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这确实令我大吃一惊。我同伴那套理论的实践意义又一次得到验证,我对他的分析能力因此转而大为钦佩。但是我心中仍然暗藏疑虑,说不定这整个事情是他事先做好手脚的一出戏,存心用来作弄我。至于这么作弄我究竟是何目的,我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我向他望去。他已经读完来信,两眼茫然若失,神情若有所思。
“你究竟是怎么推论出来的?”
“推论什么?”他愣愣地反问。
“那人,退役的海军陆战队中士。”
“这种鸡毛蒜皮,我没工夫说,”他冲人地回答,但随即面露笑容,“请原谅,我对你粗鲁无礼。你打断了我的思路,不过这样也好。怎么,那人是海军陆战队中士,你真的没能看出来?”
“看不出,真的。”
“这个事我给你解释得费点口舌,可是一说穿也就简单不过。就像,要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那很困难,然而这是事实,你绝对相信,用不着证明。刚才虽然隔着一条街,我还是能看得见这个人的手背上刺有一只蓝颜色铁锚。这是个特征,让人想到海员。他走路姿势很有军人风度,留的络腮胡,那样子正是部队里的规矩。好了,我们就可以说他是海军陆战队了。他很有些气派,身上有股子傲气,有点惯于发号施令的味道。你该看见了,他那副昂首挥起手杖的姿态,一脸的威严,还有,中年人——这一切事实,使我相信他曾经当过中士。”
“高明!”我不禁脱口而出。
“极小的小事,”福尔摩斯说。嘴上是这么说,从他的表情流露看得出,我这么大为惊奇又大加赞扬,他还是很感得意的。“刚才,前面我说的,没有犯罪,我是说早了,不对的——瞧瞧这个!”他把信差送来的信递给我。
“唷,”我眼睛在上面一扫,不由得叫起来,“太可怕了!”
“这件事非同寻常,”他平静地说,“请你给我念念怎么样?”
这就是我给他念的信——
亲爱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昨夜布里克斯顿路附近之劳里斯顿花园区3号发生命案。有巡警执行巡逻,凌晨约两点,发现屋内有灯火。该屋一向空关无人居住,即生怀疑恐有不测。及见屋门洞开,前室空屋一间,却有卧地男尸一具。该尸衣着整齐,口袋里有名片,是‘伊诺克·J. 德雷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城’等字。没有被抢劫的迹象,亦未发现任何死因证据。室内有几处血迹,但尸体无伤。我等不解此人如何能进入该屋,深觉事件疑云弥重,诚希拨冗于十二时前惠临现场。我在此恭候,接奉回示之前,这里之一切均予保护。若不能莅临,则我前来将详情奉告,期蒙指教,不胜感激之至。
您忠诚的,
托比亚斯·格雷格森
“这位格雷格森,算是苏格兰警场的佼佼者,”我的朋友说,“他,还有莱斯特雷德,都是矮子里拔出来的高个。两人也称得起身手敏捷,机警干练,可惜因循守旧——糟就糟在这里。还要互相明枪暗箭,勾心斗角,像交际场上的卖笑妇你嫉我妒。所以,两个都插手这件案子的话,嘿嘿,那就有好戏看喽。”
看他还在不急不忙侃侃而谈的样子,我倒是心都悬起来了。“一分钟也耽搁不得呀,得赶快,”我叫道,“要我去给你叫马车吧?”
“我还拿不定去不去呢。我确是世上大懒虫,那是说懒劲上来的时候。不然的话,说来劲就来劲,劲头十足呢。”
“别说啦,这不是机会来了吗,你不是一直盼着吗!”
“我的仁兄,这事跟我有什么相干呢?假定,我破了案,你瞧着吧,准是格雷格森、莱斯特雷德他们这帮人把功劳都抢去。谁叫我是非官方人士!”
“可是,是他求助于你的呀。”
“是呀。他明知我比他强,当面是承认;可是在别人面前绝对不会,割掉他舌头也不承认。话虽如此,咱还是去吧,不妨看看去。我自己干自己的,即使我一无好处,也可以笑他们一笑。走吧!”
他利索地披上大衣。他那迅捷亢奋的神态表明他的劲头已经十足,压倒了无动于衷的消极和冷漠。
“你戴上帽。”他说。
“要我也去?”
“也去,你反正没事嘛。”
一转眼工夫,我们已坐上一辆双轮马车,心急火燎地向布里克斯顿路疾驰。
这是个阴霾密布的早晨,灰蒙蒙的雾霭像一片帷幔笼罩在屋顶上,同地湿泥泞的街道恰成映照。我的同伴兴致正高,大谈其克雷莫纳 小提琴,以及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同阿马蒂小提琴有什么区别。而我呢,却是一声不吭,这阴沉的天气以及将要面临的阴森可怖的任务使我闷闷不乐。
“你好像没怎么把这桩案子往心里去。”我终于开口说话,打断福尔摩斯那篇音乐宏论。
“还一无所知呢,”他回答,“你没有取得所有的证据先盲目推理,那是绝对的错误。这样得出的结论,偏差何止千里!”
“情况你马上就能掌握,”我说,伸手指指前方,“这就是布里克斯顿路,我看就是那幢房子了,大概不会错。”
“不错。停车,车夫,停车!”其实离那房子还有一百码光景,他却坚持一定要停车,剩下这段路我们只好步行过去。劳里斯顿花园3号,阴森可怖,看上去就像是一座凶宅。那里一共有四幢房子,这是其中一幢,都离街有一段距离,两幢有人住,两幢空关。空关屋朝路方向是三排窗,十分凄凉,窗上寂然无色,只有东一块西一条的“招租”纸,挡着灰蒙蒙的窗玻璃,犹如眼生白内障。屋前小花园,七零八落长着丛丛乱草矮树,把几幢房子同大路隔开。园中穿过一条小径,用黏土砂砾掺和铺就,微呈黄色。夜雨之后,满地湿漉漉。花园围有三英尺高的砖墙,墙上竖立木栅栏。那一边,有个身材魁梧的警察正倚墙而站。周围有几个闲人,伸长脖子使劲往屋里瞧,想亲眼目睹这屋中的出事情景,但是什么也没能看见。
我原以为歇洛克·福尔摩斯会直奔屋内,立即投入疑案调查。谁知他好像无此打算。临到现场,看他还若无其事的一般,特意要在我面前装模作样一番似的,在路边来回徜徉,莫名其妙地朝地上、朝天上、朝对面屋子、朝围墙栅栏,这么东看看西望望。如此视察一通之后,才慢悠悠踏上小径,确切点应当说,是踏着路边草挪步前行,两眼目光直盯住地面。他有两次停下脚步。一次我还看见他脸上微微露笑,听见他嘴里得意地啧啧有声。潮湿泥泞的地上有许多脚印,但都给警察来来去去踩过,我实在指望不了我的同伴能看出些什么名堂。不过他那敏锐的观察力,我是有过领教的,所以还是相信他会辨别我所看不出的迹象。
到了房屋门口,遇上一个面色白净、灰黄头发的高个子男人。他手里拿着记事本,赶忙迎上来紧握住我同伴的手,喜形于色。“你来了,真是太好了,”他说,“这儿一切都保持原样,没有动。”
“那儿动了!”我朋友回他说,指指小径。“已给踩得稀烂,比几头小牛走过还要糟糕。不过,格雷格森,想必你心里已经有底,才允许这样做的。”
“屋里的事够我忙着呢,”这位侦探推脱说。“我同事,莱斯特雷德先生,也到了。这外边我是叫他管着点。”
福尔摩斯向我瞥一眼,竖竖眉毛,意有嘲讽。“已经有你自己同莱斯特雷德这么二位到场,第三者插手进来也就没啥可看的了,”他说。
格雷格森搓起双手,自鸣得意。“我看就是,该做的我们都做了,”他答道,“可是这是桩奇案,我晓得这就正好合你的胃口。”
“你不是坐马车来的?”歇洛克·福尔摩斯问他。
“没有坐马车,先生。”
“莱斯特雷德也不坐车?”
“也不坐,先生。”
“好,我们屋里看看去。”他问了那些没头没脑的话之后,就跨步进屋。格雷格森后边跟随,一脸惊诧莫名的神色。
一段不长的过道,是光地板,布满灰尘,通向厨房及各个下房,过道两边各有门。一扇门明显是长期关闭不开的,另一扇是餐厅门,疑案就发生在这一间。福尔摩斯走进去,我跟在后面,临到凶杀现场,我忐忑不安。
这是一间正方形大屋,家具摆设一件也没有,看上去就显得格外宽大。墙上贴着俗艳的壁纸,已经布满斑斑点点的霉迹,好些地方都已破损,一条条一片片地掉落,露出黄黄的灰泥墙面。对门那边是一座式样雕琢的壁炉,炉前上面是人造大理石台架。台架的一端竖着一段点剩的红蜡烛。只有一扇孤窗,上面全是污迹,透进的光线迷迷蒙蒙,整间屋子阴沉黯淡,再加处处积满灰尘,便更添灰溜阴郁的情调。
这种种细节我都是后来才注意到的。刚一进去,当场的注意力全集中在那尸体上。一具可怕的尸体僵卧地板,一对死灰无光的眼睛直视着褪色的天花板。死者约莫四十三四的年纪,中等身材,宽肩,黑色鬈发,拉碴的短胡子;身穿绒面呢双排扣礼服大衣、背心、浅色长裤,硬领和袖口洁白干净;身旁地板上有一顶整刷一新的礼帽;双手握拳,两臂摊开,腿却绞缩在一起,仿佛临死前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那张僵硬的脸神态恐怖,而且,我觉得还透着仇恨,这样的面孔表情我真是从未见过。死脸扭曲,充满恶意和恐惧,又是前额低削,鼻梁短塌,突颚缩下巴,完全是猴子、猩猩的相貌,再加身体歪扭僵硬的姿势,那样子再像不过。各种各样的死人我曾见过不少,可是如眼前的这么一个,搁在直对伦敦郊区大道的一幢阴暗肮脏的屋子里,那情景尤其吓人,实在还不曾见过。
莱斯特雷德是老样子,精瘦干练,此时正站在门口,向我的同伴和我打招呼。
“这案子会引起轰动,先生,”他说道,“这种场面我还没有经历过;办案,我可是见过世面的人,不是初出茅庐。”
“还没有线索吗?”格雷格森问。
“一点也没有,”莱斯特雷德应声回答。
歇洛克·福尔摩斯走近尸体,跪下去仔细查看。“你们肯定确实没有伤?”他问道,指指周围点点滴滴溅着的血迹。
“肯定没有!”两个侦探异口同声。
“那就是说,这血迹是另外一个人的——如果真是一起凶杀案,那个人就是凶手了。这个情况,叫我想起一八三四年乌德勒支的案例,名叫范·杨森的人被谋杀,和这情形类同。你记得这个案子吗,格雷格森?”
“不记得,先生。”
“再去读一读——重温一遍,很有必要。同一太阳下,没有新鲜事,都是前人做过了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十个灵巧的手指在尸体周身这里摸摸,那里按按,再解开纽扣,细细地看。他两眼又恍惚失神起来,如我先前说过的那样子。检查一会儿就做完,出手之迅捷、细致,旁观者都来不及看周全。末了,他还凑到死人嘴边去闻一闻,再看了看他那双漆皮皮鞋的鞋底。
“尸体一直没有动过吧?”他问。
“做检查的时候就看了看,别的没有动。”
“送收尸房吧,”他说,“没什么好查的了。”
格雷格森备有担架,还有四个抬担架的人。他一声招呼,就进来人把尸体放上担架抬走。当尸体搬起的时候,丁零掉下一枚戒指,滚在地板上。莱斯特雷德赶忙捡起来,傻眼盯着瞧。
“嚯,有女人来过,”他叫道,“是女人的结婚戒!”
他说着,把戒指搁在手掌上伸过来。我们围着他仔细看。的确,一枚普通的金戒指,新娘戴的婚戒。
“这一来,事情可就更复杂了,”格雷格森说,“天哪,案子本来就已经够复杂了。”
“你怎么不想想,不是更简单了呢?”福尔摩斯反问道,“再看也看不出什么了,他口袋你们检查过没有?”
“检查到的东西都在这儿,”格雷格森说,手指走道楼梯口的一堆物件,“一只金表,表号97163,伦敦白劳德表店制;艾尔伯特金链,又重又粗;金戒指,刻着公济会标记;花饰金别针——狗头形,狗眼是两颗红宝石;俄罗斯皮名片夹,有名片,是‘伊诺克·J. 德雷伯,克利夫兰’,同衬衣上的E.J.D.三个字母相符;没有钱夹,只有七英镑十三先令零钱;袖珍本薄伽丘《十日谈》,扉页上有签名‘约瑟夫·斯坦格森’;两封信——收信人一封是E. J. 德雷伯,一封是约瑟夫·斯坦格森。”
“地址呢?”
“美国交易所,河滨大道——留局待取。两封信都是盖恩轮船公司发出,内容是通知船从利物浦启航的时间。可见这个死鬼打算回纽约去。”
“那个叫斯坦格森的人,你有没有作过调查?”
“我马上就作了调查,先生,”格雷格森说,“我把启事发向所有的报纸,还派手下人去了美国交易所,现在人还没有回来。”
“向克利夫兰发电报了吗?”
“我们今天早晨发去了电报。”
“你们问些什么内容?”
“我们把案发情况大致讲了讲,还说如蒙提供有关材料将不胜感激。”
“你没有问任何在你看来是关键的细节吗?”
“我问了斯坦格森的情况。”
“还有别的呢?这个案子还有关键问题呢?你不打算再发电报了?”
“要讲的话我都已经讲掉了嘛,”格雷格森说,口气已颇不耐烦。
歇洛克·福尔摩斯暗自好笑,还想再说些什么,刚才我们到走道上讲话的时候,他一直还在餐厅里。这时那莱斯特雷德跑了过来,搓起双手,一副得意洋洋的神气劲儿。
“格雷格森先生,”他说,“叫我给发现了,头等重大的发现,要不是我一丝不苟地检查墙上,就要给漏过去了。”
小个子讲着话,眼里闪闪亮,他这一下明显占了同事的上风,强自按捺着内心那个高兴劲儿。
“到这儿来,”他叫道,快步走回餐厅;由于屋里可怖的死人已经搬掉,气息清新了许多。“好,站过来!”
他在皮鞋上划亮一根火柴,举到墙上。
“瞧这儿!”他说,完全是得胜者的口吻。
我前面讲过,墙纸许多地方已经剥落,屋里那边的墙角,就有一大片撕裂下来,露出粗糙的黄墙面。就在这块露着的墙面上,潦草地写着一个血字——
RACHE
“你们看,怎么样?”这位侦探朗声说道,那神情活像个耍把戏人在夸耀他的拿手好戏一般。“这给漏掉了。原因是,这间屋子这个角落最暗,没人想到该瞧一瞧这个地方。凶手,男的也好女的也好,是用自己的血写的。瞧这个血迹,顺着墙往下滴来着!这无论如何可以排除自杀的可能性。那么干吗要选在墙角来写字?我来告诉你们。瞧壁炉架上那支蜡烛,作案的时候是点着的。那么,点着的话,这个墙面就是最亮的地方,而不是最暗的地方了。”
“是你发现几个字母,那又怎么样呢?”格雷格森不服气,轻蔑地反诘。
“怎么样?哈哈,那就是说,写字的人是要写一个女人的名字蕾切尔Rachel,可是有什么事了,所以没赶得及把最后一个字母写完。你们要记住了,我说的,这案子水落石出那一天,保证有个女人叫蕾切尔的,跟本案有关。你先别笑,我说福尔摩斯先生。你聪明,你能干,可说到底,姜还是老的辣,猎狗还是老的本事大。”
“真是对不起!”我的同伴说道。他刚才一阵大笑,惹恼了这小个子侦探。“让你发现了,当然,你在我们之中拔了头筹。正如你说,充分表明昨天夜里案发时另有别人写下这个字。我还没来得及检查屋子,如蒙允许,我这就开始检查。”
他话音未落,就迅即从口袋里抽出一把卷尺、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件东西,放轻脚步悄没声地在屋里来回走动,一会儿止步,一会儿跪下,有一回还整个人贴地。他全神贯注,似乎完全忘掉还有我们在场,口中一直絮絮叨叨自言自语,还忍不住一个劲地欢呼、叹息、吹口哨,甚至轻声叫喊,表示着增添了信心和希望。我一旁看着,不禁想起一头纯种的猎狐犬,训练有素,在猎物隐匿的林中前冲后突,吠声呼呼,急急地非要追到踪迹不可。他不住地审视琢磨,精确测量疑似之迹的间距;这些迹象在我是一点都看不出来的。他有时用皮尺往墙上比比量量,我也是丝毫看不出其中所以。这样大约持续有二十多分钟的时间,他又在一处,小心翼翼地从地板上收起一小撮浮尘,装进一只信封。最后,用放大镜察看墙上那个字,对每个字母都逐一研究,一个也不放过。完了之后,他似乎满意地舒了口气,把卷尺和放大镜放回口袋。
“人说,天才就是吃尽千辛万苦不回头,”他微笑着,说道,“这个说法不大做得到,可是干侦探非做到不可。”
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两人好奇地望着这位私人同行的动作,表露的神态是全然不理解还十二分的瞧不起。他们显然根本不知内中奥妙,我倒是开始多少看出点门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哪怕是最细微的动作,都有他明确的目的、实在的意义。
“先生有何高见?”两人一齐问道。
“这案子要我贸然出手相帮,岂不是夺了二位的功劳?”我的朋友说道。“你们干得这么出色,让别人来插一手岂不可惜。”他话中满含讥讽。“二位如果将调查结果随时见告,”他又转口说道,“我将乐意尽力给予关注。与此同时,对发现尸体的那位警察,我想找他谈一谈。二位能把他的姓名地址告诉我吗?”
莱斯特雷德翻开记事本。“约翰·兰斯,”他说,“他现在下班了。你找他,到肯宁顿公园门街奥德利坊46号。”
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下。
“好吧,医生,”他说,“我们走,找他去。我还得告诉你们一件事,对你们办案有帮助,”他又回头对两个侦探说道,“这是他杀无疑。凶犯是个男人,身高超过六英尺,正当壮年;按照他的身材比率,脚略偏小;穿翻皮方头靴;抽特里奇雪茄烟 。他是同被害人一起坐马车来的,一辆四轮马车;驭车的马,三个蹄是旧掌,右前蹄是新掌。凶手,极有可能脸色红润;右手指甲留得特别长。这些都是迹象推测,不过或许对你们有帮助。”
莱斯特雷德和格雷格森彼此对望一眼,满脸狐疑地笑笑。
“这人是谋杀的话,怎么个谋杀法呢?”莱斯特雷德发问。
“毒杀。”歇洛克·福尔摩斯简洁吐出一个词,便大步往外走。“还有一件事,莱斯特雷德,”他刚到门口,又转过身说道,“Rache,是德文,意思是‘复仇’,这就不要白费时间去找蕾切尔小姐了。”
丢下这句赠言,他扬长而去,任两个邀功争宠的对手在那里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