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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红楼梦》在中国小说艺术发展史上,既结束了一个时代,也开创了一个时代。它的作者曹雪芹比托尔斯泰、巴尔扎克、狄更斯等世界性的艺术巨擘要早一个世纪,就登上了全球文学的高峰。同时,《红楼梦》还是与整个中国民族文化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人们一提起《红楼梦》就自然想到了中国民族文化,而一提起中国民族文化,就自然想到了《红楼梦》。

然而,把我国古代小说发展推向顶峰的曹雪芹,在其生前与身后并不是都获得人们应有的认识,尽管他的《红楼梦》从一问世就受到了读者的喜爱,以高价争购这部令人入迷的小说,达到了“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是枉然”(《京都竹枝词》)的程度,但有关作者的真实情况却很少有人记述。直到本世纪20年代初,胡适考订《红楼梦》的作者为曹雪芹,又经过半个多世纪学者们的考索,才使我们对《红楼梦》作者有了一些并不详尽的了解。

曹雪芹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生于清代康熙末年(1715?)。先世原是汉族,大约在明代后期被编入满洲正白旗,身分是“包衣”。这种“包衣”的家庭,对皇帝,他们是奴才;而论其地位,则又属贵族。曹雪芹的曾祖曹玺任江宁织造,曾祖母孙氏是康熙的褓母,祖父曹寅做过康熙的伴读和御前侍卫,后任江宁织造兼两淮巡盐御史,极受康熙帝宠信。曹寅死后,其子曹颙、曹頫先后继任江宁织造。祖孙四人担任此职达六十年之久。曹雪芹自幼就是在这“秦淮风月”之地的“繁华”生活中长大的。

雍正登位后,曹家即卷入了皇室激烈斗争的漩涡之中,并遭受一系列打击。雍正五年(1727)曹頫获罪革职,第二年被查抄,后曹雪芹随全家迁回北京。曹家从此一蹶不振,至迟到1756年曹雪芹移居北京西郊,陷入了“举家食粥酒常赊”(敦诚《四松堂集·赠曹芹圃》)的贫困境地。至乾隆二十七年(1762),雪芹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中。到了这一年的除夕(1763年2月12日),终因贫病无医而逝世。

据其友人的描绘,雪芹“身胖,头广而色黑”(裕瑞《枣窗闲笔》)。他性格傲岸,豪放不羁,嗜酒,才气纵横,善谈吐,能诗善画。同时代的敦诚说他“诗笔有奇气”(《四松堂集·赠曹芹圃》),“诗胆昔如铁”(同上),把他比作唐代诗人李贺。但他的诗仅存题敦诚《琵琶行传奇》两句:“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

曹雪芹喜绘突兀奇峭的石头。敦敏《题芹圃画石》说:“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馀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磊时。”可见他喜画石头乃是寄托胸中郁积不平之气。这些都从某一个角度勾勒了曹雪芹的才情风貌和性格素养。

曹雪芹由锦衣玉食坠入绳床瓦灶,个人遭遇的不幸促使他对生活有了更深切的感悟,人生况味的咀嚼以及自身的文化反思,对其创作的推动更为巨大。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在1754年脂砚斋重评的《石头记》中已经有了“十年辛苦不寻常”和“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说法,据此推断,大约在1744年前后,曹雪芹即以饱蘸着生命的血泪,开始创作《红楼梦》。但是直到他“泪尽而逝”时,也未能完成全篇,仅以并不完整的八十回传世。现在看到的《红楼梦》后四十回,一般认为是高鹗续补的。高鹗,字兰墅,别号红楼外史,1795年中进士,做过内阁中书等官。他续补《红楼梦》是在1791年以前。后四十回可能根据原作者残存的某些片段,追踪原书情节,完成了宝黛爱情悲剧,使全书故事首尾完成。尽管后四十回的续书有不少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原作八十回强大严密的诗意逻辑和美学趋势,还是被高鹗不同程度地继承了下来。因此,从二百馀年的《红楼梦》的传播史和接受史上来观照,仍然可以证明它是比任何续书都更具有特点和更为差强人意的续补。

《红楼梦》的艺术世界异常迷人,它的思想文化底蕴极其深邃,它对许多读者的精神生活曾经发生并仍在发生着强烈的影响。在中国小说史上,还没有像《红楼梦》这样能够细致深微然而又是气魄阔大地、从整个社会的结构上反映生活的复杂性和广阔性的作品。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红楼梦》正是当时整个社会(尤其是上层社会)面貌的缩影,也是当时社会整个精神文化(尤其是贵族和知识分子阶层的精神文化)的缩影。难怪人们发出这样的感喟:《红楼梦》里凝聚着一部二十四史。是的,《红楼梦》本身就是一个丰富的、相当完整的人间世界,一个绝妙的艺术天地!然而,《红楼梦》又是一部很难读懂的小说。事实上,作者在写作缘起中有诗: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这首诗不仅成了这本书自身命运的预言,同时也提示读者作品中寄寓着极为深邃的意味。

如果把《红楼梦》当作人类审美智慧的伟大的独创性体系对待,而不是简单地从中寻找社会政治史料和作家个人的传记材料,就需要回到《红楼梦》的文本深层,因为只有面对小说文本,才能看到作者把主要笔力用之于写一部社会历史悲剧和一部爱情悲剧。这幕悲剧的中心舞台就设置在贾府尤其是大观园中,因此,它对社会历史的反映既是形象的,又是折射式的。而作品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绝慧一时的人物及其命运,尤其是他们爱情婚姻的纠葛,以及围绕这些纠葛出现的一系列各种层次的人物面貌及其际遇,则始终居于这个悲剧舞台的中心。其中令读者最为动容的是宝黛的爱情悲剧。因为他们不仅在恋爱上是叛逆者,而且还因为他们是一对叛逆者的恋爱。这就决定了宝玉和黛玉的悲剧是双重的悲剧: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所不能容许的爱情悲剧,和上流社会以及贵族家庭所不容许的叛逆者的悲剧。作者正是把这双重悲剧融合在一起着笔,它的意义就更为深广了。

《红楼梦》的深刻之处还在于它使家庭矛盾和社会矛盾结合起来,并赋予家庭矛盾以深刻的社会矛盾的内容,因而《红楼梦》所描写的贾府中的种种矛盾,以及宝玉、黛玉、宝钗等诸多人物的爱情、婚姻的冲突,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当时社会各种矛盾的反映。既然如此,小说的视野一旦投向了全社会,那么,政治的黑暗、官场的腐败、世风的浇漓、人心的衰莠,便不可避免地会在作品中得到反映。书中所着力描写的荣国府,就像一面透视镜似地,凝聚着当时社会的缩影。这个封建大家族,也正像它所寄生的那个将由盛转衰的清王朝一样,虽然表面上还维持着烜赫的豪华场面,但那“忽喇喇如大厦倾”的趋势,却已从各方面掩饰不住地暴露出来。而这一切也正符合全书的以盛写衰的创作构思的特点。

《红楼梦》一经出现,就打破了传统的思想和手法,从而把长篇小说这种文体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阶段。如果从小说美学色素和典型意绪加以观照,曹雪芹是偏重于感觉型的小说家,甚至可以说,曹雪芹作为小说家的主要魅力,非常清晰地表明,他是凭借对活泼泼流动的生活,以惊人准确绝妙的艺术感觉,进行写作的。或者说,曹雪芹小说中的思想精灵,是在他灵动的艺术感觉中,在生活的激流中,作急速眩目的旋转的。在《红楼梦》中,让你看到的是幽光狂慧,看到天纵之神思,看到机锋、顿悟、妙谛,感到如飞瀑、如电光般的情绪速度。可以这么说,出于一种天性和气质,从审美选择开始,曹雪芹就自觉偏重于对美的发现和表现,他愿意更含诗意地看待生活,这就开始形成了他自己的特色和优势。而就小说的主调来说,《红楼梦》既是一支绚丽的燃烧着理想的青春浪漫曲,又是充满悲凉慷慨之音的挽诗。《红楼梦》写得婉约含蓄,弥漫着一种多指向的诗意朦胧,这里面有那么多的困惑。那种既爱又恨的心理情感辐射,确实常使人陷入两难的茫然迷雾。但小说同时又有那么一股潜流,对于美好的人性和生活方式,如泣如诉的憧憬,激荡着要突破覆盖着它的人生水平面。其中执著于对美的人性和人情的追求,特别是对那些不含杂质的少女的人性美感,所焕发着和升华了的诗意,正是作者审美追求的诗化的美文学。比如能够进入“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者,据说将有六十人,这些进入薄命司册籍的妇女,都是具有鲜明个性的美的形象。作者正是以如椽之笔,将这样一大批红粉丽人,一个一个地推到了读者的眼前,让她们在大观园那座人生大舞台上尽兴地表演了一番,然后又一个一个地给予了她们以合乎逻辑的归宿,这就为我们描绘出了令人动容的悲剧美和美的悲剧。

在具体的描绘上,正如许多红学家研究所得,小说作者往往把环境的描写紧紧地融合在人物的性格的刻画里,使人物的个性生命能显示一种独特的境界。环境不仅起着映照性格的作用,而且还具有强烈的感染力。作者善于把人物的个性特点、行动、心理活动和环境的色彩、声音融合在一起,构成一个个情景交融的活动着的整体。而最出色的,当然是环绕林黛玉的“境”与“物”的个性化的创造。可以说,中国古典小说的民族美学风格,发展到《红楼梦》,已经呈现为鲜明的个性、内在的意蕴与外部的环境,相互融合渗透为同一色调的艺术境界,得以滋养曹雪芹的文化母体,是中国传统丰富的古典文化。对他影响最深的,不仅是美学的、哲学的,而且首先是诗的。我们把《红楼梦》称之为诗小说或小说诗,或曰诗人的小说,它是当之无愧的。

《红楼梦》证明,曹雪芹创作态度极为严肃,构思缜密精心,章法有条不紊,语言字斟句酌。作者不以叙述一个故事并作出道德裁判为满足,甚至不十分注意他的读者的接受程度,他真正注重的是表现自我。而《红楼梦》恰恰是作者经历了人生的困境和内心的孤独后,对生命的感叹。他不仅仅注重人生的社会意义、是非善恶的评判,而是更加倾心于人生生命况味的执著品尝。他在作品中,倾心于展示的是他的主人公和各色人等坎坷的人生道路,他们的种种甜酸苦辣的感受和体验。我们的读者千万不可忽视和小看了这个视角和视位的重新把握,以及精彩选择的价值。从写历史、写社会、写人生,到执意品尝人生的况味,这就在更宽广、更深邃的意义上,表现了人性和人的心灵。

从《红楼梦》的接受史来观照,体验和体现人生况味,是这部伟大小说的艺术魅力所在,也是它和人们对话最易沟通、最具有广泛性的话题。读者面对小说中人生的乖戾和悖论,承受着由人及己的震动。这种心灵的颤栗和震动,无疑是《红楼梦》所追求的最佳效应。因为对于广大读者来说,他们之所以要窥视不属于自己的生活流程和生命体验,不只是出于好奇,而更重要的是通过与书中的世界各种殊异的心灵相识,品尝人生的诸种况味。所以从小说发展史角度来看,小说从写历史、写人生到写人生的况味,决不意味《红楼梦》价值的失落,而是增强了它的价值的普泛性。一种摆脱了狭隘功利性而具有人类性的小说,即使在今天,仍有巨大的生命意义和魅力,这就是《红楼梦》迥异于它以前小说的地方。

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红楼梦》校注本,最初在1953年(用作家出版社名义),以“程乙本”作底本,由俞平伯、华粹深、启功(后又加入李鼎芳)诸先生注释。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初,启功先生重新注释出版。今次出版,以俞平伯先生校点《红楼梦八十回校本》(附后四十回)为底本,仍用启功先生的注释,并略作修订。

《红楼梦》校注本出版社付印之前,嘱余撰写《前言》,至为忻幸,试作如上,并祈读者指正。

宁宗一
1998年3月2日 vT0EFD41N/oOrlUmYq5oY1hulrVBeQkp2R8GaExEMGfvpaH4NA4XEEhWkkkoPI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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