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规划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先导,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村庄规划应是一个综合性、整体性、实施性的规划。我国关于村庄规划的研究一般多见于建设部门的村庄建设规划研究,很少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综合体来研究;地理界的研究多倾向于农村经济研究,对于村庄规划研究略显不足;农村工程规划设计偏向于农田工程的规划设计,对于村庄规划研究不够重视。因此,长期以来村庄规划研究相对比较滞后。科学的村庄规划编制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事业中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村庄规划的理论是村庄规划的基本规律。我国关于村庄规划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视角主要包括村庄规划编制体系(李王鸣、王勇,2012)、技术模式与方法(葛丹东、华晨,2009)、规划实践与管理(王冠贤、朱倩琼,2012;周锐波等,2011)、规划功能布局(刘韶军,2000)、村民公众参与(许世光、魏建平等,2012)、乡村旅游与景观建设(陈劲、陈征帆等,2009;潘宜、程望杰,2010)等。这些研究对于丰富村庄规划理论,增强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可操作性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村庄是人类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村庄规划理论基础来自科学的发展观;规划过程的指导理论来自系统平衡的控制;规划内容的参考理论来自经济发展阶段论。近年来我国“村庄规划”理论与实践渊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村庄规划作为法定规划,是城乡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2005年公布的“十一五”规划中提出将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任务。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将村庄规划正式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范畴,提出要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十二五”规划更是将“强农惠民,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重要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