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里掀起了一股笃信宗教的热潮,骂人的粗话听不到了。年纪小的孩子的话稍难听一点就被视为大逆不道。而那些年纪较大的孩子俨然以中世纪上议院贵族议员自居,动辄使用武力,迫使弱者遵守道德规范。
菲利普的思维活跃,渴望探索新事物,这股热潮使他对宗教变得十分虔诚。不久,他听说可以参加《圣经》联合会,便写信到伦敦去询问有关细节。手续是在一张表格上填写申请人的姓名、年龄和所在学校,并在一份庄严的宣言上签字。这份宣言要求入会者必须坚持每晚诵读指定的《圣经》达一年之久。此外,还得缴纳两先令六便士的硬币。据解释,这部分为了证明入会者的诚意,部分为了作为牧师的活动经费。菲利普及时地把表格及钱寄去,收到了一本价值大约一便士的日历和一张纸。日历上载有每天必须诵读的《圣经》章节;那张纸的一面是耶稣和羊羔的画像,另一面则是一段框有红线的祈祷词,读《圣经》之前,必须先诵读这段祈祷词。
每天晚上,菲利普总是尽快地脱衣服,以便赶在气灯熄灭之前完成这套繁文缛节。《圣经》里的有关残忍奸诈、忘恩负义、卑鄙阴险、欺骗狡诈的故事,他都不加批判、坚信不疑,总是刻苦诵读。阅读中,那些假如出现在周围的现实生活中定会使他心惊肉跳的种种行为,他竟不加评论地让它们在脑际一掠而过,因为那是在上帝的直接授意下干的恶行。圣经会的办法是交替诵读《新约》和《旧约》的篇章。一天晚上,他偶尔看到耶稣基督的这样一段话:
“你们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无花果树上所行的事,就是对这座山说,你挪开此地,投在海里,也必成就。
“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
当时,菲利普只一阅而过,这段话并没有给他留下特别的印象。但是,两三天后的礼拜天,驻校的大教堂牧师会会员恰巧也选了这一段作为布道的内容。可他就是想听也听不到,因为皇家公学的学生都坐在唱诗班席上,布道坛设在教堂交叉甬道的拐角。因此,布道人几乎背向着他们。距离太远,布道人需有一副好嗓子,还要精通演讲技巧,才能让坐在唱诗班的孩子们听清楚。长期以来,挑选特坎伯雷的牧师会会员,是根据他们的学问,而不是根据他们适应大教堂演讲的才能。但这段道文,也许刚读过不久,菲利普听得特别清楚。这段话似乎突然成了个人的请求。布道过程中,他都在思考这些话。晚上睡觉时,他翻开福音书,又找到了这段经文。虽然对书本上的东西他深信不疑,但他已懂得,圣经上白纸黑字讲得很清楚的事往往却神秘地意味着另一回事。学校里没有一个他乐意请教的人,所以这个问题他一直记在心里,直到圣诞节假日遇上机会他才提出来。有一天吃过晚饭,刚做完祷告,凯里太太像往常一样,正清点着玛丽·安端进来的鸡蛋,并在蛋上标明日期。菲利普站在桌边,假装若无其事地翻看《圣经》。
“威廉伯伯,这一段话果真是这个意思吗?”
他用指头指着这段经文,好像是无意中翻到似的。
凯里先生抬起头来,从眼镜框上方望过去。他正拿着《布莱克斯特伯尔时报》在壁炉前烘烤,时报是新送到的,油墨未干,牧师在阅读前总要先烤上十几分钟。
“哪一段?”他问道。
“喏,说是只要有信心,就能把大山搬掉。”
“如果《圣经》上这么说,那准没有错,菲利普。”凯里太太柔声地说,把餐具篮提了起来。
菲利普望着伯伯,等他的回答。
“那是信心问题。”伯父说。
“你的意思是说,只要你真的相信能把大山搬掉,就能搬吗?”
“承蒙上帝的恩惠。”牧师说。
“好了,菲利普,向你伯伯道晚安吧。”路易莎伯母说,“你又不是打算今晚去搬大山,是吧?”
菲利普让伯伯在额角上吻了一下,便走在凯里太太的前面上楼去了。他想打听的,现在打听到了。小屋很冷。穿着睡衣冻得他直打哆嗦。他总是想,越是在不舒服的情况下祷告,就越能博得上帝的欢心。那冰冷的手脚不就是对万能的上帝的奉献吗?今晚,他跪下来,双手捂脸,竭力向上帝祷告,祈求上帝让那只畸形脚完好无缺。他想,比起搬掉大山来,这一要求当然是微不足道的。只要上帝愿意,就能办到。况且,他完全有足够的信心。次日清晨,以同样的祈求结束了祷告后,他确定了一个出现奇迹的日期。
“啊,大慈大悲的上帝,如果这是你的旨意,那就赐我返校的前一天晚上,让我的脚完好吧!”
他喜欢让这一请求变成一个公式。在牧师祷告完毕,还跪在地上的片刻,他又在餐室里重复了一遍。傍晚他又说了一遍。睡觉之前,穿上睡衣,浑身发抖,他又再说一遍。他坚信不疑。就这一回,他热切地盼望假期早日结束。一想起当自己一步三级地飞奔下楼,伯父该会多么惊讶时,他竟暗自笑了。
早饭后,他还要和路易莎伯母赶着上街买一双新靴子,返校时好让同学们目瞪口呆。
“喂,凯里,你的脚怎么好啦?”
“是啊,已经好啦!”他将漫不经心地回答,好像这是世界上天经地义的事似的。
他将能踢足球,看到自己跑呀跑,跑得比别人都快,心里该多高兴呀。在复活节学期末的运动会上,他将能够报名参加赛跑,甚至跨栏。可以同正常的人一样,再也不会被不知道自己跛脚的新生拿好奇的眼光盯着了,夏天洗澡脱衣服时,也不必小心防范,然后赶紧将脚藏进水里——这一切简直太好啦!
他尽心尽力地祷告,对愿望的实现矢志不移。他相信上帝的话。在返校前的那个晚上,他上楼睡觉时激动得浑身直哆嗦。外面下着大雪,路易莎伯母也破例在自己的寝室生了炉子。菲利普的小屋冷气袭人,手指都冻麻木了,他好不容易才把领口解开。他的牙齿不停地打战。他想,今晚应该以不同寻常的举动来吸引上帝的注意。为此,他把床前的地毯掀开,跪在光秃秃的地板上。然后,他忽然想到,穿上睡衣太柔软了,可能引起造物主的不快。于是,他干脆脱去睡衣,赤裸着身子祷告。当他上床时,他冻得很久都睡不着。可是一经入睡,却睡得那么香。第二天,玛丽·安打热水上来时,竟不得不把他摇醒。她边拉窗帘,边和他搭讪。可是他无心回答。他马上记起,这就是日夜盼望出奇迹的那个早晨,心里充满着喜悦与感激之情。他第一个本能是伸手抚摸一下那只现在已经完好无缺的脚,但又立即缩了回来,这样做显然是对上帝的仁慈的怀疑。他坚信自己的脚已经完好了。他终于拿定主意,用右脚趾碰了碰左脚,然后又伸手去摸。
玛丽·安上餐室祷告了,他才一瘸一拐地下楼吃早饭。
“今天早晨你怎么不说话呀,菲利普。”不久,路易莎伯母说。
“他正在想着明天学校的丰盛的早餐哩。”牧师说。
菲利普常常答非所问,因此,总要惹伯父生气。牧师说这是心不在焉的坏习惯。
“要是你祈求上帝做一件事,”菲利普说,“并且诚心相信这件事会发生,譬如说搬掉一座山,自己也有信心,结果事情却没有发生,这意味着什么呢?”
“你这孩子真有意思,”路易莎伯母说,“两三星期前你就问过搬掉大山的事。”
“这只能意味着你没有信心。”威廉伯父回答说。
菲利普同意这一解释。要是上帝没有治好他的脚,那是因为自己的心还不够诚的缘故。但他看不出怎样才能比先前更加心诚,也许他操之过急,没有给上帝足够的时间吧。他给上帝只有十天的时间呀!过了一两天,他又开始祷告了。这一回,他把日期定在复活节,那是耶稣光荣复活的日子。这一天,在上帝高兴的时候,肯定会大发慈悲的。为了实现这一愿望,他又采取了许多新措施:见到一轮新月或一匹斑马他就为自己祝愿;对天上的流星更留神。有一次放假回家,牧师家里宰了一只鸡,他与路易莎伯母一道扯断那根吉祥骨时,他又祝愿了,每次都祝愿自己的脚完好无缺。他无意识地求助于比以色列人信奉的上帝更古老的本种族信奉的诸神。他忙里偷闲,一旦记起来,就一次又一次地向全能的上帝祈祷;翻来覆去总是那几句话。看来,用同样的话语向上帝请求是很重要的。可是不久,他又觉得对上帝的信心仍然不足,心里终于产生了疑问。他把自己的亲身体验归纳出这样一条普遍规律:
“看来,谁也不会有真正足够的信心的。”
这正如保姆过去常讲的关于盐的故事一样:不管什么鸟,只要把盐撒在鸟尾巴上,你就可以把它捉住。有一次,他真的带上一袋盐到肯辛顿花园。可是,他无法挨近鸟儿,以便将盐撒在鸟尾巴上。不到复活节,他就放弃了这一努力。他埋怨伯父骗了他。那段关于搬走大山的经文,无非是说的是一回事,指的又是另一回事的无稽之谈罢了。他认为伯父一直在耍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