人进行一次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
积极推荐第三批企业软件正版化示范单位,并以示范单位为榜样,努力营造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积极性。
2011年3月18日,青海省版权局协助文化新闻出版厅文化市场处开展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以保护知识产权、宣传“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为重点内容的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宣传周”活动。
4月20日至26日,青海省版权局积极开展了以“知识产权推动经济转型”为主题的“2011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共制作横幅3条、展板10块,发放版权知识宣传资料5000多份,接受社会公众版权咨询30余人次。
在加强版权保护宣传的同时,青海省版权局全年共向社会各界提供版权咨询服务80余人次,完成作品自愿登记10件。
(付成久)
2011年,宁夏版权管理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版权行政管理工作,完善版权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坚决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调解处理版权纠纷,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为确保宁夏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如期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对全区县(区)级以上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做出安排部署。通过摸查,全区5个地市,22个县(区)政府机关数为1070个,使用计算机42300余台,计划购买更换办公软件23100余套,初步测算购买软件需要资金6000余万元。
2011年7月,宁夏版权局研究制定的宁夏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获宁夏政府办公厅批准实施。宁夏版权局积极争取国家版权局的支持,经与金山软件公司协商,全区政府机关全部购买金山2012版软件,共计23100套,金山软件公司免费赠送50%,自治区只购买11550套,每套598元,共需资金690余万元。这样既符合国家软件产业政策,又能充分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既节省了财政开支,又一次性全面完成了全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的工作任务。
2011年11月,宁夏财政厅《关于全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意见》提出,为确保自治区各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级管理的原则,此次正版软件的需求和购置数量应以各部门、市县为主,所需经费建议由自治区和市县分别负担,自治区负担政府机关购置正版软件资金98.7万元,五市负责资金592万元。自治区政府同意此意见并将购置正版软件所需的98.7万元资金落实到位。
2011年,宁夏版权局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了以整治出版环节为重点,以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为首要任务,以打击非法报刊和盗版音像制品、盗版教材教辅为切入点的集中行动。宁夏版权局在每个阶段的集中方案部署后,及时组织自治区新闻出版、文化、公安、工商、文化行政执法、城管等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对集中行动的总体要求、方法措施和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并在查缴境内、封堵境外、清除网上、打掉地下、严查市场、杜绝炒作六个方面周密部署。
在2009年治理非法报刊专项行动中被查获的非法杂志《中国社会调查》的“记者”以刊登批评稿件相要挟,向有关单位进行勒索,“副总编”徐淑文和宁夏联络处“主任”、“记者”韩全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和3年。西夏区公安分局通过公安网,对非法杂志《中国社会调查》“总编”、“主任”徐福庆进行网上追捕。2011年9月,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行动”百日攻坚战后不久,徐福庆被宁夏公安部门抓捕。11月17日,徐福庆被一审法院以敲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此,涉案的三名案犯全部到案并被依法判决。在此案的侦办、审理过程中,宁夏版权局版权处与公检法部门积极协作,报纸、电视、广播等多家媒体对此案进行了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打”专项行动)中,宁夏版权局始终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力求实效的原则,抓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
“双打”专项行动分成几个小组,各小组领导亲自带队,采取错时执法,通过“午间行动”、“零点行动”、“节假日行动”加大重点时间段的市场检查力度。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位置进行重点清查,严厉打击政治性和淫秽色情等非法出版物,查缴各类非法书报刊、盗版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分别对印刷复制企业、电脑市场、出版物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取缔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截至2011年底,宁夏全区共出动执法车辆156台次,执法人员1658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946家,收缴盗版图书4630余册、盗版期刊1965册、盗版音像制品3684盘、盗版计算机软件1242盘,取缔无证经营的游商地摊42家,关闭网站4家。
宁夏版权局联合公安厅、通信管理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等有关单位对宁夏的手机网站和经营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手机网站5家,手机图铃下载经营单位521家,网吧222家,关闭98家未备案网站,整改问题经营单位12家,拦截不良垃圾短信975万余条。同时充分利用宁夏新闻出版局互联网监控中心、宁夏公安厅网络公共安全监控中心进行实时监控,输入关键词近5000个,输入敏感词汇60余个,删除有害信息1312条,屏蔽信息16条。通过这次专项行动,有效地净化了宁夏的网络环境。
按照全国《关于组织开展打击盗版工具书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宁夏版权局联合教育、公安、工商、文化、城管等有关单位召开了专题协调会,研究部署专项行动,确定了银川市商都、物流储藏中心为盗版工具书重点地区,明确了工作重点。要求全体执法人员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文化市场稽查一线,加强对全区出版物市场的联合检查。在全区开展统一行动,分别对出版物批发市场、学校、集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处进行拉网式检查,特别是重点加强对各类培训学校、培训班的检查,坚决查处学校、老师向学生推销盗版工具书的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全区共出动执法车辆116台次,执法人员1238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842家,收缴盗版图书2326余册(其中盗版工具书243本)、盗版期刊765册、盗版音像制品1684盘、盗版计算机软件1024盘,取缔无证经营的游商地摊12家。
2011年4月22日,宁夏版权局在银川市光明广场举行了全国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活动,销毁侵权盗版制品及非法出版物共计10.2万件,其中盗版及非法图书2.14万册,盗版及非法音像制品7.3万盘,非法报刊8038份。共500多人参加该活动。
4月26日,宁夏版权局在银川市步行街组织“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共发放著作权知识手册等图书200本、宣传资料1000份、保护版权绿书签5000个、招贴画500张,并开展现场咨询等活动。宁夏电视台、银川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
宁夏版权局还编辑出版了《版权热点问题透析》一书,针对19个版权保护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评述,以加强公众的著作权保护意识,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不断提高公众对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在加强版权执法和版权宣传工作的同时,宁夏版权局积极做好版权公共服务工作,全年共鉴定非法书报刊168种、光盘128种,受理作品自愿登记48件,检查经营单位1480余家,查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近10.2万件,其中盗版及非法图书2.14万册、盗版及非法音像制品7.3万盘、非法报刊8038份。
由于版权监管工作表现突出,宁夏版权局版权管理处被国家版权局评为2011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被宁夏回族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宁夏“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
(张秀年)
2011年,新疆版权工作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计划,以抓机关效能建设促版权业务工作,以实践“新疆效率”提升版权工作水平,以“现代文化”精神引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群策群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新疆版权局在国务院下发通知后,第一时间起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各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方案,报送政府下发各地、各部门;向各地州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转发564号明电,要求各地版权管理部门积极承担工作,争取政府支持,要求各地及时调整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机构;下发《在软件正版化自查过程中如何认定盗版软件的意见》,帮助地州市澄清认识。
2011年3月31日至4月1日,新疆版权局组织召开“自治区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暨软件正版化培训会议”,表彰先进集体6个、优秀组织单位14个、先进个人27人。同时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地州市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成员、50家纳入2011年度推行使用正版软件企业共计202人进行软件正版化培训。10月20日至21日,新疆版权局举办了“软件正版化和版权行政执法培训班”,全区99个县市区共122名软件正版化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为确保自治区级政府机关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新疆版权局通过编发《正版化工作快报》,对提前完成工作的17个厅局进行通报表扬。8月16日、17日分政府和党群两个部分,召开了“软件正版化阶段性工作部署会暨各厅局办公室主任联席会”,向51家未完成正版化的部门传达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会议纪要,明确时间要求,对不按期完成的部门予以通报。
截至2011年3月3日,新疆自治区级71家委、办、厅、局完成软件摸底,为实施软件正版化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新疆版权局通过建立版权QQ群,与各地州版权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指导和服务。地州市软件正版化调查摸底工作全面展开。
为加快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度,5月底新疆版权局向各厅局委办发函要求积极开展软件采购工作,商请自治区“双打领导小组”33家成员单位提前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同时要求各地州市加强软件正版化信息报送工作。
6月初,新疆版权局对自治区级党政机关软件采购金额进行了认真测算,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呈报了《关于对自治区级党政机关采购正版软件经费予以补贴的请示》,得到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及大力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批示,同意版权局提出的“统一招标、适当补贴、鼓励先进”的方案,并请自治区财政厅支持。自治区财政厅收到批示后,立即按照要求,将自治区级党政机关采购软件经费的30%奖励补贴1245万元筹集到位,为推动自治区级行政机关在8月31日前全面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新疆版权局还起草了《关于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推进自治区级政府机关实施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细化了奖励补贴的办法、完成软件正版化的期限、采购方式等。同时还对各单位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1年4月7日至10日,国务院软件正版化督查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查组对新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4月9日上午,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自治区副主席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出席会议。督查组听取了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李春阳关于自治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就本次督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对自治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5月初,克拉玛依市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完成,成为继青岛市之后全国第二家完成正版化的地级市。6月13日至15日,自治区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对克拉玛依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6月17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在首府率先完成正版软件的采购。
截至9月15日,自治区级71个委办厅局全面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成为继上海市之后全国第二个完成省级机关正版化工作的省区。据不完全统计,各部门共采购正版操作系统软件4377套,办公软件10823套,防病毒软件(国产)22800套,采购金额达2600多万元,国产软件采购金额611.2万元,占总金额的23.5%。
9月27日至10月20日,自治区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4个督察组,对东疆(吐鲁番、哈密)、北疆(石河子、博州、伊犁、阿勒泰、塔城、昌吉)、南疆(巴州、阿克苏、和田、喀什、克州)13个地州市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调研督查。
截至年底,伊犁州、巴州、哈密、克州、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等初步形成正版化工作方案,并计划尽快进行正版软件采购。
2011年,新疆政府确定新疆青少年出版社等50家企业为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单位。新疆版权局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指导各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机构的设立、软件资产的自查以及软件的采购和安装等工作,截至2011年底,已有24家企业完成了软件正版化工作。
新疆版权局精心组织,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和宣传工作力度,统一指导全区版权管理部门,对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市场展开了拉网式的执法巡查。截至2011年3月底,新疆各级版权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多人次,500余车次,共立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13起,涉案总金额达33.57万元,其中重大案件3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起;共捣毁窝点或清理取缔店档摊贩350多个,没收侵权盗版制品416233册(张);利用报纸、期刊发布专项行动宣传信息8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0多份。
新疆版权局加大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的整治工作。将乌鲁木齐市、喀什、伊犁、巴州、克拉玛依作为重点地区,将新疆出版物批销市场、商贸城音像市场、红旗路—南门剧场等三个图书、音像制品比较集中的销售市场作为重点市场,针对教材教辅、贺岁片、工具书、外国电影影碟开展治理活动。同时,伊犁、和田等地州也对游商摊贩集中的市场开展拉网式的治理,取缔了近百家无证经营的摊贩,没收大量盗版音像制品。此外,新疆版权局还将保护国产贺岁片音像版权工作纳入专项行动,共没收盗版贺岁片500多张,对相关电视台进行检查督导,强调各电视台要依法管理,杜绝未经贺岁片著作权人许可就播放的行为。
新疆版权局注重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和查处,先后将“霸气征途私服案”、“11·12特大贩卖民语光盘案”、“6·5盗版图书案”、“2·2私服案”、“新疆文学出版社网站涉嫌诈骗案”、“3·1涉嫌盗版工具书、教辅图书案”、“3·10销售盗版图书案”作为重点督办案件,并报请国家版权局将“11·12特大贩卖民语光盘案”、“2.2私服案”列为国家“双打”专项行动五部门联合督办案。
4月后,新疆版权局将执法工作的重点放在对KTV的执法工作中,根据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投诉,联合自治区公安厅、乌鲁木齐市新闻出版局先后对14家KTV开展了行政执法。
在国家版权局组织“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评选活动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个单位获得“有功单位”二等奖,2个单位获得“有功单位”三等奖,3名个人获得“有功个人”三等奖,在西北五省区中名列第一。
为贯彻落实东风工程“睦邻固边”工程,新疆版权局与新疆对外文化交流协会、友邻杂志社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促成在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设立出版社、发行公司和英文版友邻杂志等事宜,并将相关合作项目作为东风工程资助项目;与新疆经济报社加强出版交流合作,将该社在哈萨克斯坦开办报纸、开办《大陆桥视野》杂志列入东风工程项目;将新疆青少年出版社向意大利输出6种图书作为2011年新疆“走出去”工作的重点项目,通过东风工程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新疆版权局积极指导新闻出版单位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工作。2011年6月8日下午,根据自治区外办的安排,新疆版权局局长米吉提·卡德尔、副局长古力先·吐拉洪在乌鲁木齐会见了哈萨克斯坦民族大会副主席、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议员、哈维吾尔文化中心主席沙尔季诺夫一行,双方就在哈萨克斯坦开办中文书店、进一步扩大新闻出版交流合作、共同举办“中国—哈萨克斯坦国际书展”等议题进行了讨论;7月,新疆人民出版社与土耳其中国经济协作友好协会正式签署了《维吾尔文版中国古典文学名著土耳其文翻译出版合作协议》;9月1日,新疆电子音像出版社就其出版的“中国百城系列·新疆魅力城市”系列图书16种,在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上与美国威蒙特出版社和法国友丰出版社成功签订了版权输出协议;11月下旬,友邻出版社、友邻发行公司在巴基斯坦举行揭牌仪式。
应吉尔吉斯斯坦外交部请求,根据自治区外宣办的安排,新疆版权局组织新疆有柯文图书出版范围的出版社策划出版吉文少儿读物,共选定新疆人民出版社、柯文出版社的12个品种图书,申请资助资金出版。
按照国务院新闻办三局的要求,新疆版权局组织区内出版社开展外文图书回购申请工作,共向国新办三局报送图书品种22种,其中已有4种图书各200套被回购,码洋达到15万余元。
新疆版权局加强版权公共服务。截至2011年11月15日,新疆版权局共登记各类作品698件,较2010年增长37%;登记出版外国图书授权合同41件;登记出版外国图书合同63件。在新闻出版工作会议期间,针对新疆出版单位翻译出版外国图书的情况,新疆版权局及时就相关问题下发了《各出版社在翻译境外作品时应注意的版权问题》,指导出版社的作品使用行为,并积极支持集体管理组织在新疆的维权工作。
同时,新疆版权局为新疆大学出版编辑学专业讲授“新闻出版法律法规”课程,授课32学时;为印刷企业培训班、版权执法人员培训班、出版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新闻采编人员培训班讲授著作权法,受众达1200多人;派专人前往奎屯市与该市KTV经营企业进行座谈,宣传国家法律,要求企业依法经营;为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中级法院审理著作权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新疆版权局紧紧围绕“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的主题,以版权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贴近创作者团体宣传为主线,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曝光典型案例为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执法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版权”的氛围,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4月23日下午,新疆版权局在新疆大学举办“知识产权走进校园——大学生版权沙龙”活动,讲解著作权法相关知识,介绍新疆出版工作状况。
新疆版权局还举办了“版权进社区”活动,利用与光明路北社区开展共建活动的契机,专门编辑版权基础知识板报一期,悬挂在社区宣传栏,吸引了社区居民的关注,起到了提高社区居民版权意识的作用。
4月25日,新疆住建厅和版权局在新融大厦共同举办建筑作品版权保护座谈会,乌鲁木齐近40家勘察设计单位的总工程师和设计人员与会交流。
4月26日,新疆版权局参加了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对红旗路电脑市场进行了检查。当天下午,接到群众举报,新疆版权局立即与乌鲁木齐市文化市场稽查队取得联系,对红旗路地下二层秘密批发盗版光盘的商户进行查处,当场查缴淫秽色情光盘80张,盗版光盘200多张。
2011年,新疆版权局共编印《新疆版权简报》、《正版化快报》15期,在《中国新闻出版报》刊登版权、对外交流合作消息4次。
《新疆日报》、《新疆晨报》、《乌鲁木齐晚报》、新疆电视台等媒体也对版权相关工作进行了报道,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杨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