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租用的房间只有一扇窗和一扇门,而且都在里面锁上了。警察们小心翼翼地弄开门,进入房间,只见詹姆斯倒在床上,中弹死了。
警官打电话给雅克探长,向他报告了情况:“今天早上第一大街地铁车站那儿卖花小贩打电话报警,说詹姆斯在每个星期五晚上都要到他那里买13朵粉红色的玫瑰,已经10个年头了,从未间断过,可这两个星期他都没去。那小贩有点担心出事,就给我们打了电话。初步看来,詹姆斯像是先锁上了门和窗,然后坐在床上向自己开了枪。他向自己的右侧倒下去,手枪掉到了地毯上。开门的钥匙在他的背心口袋里。”
“他买的那些玫瑰怎么样了?”探长问道。
“它们都装在一个花瓶里,花瓶放在狭窄的窗台上,花都枯萎凋谢了。另外,据我们分析,詹姆斯死了至少已有8天了。”
“整个地板都铺了地毯吗?”
“是的,一直铺到了离墙脚一英寸的地方。”警官回答。
“在地板、窗台或者地毯上有没有发现血迹?”
“只有一点灰尘,没有别的东西。只在床上有血迹。”
“如此说来,你最好派人检查一下地毯上的血迹。”雅克说道,“有人配了一把詹姆斯房间的钥匙,他开门进去,打死了正站在窗边的詹姆斯,然后,凶手打扫清洗了所有的血迹,再把尸体挪到床上,使人看上去像是自杀。”
雅克为什么如此推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