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人群是指患某种癌症的危险性相对较高的人群,但并非所有高危人群都会患癌症,也不是非高危人群就不会患癌症。由于某些原因,在这些人群中,某种(类)肿瘤的发生率可高于普通人群的若干倍,例如以下人群。
(1)长期生活于特殊地区或生活在特定地区的居民,如河南林州(原名林县姚村)为食管癌高发区;广西扶绥和江苏启东为肝癌高发区;青海、宁夏和甘肃胃癌患病率相对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2)长期从事下列工作或与其他致癌物质接触频繁者(时间长、机会多),如长期接触石棉、苯、铬、镉、镍、砷、木屑、油漆、放射线、紫外线、烷化剂、芳香胺、多芳环烃、己烯雌酚、氯乙烯、4-氨基联苯、双氯甲醚、煤烟、煤焦油、农药杀虫剂、橡胶的工作者以及从事冶炼业、家具制造工作的人群。
(3)有癌症家族史者和现有癌前疾病者。
(4)长期大量吸烟者、被动吸烟者,嗜酒酗酒者及有某些其他特殊嗜好者。
(5)其他情况:如患有乙型和丙型肝炎、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肥胖症、不育等疾病,不哺乳;性交年龄过早,多个性伴侣,同性恋,有长期不洁性生活史;患有寄生虫病,如慢性血吸虫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