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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测量方法

所谓测量,即用实验方法将被测量与同性质的标准量进行比较,确定两者的比值,从而得到被测量的量值。欲使测量结果有意义,测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用来进行比较的标准值应该是国际上或国家所公认的,且性能稳定。

②进行比较所用的方法和仪器必须经过验证。

基于上述测量的概念,被测量的值可表达为

X = aU (1-1-1)

式中 X ——被测量;

U ——标准量(即选用的测量单位);

a ——被测量与标准量的比值。

式(1-1-1)称为测量的基本方程式。

测量方法即为实现被测量与标准量比较的方法。按测量结果产生的方式分类,测量方法可分为直接测量法、间接测量法和组合测量法。

(1)直接测量法

使被测量直接与选用的标准量进行比较,或者用预先标定好的测量仪器进行测量,从而直接求得被测量数值的测量方法,称为直接测量法。

(2)间接测量法

通过直接测量与被测量具有某种确定函数关系的其他有关变量,然后将所测得的数值代入函数关系式进行计算,从而求得被测量数值的方法,称为间接测量法。

(3)组合测量法

测量中使各个未知量以不同的组合形式出现,根据直接测量或间接测量所获得的数据,通过解联立方程组以求得未知量的数值,这类测量称为组合测量法。

此外,按不同的测量条件,可分为等精度测量与非等精度测量。在完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的一系列重复测量称为等精度测量。反之,在多次测量中测量条件不尽相同的测量称为非等精度测量。

按被测量在测量过程中的状态,可分为静态测量与动态测量。在测量过程中,被测量不随时间变化,称为静态测量。若被测量随时间而具有明显的变化,则称为动态测量。实际上,绝对不随时间而变化的量是不存在的,通常测量那些变化速度相对于测量速度缓慢的量,按静态测量处理。相对于静态测量,动态测量相对复杂,不仅在于参数本身的变化,而且涉及测量系统的动态特性对测量的影响,因而测量数据的处理需要采用与静态测量不同的原理与方法。 VVEabbo8H9z4LpxIHX6GHe4KnoFq2FzWJURXL+Pw/Mv33U472rqcilkoS0HtJKY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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