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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论中国古代哲学的范畴体系

近来研究中国哲学史的同志们提出中国古代哲学范畴体系的问题,这确实是关于哲学史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常说中国哲学有自己的一套概念范畴,既云一套概念范畴,就是有一个概念范畴的体系了。范畴体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哲学史上各个范畴都有其发生、发展、演变的过程,即令是同一时期的哲学范畴,不同学派的见解也不相同。中国古代哲学的范畴体系包括哪些范畴呢?范畴之间的相互关系又如何呢?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进行深入考察的。

一、中国古代哲学著作中所谓“名”与“字”

“概念”、“范畴”都是翻译名词。范畴二字虽然出自《尚书·洪范》所谓“洪范九畴”,但是古代并不以范畴二字连为一词。在中国古代哲学著作中,与今所谓概念、范畴相当的,是“名”和“字”。孔子提出“正名”,他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论语·子路》)《管子·心术上》论形名云:“物固有形,形固有名,名当谓之圣人。”庄子说:“名者实之宾也。”(《庄子·逍遥游》)公孙龙说:“夫名,实谓也。”(《公孙龙子·名实论》)《墨子·小取》云:“以名举实。”各家所谓名都是指事物的称谓。

《墨经》将名分为三种,《经上》云:“名:达、类、私。”《经说上》解释说:“名:物,达也,有实必待之名也;命之马,类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于是实也。”达名是普遍性的名称。类名是一类事物的名称。达名与类名都是我们所谓概念。达名是普遍概念,类名是一类事物的概念。私名是个别人的名字,不是概念。

荀子提出所谓共名与别名,他说:“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有时而欲偏举之,故谓之鸟兽,鸟兽也者大别名也。”(《荀子·正名》)这所谓大共名即墨家所谓达名,所谓大别名即墨家所谓类名。

中国古无概念一词,“达名”、“类名”即是概念。概念是从思维来讲的,名是从语言来讲的。思维与语言可以说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思维都是用语言来表达的,没有脱离语言的思维。名与概念是统一的。

达名、有实必待之名,可以说即今所谓范畴。范畴一词出自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对范畴作了系统的论述,提出“体”、“量”、“性质”、“关系”、“处”、“时”、“容态”、“状况”、“施”、“受”等十个范畴。到了近代,康德从先验论的观点讲范畴,黑格尔从客观唯心主义的观点讲范畴。我们现在讲范畴,认为范畴是反映客观事物的统一性和普遍联系的思维形式,也就是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基本概念。中国古代哲学中缺乏像亚里士多德《范畴篇》那样的系统的范畴理论。《庄子·秋水》云:“夫物量无穷,时无止,分无常,终始无故。”所谓“量”、“时”也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谓“量”、“时”。但是在中国哲学中关于“量”、“时”的讨论不多。《孟子》、《易传》所谓“时”又不仅指一般所谓时间。

韩愈在《原道》中提出“虚位”与“定名”的区别,他说:“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定名是有确定内涵的名称,虚位即是空格子,不同学派可以填入不同的内容。儒家、道家都讲“道”,但所谓“道”的意义不同。至于仁义则有固定的涵义,儒家宣扬仁义,道家不同意儒家所讲的仁义,但不能借用仁义二字而赋予它以另外的意义,只是对仁义加以批评指责而已。韩愈所谓定名、虚位,都属于今日所谓范畴。如果加以分析,定名可谓实质的范畴,虚位可谓形式的范畴。

宋元明清时代,哲学的概念范畴一般称为“字”。有些学者致力于解释所谓“字义”。朱熹的弟子陈淳著《字义详讲》(后人称为《北溪字义》),就是讲解程朱理学的概念范畴的著作。清儒戴震批判程朱,提出自己的哲学体系,撰写《孟子字义疏证》,采取了解释孟子哲学的概念范畴的形式。这里所谓“字”不是指普通的文字,而是指哲学的名词。所谓“字义”都是指对于哲学概念范畴的解释。“字义”二字太泛,不如西方所谓范畴意思明确。中国古代虽无范畴之称,但中国古代哲学确实有一套自己的范畴。

二、范畴体系的层次与演变

在思想发展史上,哲学范畴的出现,有其历史的先后次序,这是哲学范畴的历史顺序。

各个范畴之间又有包容、涵蕴、区别、对立以及相反相成的关系,这可谓范畴之间的逻辑关系。依据范畴的逻辑关系而形成的序列,可称为哲学范畴的逻辑顺序。

众多范畴彼此相关,于是构成一定的体系。体系又有不同的层次。有一家的范畴体系,有一个学派的范畴体系,有一个时代的范畴体系,有长期通贯的综合范畴体系。

历史上每一个建立哲学体系的思想家,总要提出许多基本命题,其中包括一些(或许多)概念、范畴。这些概念、范畴构成一个体系,就是一家的范畴体系。

每一个重要的哲学家大都有一些继承者,于是形成一个学派。一个学派所采用或提出的哲学范畴形成一个体系,就是一个学派的范畴体系。

每一重要的历史时期,可能同时涌现出几个不同的学派,这些学派各有其范畴体系,它们彼此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总合起来,构成一个时代的哲学范畴体系。

在较长的历史时期中,有一些哲学范畴前后相承、流传不绝,它们构成了长期通贯的综合范畴体系。

在每一家、每一派、每一时期或长期通贯的范畴体系之中,各个范畴必有其逻辑的程序,这是哲学范畴的逻辑层次。

亚里士多德的十个范畴,以“体”为始。朱熹、吕祖谦合编的《近思录》,第一卷讲“道体”。王廷相著《慎言》,亦以“道体”为第一篇。陈淳的《北溪字义》卷上列“命”、“性”、“心”等,卷下列“道”、“理”、“德”、“太极”等。戴震的《孟子字义疏证》以“理”居首,“天道”、“性”次之,“道”、“仁义礼智”等又次之。黑格尔的《逻辑学》包括范畴最多,以“有”、“无”起始,以“理念”终结。

从古代到近代,哲学范畴的逻辑层次尚无确定的次序。但每一家、每一学派、每一时期的哲学范畴都可能按两种顺序排列,一是从普遍到特殊,一是从简单到深奥。亚里士多德论范畴以“体”为首,朱熹、吕祖谦的《近思录》以“道体”为始,这都是以普遍为开始。黑格尔的《逻辑学》从“有”起始,则是以最简单的范畴为起点。

中国古代哲学范畴的综合体系应包括哪些范畴呢?这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名词、概念、范畴三者既有同一性,又有差别性。表示普遍存在或表示事物类型的名词可称为概念,如物、马等等。而表示一个人或某一物的名词不能叫做概念,如一人的姓名称号或某一历史事件的名称等等都不是概念。在概念之中,有些可以称为范畴,有些不是范畴。简单说来,表示存在的统一性、普遍联系和普遍准则的可以称为范畴,而一些常识的概念,如山、水、日、月、牛、马等等,不能叫做范畴。

概念与范畴的区别还不仅如此。历史上,许多哲学家提出了许多独创的概念,有些后来被许多人普遍采用了,有些则没有引起反响。凡一家独用的概念或名词,不能算做有普遍意义的范畴。例如墨子所讲“三表”,在墨家思想中是很重要的,但没有被别的学派接受,墨家绝灭之后,“三表”成为一个历史名词了。公孙龙所谓“指”是他一家的一个独创性的概念,也没有成为一个普遍承认的范畴。还有些概念,在一定的历史时期颇为流行,但后来销声匿迹了,例如“玄冥”、“独化”,在两晋南北朝时期颇为流行,唐宋以后则无人采用,因而也不能算做有普遍意义的范畴。又有个别的思想家,喜欢自造生词,如扬雄在《太玄》中仿照《周易》“元亨利贞”而独创的所谓“罔、直、蒙、酋”,只能算做个人的用语,不能列为范畴。

但是,也有一些思想家提出了一些独创的概念,虽然没有普遍流行,却是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实际的某一方面,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所以仍可称为哲学范畴。例如张载所谓“能”(《正蒙·乾称》:“屈伸动静终始之能。”)、方以智所谓“反因”(《东西均·反因》),似乎都可以列入古代哲学的范畴。

在历史上,不同的思想家虽然采用同一范畴,但赋予以不同的涵义,这种现象是常有的。韩愈说:“道与德为虚位。”凡是虚位的范畴,不同学派都赋予以不同的涵义。如道,老庄所谓道指先于天地万物而又是天地万物存在根据的抽象的绝对,《易传》所谓道指天地万物变化的普遍规律,张载、戴震则又以道指自然变化的过程。又如气,伯阳父首先提出“天地之气”的概念,孟子虽承认气与志是相对的,但他又提出所谓“浩然之气”,其所谓气又是指一种精神状态了。又如理,张载断言“理不在人皆在物”(《张子语录》上),朱熹则宣称“若在理上看,则虽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朱文公文集》卷四十六《答刘叔文》),王守仁更以为理在心中,“心外无物”,“心外无理”(《与王纯甫》)。这些思想家所讲理与物的关系不同,其所谓理的意义也就不同了。这些在不同的哲学体系中具有不同涵义的哲学范畴,在哲学史上还可以算做同一个范畴。

哲学范畴的提出与沿用还有些复杂的情况。有些范畴是某一思想家首先提出并加以阐明的,如老子的道。有些范畴虽非某一思想家首先提出,但他首先作出了较详细的说明,如孔子所谓仁。许多范畴都有长期的流传演变的过程,究竟是何人首先提出的,由于史料缺乏,已难考定。如气、理、性等都是如此,硬挂在某人名下,是不恰当的。近年有些哲学史论著说“理”是韩非首先提出的,“体用”、“本末”是王弼首先提出的,其实都不符合历史事实。许多范畴都起源于先秦时代,宋明理学的许多范畴都可在先秦典籍中找到其根源,但是宋明思想家作出了新的解释,使之成为更明确的、具有更深义蕴的哲学范畴,他们的理论贡献也是应该充分肯定的。

先秦时代,儒、墨、道、名诸家各有一套范畴。秦汉以后,墨、名中绝,儒、道交融。汉魏以后的主要哲学范畴大多来自先秦的儒家和道家。魏晋之时,玄学有一套范畴,基本上是依据先秦儒道两家的范畴加以提炼而成的。佛教输入,有另外一套范畴,其根源在印度佛教,与中国传统固有的概念范畴大不相同。中国佛学在发展演变的过程中也提出或引用了一些不是翻译名词的概念范畴,如“体用”、“事理”等等,这些范畴的采用不能说没有受到中国固有思想的影响。宋明理学家曾经“出入释老”,虽尝“入”,却终于“出”,最后归本于先秦的孔孟儒学。佛学的大多数概念范畴如“色”、“空”、“法”、“识”之类,始终没有被儒者所采用。明清之际的卓越思想家王夫之虽然引用了佛教的“能所”范畴,但加以新的规定。儒佛精神始终未能融合。所以,魏晋以后的哲学范畴,固然可以说是“儒道交融”,而唐宋以至明清的哲学范畴却只能说是“儒佛互映”。

以下试依历史顺序列举先秦以至明清的哲学和有关典籍中的主要哲学范畴。

(1)西周至春秋时代的概念范畴:

天命、德、五行(《尚书·周书》)。

气、阴阳、和同(《国语·周语》)。

天道人道、仁、礼、不朽(《春秋左氏传》)。

(2)孔子哲学范畴:

道、天道、德、仁、礼、忠、恕、孝、悌、智、勇、美、善、中庸、两端、性、习、学、思、一贯(《论语》)。

(3)孟子哲学范畴:

仁义礼智、孝悌忠信、志、气、心、物、理、义、觉、诚、良知良能、浩然之气、良贵(《孟子》)。

(4)《周易大传》中的哲学范畴:

太极、阴阳、健顺、生、易、变化、动静、道器、形上形下、神、几、日新。

(5)荀子哲学范畴(与孔子相同的不列):

事理、法则、积、类、群、诚、神、征知(《荀子》)。

(6)《礼记》中的主要范畴:

中和、德性、诚明、慎独(《中庸》)。

明德、至善、本末、格物致知(《大学》)。

大同、小康(《礼运》)。

天理、人欲(《乐记》)。

以上是儒家的概念范畴。

(7)老子哲学范畴:

道、一、朴、器、有、无、常、玄、虚静、反复、自然、无为、势。

(8)庄子哲学范畴(与老子相同的不列):

天、人(《大宗师》:“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气(《大宗师》:“游乎天地之一气。”)、理(《养生主》:“依乎天理。”《天运》:“顺之以天理。”《秋水》:“是所以语大义之方,论万物之理也。”)、宇宙(《齐物论》:“旁日月,挟宇宙。”《庚桑楚》:“有实而无乎处者,宇也;有长而无本剽者,宙也。”)、神(《齐物论》:“劳神明为一。”《知北游》:“精神生于道。”)、真(《齐物论》:“道恶乎隐而有真伪?”)。

《庄子》书中还有许多名词,如“以明”、“道枢”、“物化”、“悬解”、“心斋”、“坐忘”等,没有构成普遍承认的范畴。

以上是道家的范畴。

(9)《管子》书与法家的哲学范畴:

礼义廉耻、常、则、道、气、心术、虚、精、所以知、所知、法、术、势。(《管子》书中的思想表现了道家与法家的融合。)

(10)墨家、名家的概念范畴:

天志、兼爱、命、力、类、故、三表、宇、久、同异、无穷、大一、小一、指、物、名、实。

按先秦哲学典籍中,在范畴发展史上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论语》、《老子》、《易传》,其次是《中庸》、《孟子》。墨家、名家所创立的概念范畴,援用者不多。荀子虽属儒家,绍述者亦少。《论语》、《老子》、《易传》所提出的范畴成为中国传统哲学的主要范畴。

(11)汉儒所常用的补充范畴:

元气(《鹖冠子》、《春秋繁露》,最早见于何书已不可考)、太虚(《黄帝内经》、《庄子·外篇》已有太虚一词)、三纲五常(《春秋繁露》、《白虎通义》)、质(《易纬·乾凿度》明确了气、形、质三者的区别)。

(12)魏晋玄学的范畴:

有无、本末、体用、自然、理、性、命、言意。

(13)隋唐佛学的范畴:

佛教哲学,“名相”繁多。前辈熊十力先生著有《佛家名相通释》,解释隋唐佛家法相唯识的概念范畴,论述颇详。兹仅选列佛学中最基本的名词概念:

法界、真如、色、性、相、缘起、因缘、五蕴、八识、止观、涅槃。

佛书还有一些常用的名词如实际、世界、意识等,后来被引入一般常识,成为常识中的概念。

隋唐儒学没有提出新的范畴,惟崔憬《周易探玄》对于体用作出了明确的解释,有重要意义。

宋元明清时代哲学的概念范畴大多前有所承,其中同于前人的亦择要列入,以见哲学范畴前后存亡消长的史迹。

(14)周敦颐哲学范畴:

无极、太极、阴阳、五行、中正、人极、诚、神、几、刚善、柔善。

(15)张载哲学范畴:

太和、太虚、气、性、神、道、理、两、一、有、象、心、能、诚、明。

(16)程朱学派(程颢、程颐、朱熹)的范畴:

陈淳《字义详讲》所列范畴是:

命、性、心、情、才、志、意、仁义礼智信、忠信、忠恕、一贯、诚、敬、恭(卷上);道、理、德、太极、皇极、中和、中庸、礼乐、经权、义利、鬼神(卷下)。

《性理大全书》所列范畴是:

理气(太极、天地、阴阳、五行)、鬼神(生死)、性理(性命、心、道、理、德、仁义礼智信、诚、忠信、忠恕、恭敬)。

按《字义详讲》和《性理大全》所列概念范畴的次序都缺乏明显的逻辑性,但程朱学派的哲学范畴大略具备于此。

(17)陆王学派(陆九渊、王守仁)的范畴:

心、理、本心、良知、知行、义利、理欲。

(18)方以智哲学的概念范畴:

通几、质测、气形光声、理、神、反因、交轮几、随泯统。

方以智的思想颇具特色,他所提出的许多新概念虽未必构成新的范畴,但表现了一定的深度。

(19)王夫之的哲学范畴:

气、理、道、太虚、太和、实有、诚、神、器、动静、能所、知行、格物致知、义利、理欲、理势。

(20)戴震的哲学范畴:

《孟子字义疏证》所列范畴是:

理、天道、性、才、道、仁义礼智、诚、权。

戴氏书中还包括有气化、生生、心知、自然、必然诸范畴。

以上按时代顺序列举了上古以至近古各学派的主要哲学概念范畴,所列举的未必尽当,更难免遗漏,但是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基本概念范畴大略具备于此了。至于哪些可称为范畴,哪些仅仅可称为概念,亦不易一一明确规定,凡有重要理论意义的都尽量列入了。

三、中国古代哲学范畴的总体系

如上所述,中国古代哲学的概念范畴有其历史演变的过程。在历史上有比较广泛影响的范畴是:(1)先秦儒家范畴,(2)先秦道家范畴,(3)魏晋玄学范畴,(4)宋明理学范畴。此外还有佛学的范畴,但佛学范畴多数是翻译名词,始终没有取得主导地位,所以不能和儒道两家相比。宋明理学的范畴可以说是集中国古代概念范畴之大成,反理学的思想家也未能提出另外的新范畴。但是,我们现在来研讨中国古代哲学的范畴,应寻源察流,不能以理学的范畴为限。

中国古代哲学,从周秦到宋元明清,是否可以说有一个通贯、综合的范畴总体系呢?应该肯定是有的。这个范畴总体系应该包括儒家、道家、玄学、理学的长期流传和广泛引用的范畴。

这个范畴总体系的内部应有一定的逻辑层次。现在的问题是:如何确定这个逻辑层次?

黑格尔的《逻辑学》包含西方哲学范畴的总体系。黑格尔提出历史的与逻辑的二者一致的原则,他认为范畴在历史上出现的次序与范畴在逻辑体系中的顺序是一致的。他是按照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次序安排的。事实上,他所讲的历史顺序不尽符合历史事实,他所安排的逻辑顺序也往往出于主观臆断,并无严格的逻辑理由。黑格尔自以为达到了终极真理,实则不符合客观实际。但是黑格尔所提出的历史和逻辑二者统一的原则却含有深邃的智慧。思想史上确实有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情况,概念之间也有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关系。但据此而排列出一个历史与逻辑一致的顺序,就难免牵强附会了,因为实际情况是比正反合的公式更复杂的。

简单说来,范畴的逻辑层次可能有两种:一是从普遍到特殊,用中国传统名词来说,即由“共”至“别”、由“全”至“偏”;二是从浅近到高深,用中国传统名词来说,即由浅入深、由“简”至“赜”。

亚里士多德论范畴,以“体”为始,即由全至偏。黑格尔的《逻辑学》则是由简至赜。

朱熹编《近思录》,以“道体”为首卷。朱熹虽然没排列出范畴体系,但他的理论体系实际上是采用了从全至偏的程序。陈淳《字义详讲》和明代的《性理大全》所列名目次序都不免杂乱无章,表现出朱门后学理论水平的肤浅。

管见以为,现在探索中国古代哲学范畴的总体系,要考察两个方面的次序,一是范畴从普遍到特殊的逻辑顺序,一是历史上思想家提出范畴的先后顺序。哲学思想的历史发展,在一定意义上,有其逻辑的必然性,但是哲学范畴在历史上出现的先后次序并没有构成一个严格的逻辑顺序。如果勉强地把历史次序安排成一个逻辑顺序,势必削足适履。情况是复杂的,还应尊重客观事实。

哲学范畴,在历史上,有时是一个一个提出来的,如老子的“道”;有时是一对一对提出来的,如“阴阳”、“有无”。范畴皆可凑成一对,但亦可单独引用。兹分别列为二表,这二表的内容基本一致,但是由于观察的角度不同,因而也有所出入。

〔1〕中国古代哲学范畴总表之一(单一范畴总表)

〔最高范畴〕

天、道、气(元气)、太极、太一、虚(太虚)、玄、无极、太和、理。(以上10个)

〔虚位范畴〕

德、善、美、本(本原、本根)、体(本体、实体)、用、实、元、是(是非)、真(真伪)。(以上10个)

〔定名范畴〕

命(天命)、五行(水火木金土)、阴阳、物、和、同、两端、无、有、自然、朴、器、象、反、常、变(变化)、动、静、生、易、神(形神之神)、神(神化之神)、几、类、精(精气)、诚、宇宙、法则、事、势、形、质(形质之质)、质(性质之质)、机、能(屈伸动静终始之能)、所以(所以然)、实有;

仁、义、性、中庸、不朽、权(经权之权)、公、贵(良贵)、良知(良心)、天理、人欲、大同;

心、思、知、行(躬行、实践)、名、一贯、能(所以知)、所(所知)、效验。(以上58个)

以上共列78个概念范畴。

〔2〕中国古代哲学范畴总表之二(对偶范畴总表)

〔天道范畴〕

天人(天道、人道)、本末、有无、道器、理气、体用(质用)、太极无极、阴阳、形神(形质、精神)、命力、常变、动静、反复、两一、神化、形上形下、宇宙、事理、虚实、心物、同异、象数。(以上22对)

〔人道范畴〕

道德、仁义、性习、美善、中庸与狂狷、中和、义利、理欲、志功、经权、诚明、公私、诚伪、自然与有为、自然与名教、贵贱(价值高下)、理势。(以上17对)

〔知言范畴〕

学思、名实、知行、是非、智愚、真伪、言意、能所、格物致知。(以上9对)

以上共列48对概念范畴。

【说明】“表一”分列了最高范畴、虚位范畴与定名范畴。每一类的次序参照了可考的历史顺序。最高范畴指思想家建立其哲学体系时所设定的表示世界本原或最高实体的范畴。孔孟以天为最大最高的实体,尚未脱离原始的天命论,老庄以道为天地的本原,开始创立本体论学说(近人或谓中国本体论学说始于王弼,实属大误,我另有辨析,兹不赘)。气的概念最早见于西周末年伯阳父的言论中,而明确地以气为最高范畴则较晚。魏晋时期,何晏王弼“以无为本”,实则仍以道为最高范畴,是以道为无。宋明时代,张载认为世界的统一性在于气,程朱以理为最高实体。陆九渊、王守仁认为“心即理”,仍以理为最高范畴,但强调理即在心中。准此,无与心不列入最高范畴之中。

虚位范畴指各家通用而可以加上不同规定的范畴。定名范畴指具有确定内涵的范畴。

“表二”分列了天道范畴、人道范畴与知言范畴。中国古代哲学的主要内容是“天人之学”,主要讨论的是天道、人道以及知天知人的问题,所以哲学范畴可分为三类。如此分类有其一定的必要性。范畴成对,也有些复杂情况,有些范畴不仅与某一范畴成为对立,而且更与别的范畴成为对立。如“同”,既与“和”为对,又与“异”为对。又如诚,既与“伪”为对,又与“明”为对。魏晋时代,名教与自然的关系成为一突出的问题,而在老庄哲学中,自然原与有为或人为相对。以后,戴震又以自然与必然并举。此类情况也是屡见不鲜的。

上列二表,名目过繁。如删繁就简,去粗取精,可以选出最重要、最具有中国特色的十六对范畴,如下表:

1.天人 2.有无 3.体用 4.道器

5.阴阳 6.动静 7.常变 8.理气

9.形神 10.心物 11.力命 12.仁义

13.性习 14.诚明 15.能所 16.知行

中国古代哲学范畴体系,既有确定性,又有不确定性。中国古代思想家确实提出了一系列的概念范畴,这些概念范畴彼此之间有一定的联系,因而构成一定的体系。哪些概念范畴是主要的,哪些概念范畴不是主要的,其间有如何的统率、从属的关系,难免人人异说,所见不同。概念范畴是随思想的发展而演变的,从来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而且也不应该有一成不变的模式。我们虽然可以列出一个范畴总表,不过是一个暂时的总结而已。

四、哲学范畴的循旧与立新

中国的学术思想到了近代有空前的变化,从西方通过日本引进了许多新的名词概念,其中也有许多可谓新的哲学范畴。

时代前进了,哲学范畴中随之有新的变化。

荀子说:“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荀子·正名》)荀子强调“王者”与“制名”的关系,带有封建专制主义的色彩,不大合乎历史的实际。哲学思想体系中的“名”都是“学者”在总结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过程中制定的,大都与“王者”无关。但是荀子所谓“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的原则却是正确的。对于传统哲学中的范畴,要考察分析,有些是应该继承的,有些是应该改变的。此外,还应制定一些新的概念范畴。

有些传统范畴是必须继承沿用的,最显著的例子是:宇宙、自然、动静、变化、法则、同异、类、物、善、美、德(道德)、公、是非、真伪、知行、学思、心、精神等等。

有些范畴需要加以新的解释和评价。试举数例:

(1)天人

古代哲学中所谓天是有歧义的,或以指主宰之天,或以指自然之天,或以指义理之天。在近古哲学的发展过程中,自然之天逐渐成为天的主要涵义。中国哲学可以称为“天人之学”,以天人关系为主要问题。戴震著《原善》,自称“天人之道,经之大训萃焉”。以“天人”为主要问题,这是传统哲学的基本特点。天人问题亦即自然与人的关系问题,如此理解,天人仍可以作为哲学的基本范畴。

(2)有无

老子提出有与无的范畴,老子所谓“无”有两层涵义:一为相对的无,如“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一为绝对的无,如“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王弼讲“以无为本”,也指绝对的无。绝对的无是思维的虚构,不反映客观实际。相对的无,还是一个必需的逻辑范畴。

(3)体用

中国古代哲学中所谓体用,涵义纷繁。各派唯心主义者所谓体都是思维的虚构,不可沿用。惟唐代易学家崔憬对于体用的解释仍属可取。崔氏说:“凡天地万物皆有形质,就形质之中有体有用。体者即形质也,用者即形质上之妙用也。……假令天地圆盖方轸为体,以万物资始资生为用;动物以形躯为体,以灵识为用;植物以枝干为体,以生性为用。”(李鼎祚《周易集解》引)体指物体,用指作用、机能。这种见解虽然是唯心主义者所不愿接受的,却是反映了客观实际的情况。

(4)气

中国古代哲学所谓气,不易理解。所谓气,有三层涵义。一是常识概念的气,指一切气体状态的存在,如水气、云气、呼吸之气等。二是哲学范畴的气,指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又构成一切感觉对象的客观存在,相当于西方所谓物质。三是广泛意义的气,泛指任何现象,包括精神现象。重要的是作为哲学范畴的气。中国哲学所谓气与西方所谓物质是相当的,而也有差别。西方是以固体物为模式而提出物质概念的,物质的存在形态是原子、粒子。中国古代是以气体物为模式而提出气的概念的,可以理解为波粒的统一。中国所谓气的概念没有西方传统哲学所谓物质的机械性,却又表现为一种含混性,应该正确理解。要之,中国哲学所谓气确实是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具有一定的深刻涵义。当然,作为常识概念的气也是必须保留沿用的。

(5)理

中国哲学所谓理也有多层涵义。理字的本义是“治玉”(《说文解字》),引申而指玉石的条纹,再引申而指物体所具有的形式以及物体运动的规律,规律亦称为法则。规律一词是依据《孟子》所谓“规矩”、“六律”而制定的,法则一词最早见于《庄子》、《荀子》。我认为,作为规律或法则的理,仍然是一个可用的范畴。朱熹区别了“所以然之理”与“所当然之理”。我们今天常讲“合理”或“不合理”,所谓合理有时指合乎自然规律,有时指合乎当然之理。当然之理又称为准则,准则一词也是宋明哲学中常用的概念。理字仍不可废。至于程朱学派讲“理在物先”、“理在事先”,以理指先于天地万物的最高本原,这是一个思维的虚构,久已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6)道器

《周易·系辞》:“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指抽象的法则,器指具体的事物。道器正是表示事物与法则、现象与规律、特殊与一般的古代方式,仍有其一定的理论价值。王夫之提出“天下唯器”,确定了事物与法则的关系,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7)心物

孟子开始以心物对举,他说:“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孟子·告子上》)孟子主张“尽心”,但亦承认外物的存在。佛教宣扬“一切唯心”,否认客观世界的实在。张载反对佛家“以山河大地为见病之说”(《正蒙·太和》),指出“人本无心,因物为心”(《张子语录》下)。王守仁则断言“心外无物”。心物问题是物质与精神问题的古代形式。

(8)形神

荀子说“形具而神生”(《荀子·天论》),明确地以形神对举。到汉代,司马谈、桓谭、王充都讲形神关系。南北朝时期,佛教宣扬“神不灭论”,范缜著《神灭论》加以反驳,形神问题成为当时最突出的问题。神亦称为精神,精神一词屡见于《庄子·外篇》。形即形体,现在一般称为身体。精神则沿用至今。

(9)神化

《易传》提出“阴阳不测之谓神”,“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也”,以神指细微复杂难以预测的变化。这确实是一个深刻精湛的理论观点。但是这个神字容易和形神之神相混。制名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一名不能指二实。形神之神必须沿用,神化之神就难以保留了。

(10)诚

《中庸》、《孟子》都以诚为天道,又以诚为修养的最高境界,容易引起观念的混淆。王夫之以诚为最高范畴,他说:“说到一个诚字,是极顶字,更无一字可以代释,更无一语可以反形,尽天下之善而皆有之谓也。……尽天地只是个诚,尽圣贤学问只是个思诚。”(《读四书大全说》卷九《孟子·离娄上》篇)诚是天地之所以为天地,又是万善具备的最高道德境界。王夫之所谓诚,主要有两层涵义:一指客观实在性,如说:“夫诚者实有者也,前有所始,后有所终也。实有者天下之公有也,有目所共见,有耳所共闻也。”(《尚书引义》卷三《说命上》)二指客观规律性,如他解释《正蒙》“天所以长久不已之道乃所谓诚”云:“气化有序而亘古不息,惟其实有此理也。”(《张子正蒙注》卷三《诚明》篇)又说:“诚者天之实理。”(同书卷九《乾称》篇)而诚又包含万善具备之义。这样的“诚”的观念,虽然涵义深奥,实则表现了概念的混淆。诚字本是守信之意,说话符合事实、言论与行动一致,叫做诚。引申而指生活行为无不符合道德准则的最高精神境界,这是易于理解的。如果用诚字表示“天道”或“实有”,就容易引起思想混淆了。中国古代哲学的天人合一观点,如果表示“自然与精神的统一”,是具有深刻意义的;如果赋予自然界以道德的意义,就陷于错误了。我认为,“诚”的概念现在只能作为一个道德规范而存在,不必以诚为表示实有的范畴。

近代学术著作中,现代汉语中,充满了许多新的名词概念,其中有些是和旧有概念密切联系的,有些是旧概念的改造,也有些是古代汉语所缺少而新补充的。兹择要列举如下。

新旧概念范畴对比表(旧有概念加括号)

存在(有),思维(思),历程、过程(行),物质(气),精神(心、精神),规律(理、法则),必然(必然),关系(关系、相与),发展(进),本质(本性、本质),属性(性),机能(用、能),绝对(独、无待),相对(相待),对立(两、对待),统一(一、合一),矛盾(矛盾),无限(无穷),系统、体系(理统),普遍(周遍),特殊(分殊),主体(内、主),客体(外、宾),形式(文),内容(质),认识(知),意识(灵明、意识),实践(行、实践),经验(见闻),理性(德性、义理之性),权利(分),义务(责),自由(自适),平等(平),价值(贵、良贵),因素、元素,结构。

从上表可以看出,有些概念是旧有的,如精神、矛盾、必然等;有些新旧虽异名而类似,如理性(德性)、对立(对待)、统一(合一)等;有些旧概念显然已不适用,为新的所代替,表现了时代的进步,如历程(行)、主体(内)、客体(外)、形式(文)、内容(质)、权利(分)、义务(责)等等。而因素、结构的概念,在古代著作中找不到对应的名词,这是由于中国古代学术不重视分析,以致如此。关系一词,见于宋明著作;意识一词出自佛学,现在都已非常流行了。

中国近代哲学缺乏博大精深的体系,但是就所用概念范畴来说,却已大大超迈前哲了。

“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这项工作仍然是我们新中国的哲学工作者的光荣任务。

(本篇曾在《中国社会科学》1985年第2期上发表,兹重印于此,作为本书的绪论。) xr3silbMcrVphx+UPmsyGcmFT7JVU65VwQSaBiS7uaKqa0FGVVcqekMhgMGHaq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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