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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青少年”的历史

“青少年”这个概念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只有当社会发展到特定的阶段,才会出现这个概念及其外延。对青少年的认识在人类认识发展中经历了不同的几个阶段。

一 无“青少年”的神话阶段

1.儿童价值的否定和以老年人为楷模

在古代原始社会里,并不存在近代意义上的青年。由于当时生产力极端落后,人的发展极端不发达,人的一生也是相当短暂的,从儿童到成年人的转换过程是迅速的、不被觉察到的。儿童在那个社会被认为是单纯的消费者,缺乏社会价值,不被重视,其意义仅仅在于补充成人队伍的来源。而老年人是社会传递的主体,是社会价值的体现。这种社会背景是“青少年”不存在的根本原因。

2.“青少年”是一种富含文化内涵的仪式

在古代,儿童向成人的转换过程一般通过一种传习仪式来完成。儿童必须经过分离、过渡和重回群体的仪式,必须“死去”才能成为成人。进入成人的世界是一次再生,是作为真正的人的一次再生,是以接受成人的行为、规范和价值为前提的。儿童转变为社会成员的第二次诞生,是通过整个部落承认的仪式来体现的,这种传习仪式使人从价值被否定的童年迅速过渡到以老人为楷模的成年阶段:经济地位迅速发生变化,被吸收进成年猎手的行列;个人在群体中的地位同时发生变化,从一种附属地位上升到社会的主流地位;整个人的社会状态也因此而改变。这一过程具有与一系列文化、社会规范交织在一起的生理学的规定性,但是这种成熟也有别于逐步积累经验发展起来的真正的成熟,具有突发性。

不同时代、不同文化有着不同的过渡仪式。传习仪式有的把达到成人年龄的青年先变成一个胎儿,再通过仪式获得新生。还有通过隔离的形式,把刚刚进入成年阶段的孩子与以前的生活环境、母亲及其他孩子分开,与世隔绝地生活一段时间,恪守某些禁忌,熟悉部落法规,逐步接受关于图腾的教育,等等。另外还有接纳的形式,比如在中国,先要举行成人典礼才能进入部落成年成员的行列。

此时,并没有形成有关青少年的概念,还不具备真正社会意义上的“青少年”。

二 单边意义上的“青少年”阶段

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作为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青少年开始作为一个较长的人生历程进入学者的研究视野。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此时的“青少年”具有两种意义。

1.对青少年期的划分

在这个阶段,青少年作为一个意义出现,同时出现了关于青少年群体及其特征的定义,以及年龄阶梯等方面的论述。但是这个阶段对青少年的认识还处于初始阶段,对青少年的论述是不完备、不成体系的,对青少年意义的理解是不全面的。而且大部分论述不是从一个社会整体的角度看青少年的基础性,而一般多从生理角度阐述包括青年在内的多种年龄阶段。比如,古希腊“七贤”之一梭伦以7年为一个周期对人生进行划分,7岁换齿、14岁进入青春期、21岁长出胡须、28岁肌肉最强健、35岁结婚和有所作为、42岁性格定型;西方“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认为,人生分为四个年龄阶段:童年(热与湿)、青年(热与干)、成年(冷与湿)、老年(冷与干)。

2.对青少年社会性含义的认识

除了对青少年生理方面的简单论述以外,在古代哲学思想中也出现了青少年的形象,但是青少年的社会价值还是没有得到应有的承认,一般认为其价值是低于成年人和老年人的。柏拉图从不同的教育阶段规定青年的定义,认为青年意味着学习、学徒的年龄,接受军事训练的年龄,结婚的年龄,承担社会管理和司法职务的年龄。亚里士多德则认为,青年是低于成熟的人,是人的生存的三段式之一,他承认青年人表现出来的美德,但最高品德仍然属于成熟的成年人。

在人类历史的很长时期里,青少年其实并不被认为是这个社会的真正一员。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才终于被承认为社会存在,但仍旧只能扮演社会的“边缘”角色,青少年的意义仅仅在于为成人阶段做准备。夸美纽斯认为,每一个年龄阶段存在的意义都在于准备向更高一级的阶段过渡,青年的理想模型是成人,他把人的不同年龄阶段与不同类型的学校联系起来。卢梭根据年龄的天然发展的特点,把人分为这些阶段:0~1岁是“幼儿”,为“天然年龄”;2~12岁是“童年”,为“体育教育、感性知识和道德感情教育开始的年龄”;12~15岁是“力量年龄”,为“智力、体力和社会教育的年龄”;15岁结婚,是“理性和冲动年龄”。他把符合一个人的“自由意志”的原则用于教育模式。黑格尔深刻地描述了人的发展特征,强调少年期的冲动性,用宏伟的理想与外部世界的不协调解释青年期危机,揭示儿童发展为青年、从游戏走向严肃工作的矛盾运动。

三 现代意义上的“青少年”阶段

由于现代工业的发展,“青少年”真正产生了。一方面,是青少年期前所未有地延长:学习期延长,进入自立生活与负担家庭责任的时刻推迟。青少年作为人的一个特殊阶段得到承认,同时日益成为社会的独立力量,突出地表现出某些普遍性倾向。另一方面,“青少年”具有了突出的文化含义,其最重要的标志是社会对青少年社会价值的认定。1975年联合国阿姆斯特丹会议指出,青少年期是工业革命的产物。社会现实越来越突出地证明,“青少年”已经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性概念,青少年问题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日益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在理论界,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把研究的目光对准青少年,关于青少年研究的成果和流派不断增加。“青少年”这一概念具备了内涵十分丰富的社会文化意义,社会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界定来描述青少年。如:

青少年群体是社会生产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的概念具有基础性和未来性;

青年对社会的参与要受到群体特征的限制,进而形成群体性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心理;

青年亚文化与社会主体文化具有趋同、矛盾,甚至对抗等多种关系,在一定时期表现出新奇、怪异等特征,有时具有破坏性;

青年对新文化、新观念、新技术有着天然的敏感性,会表现出进步性和创新性;

在社会总体人群的划分上,青年是一个社会弱势群体,需要成人社会、政府、社会团体予以特殊的保护;

从人的发展阶段性角度,青年是未成熟的人、正在发展中的人、需要特别帮助的人;

每一个青年人都是能动的、具有发展潜能的、独特的人;等等。 LwRxqXTi5SVZxklkGqpIhwTVhiOhM0kDUl4Twlmj7FfKn4WUJh+K/NUd625ua5k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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