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方道:“我什么都没有考虑。”
卫天鹏道:“你究竟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小方道:“不答应。”
他的回答直接而简单,简单得要命。
卫天鹏的脸色没有变,可是眼角的肌肉已抽紧,瞳孔已收缩。
水银眼睛里却露出种复杂而奇怪的表情,仿佛觉得很惊讶,又仿佛觉得很欣赏、很有趣。
她问小方:“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不答应?”
小方居然又笑了笑:“因为我不高兴。”
这理由非但不够好,根本就不能成为理由。真正的理由是什么,小方不想说出来,他做事一向有他的原则,别人一向很难了解,他也不想别人了解。
无论做什么事,他觉得只要能让自己问心无愧就已足够。
水银轻轻叹了口气,道:“卫天鹏是不会杀你的,他从不勉强别人做任何事。”
小方微笑,道:“这是种好习惯,想不到他居然有这种好习惯。”
水银道:“我也不会杀你,因为我已经答应过你,绝不再害你。”
她也对小方笑了笑:“守信也是种好习惯,你一定也想不到我会有这种好习惯?”
小方承认:“女人能有这种好习惯的确不多。”
水银道:“我们只不过想把你送回去,让你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等死。”
等死比死更痛苦,更难忍受。
可是小方不在乎。
“我本来就在等死,再去等等也没什么关系。”
“所以你还是不答应?”
“是的。”
他的回答还是如此简单,简单得要命。
帐篷外又刮起风,吹起满天黄沙,白昼很快就将过去,黑暗很快就将带着死亡来临。
在这片无情的大地上,生命的价值本就已变得十分渺小,能活下去固然要活下去,不能活下去死又何妨?
小方又躺了下去,好像已经准备让他们送回风沙中去等死。
就在他刚想闭上眼睛时,忽然听见一个人用奇特而生冷的声音问他:“你真的不怕死?”
他用不着张开眼睛看,就已知道这个人是谁了。
这个人一直静静地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他,目光从未移动过片刻,眼睛里却绝对没有任何表情。
这个人在看着小方时,就好像一只猫在看着一只已经落入了蛛网的昆虫。
他们本就是不同类的。
生命如此卑贱,生死间的挣扎当然也变得十分愚蠢可笑。
他当然不会动心。
但是现在他却忽然问小方:“你真的不怕死?”这是不是因为他从未见过真不怕死的人。
小方拒绝回答这问题。
因为这问题的答案,他自己也不能确定。
但是他已经这么样做了,已经表现出一种人类在面临生死抉择时的尊严与勇气。
有些问题根本就用不着言语来回答,也不是言语所能回答的。
这个人居然能了解。
所以他没有再问,却慢慢地走了过来,他走路的姿态也跟他站立时同样奇特。
别人根本没有看见他移动,可是他忽然就已到了小方躺着的那张软榻前。
小方的剑就摆在软榻旁那木几上,他忽然又问:“这是你的剑?”
这问题不难回答,也不必拒绝回答。
“是,是我的剑。”
“你使剑?”
“是。”
忽然间,剑光一闪,如惊鸿闪电。
谁也没有看见这个人伸手去拿剑、拔剑,可是木几上的剑忽然就已到了他手里。
剑已出鞘。
一柄出了鞘的剑到了他手里,他这个人立刻变了,变得似乎已跟他手里的剑一样,也发出了惊鸿闪电般的夺目光芒。
可是这种光芒转瞬就已消失,因为他掌中的剑忽然又已入鞘。
他的人立刻又变得绝对静止,过了很久,才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世人铸剑千万,能称为利器却只不过其中二三而已。”
“宝剑名驹,本来就可遇而不可求,万中能得其一,已经不能算少了。”
“你的剑是利器。”
小方微笑:“你的眼也很利。”
这人又问:“你用它杀过人?”
“偶一为之,只杀该杀的。”
“善用利器者,才能杀人而未被杀,你的剑法想必不差。”
“还算过得去。”
这人又沉默良久,忽然道:“那么你另外还有条路可走。”
小方也忍不住问:“哪条路?怎么走?”
“用你的剑杀了我!”他声音全无情感,“你能杀我,你就可以不死。”
“否则我是不是就要死在你的剑下?”
“是的。”
他慢慢地接着道:“有资格死在我剑下的人并不多,你能死在我剑下,已可算死而无憾。”
这句话实在说得太狂,如果是别人说出的,小方很可能会笑出来。
小方没有笑。
这句话不可笑,因为他看得出这个人说的是真话,简简单单的一句真话,既没有炫耀,也不是恫吓,他说这句话时,只不过说出了一件简单的事实。
不管怎么样,能死在这人的剑下,总比躺在那里等死好。
能与这样的高手决一生死胜负,岂非也正是学剑者的生平快事?
小方生命中的潜力又被激发——也许这已是最后一次,已经是他最后一分潜力。
他忽然一跃而起,抓住了他的剑。
“什么时候?什么地方?”
“你说。”
“就在此地,就是此刻。”
“不行?”
“我的人在此,剑也在此,为什么不行?”
“因为你的人剑虽在,精气却已不在。”这人的声音还是全无情感,“我若在此时此地杀了你,我就对不起我的剑。”
他淡淡地接着道:“现在你根本不配让我出手!”
小方看着他,心里忽然对他有了种从心底生出的尊敬。
因为他尊敬自己。
这种尊敬已经超越了生死,超越了一切。
小方忽然说出件别人一定会认为很荒谬的要求,他说:“你给我一袋水、一袋酒、一袋肉、一袋饼、一套布衣、一张毛毡,三天后我再来。”
这人居然立刻答应:“可以。”
卫天鹏没有反应,就好像根本没有听见这句话。
水银好像要跳了起来:“你说什么?”
他转过身,静静地看着她。全身上下都没有任何动作和表情,只是很平静地问:“我说的话你没有听清楚?”
“我听清楚了。”水银不但也立刻安静下来,而且垂下了头,“我听得很清楚。”
“你有意见?”
“我没有。”
水、酒、肉、饼、衣服、毛毡,对一个被困在沙漠里的人来说,已不仅是一笔财富,它的意义已绝非任何言语文字所能形容。
小方已带着这些东西离开他们的帐篷很久,情绪仍未平静,太长久的饥渴已经使他变得远比以前软弱。软弱的人情绪总是容易激动。
他没有向水银要回他的赤犬。因为他并不想走得太远,免得迷失方向,找不到帐篷。
他也不想让别人认为他要走远,因为他决心要回来。
但是他绝不能留在那里等到体力复原,只要他看见那个人,他就会感受到一种无法抗拒的威胁,永远都无法放松自己。
他一定要在这三天内使自己的精气体力全都恢复到巅峰状态,才有希望跟那个人决一胜负,如果他无法放松自己就必败。
在一个无情剑客的无情剑下,败就是死。
冷风,黄沙,寒夜。
他总算在一片风化了的岩石旁找到个避风处,喝了几口水,几口酒,吃了一块麦饼,一片肉脯,用毛毡裹住了自己。
他立刻睡着了。
等他醒来时,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卜鹰。
寒夜又已过去,卜鹰的白衣在晓色中看来就像是幽灵的长袍,已经过魔咒的法炼,永远都能保持雪白、干净、笔挺。
小方并不惊奇,只对他笑笑:“想不到你又来了。”
其实他并不是真的想不到,这个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出现,他都不会觉得意外。
卜鹰忽然问了句很奇怪的话。
“我看起来跟你第一次看见我时有什么不同?”他问。
“没有。”
“可是你却变得不同了。”
“有什么不同?”
卜鹰的声音中带着讥诮:“你看起来就像是个暴发户。”
小方笑了,他身旁的羊皮袋,卜鹰的锐眼当然不会错过。
在这块无情的大地上,如果有人肯给你这些东西,当然会要你先付出代价,现在他唯一能付出的,就是他的良知和良心。
卜鹰是不是已经在怀疑他?
小方没有解释。
在卜鹰这种人面前,任何事都不必解释。
卜鹰忽然也对他笑了笑:“可是你这个暴发户好像并没有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有时不解释就是种最好的解释。
“我只不过遇见了一个人而已。”小方说,“他暂时还不想让我被渴死。”
“这个人是谁?”
“是个准备在三天后再亲手杀我的人。”
“他准备用什么杀你?”
“用他的剑!”
卜鹰的目光扫过小方的剑:“你也有剑,被杀的很可能不是你,是他。”
“有可能,却不太可能。”
“你有把好剑,你的剑法不很差,出手也不慢,能胜过你的人并不多。”
“你怎么知道我的剑法如何?”小方问,“你几时见过我出手?”
“我没有见过,我听过。”
“你听过?”
小方不懂,剑法的强弱怎么能听得出。
“昨天晚上,我听见你那一剑出手的风声,就知道来刺杀你的那个人必将伤在你的剑下。”卜鹰淡淡地说,“能避开你那一剑的人也不多。”
“所以你就走了。”
“你既然暂时还不会死,我只有走。”卜鹰的声音冷如刀削,“自己等死和等别人死都同样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
他的心是不是也和他的声音同样冷酷?他走了,是不是因为他知道小方已脱离险境?
小方先喝了口酒,含在嘴里,再喝一口水把酒送下去。
他很想让卜鹰也这么样喝一口,这样喝法不但风味极佳,而且对精神体力都很有益。
他没有让卜鹰喝,就正如他不会向一个清廉的官吏施贿赂。
一个人的慷慨施与,对另一个人来说,有时反而是侮辱。
卜鹰无疑也看出了这一点,秃鹰般的冷眼中居然露出温暖之意。
他忽然问:“你以前没有见过那个人?”
小方摇头。
“没有。”他沉思着道,“当今天下的剑法名家,我差不多全都知道,却始终想不出有他这么一个人。”
“你当然想不出。”卜鹰眼中又露出深思的表情,一种已接近“禅”的深思。
过了很久,他才慢慢地接着说:“因为真正的剑客,都是无名的。”
这句话也同样已接近“禅”的意境,小方还年轻,还不能完全领悟。
所以他忍不住要问:“为什么?”
卜鹰也要思索很久才能解释:“因为真正的剑客,所求的只是剑法中的精义,所想达到的只是剑境中至高至深,从来没有人能到达的境界。他的心已痴于剑,他的人已与他的剑连为一体,他所找的对手,一定是能帮助他到达这种境界的人。”
他自觉他的解释还不能令人满意,所以又补充:“这种人既不会到江湖中去求名,甚至会将自己的名字都浑然忘记。”
小方替他补充:“最主要的是,他们根本不希望别人知道他们的名字,因为一个人如果太有名,就不能专心做他自己喜欢做的事了。”
卜鹰忽然长长叹息:“你实在是个聪明人,绝顶聪明,只可惜……”
小方替他说了下去:“只可惜聪明人通常都很短命。”
卜鹰的声音又变得如刀削:“所以三天后我一定会去替你收尸。”
这一天已经是九月十八。
九月二十,晴。
这两天白昼依然酷热,夜晚依然寒冷,小方的体力虽然已渐恢复,情绪却反而变得更紧张、更急躁。
这并不是因为他对这次生死决战的忧郁和恐惧,而是因为他太寂寞。
他实在很想找个人聊聊,卜鹰却已走了,千里之内不见人迹。
紧张、酷热,供应无缺的肉与酒,使得他的情欲忽然变得极亢奋。
他已有很久未曾接近女人。
他时常忍不住会想到那只手,那只纤秀柔美,将他全身每一寸地方都抚摸擦洗过的手。
他觉得自己仿佛已将爆裂。
所以九月十九的深夜,他就以星辰辨别方向,开始往那帐篷所在地走回去。
现在已是九月二十的凌晨,他又看到了那帐篷。
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绝对不适于跟那样的对手交锋。
可是他绝不肯回避,也不会退缩。
有很多人都相信命运,都认为命运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一生。
却不知决定一个人一生命运的,往往就是他自己的性格。
小方就是这么样一个人,所以才会走上这条路。
他大步走向那帐篷。
巨大而坚固的牛皮帐篷,支立在一道风石断崖下。
小方三天前离开这里的时候,帐篷外不但有人,还有驼马,现在却已全部看不见了。
那些人到哪里去了?
那些为人们背负食物和水,维持人的生命,却终日要忍受人们无情鞭策的驼马到哪里去了?
这帐篷里是不是已经只剩下那无情又无名的剑客一个人在等着他?
等着要他的命?
烈日又升起。
小方任凭汗珠流下,流到嘴角,又咸又苦的汗珠,用舌头舔起来,就像是血。
他很快就会尝到真正的血的滋味了。
他自己的血。他抛下了他的毛毡、皮袋,和所有可能会影响他动作速度的东西,紧握住他的剑,走入了帐篷,准备面对他这一生中最可怕的对手。
想不到这帐篷里竟连一个人都没有。
剑客无名,拔剑无情,一出手就要置人于死地,这一剑不但是他剑法中的精华,也是他的秘密,他出手时当然不愿有别人在旁边看着。
能看到他这一剑的人就必将死在他的剑下!
所以小方曾经想到卫天鹏和水银都已被迫离开这里。
但是他从未想到那无名的剑客也会走,更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走。
他们是同一类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绝不会临阵脱逃的。
这里是不是发生过什么惊人的变化?发生过什么让他非走不可的事?
小方看不出。
帐篷所有的一切,都跟他三天前离开时完全一样,金盆仍在木几上,那块豹皮仍在……
小方全身的肌肉忽然抽紧,忽然一个箭步蹿到软榻前。他看见豹皮在动。
他一只手握剑,另一只手慢慢地伸出,很慢很慢,然后忽然用最快的速度将豹皮掀起。
豹皮下果然有个人。
这个人不是水银,不是卫天鹏,更不是那无名的剑客。
这个人是个女人,一个完全赤裸的女人。
小方一眼就可以确定他以前从未见过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和他以前所见过的任何女人都不同。
有什么不同?
小方虽然说不出,却已感觉到,一种极深入、极强烈的感觉,几乎已深入到他的小腹。
他是个浪子。
他见过无数女人,也见过无数女人在他面前将自己赤裸。
她们的胴体都远比这个女人更结实、更诱惑。
她看来不但苍白而瘦弱,而且发育得并不好,但是她给人的感觉,却可以深入到人类最原始的情欲。
因为她是个完全无助的人,完全没有抵抗力,甚至连抵抗的意志都没有。
因为她太软弱,无论别人要怎么对付她,她都只有承受。
——任何一个男人,都可以对她做任何事。
一个女人如果给了男人这种感觉,无论对她自己,抑或对别人都是件很不幸的事。
因为这种感觉本身就是种引人犯罪的诱惑。
小方冲了出去,冲出了帐篷,帐篷外烈日如火。
他站在烈日下,心也仿佛有火焰在燃烧。
他已将情感克制得太久。
他不想犯罪。
汗珠又开始往下流,克制情欲有时比克制任何一种冲动都困难得多。
他没有走远,因为有些事他一定要弄清楚。
——这个女人是怎么来的?卫天鹏他们到哪里去了?
他再次走入帐篷时,她已经坐起来,用豹皮裹住了自己,用一双充满惊惧的眼睛看着他。
小方尽量避免去看她。
他不能忘记刚才那种感觉,也不能忘记她在豹皮下还是赤裸的。
可是有些话他一定要问,首先他一定要弄清楚她究竟是什么人。
他问一句,她就回答一句。
她从不反抗,因为她既没有反抗的力量,也没有反抗的意志。
“你是谁?”
“我叫波娃。”
她的声音柔怯,说的虽然是中原常用的语音,却带着很奇怪的腔调。
她看来虽然是汉人,却无疑是在大漠中生长的,她的名字也是藏语。
“你是卫天鹏的人?”
“我不是。”
“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的?”
“我来等一个人。”
“等谁?”
“他姓方,是个男人,是个很好很好的男人。”
小方并不太惊异,所以立刻接着问:“你认得他?”
“不认得。”
“是谁叫你来等他的?”
“是我的主人。”
“你的主人是谁?”
“他也是个男人。”提到她的主人,她眼睛立刻露出种几乎已接近凡人对神一样的崇拜尊敬,“可是他比世上所有的男人都威武强壮,只要他想做的事,没有做不到的。只要他愿意,他就会飞上青天,飞上圣母峰,就像一只鹰。”
“一只鹰?”小方终于明白,“他的名字是不是叫卜鹰?”
她在这里,是卜鹰叫她来的。
卫天鹏他们不在这里,当然也是被卜鹰逼走的。
他替小方逼走了卫天鹏和水银,替小方击败了那可怕的无名剑客。
只要他愿意,什么事他都能做得到。
小方忽然觉得很愤怒。
他本来应该感激才对,但是他的愤怒却远比感激更强烈。
那个杀人的剑客是他的对手,他们间的生死决战跟别人全无关系,就算他战败、战死,也是他的事。
他几乎忍不住要冲出去,去找卜鹰,去告诉这个自命不凡的人,有些事是一定要自己做的——自己的战斗要自己去打,自己的尊严要自己来保护,自己的命也一样。
他还有汗可流,还有血可流,那个自大的人凭什么要来管他的闲事!
她一直在看着他,眼中已不再有畏惧,忽然轻轻地说:“我知道你一定就是我在等的人。”
“你知道?”
“我看得出你是个好人。”她垂下头,“因为你没有欺负我。”
人类平等,每个人都有不受欺负的权利,可是对她来说,能够不受欺负,已经是很难得的幸运。
她曾经忍受过多少人的欺压凌侮?在她说的这句话中,隐藏着多少辛酸不幸?
小方的愤怒忽消失,变为怜悯同情。
她又抬起头,直视着他:“我也看得出你需要什么,你要的,我都给你。”
小方的心跳加快时,她已站起来,赤裸裸地站起来。
他想逃避时,她已在他怀里。
“求求你,不要抛下我,这是我第一次心甘情愿给一个男人,你一定要让我服侍你,让你快乐。”
他不再逃避。
他不能、不想,也不忍再拒绝逃避,因为她太柔弱、太温顺、太甜蜜。
大地如此无情,生命如此卑微,人与人之间,为什么不能互相照顾、互相安慰,享受片刻温馨?
她献出时,他接受了她。
他接受时,也同时付出了自己。
在这一瞬间,他忽然又有了种奇异的感觉,忽然觉得自己应该好好保护她,保护她一生。
烈日还未西沉,人已在春风里。
“波娃。”他喃喃地说,“这两个字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意思?”
“这是藏语。”她喃喃地回答,“波娃的意思就是雪。”
雪,多么纯洁,多么脆弱,多么美丽。
他轻轻地叹了口气:“你的名字就像是你的人一样,完全一样……”
他的眼睛阖起,忽然就落入虽黑暗,却甜蜜的梦乡里——他梦见自己已变成了一条鱼。
不是水里的鱼,是锅里的鱼!油锅!
在烈日下,沙地上,钉着四个木桩,将一个人手足四肢用打湿了的牛皮带绑在木桩上,再用同样的一条牛皮带绑住他的咽喉。
等到烈日将牛皮带上的水分晒干时,牛皮就会渐渐收缩,将这个人活活扼死,慢慢地扼死,死得很慢。
这就是沙漠中最可怕的酷刑。
死在这种酷刑下的人,远比油锅中的鱼更悲惨、更痛苦。
没有人能忍受这种酷刑。
在这种酷刑的逼迫下,就算最坚强的人也会出卖自己的良心。
小方醒来时,情况就是这样子的。
烈火般的太阳正照在他脸上,小方虽然已醒来,却睁不开眼。
他只能听见声音,他听见了一个人在笑,声音很熟悉。
“波娃,她的名字的确就像是她的人一样。”
这是水银的声音:“只可惜你忘了雪是冷的,常常可以把人冷死,就算结成冰时,还可以削成冰刀。以前我有个朋友最喜欢用冰刀割男人,我见过有很多男人都被她用冰刀阉掉。”
她笑得真是愉快极了,远比一个钓鱼的人将亲手钓来的鱼放下油锅更愉快。
鱼是什么感觉?
小方第一个感觉是“不相信”,他绝不相信波娃会出卖他。
不幸这是事实,事实往往会比噩梦更可怕、更残酷。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
波娃在帐篷里等他,并不是卜鹰叫她去的。
她的主子并不是卜鹰,是水银。
“现在你一定已经明白这是个圈套,这位雪姑娘对你说的根本没有一句是真话,她的声音虽甜如蜜,蜜里却藏着刀——杀人不见血的刀。”
波娃就在她身旁,不管她说什么,波娃都一直静静地听着。
她忽然一把揪住波娃的头发,把她苍白的脸,按到小方面前。
“你睁开眼睛看看她,我敢打赌,直到现在你一定还不相信她会是个这样的女人!”
小方睁开了眼,她的头替他挡住了阳光,她的长发在他脸上,她的眼睛里空空洞洞的,仿佛什么都没有看见,什么都没有想。
她这个人仿佛已只剩下一副躯壳,既没有思想情感,也没有灵魂。
就在这一瞬间,小方已经原谅了她,不管她曾经对他做出过多可怕的事,他都可以原谅她。
水银道:“约你的人已经走了,因为他已发现你根本不配让他出手,卫天鹏想要你替他找回黄金,我却只想要你的命。”
她慢慢地接着道:“我敢打赌,这次绝对没有人来救你了。”
小方忽然笑了笑:“你赌什么?赌你的命?”
水银也对他笑笑:“只要你……”
她没有说完这句话,她的笑容忽然冻结,因为她已发现地上多了条影子。
阳光从她背后照过来,这条影子就在她背后,是个人的影子。
这个人是从哪里来的?是什么时候来的?她完全没有发觉。
影子就贴在她身后,动也不动。
她也不敢动。
她的手足冰冷,额上却冒出了一粒粒比黄豆还大的汗珠。
“是什么人?”她终于忍不住问。
影子没有回答,小方替他说:“你为什么不自己回头看看?”
她不敢回头。
她只要一回头,很可能就会有把利刃割断她的咽喉。
一阵风吹过,吹起了影子的长袍,她看见从她身后吹过来的一块白色的衣角,比远方高山上的积雪还白。
小方又问:“现在你是不是还要跟我赌?”
水银想开口,可是嘴唇发抖,连一个字都说不出。就在别人都认为她已将因恐惧而崩溃时,她已从波娃身上翻出,踩住波娃的头,掠出了三丈,不停地向前飞掠。
她始终不敢回头去看背后这影子一眼,因为她已猜出这个人是谁了。
在远方积雪的圣峰上,有一只孤鹰,在这片无情的地上,有一个孤独的人。据说这个人就是鹰的精魂化身,是永远不会被毁灭的。
生存在大漠中的人几乎都听过这传说。她也听过。
卜鹰没有追她,还是动也不动地站在那里,用一双鹰般的锐眼看着小方。
“你输了。”他忽然说,“如果她真的跟你赌,你就输了。”
“为什么?”
“因为她说得不错,这次的确没有人会来救你。”
“你呢?”
“我也不是来救你的,我只不过碰巧走到这里,碰巧站在她身后而已。”
小方叹了口气:“你是不是永远都不要别人感激你?”
他也知道卜鹰绝不会回答这问题,所以立刻又接着道:“如果你碰巧需要五根牛皮带,我这里碰巧有五根,可以送给你,我也不要你感激我。”
卜鹰眼睛里又有了笑意:“这样的牛皮带,我碰巧正好用得着。”
小方吐出口气,微笑道:“那就好极了。”
绑在小方手足四肢和咽喉上的牛皮带都已解下,卜鹰将五根皮带结成一条,忽然又问:“你知道我准备用这干什么?”
“不知道。”
“我准备把它送给一个人。”
“送给谁?”
“送给一个随时都可能会上吊的人,用这种牛皮带上吊绝对比用绳子好。”卜鹰淡淡地说,“我不杀人,可是一个人如果自己要上吊,我也不反对。”
小方没有再问这个人是谁,他根本没有十分注意听卜鹰说的话。
他一直在看着波娃。
波娃已被那一脚踩在地上,满头柔发在风中丝丝飘拂,脸却埋在沙子里。
她一直都这样躺着,没有动,也没有抬头。
这是不是因为她不敢抬头面对小方?
小方很想就这样走开,不再理她,可是他的心却在刺痛。
卜鹰又在问他:“你的剑呢?”
“不知道。”剑已不在他身旁。
“你不想找回你的剑?”
“我想。”
卜鹰忽然冷笑:“你不想,除了这个女人外,你什么都没有想。”
小方居然没有否认,居然伸出了手,轻抚波娃被风吹乱了的头发。
在卜鹰面前,他本来不想这么做的。
可是他已经做出来了,既不是出自同情怜悯,也不是因为一时冲动,而是因为一种无法描述、不可解释的感情。
他知道这种感情绝不是卜鹰能够了解的,他听见卜鹰的冷笑声忽然远去。
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可是他已不再孤独。
他扶起她,用双手捧起她的脸,她眼中仍是空空洞洞的没有表情,却有了泪。
泪痕满布在她已被沙粒擦伤的脸上,他忽然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她明白他的心意。
“这不是你的错,我不怪你,不管你以前做过什么事,我都不在乎,只要我还能活一天,我就要照顾你一天,绝不让你再受人摆布,被人欺负。”
她默默地听着,默默地流着泪,既没有解释她的过错,也没有拒绝他的柔情,不管他怎么做,她都愿意承受依顺。
于是他挽起了她,大步往前走,能走多远,能活多久,他既不知道,也不在乎。
他还没有走出多远,就听见了一阵驼铃声,比仙乐还悦耳,比战鼓更令人振奋的驼铃声。
然后他就看见了一队他从未见过如此庞大的驼商。
无数匹骆驼,无数件货物,无数人,他第一个看见的是个驼子,跛足、断指、秃顶、瞎了一只眼的驼子,看来却仍然比大多数人高大凶悍。
对这种人说话是用不着兜圈子的。
“我姓方。”他直截了当地说,“我没有水,没有食粮,没有银钱,我已经迷了路,所以我希望你们能收容我,把我带出沙漠去!”
驼子用一只闪着光的独眼盯着他,冷冷地问:“既然你什么都没有,我们为什么要收容你?”
“因为我是人,你们也是人。”
就因为这句话,所以他们收容了他。
驼队中的商旅来自各方,有装束奇异而华丽的藏人,有雄壮坚忍的蒙人,有喜穿紫衫的不丹人,也有满面风尘、远离故乡的汉人。
他们贩卖的货物是羊毛、皮革、硼砂、砖茶、池盐、药材和麝香。
他们的目的地是唐时的吐蕃国,都逻娑城,也就是藏人心目中的圣地——拉萨。
他们的组成虽复杂,却都是属于同一商家的,所以大家分工合作,相处极融洽。有的人照料驼马,有的人料理饮食,有的人医治病患,还有一组最强壮剽悍的人,负责防卫、了望、对抗盗匪。
收容小方的驼子,就是这组人其中之一。
小方已听说他们的首领,是个绰号叫班察巴那的藏人,却没有见过他,因为他通常都在四方游弋。
他不在的时候,这一组人就由那驼子和一个叫唐麟的蜀人负责管辖。
要管辖这批人并不容易。
那驼子虽然是个残疾,但是行动敏捷矫健,而且神力惊人,数百斤重的货物包裹,他用一只手,就能轻易提起。
小方已看出他无疑是个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
唐麟深沉稳重,手指长而有力,很可能就是以毒药暗器威震天下的蜀中唐门子弟。
可是他们提起“班察巴那”时,态度都十分尊敬。
小方虽然还没有见到过这个人,却已能想象到他绝不是容易对付的。
队伍行走得并不快,骆驼本来就不善奔跑,人也没有要急着赶路。
太阳一落山,他们就将骆驼围成一圈,在圈子的空地上搭起轻便的帐篷,小方和波娃也分配到一个。
晚上小方睡得很熟。
在这么样一个组织守护都非常严密的队伍里,他已经可以安心熟睡。
他希望波娃也能好好地睡一觉,可是直到他第二天醒来时,她还是痴痴地坐在那里,眼中已无泪,却有了表情。
她眼中的表情令人心碎。
虽然她一直都没有说过一句悔恨自疚的话,可是她的眼色已比任何言语所能表达的都多。
小方虽然已原谅她,她却不能原谅自己。
他只希望时间能使她心里的创痕平复。
他醒来时天还没有完全亮,驼队却已准备开始行动。
他走出帐篷时,驼子已经在等着他。
“昨天我已将这里的情况告诉过你,你已经应该明白,这里每个人都要做事。”
“我明白。”
“你能做什么?”
“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驼子冷冷地看着他,独眼中精光闪动,忽然闪电般出手。
他的手已经只剩下两根手指,他出手时,这两根手指好像忽然变成了一把剑,一根锥子,一条毒蛇,一下子就想咬住小方的咽喉。
小方没有动,连眼睛都没有眨,直到这两根手指距离他咽喉已不及五寸时,他的身子才开始移动,忽然就已到了驼子的左侧。
这时驼子的右拳已击出,这一拳才是他攻击的主力,他挥拳时带起的风声,已将帐篷震动。
可惜他攻击的目标已经不在他计算中的方位了。
小方已看出他的指剑是虚招,小方动得虽然晚,却极快,小方移动的方向,正是他这一拳威力难及的地方,也正是他防守最空虚之处,只要一出手,就可能将他击倒。
小方没有出手。
他已经让对方知道他是不容轻侮的,他已将“以静制动,以慢打快,后发先至,后发制人”这十六个字的精义表现出来。
驼子也不再出手。
两个人面对面地站着,互看凝视了很久,驼子才慢慢地说:“现在我已经知道你能做什么了。”他转过身,“你跟我来。”
现在小方当然也已知道驼子要他做的是什么。
为了生存,为了要活着走出这片沙漠,他只有去做。
他一定要尽力为自己和波娃争取到生存的权利,不能不死的时候,他一定会全心全意地去求死;能够活下去时,他也一定会全心全意地去争取。
唐麟身高不及五尺,体重只有五十一斤,可是全身上下,每一寸地方都充满了可怕的劲力,每一块肌肉,每一根骨骼,每一根神经,都随时保持着最健全的状况,随时可以发出致命的一击。
他属下的人虽然都比他高很多,可是站在他面前时,绝不敢对他有一点轻视。
他们这一组的人,其中不但有来自关内的武林豪杰,也有关外的力士,异族的健儿。
现在他们又多了一个同伴。
“他姓方。”驼子将小方带到他们每日凌晨的聚会地,“我想用他。”
“他有用?”唐麟问,只问了这一句。
“有。”
唐麟不再开口,他信任这个驼子。他一向不多话。
可惜别人并不是这样子的。
这一组的人飞扬跋扈、野性未驯,谁也没有把别人看在眼里。
几个人交换了个眼色,第一个出头的是马沙。
马沙高大粗壮,一身蛮力,是蒙藏一带出名的勇士,也是数一数二的摔跤好手,要找别人的麻烦,第一个出头的总是他。
“我来试试他有多大本事!”
喝声出口,他一双连蛮牛都能摔倒的大手,已搭上小方的肩。
小方的人立刻被他摔得飞了出去。
马沙大笑,刚刚笑出来,忽然就笑不出了,刚刚明明已经被他摔出去的人,忽然间又回到他面前,还是站在原来的地方,还是原来的样子,好像根本没动过。
“好小子,果然有两手。”
马沙大吼,使出了摔跤中最厉害的一招,据说他曾经用这一招摔死过一头牛。
可是这次小方连动都没有动,两条腿就像生在地上似的。
马沙吐气开声,野兽般嘶吼,将全身气力都使出。
这次小方动了。
他的肩软软一卸,马沙蛮牛般的身子忽然凌空翻了个跟斗,仰天跌倒,几乎把沙地砸出一个坑来。
就在这时,一把寒光闪闪的解腕尖刀已出鞘,一刀刺向小方的腰。
“你再试试这一刀!”
这人先出手,再出声,果尔洛族的战士要杀人时都是这样子的,加答就是他们之中最凶悍的战士之一。
对他们来说,杀人就是杀人,只要能杀得死人,不管用什么法子都同样光荣。
喝声出口,他的刀锋几乎已刺入了小方的腰,可惜他的手腕也已被小方扣住,然后他的刀就到了小方另一只手里。
小方淡淡地说:“你要杀我,我就该杀你,你杀不死我,就该死在我手里。”
他问加答:“这样子是不是很公平?”
加答头上已经痛得冒出了汗,手腕几乎已被折断,却还是咬着牙说:“公平!”
小方笑了,忽然松开了他的手,把他的刀插回他那涂了油的牛皮刀鞘里。
“我不能杀你,因为你是个勇士,不怕死的勇士。”
加答瞪着他,忽然对着他伸出了舌头,伸得很长很长。
他绝不是在做鬼脸,他脸上的表情严肃而恭敬。
然后他从怀中拿出一块月白色的丝巾,用双手捧上放在小方足下。
幸好小方已在这一带走过很多地方,总算没有误解他的意思。
向人吐舌头,就是藏人最高的礼节,表示他对你的尊敬。
那块淡色的丝巾,就是藏人最重视的哈达。如果一个人向你献出哈达,就表示他已经把你看作他最尊贵的朋友。
所以小方在这里至少已经有了一个朋友。
没有别的人再出手,每个人看着小方时,眼色都已跟刚才不同。
小方知道他们已接纳了他。
驼子一直冷眼旁观,这时才开口:“我们这一组的代号是‘箭’,现在你已是‘箭组’的人,也得像别人一样,每天轮班一次,我们这一次带回去的货物很贵重,只要有可疑的人想来动我们的货物,你就可以杀了他。”
他冷冷地接着道:“你甚至可以用刚才加答要杀你的方法杀了他!”
唐麟道:“今天你是在黄昏时当班,我派加答跟你一班,到时他会去跟你联络。”
驼子道:“现在你可以去照顾你的女人了。”
他的独眼中忽然露出笑意:“那个女人看起来是个好女人,这里的女人太少,男人太多,你要特别小心。”
小方默默地听着,默默地走开,走出没多远,就听见唐麟在问驼子。
“这个姓方的武功很不错。你知不知道他的武功来历?”
“不知道。”
“你有没有问过他?”
“没有。”
“为什么不问?”
“因为……”
小方没有听见他们下面说的话,因为驼子的声音忽然压得很低,他也走远了。
队伍蜿蜒前行,走得很慢。
有的人为了表示对圣地的向往、虔诚,三步一拜,五步三叩。
波娃也分配到一匹骆驼,她痴痴地坐在骆驼上,眼中还是一片空洞迷惘,仿佛什么事都没有想,又仿佛想得太多。
小方心里却一直在想着驼子刚才说的那句话。
——我们这次带回去的货物很贵重,只要有可疑的人接近,你就杀了他!
小方不能不怀疑。
难道他们这次带回去的这批货物,就是那三十万两黄金?
难道这些人就是猫盗?
用这种方法来掩饰他们的身份虽然不能算太好,可是要将三十万两黄金运出沙漠,除了这法子外,也没有再好的法子了。
“箭组”中那些来自各方的斗士,如果戴上有猫耳的面具,岂非立即就可以变成猫盗?
他们的行迹虽然可疑,但是其中也有问题。这么庞大的队伍行走在沙漠上,卫天鹏绝不会没有注意到。
卫天鹏为什么没有对他们采取行动?
如果他们真的是猫盗,为什么要接纳小方这么样一个来历不明的陌生人?
小方决定不再想下去。
不管怎么样,这些人总算对他不错,如果不是他们收留了他,现在他很可能已经在秃鹰的肚子里。
食水是被严格管制着的。
负责这件事的人姓严,叫严正刚,他人如其名,刚正公直,一丝不苟。
在旅途中每个人都难免有病痛。
负责照料病患的,是个从关中流浪到这里的落第秀才,瘦弱佝偻,满面病容。虽然他连自己的病都治不好,大家却全都对他十分信任尊敬,都称他为宋老夫子。
小方很快就认得了他们,却一直没有见到那位行踪飘忽的“班察巴那”,也没有再见到卫天鹏。
卫天鹏竟似完全没有注意到沙漠中有这么样一个庞大的队伍。
黄昏。
骆驼又被围成一圈,帐篷又架起。
波娃显得更憔悴、更娇弱,有时虽然会偷偷地看小方一眼,却始终没有开口过。
幸好她还是那么顺从,小方要她吃喝,她就吃喝;要她睡下,她就睡下。
这种态度更令人心酸。
他本来想多陪陪她的,可是加答已经来叫他去当班了。
货物都已从驼背上卸下,集中在一个地方,堆得像个沙丘。
从黄昏到午夜,有十二个人分成六班巡逻,小方和加答就是其中之一,无论谁想要拆开一包货物来看看,都很难不被发现。
小方根本已拒绝去想这件事。
富贵神仙的黄金已经太多了,本来就应该分出一点给别人。
天色渐暗,他们在货物附近巡弋,加答始终故意落后一步,表示他对小方的尊敬。小方不说话,他也绝不开口。
先开口的当然是小方:“我看得出马沙也是个勇士,他是不是你的朋友?”
“是的。”加答的脸色很沉重,“但是我以后恐怕永远看不见他了。”
“为什么?”小方很惊异。
“太阳还在天正中的时候,他要我陪他去放粪,我没有粪,我没有去,他独自去了。”
加答眼中露出了悲伤:“他去了后就没有回来过。”
小方了解他的悲伤。
在沙漠中,造成死亡的原因实在太多,任何人随时都可能忽然像野狗般死在沙砾上,除了他真正的朋友外,谁也不会关心他,更不会为他悲伤。
天色更暗,远处忽然响起一阵呼哨,两匹快马飞驰而来。队伍中也有马匹。
“这是唐麟派出去找马沙的人回来了。”加答精神一振,“马沙一定也回来了。”
快马奔来,他已迎上去。马沙果然也回来了,回来的却不是活马沙。
这个神力惊人的勇士,数一数二的摔跤好手,头颈已被拗断,竟是被人用摔跤的手法活活扼死的。
是谁杀了他?为什么要杀他?没有人知道。
神秘而可怕的死亡阴影,已经像黑夜本身一样,笼罩了这队伍。
马沙只不过是第一个暴死的人,他们回到巡逻的地方时,就发现了第二个。
箭组中的好手如云,有的善用刀,有的善用剑,有的精于角力摔跤,用长鞭的却只有一个。
孙亮用的长鞭是一丈三尺长的蛇鞭。
第二个暴死的人就是他,就是被他自己的蛇鞭活活绞死的。
跟他同班巡逻的冯浩也失踪了,直到第三天凌晨,才找到他的尸身。
冯浩是金刀门的弟子,为了一件命案,逃亡出关。
他用的是一柄金背砍山刀。
他的刀还在,头颅却不在,他的头颅就是被他自己那柄金背刀砍下来的。
一夜中就已有三个人离奇暴死,可是神秘的死亡还只不过是刚开始。
午夜。
小方回到他的帐篷时,不但疲倦,而且沮丧。
暴死的三个人虽然跟他全无关系,但是兔死狐悲,他心里也难免觉得很不好受。
这些日子来,他遭遇到的每件事都令他失望。神秘的劫案,不幸的灾难,暴戾的死亡,仿佛总是在跟随着他。
冥冥中仿佛已有种邪恶的力量,将他和这些不祥的事联结在一起。
帐篷里静寂而黑暗,虽然他希望波娃能够安慰他,但是他也了解她的心情,不管她是不是已经睡着,他都不愿再打扰她。
摸索着找到一张毛毡,他静静地躺了下去,只希望能够很快睡着。
他没有睡着。
波娃光滑柔软的身子已贴近他,他不但能感觉到她的温暖,也能感觉到她一直在不停地颤抖,也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因为悲伤?
她看得出他需要安慰,所以她就给了他。不管她自己的心情怎么样,只要她能够给他的,用不着他要求,她也会给他。
这世界上从未有一个女人这么样对待他。
小方忽然发现自己也开始在颤抖。
他们互相接纳时,已不仅是情欲的发泄,情欲已升华,他从未想到这种事也会变得这么美。
等到一切都过去后,他心里仍然充满了甜蜜与温柔。
他有过女人,可是他从未到达过这么美的境界。
又不知过了多久,她忽然轻轻地说:“她是我的姐姐。”
波娃居然开口说话了,可是这句话却说得很奇怪。
“谁是你的姐姐?”小方忍不住问,“难道那个恶毒的女人就是你姐姐?”
波娃轻轻点头:“我从小就是跟着她的,她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你从来不反抗?”
“我从来没有想到过。”
她非但不敢反抗,甚至连想都不敢想,所以她才会对他做那种事,她终于向他说出了她的苦衷。
什么事都用不着再解释,什么话都不必再说。
小方忽然觉得心里的沮丧和苦闷都已像轻烟般散去,世上已不再有什么能值得他烦恼的事了。
他紧紧拥抱着她。
“从今以后,只要我活着,就绝不会让你再被人欺负。”
“你现在虽然这么说,可是,将来呢?”
太长久的苦难,已使她对人生失去信心:“谁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说不定你也会变的。”
“不管将来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变,你一定要相信。”
“我相信。”她的脸贴着他的脸,脸上已有冰凉的泪珠,“我相信。”
长夜仍未过去。
最大的一个帐篷里灯火通明,唐麟已将他这一组所有的人都召集到这里来,小方也不例外。
这时距离孙亮的暴死已有四个时辰。小方已睡过一觉,别的人却显然没有他幸运,每个人看来都很劳累疲倦。
唐麟的眼中布满血丝,神情却还是很镇静:“我们已分批出去搜查过,附近三十里之内,绝无人迹。”
他说得极有自信,他派出去的每个人,在这方面都是专家,如果他们说这附近三十里内没有人迹,谁也不会找出一个人来。
“所以杀死孙亮他们的凶手,必定就是我们这队伍里的人,现在一定还留在队伍里。”
唐麟的声音冰冷:“这队伍中能杀死他们五个人的并不多。”
“五个人?”小方脱口问。
“是五个人。”唐麟冷冷道,“你睡觉的时候,又死了两个,你一定睡得很熟,所以连他们死前的惨呼都没有听见。”
小方不再说话,也无话可说。
唐麟道:“他们五个人的来历不同,武功门户也不同,更没有同时与人结仇,所以他们的死,绝对不是仇杀。”
可是杀人一定有原因,有动机。
杀人的动机通常只有两种——财、色。
唐麟道:“他们被杀,一定是因为有人想动我们这批货。”
驼子直到这时才开口:“货物已经被人动过,而且有十几包货都已被人割开,想必是因为那个人先要看看这些货是不是值得他动手。”
“如果是你,你认为是否值得?”
“绝对值得。”
“这批货一个人虽然搬不走,但是他如果能将我们一个个全都暗杀,货就是他的了。”
唐麟的目光始终没有正视小方:“现在我们虽然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但是我们一定能查出来,因为这队伍中每个人的来历我们都已调查得很清楚。”
其实并不是每个人,还有人是例外。
小方就是唯一的例外。
唐麟道:“在凶手还未查出之前,我们暂时留在此处,谁也不准离开队伍。”
他忽然转过头,用一双满布血丝的眼睛盯着小方:“尤其是你,你暂时最好不要离开你的帐篷一步。”
小方还是无话可说。
这些事都是在他来到后才发生的,无论谁都难免要对他怀疑。
唐麟也已不再掩饰这一点:“你最好现在就回到你的帐篷里去。”
小方刚准备走,想不到居然有人替他说话了。
加答一直想说的。想说,又不敢说,现在才壮起胆子。
“不是他,他不是。”
“不是什么?”
“不是你们说的那个人,我不是瞎子,他杀了人,我看得见。”
“你看得见?”
“我跟他,他跟我,就好像一个人跟一个人的影子,一直在一起。”
唐麟冷笑:“你抱着马沙的尸体痛哭流涕时,你也看见他在哪里?”
加答不说了。
他只有一根肠子,一根从嘴巴通到底的肠子,看见了就是看见了,没看见就是没看见。
唐麟用一只青筋已暴出的手揉了揉他那双发红的眼睛。“我的话已经说完了,我的意思你们一定完全都明白。”他挥了挥手,“你们走吧。”
每个人都走了。
小方走得最快,因为他知道有人在等他,可以给他安慰。
他刚走入他的帐篷,刚看见蜷伏在毛毡中的波娃,就听见一声惨呼。
这次他没有睡着,这次他听得很清楚,惨呼声就是从他刚才离开的那帐篷中传出来的,而且就是唐麟的声音。
唐麟已经死了,等他们赶回那帐篷时,唐麟已经死了。
一柄雪亮的剑,从他的前胸刺入,背后穿出。
一剑穿心而过。
帐篷里依旧灯火通明。
一击致命、一刺穿心的那柄剑,依旧留在唐麟的尸体上。
雪亮的剑,亮得就像是眼睛。
初恋少女的梦眼,黑夜中等着捕鼠的猫眼,饥饿时等着择人而噬的虎眼,准备攫鸡时的鹰眼,噩梦中的鬼眼。
如果你能想象到这几种眼光混合在一起时是种什么样的光芒,你才能想象到这柄剑的光芒。
地上也闪着光。
不是这柄剑的亮光,而是一种暧昧的、阴森的、捉摸不定、闪动不停的寒光。
发出这种闪光的,是十三枚花芒般的铁器。刚才被召集的人现在大半都已回来,其中有很多人眼睛都很利。
可是他们虽然能看得出发光的是什么,却看不出它的形状。
其中难免有人想捡起一枚来看看,看清楚些。
驼子忽然大喝:“不能碰,碰不得!”
只可惜他说得迟了些,已经有人捡起了一枚。
他刚捡起来,只看了一眼,他的瞳孔就已突然涣散,他的脸就已开始变色,变成一种暧昧的、阴森的死灰色,嘴角同时露出了一种诡秘而奇异的笑容。
每个人都在吃惊地看着他这种变化,他自己却好像完全没有感觉到。
他还在问:“你们看我干什么?”
这句话只有七个字,说出了这七个字,他的脸就已完全扭曲变形,他的人就好像一个忽然被抽空了的球,忽然萎缩、倒下。
他倒下时脸色已发黑,死黑,可是那种诡异的笑容却还留在他脸上。
他已经死了,可是他自己好像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他好像还觉得很愉快。
别的人却已全身发冷,从鼻尖一直冷到心里,从心里一直冷到足底。
有些见闻比较广的人已经看出来他是中了毒,却还是想不到他只不过用手捡起一样东西就会中毒,毒性竟发作得这么快。
只有几个人知道他捡起的这样东西,就是蜀中唐门威震天下,令天下英雄豪杰闻名丧胆的毒药暗器。
小方知道的比任何人都多。
他不但知道这种暗器的可怕,也知道这柄剑的来历。
“这是魔眼。”
驼子拔出了尸身上的剑,剑锋上没有留下一滴血,明亮如秋水般的剑锋上,只有一点瑕疵,看来就像是一只眼睛。
“魔眼?”有人忍不住问,“什么是魔眼?”
“这柄剑的名字就叫作魔眼,是当今天下最锋利的七柄剑之一。”
名剑就像是宝玉,本来是不应该有瑕疵的。
这柄剑却是例外,这一点瑕疵反而更增加了这柄剑的可怕与神秘。
驼子轻抚剑锋,独眼中也有光芒闪动。
“唐麟虽然是蜀中唐门的旁支子弟,却是唐家可以数得出的几位高手之一,他的出手不但快而准,而且还练过峨嵋的仙猿剑。”
唐麟用的是柄软剑,平时如皮带般围在腰上,他拔剑的速度也和他的暗器同样快。
他的手经常都垂在腰畔,只要手一动,腰上的软剑就已毒蛇般刺出。
可是这一次他连剑都没有拔出来,对方的剑就已穿心而过。
这一剑实在太狠、太快。
他们彼此了解,都知道这队伍中的人谁也使不出如此犀利迅速的剑法来。
他们以前也从未见过这柄剑。
凶手是谁?剑是谁的?
驼子忽然转过头,盯着小方。
“我想你一定也听说过这柄剑的来历。”
“我听说过。”小方承认。
“这柄剑是不是已经落入一个姓方的年轻剑客手里?”
“是。”
“这个姓方的人是不是叫方伟?”
“是。”
驼子独眼中的光芒忽然收缩,变得像是一根针、一根刺,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问:“你就是方伟?”
小方道:“我就是。”
这句话说出,每个人的瞳孔都已收缩,心跳都已加快,掌心都已沁出冷汗。
帐篷里立刻充满杀气。
小方仍然保持镇静。
“这柄剑是我的,我的出手一向不慢,要杀唐麟也不难。”
心跳得更快,有几只带着冷汗的手,已经悄悄地握起兵刃。
小方却像是没有看见,淡淡地接着道:“只不过这次要真是我杀了唐麟,我为什么要将这柄剑留下来?难道我是个疯子?难道我生怕别人不知道是我杀了他?”
他叹了口气:“这柄剑我得来并不容易,我绝不会把它留给别人的,不管那个人是死是活都一样。”
驼子忽然大声道:“有理。”
他的目光已从小方脸上转开,从他属下的脸上慢慢地扫视过去。
“如果你们有这样一把剑,你们杀人后会不会把它留下来?”
没有人会做这种事,就算是第一次杀人的生手,也不会如此疏忽愚蠢大意。
本来已握紧兵刃的手又放松了。
小方也不禁松了口气,他忽然发觉这驼子不但明理,而且好像一直都是站在他这一边的,一直都在暗暗保护他。
驼子又道:“但是凶手也绝不会是我们这队伍中的人,这里没有人能一剑杀死唐麟,也没有人能从你手中夺去这柄剑。”
小方苦笑,道:“我已经有两三天没有看到这柄剑了,你应该记得,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这柄剑并不在我手里。”
驼子立刻问:“怎么会不在你手里?在谁的手里?”
小方没有回答。
他想到卫天鹏,想到了水银,想到了那可怕的无名剑客。
他甚至想到了卜鹰。
他们每个人都可能是杀死唐麟的凶手,却又不太可能。
在这片几乎完全没有掩护物的空旷沙漠上,无论谁想要偷偷地侵入这帐篷,杀了人后再偷偷地溜走,都是不可能的。
他也相信这一组人的能力,如果附近有人走动,他们绝不会查不出来。
除非凶手已混入了这队伍,而且完全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可是这队伍中每个人彼此都很熟悉,别的人要混进来,好像也绝无可能。
这些事小方都不能解释,所以他只有闭着嘴。
驼子居然也没有追问,只告诉他:“在凶手还没有查出来之前,你还是不能离开,这柄剑你也不能带走。”
小方叹了口气:“在凶手还没有查出来之前,就算有人赶我走,我也不会走的。”
他说的是真心话。
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些人的暴死,跟他多少总有点关系。
他也想查出凶手是谁。
驼子又在吩咐:“明天我们不走,谁也不能离开队伍,三十五岁以下的男人,不管有没有练过武,都要加入警卫。”
他忽然也叹了口气:“幸好班察巴那明天一定会回来了。”
长夜将尽,帐篷里已经有了朦胧的曙光。
波娃还是像刚才一样蜷伏在那里,用毛毡盖住头。
这次她是真的睡着了,睡得很熟。
一个男人无论在经历过多么可怕的事件之后,回来时能够看见一个这么样的女人在等着他,心里总会充满柔情与安慰。
小方坐下来,想掀起毛毡看看她,又怕将她惊醒,却又偏偏忍不住伸出了手。
就在这时候,加答忽然像一只地鼠般溜进了他的帐篷,手里提着双式样奇特、手工精致的小皮靴。
他的神色看来紧张而慎重,他忽然跪下来,用双手将这双皮靴献给小方。
“这是喀巴沙。”他说,“我只有这一双喀巴沙,就好像你只有一把魔眼。”
小方虽然听不懂“喀巴沙”三个字,却猜得出加答说的就是这双靴子。
他虽然不太了解藏人的民俗,不知道藏人最看重自己的一双脚。
如果你想从藏人的装束上看出他们的贫富,最容易的方法就是看他们脚上穿的靴子,其贵贱的悬殊,绝不是外人所能想象得到的。
小方虽然不知道喀巴沙就是藏人们所穿的靴子中最华贵的一种,甚至在波斯都引以为贵,但却看得出加答对这双靴子的重视,甚至已将这双靴子与那柄威慑江湖的名剑相提并论。
加答又接着说:“我没有穿过这双喀巴沙,我的脚有臭汗,我不配穿,可是我本来也绝不会把它留给别人,可是我现在献给你。”
“为什么?”小方当然要问,“我不会把魔眼献给你,你为什么要把这双喀巴沙献给我?”
“因为你要走了,要走很远很远的路,要走得很快很快,你需要一双好靴子保护你的脚。”
“我为什么要走?”
“因为班察巴那就要回来了。”加答说,“别人怀疑你,可是别人不敢动你,别人都怕你,怕你怕得要命。”
加答用衣袖在擦汗:“可是班察巴那不怕,班察巴那谁都不怕,班察巴那一回来,你就会像马沙一样死掉。”
他的声音已因恐惧而发抖,像他这样的战士,为什么会对一个人如此害怕?
小方又忍不住要问:“班察巴那他……”
他没有说完这句话,波娃已忽然惊醒,忽然从毛毡里钻出来,吃惊地看着他:“你刚才说了四个字,你在说什么?”
“班察巴那。”小方道,“我正想问我的朋友,班察巴那是个什么样的人。”
波娃的身子忽然也开始发抖,看来甚至比加答更害怕。
她忽然紧紧拥抱住小方。
“班察巴那要来了,你一定要快走,快走。”
“为什么?”
“你知道不知道圣母峰下第一位勇士是谁?你有没有听说过五花箭神?”波娃的声音都已嘶哑,“班察巴那就是五花箭神。”
在酷热如洪炉的沙漠中,在热得令人连气都透不出的屋子里,你依然可以看到远处高山上的皑皑白雪。
在你已经快热死的时候,远处的雪峰依然在望。
只有在这里,你才能看见这样的奇景,那么就算你不是藏人,你也应该能了解,藏人的思想为什么会如此浪漫,如此神秘,如此空幻。
这种思想绝不是一朝一夕所能造成的,经过了千百代浪漫、神秘而美丽的生活后,其中当然会产生许多神话。
其中最浪漫、最神秘、最美丽的一种神话,就是五花箭神。
五花箭神用藏语来说,就是班察巴那。
在藏人最原始古老的经典文字中记载,班察巴那的箭,是——
“百发百中的,锋利无比的,箭羽上有痛苦的心,箭镞上有相思之心,直射人心。”
班察巴那掌管着人世间最不可抗拒的力量:情与欲。
他的箭上饰满鲜花,他的弓弦是紧密的丝。
他是永远年轻的。
他是天上地下,诸神中最美的一位少年郎。
他有五支锐箭:一支坚强如金,一支温柔如春,一支娇媚如笑,一支热烈如火,一支尖锐如锥。
他的力量没有人能抗拒。
波娃和加答说的这个班察巴那不是神,是人,是他们心目中的第一名战士,第一名勇士。他的力量就像神一样不可抗拒。
只可惜小方就算会听从他们的劝告要走时,也已太迟了。
帐篷外已传来热烈的欢呼声:“班察巴那回来了,班察巴那回来了!”
班察巴那牵着他那匹高大神骏的白马,静静地站在那里,接受他的族人们的欢呼。
他已离开他们三天,在这块无情的大地上,过了三天绝对孤寂艰苦的生活,可是烈日、风沙、劳累,都不能让他有丝毫的改变。
他的衣着依旧鲜明华丽,看来依旧像天神般英俊威武。
——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击倒班察巴那,也没有任何危险困难是他不能克服的。
永远都没有。
帐篷里黑暗而安静,外面的欢呼声已停止,甚至连驼马都不再嘶鸣。
因为班察巴那需要休息,需要安静。
虽然他经常都在接受别人的欢呼,但是他却宁愿一个人静静地躺在黑暗里。
他天生就是个孤独的人,他喜爱孤独,就好像别人喜爱荣耀和财富。
他静静地在黑暗中躺下来,现在已经没有别人能看见了。
他英俊发光的脸忽然变得说不出的苍白疲倦。
可是只要有一个人在,他的光彩立刻就会像火焰般燃烧起来。
他绝不让他的族人对他失望。
他是藏人。
虽然他曾经入关无数次,在中原,在淮阴,都曾经生活了很久,甚至连大江南北都曾有过他的足迹。
但他仍是藏人,穿藏人传统的服装,吃藏人传统的饮食,喜爱外地人不能进口的葱泥,喝颜色漆黑如墨汁的酥油茶和青稞酒。
他生而为藏人,他以此为荣。
他的族人也以他为荣。
他在等小方。
这两天发生的事他已知道了,驼子已经简单扼要地向他报告。
他的判断也跟别人一样,唯一可疑的人就是小方。
魔眼就在他手边,他拔出来,轻抚剑锋,忽然问:“这是你的剑?你就是那个要命的小方?”
他还没有看见小方,可是他知道已经有人到了他的帐篷外,来的一定是小方。
终年生活在危险中的人,虽然通常都有种野兽般的奇异反应,可是他这种反应无疑比别人更灵敏。
“这是我的剑。”小方已进来,“我就是那个要命的小方。”
本来静卧着的班察巴那,忽然已标枪般站在他面前,冷眼在黑暗中发光。
“我听说过你,别人还在流鼻涕时,你已在流血。”
“流的通常都不是我的血。”
“能让别人流血的人,自己就得先流血。”班察巴那的声音听来居然异常温柔:“现在唐麟的血已冷了,你呢?”
“我的血仍在,随时都在准备流出来。”
“很好。”班察巴那的声音更温柔,“杀人者死,以血还血。”他的声音温柔如春水,小方的声音也很平静。
“只可惜没有杀人的人有时也会死的。”小方道,“我若死了,真正的杀人者就将永远逍遥法外。”
“杀人的不是你?”
“不是。”小方道,“这次不是。”
班察巴那静静地看了他很久:“你还没有逃走,也不想逃走,你的态度很镇定,呼吸也很均匀,的确不像是个犯了罪的人。”
他仿佛在叹息:“只可惜就凭这一点,还是不能证明你无罪。”
小方立刻就问:“要怎样才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