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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青郊十里外秋风酒意香

诗曰:“柳畔长堤伴客归,清音一曲紧相随。千山层峦天低阔,万里云烟暮雪飞。”

且说元召自那日杀了大盗郭翔后漫无目的行行走走,却似离群孤雁一般,游荡在这个格格不入的世界。

一个小小孩童走过山走过水,迎来清晨与朝曦,送走夕阳与晚霞。饥餐渴饮晓行夜宿,古树顶,山洞,草坡都是他歇宿之地。晨风朝露中,秋月古松旁是他打坐修习勤练体能的所在。一路领略古物风情,初来时的迷茫与恐慌已经逐渐平静下来,开始慢慢的适应这个世界。

他以现代人的视角冷眼旁观,大汉王朝自高祖刘邦传位至今,历经四帝一后,虽也屡经几番权争内乱,但是因为几代天子都重视民生,大力发展农耕,减徭轻税,民间历秦末战乱之苦,人心思定,故此社会经济发展很快,至当今天子继位十几年来,终于达到了王朝的鼎盛时期。

据说“库府充满,狱无重犯”。借用一句评书话就是:圣天子在位,四方太平,海晏河清。对此,元召只是呵呵一笑而!

他这段时日四处游荡,心情忧郁之下却有几分好奇,毕竟是来到一个历史大时代,白天就在集市村落之间看看这时代人们的生活,虽然百姓平民乡居村社也算安宁,但一路之上,也能不时见到乞讨逃难的人群,偶尔也会遇到盗匪横行。

知道历史走向的他当然能看清这所谓盛世背后的矛盾和危机,所谓盛世,历来都是史书为统治者涂脂抹粉而已,芸芸诸生之艰辛苦难又有谁会聊添几笔呢?

但是这些事哦……,他自嘲的一笑:“这干我什么事呢?何况,我只是个过客,无根无源的流浪儿,自己未来的方向还不知在何方呢!”

要说他唯一感兴趣的就是:这个时代的人,呃,太诚实了,不太好意思骗呢!

“我是不是太善良了?”他自言自语道。

这不,胸前挂个布袋子,走在这集市上,竟不停有人往里扔果子,胡饼……,偶尔铜钱也有人扔?真是不明白呢!什么情况啊?这是……被人家当成小小乞丐了!我只是不习惯袍子没口袋装东西好不好!

元召低头看看,嗯,浑身上下的衣服好久没洗过,他又为了方便把下摆撩起扎在腰间,矮小身子单薄清瘦,难免被擦肩而过的汉代老妪,呃,汉代大娘们用怜悯的眼神审视,拿手善良的拍拍他的头顶,顺便塞得那布袋中一些吃食之物。这使得元召有些郁闷,只得装出几分呆傻模样,迎合这份善意。

好不容易逃也似的奔出那处集市,元召算是长舒了一口气,他之前生本是孤儿,机缘巧合从很小就被国家特殊组织带去训练,凭着与生俱来的天赋成为组织的头号王牌,开始执行任务后常年经受的是铁与火的考验,学的是伪装和各种一击毙命的杀人技巧,见惯了生死,冷血惯了,重生以来又整日颠沛流离,对这人世温情却已是很不习惯。

他从布袋中掏了几粒干果,扔到嘴中一边嚼着一边顺着大路向前走去。行不多远,却见前方官道愈加宽阔,笔直向前延伸,他眯起眼睛,隐隐可见远方地平线上一座巍峨雄城拔地而起,气势威严,仿似有蒸云腾雾环绕。

那就是大汉皇都,两千多年前的长安城了。

时近晌午,天气有些热起来,元召渴的厉害,又走一阵,直觉凉风习习,却夹杂一股酒香触入鼻端。抬头看,前方郁郁葱茏,好大一片绿荫,大路旁树荫青竹之间掩映一座两层木楼,木料均是古朴原木,夹在一览绿意中,映来眼底甚是舒服。两丈余长的竹竿斜挑一尾布幡随风飘动,那布幡之上却书“青郊外”三个大字。

他书法之道虽然不精,好在从前所见大师之作多多,自也识得字之优劣,这三字笔致雄奇均是上乘之作,只不知何人所书。他沿途也见过几处村郊酒肆,多是简陋寒酸,像这样雅致的酒楼却是很少见。

元召进到楼内,见内里十分空旷,只几排粗木板凳高几,隔了几排屏风,酒客不多,寥寥几人在品酒高谈。

当垆却有一个看似少妇的高挑女子,素衣白裳青帕罩头,不知在低头写些什么,听到有人进来,她抬头望了一眼,只见一个衣衫有些破旧的七八岁孩童站在当地,背了个小小包裹,胸前挂了个鼓鼓囊囊的布袋,也不知装了什么,脸上灰尘也不知几天没有洗过了,看不出黑白丑俊,只一双眸子漆黑却甚是灵动。

她这酒楼处在长安郊外十里官道边,迎来送往过客无数,三教九流无奇不有,自不会以这小小孩童单身行路为异,当下启齿一笑,声音却十分清脆:“那小郎,是要喝酒吗?”元召迟疑了一下,他本来是要讨口水喝的,至于喝酒?他舔了舔嘴唇,两千年前的酒嘛,尝尝什么滋味也行。

这个时代的天气倒和后世并无多大不同,清秋时节,酒楼之内穿堂风吹过,遍体生凉十分舒爽,元召不觉已是喝了十几碗了,他并没在意,只是边啃着汉朝善良大妈送的胡饼,一面在想今后的打算。

偶尔感到噎着了,就端起碗来喝上几大口,还别说,这个时代的酒那都是纯粮自酿,酸中带甜,比起后世的饮料顺口多了。

蓦地感觉身旁异样,抬眼看看,嗯,只是你们都瞪眼看着我干嘛?

元召回身四处瞧瞧,没发现什么不对啊。却见那几个喝酒的人包括倒酒的小二当垆的女子都目瞪口呆看着自己。

愣了半晌,那女子走到跟前,眼光复杂的说道:“你这小郎,喝这多酒,小小身体怎受得了!”

元召愕然,四下看了看别人桌上,却都是或杯或爵浅饮慢酌,那似自己这般大碗牛饮。他却不知,在这年代,米粟虽称充实,酒却还算得上奢侈之品,俗称“雅物,”一般人呼朋唤友小酌几杯助兴而已。偶有赳赳武夫遇到慷慨之事,大呼痛饮几碗,酣然醉倒,那已是称得起豪迈壮士了。

似他这般小小年纪,如此饮法,自是使人吃惊了。

“这能怨我吗?这前世久经各类高度酒精考验的神经,喝这二三度的米酒,可不就是只是解解渴吗。”

元召心底恍然醒悟,脸上却带笑说道:“大姐姐,不妨事,我自有钱给你”。

说完,探手从身后包裹里摸出一块约有半两的碎金子放在桌上。

那女子一弯峨眉下的双眼却是一亮,似乎很惊奇元召出手如此大方。

她索性坐下身来,笑吟吟道:“小郎,这可不是水,我家自酿的这青竹饮可是远近出名的,你不知厉害,怕是待会儿有的好受。”

元召把手中的酒碗微微摇了摇,眼中闪过一丝留恋,似乎回忆起了很遥远的一些事,咂了咂嘴只笑了笑却并不解释。

那女子却是好心,见他如此,又问道:“那你为何独身一人赶路,要去长安城内吗?”

元召把嘴里食物吞下,碗中余酒一饮而尽,却复装出一副呆傻模样,嘟嘟囔囔道:“嗯嗯,去长安,去长安……”

那女子皱了皱眉,抬首望了望外面天气,真是天有不测风云,不知何时早彤云密布,阴沉沉的,眼见一场大雨将至。

见这孩子模样,想必定有一番凄惨身世,又想起自身境遇,不禁心下大起怜悯之意,遂把金子掷入他身旁布袋中,起身边走边说道:“马上下雨了,长安尚远,今日到不得。店内有的是房间,且待留住一晚明儿天晴再走吧,那酒嘛,不要你钱,算是姐姐请你喝的吧,嘻嘻。”

元召抬头看时,那女子身影已隐没于柜台后的小间,余音犹在,声既甜脆,宛如少女…… f5KGlr/esgJvseqrZ7pO/Pn1OPc+SF6DvC6z44mX7sFp081hOrtjQdJUeGXXek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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