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清末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段时期的中国经济史,语调难免有些低沉。在1949年以前的年代,看不到经济总增长量趋于持续“起飞”的形势,也没有可能因经济的增长而带来个人福祉利益的提高;充其量来说,绝大多数的中国人仅是勉强维持生存而已。硬心肠的人也许会说,他们对此早已习惯了。在艰苦的十年内战和始于30年代中期的抗日战争中,许多人连这种最低的生活水平也保持不了。
仅凭一点确知的材料作了谨慎的思考之后,我认为在1912年至1949年间的经济总增长量是很慢的,人均收入没有提高,也没有任何下降的趋势。虽然在19世纪后期,中国已开始出现小型现代工业和运输部门,也是以比较快的速度增长;但在1949年以前,其影响还是比较小的。有关的生产要素,如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的供应,都基本上没有变化。人口的职业分布也几乎一如既往;在这40年中,城市人口虽有所增加,但城乡人口的比例却没有重大变化。尽管从国外进口一些新产品,国内工厂也生产出一些新产品,但都是微不足道,对人们的生活质量几乎没有影响。信贷机构数量极少,而且力量也很微弱;统一的全国市场还未形成,对外贸易对于大多数人口并不重要。在整个中国农村,依旧呈现高出生率和高死亡率的人口统计格式。经济上的困难,特别是农村的贫困,是中国的普遍现象;1937年的中日战争爆发后,情况更加严重。在中国大多数上层领导人员中,都还没有发生价值观念的重大变化,最终导致把这种苦难用来达到各种政治目的;而这种政治目的,又不是经济过程本身所直接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说经济制度是会崩溃,还是会向现代化经济方向去发展。作为经济制度,中国经济甚至到了20世纪中叶,仍停留在“前现代”时期。这种经济制度,只是到1949年以后才告结束。不过这是取得胜利的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有了明确选择带来的结果,而不是主要的对抗性经济矛盾的结果。
虽然民国时期的数量指标没有显出大的变化,但中国在1949年时毕竟与1912年时是不相同的。很小的现代工业和运输部门,培养了成千上万的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他们积累的工艺技能和复杂经济组织的经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了进行建设的确实基础。
粗略地来看,1949年以前的中国经济,可以看成是有两部分所组成:一个是很大的农业部分(或者是农村部分),包括大约75%的人口;一个很小的非农业部分(或者是城市部分),以半现代的通商口岸城市为主要基地。中国农村出产的农产品,占全国产出总量的65%,并且也是利用手工业、小贩运商和旧式运输进行交换。一些与城市联系不定的农业腹地,是附属于城市的部分,主要分布在通商港口的河流沿岸和铁路沿线,因为这些农业腹地,在很大程度上与沿海和河流城市进行贸易,所以应使之与中国农村主体加以区别。
农业部门主要是由6000万至7000万个家庭农户组成,其中大概有1/2的农户是自耕农,1/4是半自耕农,向地主租种若干土地,其余1/4是佃农。所有这些农户都生活在几十万个村庄里,这些村庄遍布在中国境内绝大部分适于农耕的地区。在20世纪的前50年中,由于人口的增长快于可耕土地的增长,因此这些农户耕作的土地平均规模不断缩小。中国农村只有少数地区(在人口稠密区域),例如在四川,有些地方的农家不是聚居的,而是分散的居住。典型的景观,是沿着一条或几条街道,互相挤挨着一簇簇房屋;村庄周围都是农田。在村庄最稠密的地方,村与村之间相距很小,往往在一个村庄可以望见相邻的另一个村庄。在19世纪,为了防范地方上发生骚乱,先是在北方,后来也在南方,有许多村庄四周筑起了圩墙。这样,村子里的居民,就依据居住在土墙或砖墙的寨子里面的居民来划分,其结果与血缘的关系很一致在一个村寨里的居民,往往都是同族人或少数几个姓氏。一个村子居民的田地与邻村居民田地之间的界线,是不易辨别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田地的自由买卖,甲村地产的受押人(可能是最后的所有者),可能是乙村的居民,或者是从甲村迁移至有相当距离的丙村,成了丙村的居民,这些都是很平常的事。
地图2 中华民国各省
村庄界线的不确定性,到了19世纪后期才开始改变。因为当时的县政府想要增加田赋的收入,有必要清丈田地的准确面积,据以征收新税。尽管在20世纪,精心在农村设立保甲组织,但农村仍不是一个政治实体,当然也不是组织人力与物力资源去发展经济的单位。确实,在1949年以前,政府人员除了征税外,一直没能深入到中国社会的这个最基本的“自然”单元中去。这是中国传统经济之所以一直延续到20世纪中叶的原因。
家庭和村庄是自然的社会单元。20年代恢复的保甲组织是国家强加的,在农民的心目中并不受它的约束。社会相互影响的正常界限,不在村界,而在上一层的乡镇界限。乡镇是由若干(一打或一打以上)村庄和为其服务的集镇组成。中国大部分农家生产全部或大部分自己用的食物,但对其生产的谷物、经济作物、地方特产以及家庭手工制品——价值大概占农产品的10%,则定期拿到集市上出售。农民的活动范围,实际上是由许多当地的集市所组成;每个集市经济活动区域的半径,大致相当于到集镇上买卖农产品的人,一天之内能够走个来回的距离。集镇通常不是每天开市,而是定期的,按当地某种约定成俗的规矩,每隔几天“逢集”或“赶场”一次。施坚雅称这种基本单位为“标准市场区”,认为“在沿袭历史传统的近代中国广大农村,可被视为约有7万个六边形格子的坐标格,每格以一个标准市场为中心,自成一个经济体系”
。在标准市场上,大部分贸易是以农民之间的横向商品交换为主。在某种程度上,手工制品和农业土特产品,也从标准市场区域流向城市区域;不过,流出的大宗物品,主要是向政府上缴的纳税粮。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标准市场区日益成为新商品的最基层销售地;这些商品有的是条约口岸制造的,有的是从国外进口的。
在有限的程度内,中国农村开始生产供出口的大宗商品,其中包括供应条约口岸工厂加工的经济作物。这些商品流通趋向的新渠道,不再是传统的定期集市。特别是在东部沿海各条约口岸的周边农业腹地,与定期集市经济并行,现代城市经济发展起来。但是在广大的中国农村地区,传统的市场结构还是十分活跃,直到1949年还看不到有消退的迹象。这有力地表明,中国的农村经济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到20世纪中叶,农户所需的商品,可能更多的已不是靠自家或邻里生产的。这和50年前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但是,由于地方的交通运输工具很少有实际的改善,因此原有的市场区域并没有扩大,也未能从根本上用现代的商业渠道取代标准市场区;现代的商业渠道,是建立在较大区域范围内的综合性市场交易基础之上的。
非农业的或“城市的”经济,并不一定是“现代的”经济。在19世纪初,约有1200万人,占当时中国3.5亿总人口的3%—4%,居住在3万人以上的城市里。除少数例外,这些城市主要是行政中心——京城北京(有近100万居民),各省的省城以及最大的府治之地。有的城市同时也是省内或一定范围地区内的重要商业中心,如南京、苏州、汉口、广州、福州、杭州、成都和西安。这些城市,都是清朝皇室贵族、达官权要、八旗将领与防营、富商巨贾及能工巧匠的居住地。在这些城市居住的人口中,有地方上的士绅、中小商人、官署衙门的胥吏、劳工和脚夫,以及略有文化的阶层,如僧侣、术士、落榜举子、退伍将校、赋闲的小业主等;此外,还有一些如“流浪汉、季节工和无业游民”之类的人。
从19世纪中叶起,外国势力在中国的存在固定下来后,中国城市除了继续传统时代的作用外,开始增加了现代经济、政治和文化方面的作用。在19世纪期间,城市人口总数以极慢的速度增长,其增长率和中国总人口的人口增长率大体相当。而在1900年至1938年之间,城市人口的增长显然加快,其增长率几乎是总人口平均增长率的两倍。在1938年,人口5万以上的城市,共有居民大约为2730万人,占5亿总人口的5%—6%。同样是这些城市,而在20世纪初,大约仅有1680万居民,占当时4.3亿总人口的4%—5%。这个差别表明,所有大城市人口的年增长率大约为1.4%。但在中国6个最大的城市——上海、北京、天津、广州、南京、汉口,在30年代,每年以2%—7%的人口增长率在发展。
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时,中国已有92个城市正式对外开放(见第4章)。在这些条约口岸中,有一些是不重要的地方,但其中也有一些属于中国的大城市之列(一些值得注意的例外是西安、开封、北京、太原、无锡、绍兴、南昌、成都)。中国的铁路是19世纪90年代开始修建的,轮船航运分布在中国沿江、沿海和西江。条约口岸是铁路运输和轮船航运的终点,外国洋行在较大的条约口岸设立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根据1895年《马关条约》的规定,外国人获准在中国兴办制造业(有些商社在1896年以前已非法地这样做了)。随着外国人的到来,一些专门经销外国商品的中国商号也出现了。19世纪70年代,中国人开始拥有虽小但颇为发达的工业部门,虽不限于开放口岸,但大多数设在条约口岸。在中国和外国的现代工厂附近,手工作坊繁荣起来,有的愿做工厂的分包商;操棉纱业者,愿作为纱厂产品的主要客户。手工操作的出口加工业,也在主要的港口城市很快发展起来。对少数城市居民来说,除了从事制造业和商业之外,在自由职业、新闻出版业以及现代教育和文化机构中,又逐渐出现许多新的职业领域。
但现代工业、商业和运输业,绝大部分依旧限于在条约口岸,只在很有限的程度上取代了传统手工业。现存的市场体系,是依靠人力、畜力、大车、舢板、帆船来运输。农业部门几乎没有受到影响,例如改进了的技术(良种、化肥、现代的排灌方法、农业机械),更有效的生产组织(信贷、稳定的销售市场、合理的土地利用)都未曾进入农业部门。
首先直接影响条约口岸的,是世界市场上白银价格的波动,以及中国农产品出口市场行情的波动,逐渐波及到农村。但总的说来,直到1949年,农村地区和条约口岸之间的经济联系,仍然是十分松散的。
通过对已掌握的中国人口统计资料的调查和处理,可以看到收益递减的经济现象。1953年至1954年的人口普查登记是5.83亿,是中国历次人口计算中最接近确切人口的数字。这个巨大的数字,与1948年国民党官方估计的数字4.63493亿不相一致。不论1953年至1954年的人口普查技术上有何缺点,但国民党官方的数字以及其他几十种官方的和民间的估计,如与之相比,多是依据于推测。
中国人口在1953年接近5.8亿,很符合1912年至1953年平均增长0.8%的推断。这样的推断,与以往中国人口的增长是缓慢又不稳定相符。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中国人口死亡率较高且波动也较大,而出生率既高且又稳定。因此,上述0.8%的增长率是可以预料到的。由于没有统计资料,据估计,袁世凯任总统时期(1912—1916年),南京政府的十年(1927—193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初的年代(1950—1958年),三个时期的人口增长可能大于0.8%的平均数,这就弥补了军阀混战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国内战争时期(1937—1949年)可能出现的人口负增长。1912年的中国大陆人口约为4.3亿,1933年大约为5亿,到1953年增至5.8亿人口。
刘大中和叶孔嘉对1933年人口的职业分布,作过详细的估计(见表1),根据各省市有关前20年相当零散的人口资料判断,这个分类在民国时期基本没有变化。
表1 职业分类,1933年
*制造业、家庭工业、矿业、公用事业、建筑业
+专门职业和公用事业,等等
≠包括家庭主妇
§非农业工作人口的实际年龄,大多在12—64岁的范围;把7岁作为下限,仅仅是为了便于与农业工作人口在同一基础上分类
资料来源:刘大中和叶孔嘉:《中国大陆的经济:国民收入与经济发展,1933—1955年》,第185、188页,表54和55。
在1933年,全国就业人口为2.5921亿人,其中2.0491亿人,即79%从事农业;5430万人(包括一定比例从事双重职业人口),即21%在非农业部门就业。总人口中,有73%生活在以农业为主的家庭里,27%为非农业家庭成员。在20世纪的中国,虽然条约口岸的工业有一些增长,矿业和铁路运输也有所发展,但从事这些职业的人甚至到1933年仍然很少。这说明自清末以来,中国人口的职业区分总体上变化很小。美国的情况与此大不相同,1930年10岁以上领薪就业者中,只有21.4%从事农业。1933年中国人口职业分布情况,与美国1820年或1830年的情况大致相似,当时美国70%的劳动力在农业部门工作。
对于民国时期的中国国民收入,有两种主要的估计。这两种估计,是由刘大中、叶孔嘉和巫宝三分别作出的(见表2)。总计差别颇大——大的数值比小的数值约大40%,但两者之间唯一重要的差别是农业增值。两个估计都只有1933年的数值。
表2 国内产值,1933年(1933年10亿元)
资料来源:巫宝三1948年哈佛哲学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的资本形成和消费者的开支》,第204—211页,概括了他的《中国国民所得,一九三三年》中的资料,并考虑到他后来的修改。刘大中和叶孔嘉:《中国大陆的经济》,第66页,表8。
较为可信的刘—叶数据可以概述如下:在1933年的国内净产值中,农业当然显得最大,按当年物价计算,占65%;所有的工业(工厂、手工业、矿业、公用事业)占10.5%;贸易居第三位,占9.4%。其他部门依次为:运输5.6%,金融、个人劳务和房租5.6%,政府行政2.8%,建筑1.2%。对1933年国民收入的构成,有另外一种方法来表述:现代非农业部门(较宽松的规定为工厂、矿业、公用事业、建筑、现代商业和运输、商店、饭馆和现代金融机构),仅占总收入的12.6%;农业和传统的非农业部门(手工业、老式运输、小商贩、传统金融机构、个人劳务、房租)和政府行政占87.4%。从支出上看,1949年以前的中国大陆经济结构,也是处于典型的前工业社会。从最终用途看,1933年国内总支出的91%属于个人消费,公共服务和政府消费为4%,投资为5%。
1933年是一个不景气的年头,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能代表整个民国时期,也许是个疑问。但到现在为止,对于全面国民收入的估计,还没有其他任何年份可以与之相比。不过,珀金斯把刘—叶的数据转换成1957年的物价,代替他自己估计偏低的农业产值数字
,并增加了1914—1918年的估计,结果表明,在民国时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很慢,在构成上变化也很小(见表3)。
表3 国内生产总值1914—1918年,1933年,1952年(1957年物价)
*制造业=工业(现代和现代前的制造业、矿业和公用事业)+运输业
+现代=工厂产品、矿业、公用事业和现代运输
≠除1933年外,未编入这一部门;为了在表的下半部计算比值,根据各部门的净产值,按比例在它们中间分配
资料来源:德怀特·H.珀金斯:《中国20世纪经济的增长与结构变化》,见珀金斯编:《历史剖析中的中国现代经济》,第117页,表1。
表2和表3列出的绝对值是不可比较的,因为一个是用1913年的物价,而另一个是用1957年的物价表示的。此外,1914—1918年的数字,是根据合理的推测和确切的估计得出的。但直到1949年,传统部门所占的压倒优势,这些表所暗示的40多年来数量上虽小而质量上值得注意的变化,与本章其他部分民国时期的中国经济各个部门资料却很一致。
从19世纪末叶开始,直到中日战争爆发,规模不大的现代制造业和采矿业持续增长。在满洲,这种增长继续保持下去,甚至在战争中加快了增长速度。现代运输的铁路和轮船也有所发展,但没有取代传统的交通工具,而只是成为其补充。在20世纪前半期,现代金融部门的银行业,在中国城市大量取代传统银钱业的钱庄。但是,甚至在1933年,珀金斯估计现代部门(规定得比刘—叶的数据所涉及的狭窄,他排除现代服务)的贡献,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这是1914年至1918年的3%两倍多,但仍然很小。
因此,1912年至1949年间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也来自传统部门产量的增长,而主要是农业和手工业。在20世纪最初几十年中,农业生产的增长是缓慢的;但由于气候和政治军事的情况,各年份和各地区的发展是不相同的。新开发的地区增长得最快,如满洲和西南的一些地方。在别的地方,由于经济作物的增加,使农产品的价值也因之增大。在1912年至1949年间,手工业的总产量绝不可能减少——其相对份额有所减少,其原因详见下文。
如果拿人口估计数——1912年4.3亿,1933年5亿,1952年5.72亿,与表3中的国内生产总值比较,我们发现在这几年中,每年每人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按1957年物价),分别为113、123、115元。考虑到所有的数据都存在误差,在本章涉及的几十年中,如果我们略去自1937年至1949年的12年对外战争和内战,则能得到最好的估计,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上没有显出任何明显的上升或下降趋势。在战争时期,中国某些部分的人均产量和收入可能急剧下降。一些文化人受到不利影响,特别是薪金固定的教师和政府公务员,其薪金跟不上通货膨胀的上涨;但在战后和1948—1949年最后崩溃之前的这段时期,城市工人相对来说生活好一些。
日本入侵后,华北的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摧残,城乡间的商业联系被破坏;1946年至1949年的内战期间,这个地区的农业和商业状况很可能比别的地方更坏,因为这里是主要战场所在之地。1940年后,中国未沦陷地区的粮食生产开始下降,在以后的几年里,平均产量比1939年约低9%。1942年实行田赋改为征收实物和粮食征购,加上加紧征兵造成的劳动力严重短缺,使农民的实际收入减少。但在国民政府控制的大后方,工业生产从很低的起点开始增长,一直到1942年或1943年。抗战胜利之后,通货膨胀在1946年重新开始,并在1948年至1949年发展到恶性膨胀的失控地步;这对于沿海地区和城市的影响,远甚于对华南和西南地区的农村。尽管因货币的急剧贬值,运往城市的食物和农产品原料减少,但总产值或许很少变化。
人口主要部分的收入在下降,而人均国内总产值保持不变,或略有上升,这是可能的。但在农村地区和大多数农业人口中,“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在20世纪上半叶,地主正在积累生产的增长份额。事实上,有限的可用资料表明,租佃率甚至略有下降,在政治混乱时期,地主收租常常有困难”
。
1937年至1949年间,老百姓对政府的信赖确实变了。但是在当时这种变化的原因,在没有严重的天灾人祸情况下,经济上不能支持中国人维持一般的(和低的)生活水平。1952年的产量,已经恢复到1949年以前的最高水平;其所以能迅速恢复,几乎完全靠的是新的和有效的政府成功地恢复现有企业的生产,而不是靠新的投资。在1949年以前的40年中,20年代和30年代的内战、干旱(例如1920—1921年在华北)、洪水(例如1931年长江流域的洪水)以及其他的自然灾害,确实破坏了中国人的全面安定生活,但这并非必然会造成物质福利的下降,这两者有重要的区别。在政治混乱和战争造成的人身极不安全情况下,收入即使略有增加,也仅是一种可怜的补偿而已;相反,如果个人和国家的安全能得到保障,即使低一些的稳定人均收入也是受欢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