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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多义的“文学”

隋唐以降,随着“儒学”、“史学”、“玄学”等概念的广泛使用,加上汉代以后勃兴的“经学”,“文学”概念的内涵变得丰富而多样:一方面,随着“文以明道”、“文以载道”观念进一步强化,“文学”用于指广义学术或学问的用法仍十分普遍,这是中国古代“文学”的常见含义;另一方面,沿着六朝以来“文”、“学”分野的道路,“文学”的内涵更多偏主于“文”的层面,在含义和用法上与“文辞”、“文章”等较为接近,而在讨论“文学”概念时,则往往合“文”、“笔”而言之。对各种汇录“文”之体类的选集、批评著作进行考察,能从一个侧面看出中国古代“文”的范围。

六朝梁萧统选编《昭明文选》,收录的“文”类有36种:赋、诗、骚、七、诏、册、令、教、文、表、上书、启、弹事、笺、奏记、书、檄、对问、设论、辞、序、颂、赞、符命、史论、史述赞、论、连珠、铭、诔、哀、碑文、墓志、行状、吊文、祭文。

刘勰《文心雕龙》所论“古今文体”有34类:诗、乐府、赋、颂、赞、祝、盟、铭、箴、诔、碑、哀、吊、杂文(对问、七、连珠)、谐讔、史传、诸子、论、说、诏、策、檄、移、封禅、章、表、奏、启、议、对、书、记。

明人吴讷编选《文章辨体》,收录的“文章”之体共有59类:古歌谣辞、古赋、乐府、古诗、谕告、玺书、批答、诏、册、制、诰、制策、表、露布、论谏、奏疏、议、弹文、檄、书、记、序、论、说、解、辨、原、戒、题跋、杂著、箴、铭、颂、赞、七体、问对、传、行状、谥法、谥议、碑、墓碑、墓碣、墓表、墓志、墓记、埋铭、诔辞、哀辞、祭文、连珠、判、律赋、律诗、排律、绝句、联句诗、杂体诗、近代词曲。

明人徐师曾编《文体明辨》,收录“文”的体类多达127种:古歌谣辞(歌、谣、讴、颂、诗、辞、谚附)、四言古诗、楚辞、赋、乐府、无言古诗、七言古诗、杂言古诗、近体歌行、近体律诗、排律诗、绝句诗、六言诗、和韵诗、联句诗、集句诗、命、谕告、诏、敕(敕榜附)、玺书、制、诰、册、批答、御札、赦文(德音文附)、铁券文、谕祭文、国书、誓、令、教、上书、章、表(笏记附)、笺、奏疏(奏、奏疏、奏对、奏启、奏状、奏札、封事、弹事)、盟(誓附)、符、檄、露布、公移、判、书记(书、奏记、启、简、状、疏)、约、策问、策、论、说、原、议、辩、解、释、问对、序(序略附)、小序、引、题跋(题、跋、书、读)、文、杂著、七、书、连珠、义、说书、箴、规、戒、铭、颂、赞、评、碑文、碑阴文、记、志、纪事、题名、字说(字说、字序、字解、字辞、祝辞、名说、名序、女子名字说)、行状、述、墓志铭、墓碑铭、墓碑文、墓碣文、墓表(墓表、阡表、殡表、灵表)、谥议、传、哀辞、诔、祭文、吊文、祝文、嘏辞、杂句诗、杂言诗、杂体诗、杂韵诗、杂数诗、杂名诗、离合诗(口字咏、藏头诗附)、诙谐诗、诗馀、玉牒文、符命、表本、口宣、宣答、致辞、祝辞、贴子词、上梁文(宝瓶文说、上牌文附)、乐语、右语、道场榜、道场疏、表、青词(密词附)、募缘疏、法堂疏。

黄侃(1886—1935)《文心雕龙札记》,文化学社1927年版,曾刊载于《华国月刊》1925年第5册、第10册;钱基博(1887—1957)《文心雕龙校读记》,民生印书馆1935年出版。民国以后,随着文学史的兴起,类似《文心雕龙》这样的文论著作,甚受重视

由以上各时期对“文章”之体类的划分来看,即便在六朝以后偏重于“文”的“文学”概念,也远比近代西方传入以“纯文学”为核心的“文学”概念更为宽泛。也正是出于这一原因,在近代知识转型过程中,才会出现类似“纯文学”与“杂文学”的区分,而民国后期涌现的诸多中国文学史著作,绝大多数都是以“纯文学”观念为支撑点对中国古代文学历史的重构,而以中国古代诗文评中与现代“文学”四大文类相关的内容作为立论展开的基础。

隋唐以降的“文学”概念,其用义承汉魏六朝而来,词义呈现出丰富的内涵。一方面,隋唐以降的“文学”用例在涵摄“学术”、“文章”二义的同时,开始更多地淡化“学术”内涵,而侧重于“文章”/“文辞”之义。如隋唐时人姚思廉(557—637)撰《梁书》、《陈书》,均设“文学传”,其性质类似于“文章家”/“文人”传,入传诸人中虽有如刘沼、王籍、陆琰、岑之敬等人,或以“博学”著称,或以“经学”闻名,但均有文辞可考。因而二序中对各入选传主的定位是:“学既兼文”,“文兼学者”,都具有“能文”/“善属文”的特征。其所作《陈书·文学传序》云:

《易》曰“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孔子曰“焕乎其有文章”也。自楚、汉以降,辞人世出,洛汭、江左,其流弥畅。莫不思侔造化,明并日月,大则宪章典谟,裨赞王道,小则文理清正,申纾性灵。至于经礼乐,综人伦,通古今,述美恶,莫尚乎此。后主嗣业,雅尚文词,傍求学艺,焕乎俱集。每臣下表疏及献上赋颂者,躬自省览,其有辞工,则神笔赏激,加其爵位,是以搢绅之徒,咸知自励矣。若名位文学晃著者,别以功迹论。今缀杜之伟等学既兼文,备于此篇云尔。

《陈书·文学传》中列名的文人,有“家世儒学,以三礼专门”的杜之伟,“表奏章诰,下笔立成”的颜晃,“善属文”的江德藻,“属辞好为奇字”的庾持,“博通群书”的许亨,“博学能属文”的褚玠,“以经业进,而博涉文史,雅有词笔”的岑之敬,“游心经籍”的陆琰,“笃学,美词藻”、“博综子史,谙究儒墨”的陆瑜,“好学,能属文”的陆玠,“屏绝人事,锐精著述”的何之元,“以文笔称”的徐伯阳,“五言诗尤善”的张正见,“博涉经传,有文辞”的蔡凝,“笃志经籍,善谈论,尤工五言诗”的阮卓,等等。虽然所称“文学”仍属广义,但其对“辞”的强调,使《文学传》成为当时名副其实的文学家总汇。

而在《梁书·文学传序》中,姚思廉承曹丕之说,尤其强调“文章”/“文”能够传之后世的属性,为文学家树立“历史”的价值:

昔司马迁、班固书,并为《司马相如传》,相如不预汉廷大事,盖取其文章尤著也。固又为《贾邹枚路传》,亦取其能文传焉。范氏《后汉书》有《文苑传》,所载之人,其详已甚;然经礼乐而纬国家,通古今而述美恶,非文莫可也。是以君临天下者,莫不敦悦其义,缙绅之学,咸贵尚其道,古往今来,未之能易。高祖聪明文思,光宅区宇,旁求儒雅,诏采异人,文章之盛,焕乎俱集。每所御幸,辄命群臣赋诗,其文善者,赐以金帛,诣阙庭而献赋颂者,或引见焉。其在位者,则沈约、江淹、任昉,并以文采,妙绝当时。至若彭城到沆、吴兴丘迟、东海王僧孺、吴郡张率等,或入直文德,通讌寿光,皆后来之选也。约、淹、昉、僧孺、率别以功迹论。今缀到沆等文兼学者,至太清中人,为《文学传》云。

无论是前代的司马相如、贾山、邹阳、枚乘、路温,还是本朝的沈约、江淹、任昉、丘迟等人,在古代是“文章尤著”、“能文传”,在现代也是文学史研究当然的对象(有少数作品数量少,研究较少)。其所称的“文”/“文章”,已经与今世以文学性为标准的文学作品十分接近。因此在《梁书》中,姚氏将那些“由乎经术”的学人(如皇侃、严植之等)归入到了《儒林传》中,使《文学传》更显示出“文学”的特征。

类似以“文学”指称“文章”/“文”的用例,如张说(667—730)《齐黄门侍郎卢思道神道碑铭并序》云:“昔仲尼之后,世载文学,鲁有游、夏,楚有屈、宋,汉兴,有贾、马、王、扬;后汉有班、张、崔、蔡,魏有曹、王、徐、陈、应、刘,晋有潘、陆、张、左、孙、郭,宋、齐有颜、谢、江、鲍,梁、陈有任、王、何、刘、沈、谢、徐、庾,而北齐有温、邢、卢、薛,皆应世翰林之秀者也。吟咏情性,纪述事业,润色王道,发挥圣门,天下之人谓之文伯。” 文中所列诸人,除《论语》中提到的子游、子夏之外,楚国的屈原、宋玉,西汉的贾谊、司马相如、王褒、扬雄,东汉的班固、张衡、崔骃、蔡邕,三国的曹植、王粲、徐幹、陈琳、应玚、刘桢,两晋的潘岳、陆机、张华、左思、孙绰、郭璞,宋、齐二朝的颜延之、谢灵运、江淹、鲍照,梁、陈两代的任昉、王褒、何逊、刘孝绰、沈约、谢朓、徐陵、庾信,北齐的温子升、邢邵、卢思道、薛道衡,几乎都是今世文学史论述先秦汉魏六朝文学所必及的人物。又如皇甫湜(777—835)《答李生第二书》其二云:“秦汉以来至今,文学之盛,莫如屈原、宋玉、李斯、司马迁、相如、扬雄之徒,其文皆奇,其传皆远。……生轻宋玉而称仲尼、班、马、相如为文学。……生以一诗一赋为非文章,抑不知一之少便非文章耶?直诗赋不是文章耶?如诗赋非文章,《三百篇》可烧矣;如少非文章,汤之盘铭是何物也?” 不同时代、不同群体对“文学”/“文章”/“文”的看法,会因为思想观念和知识系谱的不同而互有出入甚至相互扞格,理学家眼中的“文学”与文人眼中的“文学”,涵摄的内容必然会存在差异。

同样显著的是,“文学”仍被广泛用于指对上古文献典籍的传述或是广义的学术、学问。如颜真卿(709—785)《曹州司法参军秘书省丽正殿二学士殷君墓碣铭》云:“经天纬地之谓文,博古知今之谓学。文学也者,其德之蕴欤!” 唐天宝年间的李翰作《通典序》云:“故施于文学,可为通儒;施于政事,可建皇极。” 崔元翰(729—795)《与常州独孤使君书》称赞独孤及“绍三代之文章,播六学之典训” 。李观(766—794)《辨曾参不为孔门十哲论》对“文学子游子夏”的理解是:“子游、子夏之文,《春秋》之外,得与仲尼论之,故谓之文学矣。” 其用义都十分宽泛。或是以“学术”之义出现。如《清史稿·儒林二·万斯大传》:“万斯大,字充宗,鄞县人。父泰,明崇祯丙子举人,与陆符齐名。宁波文学风气,泰实开之。以经、史分授诸子,使从黄宗羲游,各名一家。” 或用以指作为“学术”之一的“儒学”。如元光祖《重修宣成书院记》云:“予闻亚圣既没,道统不传,天相斯文,濂洛大儒辈出,倡明道德性命之学。至紫阳夫子始集大成,而二先生实为之辅,六经四书之旨,发明著述,无复馀蕴,厥功茂矣。桂林岭海之会,使于兹郡者,智略之士非不多也,生于兹土者,文学之士非不多也,而后之人惟二先生是崇是仰独何欤?诚以有功于圣门也。彼区区功利词章之习,乌足与议哉?” 用“文学之士”指称修习儒学的士人,而把从事文学创作称作是“词章之习”。类似用法,在宋代理学兴盛之后尤为普遍。如黄溍(1277—1357)《送八元凯序》云:“班固为汉儒林传,凡经术之士,登载甚悉,序称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文学之士。西京人材众盛,盖可想见。” 顾嗣立(1669—1722)《元诗选三集》杜瑛小传云:“金之将亡也,遗老儒硕皆来居相。缑山而外,如蒙城田芝、北燕刘骥、永平王磐、古郑周子维、武安胡德桂、浑源刘祁、太原高鸣、刘汉臣、燕山尚子明、林虑张允中、洛水徐世英、李仲泽、汴魏献臣、田仲德、郭谦甫,各以经术教授,互相提唱,盖彬彬乎多文学之士,亦一时之盛事也。” 上述“文学”用例,在历代文献中随处可见。

“文学”概念经过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的发展、演变,降及隋唐以后各朝,与各种释义相关的用例层出迭见,构成了“文学”概念及其知识系谱丰富的内涵。刘永济历述中国古代的“文学”观念,认为:“统观我国历代文学之观念,不可谓于学识、感化之界,无知之者。然而名不立者义不彰,虽心知其意,而语焉不详。此所以终多淆混也。大抵六朝以前,言志之旨多,唐宋而来,明道之谊切。老庄谈玄而文多韵语,《春秋》记事而体用主观,此学识之文而以感化之体为之者也。后世诗人,好质言道德,明议是非,忘比兴之旨,失讽谕之意,则又以感化之文为学识之文之用矣。” 将“文”分作“感化之文”(接近于今世的“文学”)和“学识之文”(相当于今世的“学术”),是基于中国古代“文”/“文章”概念的一般认识;然而以此反观中国古代“文学”的历史,这一划分又不免面临困境,《老子》、《庄子》、《春秋》等上古经典,或是魏晋玄言诗、宋明理学诗,很难用今世“文学”或是“学术”的标准予以明确归类,“类”的归属与“体”的区分,其界限并非显而易见。 mATDulk6eVuQWO7dhwguXu60jljhRrnkYgnS1BWrZNXP6iexUVcUIm6qdVXwFd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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