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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末期城市与宫廷关系模式的一个重要例子

刚刚的论述确实证明,宫廷这个具有多种形式的社会和文化场所,不管是国王的宫廷还是大公的宫廷(在欧洲领土权力与政治权力的构建传统中两者是密不可分的),在欧洲城市网络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 [1] ,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这种现象始于中世纪中期,并从13世纪以后更加明显。宫廷对城市的影响当宫廷至少是定期驻留在一座城市时最为显著,并因此帮助塑造这座城市。但是,即使在结构最完备的君主国中,有些宫廷按照传统直至15世纪仍然保持着流动,这种影响同样在起作用。因此,这些巡回的宫廷造访城市,即使只有极短的时间,仍决定了被临时占据的城市的一部分社会和空间结构。不管是在英格兰还是在法兰西,都可以提供很多例子。从13世纪到15世纪,这个过程在神圣罗马帝国德意志的土地上,表现得比任何其他地方更甚。当时有三个王朝(南方的维特尔斯巴赫王朝,中部的卢森堡王朝,西南的哈布斯堡王朝) 在争夺这片通过在皇帝和七位选帝侯之间分配行政、税务、司法和王室任务来运转的领土。自从1356年《金玺诏书》之后,七位选帝侯选举罗马人的国王,而这算是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第一阶段,相应的是,皇帝给予这七位选帝侯在各自公国之内的自治权[图4和图5]

图4

图5

从这种二元性中,产生了德意志国王——如果得到教皇的批准,并有时间和机会在罗马加冕的话才会成为皇帝——的三项义务。他要巩固自己的封地,而这个过程一般来讲通过巩固其驻地城市来进行(14世纪上半叶维特尔斯巴赫王朝的慕尼黑,从1350年到1450年卢森堡王朝的布拉格,从15世纪中期开始哈布斯堡王朝的维也纳) 。他还要巡视其他公国的驻地城市(例如教会选帝侯的科隆、特里尔和美因兹)。最后他要维持仍然属于王室产业的其他城市与土地(纽伦堡、奥格斯堡等,以及帝国的中部与南部边界)

巡回与多样性,也就是说流动性与多决策中心制,无论如何这确实是中世纪西欧宫廷的特征,不管是在神圣罗马帝国还是在其他公国与王国之中(按照这个意义,宫廷在空间中移动时完全没有失去它的本质与多功能性)。这意味着,不管城市是否为驻地城市,即使时间与空间不同,它总与宫廷有密切关系;只要国王与宫廷待在一座城市,它在这一段时间就成为“首都” 。被看作是表现 、行动与决策场所的宫廷正如城市一样 ,在中世纪末期也变成了一个沟通与交流不断增长的场所。当时的宫廷可以说是一种二元性的场所,既保持着古老国王权力的传统,又体现着中世纪末期新式王朝权力的特征,同时它仍然是国王的家,君主尊严的符号,国王通过积累人员与财富来表示其权威的手段,也是君主交流网络的中枢。从刚刚列出的各个因素的角度来看,宫廷以多种名义与城市接触。另外,正如可以提出一个人从自己对宫廷的参与中能得到什么好处这个问题,同样可以思考,城市与宫廷,在它们互相交流以及相互影响的关系中,双方能够得到什么好处,或者什么坏处。

在这里,我打算根据一个在某种程度上更加极端的例子来观察这些现象,也就是说美因河畔的法兰克福。这座城市在公元10世纪之后不是一座宫廷城市,但其功能、职责、空间与象征体系与国王和王侯的宫廷经验与实践密不可分。法兰克福坐落在德意志的中心,美因河畔 ,其面积与人口(接近1450年时还不到8500名居民)会让同时期首都的大小是无与伦比的中华帝国的臣民们耻笑!

事实上,这座城市乍看上去没有任何能让它成为宫廷所在地或者国王乃至王侯驻地的迹象[图6和图7]。

在这里也找不到首都的那些直接“标记”。这里既没有御苑也没有城堡,没有公侯府邸的街区,没有主教座堂,没有受国王控制的教士团教堂或者修道院,也没有宫殿集合,没有大学,没有王后或其子女的住所,没有任何靠宫廷订货来做生意的艺术家作坊,没有行政总理府,没有国库、国王法庭和议会之类的机关,并且除了Günther de Schwarzbourg的墓,没有国王的陵墓。1349年,Günther de Schwarzbourg在法兰克福躲避自己的竞争对手卢森堡家族的查理四世时死于黑死病,被埋葬在圣巴托勒米教师团教堂。

图6 法兰克福城首张等角投影全景图,Faber绘于1552年

图7 1628年法兰克福全景图

尽管如此,不可否认的是,这座美因河畔的城市,位于神圣罗马帝国德意志地区的中心,自古以来与在这里驻留过许多次的国王及其宫廷——即王权——维持着密切的关系 。它是法兰克人的浅滩,德语是Franken-Furt,是查理曼(768—814)的“城市”。公元794年,查理曼在这里召集了一次著名的主教会议 来谈论圣像崇拜。更加重要的是,主教会议确定了里弗尔这种货币的计算范围,之后,这个货币体系几乎横跨了整个中世纪 。虔诚者路易(814—840)把法兰克福作为驻地,在这里建造了一座教堂和一座宫殿。876年8月28日,东法兰克王国皇帝日耳曼路易(843—876)就在这座宫殿中去世。Réginon de Prüm(接近840—915)在他撰写的通史中对此事亦有提及,他称法兰克福这座城市是“principalis sedes orientalis regni” ,“东方王国的最主要地点”(这里指的是后来成为日耳曼尼亚然后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东法兰克王国)。

除了加洛林王朝引人入胜的回忆 [2] [彩版V,图五;图5],在此也需要提到一些具体的实践。首先,罗马人的国王通常在法兰克福进行选举:直至1147年,20次选举中只有6次不是在这里进行的。然后,所有的重要选举(或者“反选举”,也就是说,在最初当选者在世时选出跟他常常处于竞争关系的第二个国王的实践)都在这里进行,例如1147,1152,1196,1208,1212和1220年的选举[图5和图8]。

图8 前往国王选举和/或帝国国会的选帝侯

在所谓的“空位期”(1250—1273)发生的选举和反选举过程中,产生了一种想法,借用美因茨大主教在1257年选举召集通知中提出的表述,这种想法将法兰克福看作是任命罗马人国王惯例上最合适的地点( locus debitus et consuetus )。值得注意的是,德语中的Kur,即国王选举最具决定性的第一个阶段,仅限七位选帝侯参加的惯例也在同时确立。七位选帝侯中的四位,特里尔、科隆和美因茨的大主教与巴拉丁伯爵的驻地都在离法兰克福很近的地方

Locus debitus (最合适的地点),这也是1356年的《金玺诏书》所引用的表述。在其各种条款中,这个诏书首先将选举定在法兰克福,之后将加冕定在亚琛而新皇帝在位后第一次帝国国会定在纽伦堡进行[图5]

国会,也就是说神圣罗马帝国各大领地君主讨论共同利益的代表大会 :国王习惯在法兰克福召集类似大会以及Hoftage,旨在做出司法、战争、税收和行政决策的“御前会议”[图8]。如果只考虑较长时间在位的国王统治期的话,在腓特烈一世(1152—1190)和腓特烈二世(1196—1250)统治下,在法兰克福举行了25次会议,而在腓特烈三世(1440—1493)统治下是11次。从1388年到1437年,可以数出总共有56次御前会议或者国会在这座城市召开。这里要强调的是:国王及其宫廷在一次会议期间驻留在一座城市中象征这座城市与这位领主之间延续结盟与信任,也是延续这种结盟与信任的好机会,更是城市网络与宫廷网络之间各种交流与互相服务的最佳时间。国王瓦茨拉夫统治期间(1376—1400),1397、1398和1400年在法兰克福举行的国会可以从正面证明这一点。而在西吉斯蒙德统治下(1410—1437),导致国王与法兰克福疏远的不信任与没兴趣从反面进行了证明。在西吉斯蒙德统治期间,在16次有国王莅临的国会中,只有一次是在法兰克福进行的。腓特烈三世时,至少是其统治初期,变化显著而值得注意,证据是1442年在法兰克福组织了一次大型的御前会议,再加上国王的进城典礼 。神圣罗马帝国的许多君主也在法兰克福举行过盛大的进城典礼:例如腓特烈三世1442年(901匹马陪同国王,城市中的58座私人宅邸接待国王的随从!),1474年(62座私人宅邸接待681匹马),1486年(262座房子接待3141匹马)和1489年的典礼铭记在当时人们的记忆中和史书中

最后,国王驻留在这座美因河畔的城市中:加洛林王朝(800—911)的国王们在此驻留过75次,奥托王朝(919—1024)的国王们41次,其中,奥托一世(936—976)七次在圣诞节期间驻留在法兰克福,将城市的宫殿变成了一座“Weihnachstpfalz”,也就是说一座“圣诞之宫殿”。与此例子相反,萨利克法兰克人的国王们(1027—1125)只在这里驻留过6次,而且他们也没有重建不久之前被一次火灾摧毁的宫殿。然后,在霍亨斯陶芬王朝统治下(1138—1250),可以数出60次国王与皇帝的驻留,其中包括1184年那次著名的御前会议,那次盛大的宫廷庆典。一位维特尔斯巴赫王朝的国王和皇帝,巴伐利亚的路易(1314—1347)曾57次在法兰克福驻留。1318年这位国王给予这座城市“国王专属之地”( oppidum regale )的称号。只有纽伦堡接待这位国王的次数比法兰克福多,总共74次。然后,卢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1346—1378)在这里驻留过14次。他的儿子瓦茨拉夫(1378—1400年任国王)在布拉格之外所有驻留的一半都在这里。在这里有必要重新提到国王的驻留和来临在一些关键区域的形成中的重要性。从这种观点出发(中世纪时怎么可能不是这样呢?),中世纪的神圣罗马帝国与法兰西王国、英格兰王国或者西班牙王国并无不同:君主及其宫廷显著而不可忽视的存在,根据其路线从歇脚地到宿营地,将国王的主要政治区域组织起来,分为中心地区与周边地区。显然,通过移动进行的统治和通过驻留进行的统治更多地互相补充而非互相抵触。

但这并非全部,因为国王及其宫廷在法兰克福还通过借款与税金的方式获得金钱。在这里可以做简单的回顾。1240年腓特烈二世授予法兰克福集市特权。一年之后,1241年编订并清点帝国111座征税的城市与犹太共同体的帝国税收登记册(Reichsmatrikel)将法兰克福列出为其中纳税最多(因此在行政总理府和国库眼中是最富裕)的城市,其一年的税额为250纯银马克(大约60公斤贵金属),而排在它之后的是盖尔恩豪森、巴塞尔、阿格诺和斯特拉斯堡的犹太人。有必要指出的是,对比1241年这份通过税收反映了帝国经济与捐税的坚固支柱的文件,两个世纪之后,只有法兰克福、斯特拉斯堡以及在较小范围内的巴塞尔继续通过其职能占据着地区中心的角色,并且从整个帝国领土的角度来讲,只有法兰克福还是全国性的中心。可以认为,从1241年这个时间开始,印玺上自1219年以来就带着“帝国特殊驻地”( specialis domus imperii )字样的法兰克福通过集市与国王选举与驻留这两项实践,在之后的几个世纪中获得了足够维持其中心性与吸引性的两项职能。1356年的《金玺诏书》对选举地点所作的决定确认了这种双重职能,按照《金玺诏书》的规定,法兰克福必须冒着失去自治权与各种特权的风险确保国王选举的安全运行

最后,国王在法兰克福收集整个神圣罗马帝国的消息。这些消息的聚集与集中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前两项职能(选举与集市),而它们的传播主要靠枢密院的积极政策并借助于众多的信使 。在中世纪的神圣罗马帝国,几乎所有城市在其档案中都有前往法兰克福的安全通行证(Geleit),法兰克福的名字因此不仅回荡在道路上,也回荡在每个城市自治会当中。每年两次,在春季和秋季集市期间,法兰克福的人口达到其平时的两倍,并接待很多情报人员 。这种人口的膨胀也发生在前面已经提到过的另外一些场合:在国王或者大公甚至是城市大会举行期间,在国王驻留期间,当然还有当选帝侯们集合在一起来选出一位新国王的时候 。应该强调的是,这些场合需要的是一种将整座城市都调动起来的真正后勤,导致自治会内部成立了一些负责给养和住宿的特殊委员会。在国王、王侯和宫廷的华丽进城典礼与奢华驻留期间被征用的是整个城市社群。在国王选举期间,类似的豪华又以更大规模的方式重复,确实会在人们的头脑中铭刻这种印象:法兰克福是帝国政治事务的常规和仪式化舞台

确实,美因河畔的这座城市本身就具有一座重要的宫廷城市应该提供的所有条件:一条河流与众多公路,一座市场,金融服务,一种行政服务的能力,防御工事(不要忘记一座接待宫廷的城市务必具有保卫宫廷的合适设施),一段引人入胜的记忆,即对查理曼的回忆[彩版V,图五],还有一种集合了国王与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并保留了从1400年以来就在自治会记录中编纂的处理帝国事务的一大堆档案,这些记录的第一册意味深长地以《国王之书》( Liber Regum )为标题。如果我们希望借用德国(而且是纳粹!)地理学家瓦尔特·克里斯塔勒(Walter Christaller) 1933年提出的中心地理论中的一个类别,特别是其财产与中心服务的概念,可以说法兰克福不仅对国王也对宫廷拥有一种“额外的意义”,虽然这座城市没有国王与宫廷长期而固定的驻留,它充满着一贯吸引的力量。

但是,国会、集会、国王的进城典礼、选举、集市等主要职能与场合在国王及其宫廷的驻留之外还附着在城市上。一切都经过法兰克福,并且再从这里出发。由于宫廷并非定居在这座城市[图9],选择一座没有固定宫廷的城市作为城市与宫廷关系与互动的研究对象显然令人困惑。

图9 1492年之后300年,城市与宫廷始终分离

事实上,当试图将整个西欧在中世纪末期城市与宫廷关系模式作为研究对象,在同一个分析方法中集合不同概念,例如城市、宫廷、驻地、中心地、首都、甚至作为日耳曼特点的帝国城市 ,是有好处的。上面已经陈述的要点说明,法兰克福这个例子应该能够更好以及更广泛地阐述帝国城市、宫廷和重要地点之间的关联

经过仔细考虑,神圣罗马帝国的特色,并不是宫廷与国王首先从一个修道院到一个宫殿又到一个城堡,而后越来越多地从某一座城市到另一座城市巡回这个特征。可以看出,巡回这种实践到处都在持续,包括在具有巴黎作为首都的法兰西王国(尽管在15世纪20年代法国国王查理七世统治的一段时期,布尔日这座城市曾经是王室的“首都”)。在中世纪晚期的西欧,政治空间仍然被国王和宫廷的迁移所构成和界定。但是,应该引起注意的是这种帝国构建的整体政治演变。在德意志比任何西欧其他地方更甚,通过巡回进行的统治和通过驻留建立的权威对于国王是互相补充的。对于神圣罗马帝国中的中世纪城市的历史,强调这一点很关键。实际上,一位选出的国王(区别于一位因为长子身份和王朝原则而被任命的国王,例如法兰西王国的情况)要更多地露面,并且在其几乎是“契约般的”选定过程遇到艰难或者质疑时,国王不得不更加注意自己的巡行方式与顺序。1314年路德维希四世在与腓特烈三世的竞争中被选为国王的例子,能够证明这一点。路德维希四世在他整个在位期间内与其宫廷驻留过150个不同地点,以在某种程度上强调其合法性,抹去因为选帝侯们意见不同而选出了两位国王的那段时期令他与腓特烈三世对立的竞争。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法兰克福这个特例,正好是在路德维希四世的统治下,城市及其自治会获得了大多数特权的确认 。城市,特别是王家城市,与宫廷永远相辅相成,但这种互补性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变化多端的。造成这种状况的是城市、城市的领主们甚至是国王本人,因为它使得城市及其领主们可以时而从国王身上获益,时而避开他。显然,这是一种将巡回的国王宫廷、软弱的王权与缺乏首都结合在一起的政治构建模式。

在中世纪末期的神圣罗马帝国,国王、宫廷以及为其服役的各个部门不只依靠一座城市,他们并非以对立、共居或者融合的形式在一座城市集中,而是求助于多座城市。一方面是根据国王与宫廷的需要,另一方面是根据王侯们的利益或者反对,最后也是根据各个城市的地位、它们所可以提供的服务与它们的愿望或者忧虑。因此,在什么是城市和什么是宫廷这两个基本问题之外,至少还有另外两个问题:城市想要什么,国王和宫廷想要什么。当然,查理四世(1316—1378)统治下的布拉格,还有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下的维也纳,它们自称是容纳国王宫廷的政治“首都” 。但是这两座驻留城市远离帝国的中心,相对于帝国的大陆核心等同于其边缘。在它们当中,布拉格,在15世纪面临着胡斯信徒的混乱(从1415年开始在波西米亚的捷克地区受到无情镇压的异教) ;维也纳则面临着土耳其的危险,因为奥斯曼帝国的势力在1453年君士坦丁堡陷落之前已经在欧洲东部增长。而且,无论如何,布拉格跟维也纳一样,从来没有能够同时终结三个联系在一起的现象:宫廷的流动性,重要职能的流动性与帝国的多领导中心性。这个多中心性同时也是王侯们与城市所具有的特征。

因此,在国王、宫廷与接待他们的那些城市之间,关系更多地建立在非经常的并因此是契约性的基础之上。通过其帝国城市的地位,法兰克福能够很好地体现出14到15世纪之间在国王及其宫廷与在德意志国王直接管辖之下的帝国城市之间建立的关系类型。简而言之,这是一种偶然而且建立在以物易物基础上的相互补充的关系。这是一种复杂而危险的交流方式。首先因为,当宫廷驻留在某座城市中时,它直接影响后者的基础设施与其成本,甚至会导致城市的自治特权受到暂时的限制。即使国王和宫廷人员可以为接待他们的城市精英 提供服务,从而让这些精英能够更容易地获得跟这个宫廷接触的机会 ,这种危险仍然存在。同样的,宫廷和国王利用在某座城市驻留的时间来确认其特权 、为某些市民授以爵位、委托地方工匠与商人特殊工作,或者达成借款的机会,简而言之,它们对于城市是一个政治与经济机会 。但是,不得不注意到的是,如果说国王及其宫廷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那不是为了满足后者的要求,而是为了在这个领地化与贵族化的帝国满足王侯们与贵族群体的需求和期待。当国王必须在他统治的这两个政治、税收和领土支柱中做出选择的时候,被牺牲的总是城市。1350年以来以城市的失败而告终的城市联盟的历史为其证明之一 。另外也可以提到国王们,尤其是在15世纪,将帝国城市加快抵押的取向 。对于国王和他的宫廷而言,更换城市不仅是占据场地的机会,也是去有钱的地方寻找金钱的机会,是在接待、住宿、铸币工坊、仓储、马厩方面利用城市的服务,并且从各个城市与个别地区的竞争中获益。

通过法兰克福这个例子,让我们回到将宫廷与城市特别是帝国城市的关系描述为互相补充、实用、甚至是基于功利主义、不经常而契约性的关系类型上。法兰克福先于1356年《金玺诏书》引入的规则建立的这种关系类型,首先源自它从特别的地理位置得到的优势。它是一个与各个选举国王的大公国距离相等的交叉路口。它是一个交叉与汇聚的场所,由于各公国的竞争以及整个帝国领土的不连续性,更加有必要为组织选举和加强讯息交流来指定一个合适的共同地点。两极分化的罗马帝国(在国王/皇帝与选举他的王侯之间)的这个场所是必要的,但它没有成为其首都的使命,一幅1492年展示了一位相对城市处于外部的皇帝的插图[彩版V,图六],可以作为例证。最后,正是自从1219年以来法兰克福印玺上所刻的文字为之给出了最好的定义: specialis domus imperii ,“帝国特殊驻地”。这个地位被1356年的《金玺诏书》确认。我们饶有兴味地注意到,从1356年将选举固定在法兰克福开始,在帝国国会的会议记录(Reichstagsakten)和城市自治会的文件中,帝国城市(Richs stad)这个指代法兰克福的术语大量出现。在帝国诸多城市中法兰克福是最经常使用这个专用术语的城市之一。

帝国城市需要宫廷和国王,不管他们是在这里驻留还是人们来求见他们,但是宫廷本身从来没有造就帝国城市。法兰克福所接受的部分中心职能,国王的选举、国际贸易、金融和交流功能,并不依赖于宫廷在或者不在城市中。这正是尼古拉·勒·库萨(Nicolas de Cues, 1401—1464)在他1433年所著的《天主教的整合》(Concordance catholique)中指出的。在这部著作里他设想把法兰克福当成帝国的改革场所。他建议在法兰克福设立一个每年一度的帝国大会( ordinetur autem conventus annuus circa festum Pentecostes in Franckfordia )而不是固定的宫廷。按照这个建议,法兰克福因其特殊状况和地理位置,被指定为举办帝国法官和选帝侯们参加的大会的最适合场所( locus ex situ et circumstantiis optissimus ad quem concurrant judices omnes et electores imperii 。在日耳曼化和二元化的帝国中(在国王/皇帝和选举他的王侯之间) ,选择一个共同的主要和中心性场所,不是国王权力强大或者衰弱的符号,而是一种对改革的要求。同样,对由这座城市的精英们监督和编纂的地方历史,国王及其宫廷在城市里的实质存在不再不可或缺。这种历史的书写在同一个记忆与认同的约定中混合了对加洛林王朝的回忆、之后的皇帝们对法兰克福的集市所授予的恩惠和国王选举的关键作用。后者,通过造就皇帝,将一个身体、一个首脑给予帝国

因此,一开始提出的问题,也就是说宫廷对于城市的利益所在以及城市对于宫廷的利益所在,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表述,给出一种假设性的回答:中世纪末的大型帝国城市希望按照这种没有首都的帝国形式,保持它们所享有的没有固定宫廷的城市形式 ,而法兰克福就是这些城市之一。换言之,国王的宫廷,王家城市或者帝国城市与首都这种特殊类型的城市并不重叠 。这些帝国城市,这些临时接受国会、宫廷与国王进城与驻留的城市,有效地强调帝国这个概念权威上和原则上的流动特性。这个二元化和开放的帝国,在这个发展阶段,为了在一个流动的国王宫廷与固定的王侯宫廷 之间运行,需要一些讯息交流和力量平衡的场所。从这种观点来看,国王和宫廷拥有跟他们的特征相对应的帝国城市。而后者的多元性对于寻求占据土地、征集税收并利用王侯们与城市之间的竞争的国王和宫廷而言也是一张王牌

除了不少缺陷,相对于正在中央化因而已经更加僵硬和等级化的法兰西和英格兰等王国,从都市网络和风景的角度来讲,德国保留了更丰富的多样性。今天依然如此,在德国,柏林远非是适合领导一切的城市:汉堡、法兰克福、斯图加特或者慕尼黑都比它更富裕,它们构成了一些抗衡势力,而德意志共和国的联邦制就以此作为基础。不论如何,多种中心同时存在这个特征从中世纪开始让交流和信息(和传递并鼓动它们的交通网络)更加重要和必要。德国的例子展示出,宫廷越来越多地可以被看作是一个交流的场所,而这个场所同时集中并联合了三种要素:人员、财产和服务。只是在德国,这种联合是同时在几个中心地进行的,而这些中心地就是帝国城市


[1] Edith Ennen, Die europäische Stadt des Mittelalters ,Göttingen,V & R,1987;Simone Roux, Le monde des villes au Moyen Age XI e -XV e siècle ,Paris,Hachette,1994。

[2] Pierre Monnet,“Charlemagne à Francfort : VIII e - XV e siècles. Mémoire et espace urbain ”,收录于 Franz J. Felten,Pierre Monnet,Alain Saint-Denis (主编), Robert Folz(1910-1996). Ein Mittler zwischen Frankreichund Deutschland. Idée d'Empire et royauté au Moyen Age : un regard franco-allemand sur l'œuvre de Robert Folz ,Stuttgart,Steiner,2007,p. 117-130。 3n1DPvoLn8aABrYlCOMFThsMdPVmeePSGViGE7uQArMb1p73j7dgVINuSTEIc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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