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宋史包拯传》记录,包拯在担任枢密副使之前,曾在扬州天长县当县令。一天,有人来告状,说他家耕牛的舌头被人割掉了。包拯秘密告诉他,要他回家大张旗鼓地把牛杀了,并把肉拿出去卖。于是,这人就按包拯所讲的做了。
就在杀牛者卖肉期间,有个人前来向包拯检举揭发,说某人私杀耕牛,当时杀耕牛是一项大罪。包拯听后问道:“为什么把人家耕牛的舌头割掉了,又来控告人家私杀耕牛?”这人一听,犹如晴天霹雳,不禁大惊失色,认为包拯已掌握了他的犯罪事实,只好老老实实认罪。
“料事如神”的包拯是怎样断定举报者就是割牛舌头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