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了劳瑞斯顿花园街号,福尔摩斯先发了封电报,然后我们就去找发现尸体的警察栾斯。
在路上我问福尔摩斯:“刚才你所说的是真的吗?”
福尔摩斯说:“当然了。最近只有昨天晚上下雨,葛莱森他们又没有坐车来,那么车轮印一定是昨天夜里凶手留下的。另外,一个马蹄印比其他三个都要清楚得多,说明一个蹄铁是新的。
“我仔细地看了看小路上的脚印,除了警察的,我发现了最早到那里的两个人的脚印。我知道一个人个子很高,因为他走路步子很大。另外一个很有钱,因为他的鞋印很精致。后来进屋后我们看见那个死人就穿着漂亮的鞋子,看来大个子可能就是凶手。”
说到这里,福尔摩斯得意地笑笑,然后接着说:“死人看起来很紧张,嘴唇有点酸味,一定是有人逼着他吃了毒药。我用放大镜看出写字时有些墙粉掉了,那他的指甲肯定很长了。地上的烟灰我一看就知道是印度雪茄。至于他的脸色,因为我刚才看到,那个人走到哪里,哪里就有血,只有身上血多的人激动时才会这样流血,所以我想他的脸色很红。”
“您真了不起!”我大声地说。他一听这话,兴奋极了,脸也红了!
这时我们到了奥德利四十六号。那个警察栾斯正在呼呼大睡,被吵醒后很不高兴,嘴里嘟嘟囔囔的,什么都不愿意说。不过福尔摩斯拿出了一个金币,这下他立刻来了精神,说:“我全告诉你们!”我和福尔摩斯都笑了。
栾斯接着说:“昨天夜里一点钟下雨了。走到劳瑞斯顿花园街号的时候,我看见窗口有灯光,吓了一大跳,因为那是空房子啊!我很害怕,但没办法,谁让我是警察呢?我鼓起勇气,走进了屋子。天哪,那个尸体真吓人!我赶快出去,吹起警笛,叫我的同伴。这时我碰见了一个醉鬼,穿着棕色外衣,高个子,红脸,站都站不稳,真讨厌。要不是忙,我肯定要把他抓起来!”
福尔摩斯问:“他有没有拿着马鞭?”
“没有。”
“那他一定是把它丢下了。”福尔摩斯叹了口气,把金币递给了栾斯,接着说:“你的脑袋真没用!你差点儿就可以当上警长了。那个醉鬼很可能就是凶手啊,他杀了人又回来了!”
回家的时候,我问福尔摩斯:“那个醉鬼干吗要回来?”
“戒指,他回来就是为了找戒指。”
然后他就开始唱歌,像个唧唧喳喳的小麻雀。
上午忙得要死,下午我美美地睡了一觉,而福尔摩斯去听音乐会了。他回来的时候,香喷喷的晚饭已经做好了。
“我在报纸上登了一个广告。”福尔摩斯说着坐了下来,递给我一张报纸。上面有一段失物招领:“今天早晨在劳瑞斯顿花园街和小树林之间拾到结婚金戒指一枚,丢失者请在今天晚上到贝克街华生医生处领取。”他又拿出了一个和那个差不多的戒指,说:“那个红脸的家伙会来的,要不然就是他的朋友来。到时候把这个交给他。拿出你的枪,装上子弹,做好准备。不过你说话可别大惊小怪的,要像平时那样。”
这时我们听到有人上楼来了,走得很慢,好像有气无力的。然后门铃“叮叮叮”地响了。“华生医生住在这儿吗?”有人问。
“请进。”我大声说。
进来的却是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走路慢吞吞的。她轻声地说:“我是来取我女儿赛莉的戒指的。她去年结的婚,最近却把戒指给丢了,真粗心。”
我把戒指递给她,问:“是这个吗?”
老太太叫了起来:“谢天谢地!就是这个啊!”
我又问她:“您住在哪儿?”
“宏兹迪池区,邓肯街号。离这儿老远呢。”老太太把戒指包好,放入衣袋,走了。
她刚走,福尔摩斯就穿上大衣,系好围巾,说:“我要跟着她。别睡,等着我。”
福尔摩斯出门的时候是九点,快十二点时他才回来。从脸色看他好像不高兴,但他忽然大笑起来,说:“老太太真狡猾啊。刚走不远,她就坐上了马车,说是到邓肯街号。我也跳上了马车后面。马车一直没有停,但到了那里时,我才发现她不见了。她是从半路跳下去的。我一问,那里根本就没有这样一个老太太。华生,她不是什么老太太,那是一个小伙子装扮的。”
我真没想到事情会这样。我感到很困,就去睡觉了。福尔摩斯一个人坐在火炉边,又拉起了小提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