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女孩出生时体重3700克,比其他新生儿稍重些,喝奶量是别人家小孩的两倍;4岁时,一个人吃完整只烤鸡后昏倒,被送进急诊室;一双粗腿怎样也挤不进尺寸最大的童装裤内,只好提早买少女服饰,再剪短裤腿;小学3年级时,因为想吃运动后提供的面包,所以加入田径队推铅球;小学5年级时,觊觎爸爸喝的马格利酒,便偷偷拿来喝,结果不但喝醉,还将电饭锅误当马桶,一屁股坐上去后被烫伤;初中时,别人连穿3年的校服,她却要每年重新定做;埋怨逼迫自己减肥、运动的妈妈,最后愤而离家出走。
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吃完就平躺;一躺下来便呼呼大睡;睡醒后又继续吃,就算不饿,也会拿嘴馋当借口继续吃;只要食物在眼前就想大吃。她是一个效忠于“人类本能”的少女。
在她的记忆里,最轻的体重是22岁时的88公斤,更从来没有低于40公斤,早在她几乎没有印象的小时候,就已经打破这个重量了。“她”就是我,权美珍。
据说当小婴儿露出天使笑容,拿着手摇铃玩耍时,我也会像其他孩子们一样,露出天使般的微笑,只是我手中拿的不是玩具,而是被我吃剩的鸡骨头。
现在的我,可以走路3小时也不累,这都要归功于小时候的“训练”。妈妈年轻时身高162厘米、体重42公斤,体形纤细,因此根本背不动我。或许小小年纪的我,已经察觉到妈妈的心声?据说,我未满10个月,就开始学走路了。哈哈哈,我根本是超级体贴孝顺的乖小孩。
我也曾因体形庞大而受伤。小学3年级时,和朋友们去游乐园玩,脚踝卡进铁栏杆的缝隙里,因为太胖了怎么拔都拔不出来,只好打119求救。我的脚踝骨裂了,必须打上石膏。只有小学3年级的我,因为丰腴的身材,创造了令人难忘的人生经验。如果只有我受伤,那才真是万幸。小学4年级时,我让小3岁的弟弟坐在自行车上,但在下坡路段时,由于体重缘故,根本刹不住车,导致自行车严重翻滚,害弟弟的重要部位受伤,我差点毁掉弟弟的宝贵人生。
我的裤子中,寿命最长的只有一个月。因为走路时,大腿与大腿间会相互摩擦,导致裤子快速磨损,不论是哪一种布料的裤子都一样,再昂贵的裤子,都只能穿一个月就破了。既然提到裤子,又让我想起一个有点尴尬的回忆。
我参加搞笑艺人公开选拔时,表演了踢腿动作,结果因为裤子太紧而裂开,让我的内裤被评审委员们看光光(羞)。我并不是故意的,因为这条裤子是我全部裤子中最宽松的一件,但看起来仍旧像紧身裤。虽然当时我慌了手脚,却还是用机智的搞笑带过。现在回想起来,或许要好好感谢那条裤子,在适当的时机破掉,抓住评审们的目光,使我顺利当上谐星呢!
每次搭电梯时,只要发出超载的声响,就算我不是最后一个上电梯的人,大家也会盯着我看,似乎在暗示我“这位胖小姐,你是不是应该主动出去呢?”在众人齐聚一堂的场合,只要有屁味,大家总会将目光投向我,表情像是写着“胖的人好像都比较会放屁?”(即使犯人不是我)虽然我总是很乐观,但偶尔也会因为一般人对胖子的偏见而感到难过。 这些不好的经验告诉我,既然瘦了,我就绝对不要再回到过去,即使给我一千万,我也绝对不要。 (如果是十亿元,我倒会考虑看看)
就算此刻受委屈,就算此刻很痛苦,我都不会再逃避,而是努力改变现状,创造更美好的回忆。只要站在美好的结果面前,就能笑着看过去的辛酸记忆了。我想说的是,我们不是做不到,只是一直没尝试罢了。在我身上所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是我的宝物,谁也带不走。
好好拥抱,并接受现在的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