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弹奏音乐的时候,为了节省乐谱的记写,人们采取了一种省略方法——反复记号。在古典吉他的弹奏中,一般会涉及到这样的一些反复记号:
当两段或两段以上的音乐完全相同,或是当音乐中的某一片段出现重复时,为了节省乐谱的记写,便会采取段落反复记号。
其中,前反复记号用“ ”来表示,后反复记号用“ ”来表示。
如果是在一开始就出现反复,只在最后写上“ ”标记即可。
如果是乐曲中间的重复片段,则要在其前后分别标记出段落反复记号。如下图所示:
D.C.记号是外语“Da Capo”的缩写,意思是“从头反复”或“再来一次”。
在乐谱中,如果看到D.C.的标记,比如: ,就意味着要从头开始演奏,直到乐曲结束或到F 或 处 ∑ 结束。
这种记号一般都写在段落的结束位置。如下图所示:
D.S.记号是外语“Da Segno”的缩写,意思是“从有记号处反复”。
在乐谱中,如果看到D.S.的标记,就要从有记号“ ”的位置开始演奏,直到乐曲结束。有时候,D.S.记号也能够用记号“ ”来代替。
一般来说, 或 都被写在谱表的正文;而前面的“ ”记号则被写在谱表的上方,如: 。
这种记号是段落反复记号的一种补充。
在音乐中,当两段音乐不一样时,就要用这种记号来标记出不同的段落。当演奏第二段时,要跨过标记有第一段的那部分,直接演奏第二段的那部分音乐。
一般来说,当曲谱中出现了 这样的标记时,就要进行反复跳跃了。
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