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真神奇!我急急地问:“你怎么知道的啊?”他一边看信一边说:“老远我就看见他手背上刺着一只蓝色大锚,这是海员才会有的。他有军人式的胡子,说话很神气,所以我就知道他是个海军军官。”
我情不自禁地说:“太棒了!”
这时他把信递给了我。
“哎呀!”我一看就叫了起来,“真可怕!”
信是侦探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寄来的,说昨天晚上在劳瑞斯顿花园街号发现了一具男尸,他的名片上有“伊瑙克·锥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城人”的字样。屋里有血,但死者身上没有伤痕。
福尔摩斯来了精神,披上大衣,说:“一起去看看吧。”
我们坐上马车,向劳瑞斯顿花园街号赶去。离房子还有一百米左右时他就跳下了车,走了过去。房子前面是个小花园,里面有一条小路,周围有一道矮墙。福尔摩斯并不进屋,一会儿看看矮墙,一会儿看看有很多脚印的小路。天知道他在干什么!
这时一个黄头发的高个子跑了过来。福尔摩斯说:“葛莱森,小路都踩坏了。你们没有坐马车来吧?”
“没有。”
我们走进了屋子。墙上糊着花纸,门对面有一个壁炉,上面放着一段红色的蜡烛。死者长着黑黑的头发,穿着黑色上衣和浅色裤子,身旁有一顶干净的礼帽。他紧握着拳头,胳膊向外伸着,脸色很吓人。福尔摩斯走到尸体跟前,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又看了一眼死者的靴底,然后让人把尸体抬了出去。
这时有一只戒指滚了出来。雷斯垂德拾起来说:“是女人的结婚指环。”说着走到了一边。
福尔摩斯问葛莱森:“你在衣袋里还找到了什么?”
“金表、宝石、两封信一一封是给死者锥伯的,一封是给约瑟夫·斯坦节逊的,通知他们坐船的时间,这个人要回纽约去。”
这时雷斯垂德在墙角上发现了一个用血写的字:拉契(RACHE)。福尔摩斯认真地看了看,说:“这是复仇的意思,应该是凶手写的。现在我要检查一下屋子。”他拿出一个卷尺量了量墙壁,又用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看了看墙壁上的血字,后来,他从地板上捏起一小撮尘土装进了一个信封里。
福尔摩斯问:“发现这个尸体的警察的姓名、住址是什么?”
雷斯垂德说:“约翰·栾斯,现在下班了,住在肯宁顿花园奥德利四十六号。”
福尔摩斯接着说:“这是一件毒杀案。凶手是个高个子,脸可能红通通的,右手指甲很长,穿方头靴子,抽印度雪茄烟。他是和死者一块儿坐马车来的。马车用一匹马拉着,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
听到这里,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两个人的眼睛瞪得像个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