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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八大对立范畴详解类型观

因为对詹姆斯的著作了解有限,所以对于他提出的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我无法做出更为详尽的界定和描述。针对他做出的“单薄的”和“深厚的”界定,弗洛诺耶曾进一步做出“薄弱、纤细”和“坚强、丰富”的解释。

我个人并没有使用“理性主义”一词,因为这是一种普遍的心理态度,其中的理性同时作用在了情感和思维之上。所以,心理类型仍然包含很多对立范畴。那么,我们该如何对这些类型做出归纳性的区分认知呢?对此,我将在八大对立范畴的基础上做出解释。

(1)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

理性的能力会作用在合理、明确的态度上,能够促使我们在客观价值的基础上进行思维、感知和行动。观念主义认为,客观价值的产生来源于理性评价的积极行为,也就是康德所强调的“基本原则”;而经验主义则认为,客观价值的来源是历经众多实践而被证明的经验。

康德在《逻辑学》中指出:“理性是观念的根源,而观念是从经验中无法找到的理性概念。”《康德全集》也表示:“理性在观念运作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原型都存在于观念当中……作为调节性原则,理性在经验的基础上,运用理性能力保持原则的一惯性。”这些属于内倾型的观点,明显与冯特的经验主义大相径庭。冯特指出,理智功能的结合构成了理性,理性被赋予了一种感觉基质,因此聚集到了一般性的表达形式中。

在这里,我可以做出总结:我所提到的理性主义,是一种把理性提升到原则高度的理性主义,它包含观念主义与经验主义的双重特性。

(2)唯理智论与感觉论

感觉论把客体的感觉经验看作知识的唯一来源。因为理智往往与审美相对,而詹姆斯所提出的感觉论,其态度来源出自于客体,这是一种理智的态度,而不是审美的态度。所以,把持有理智态度的感觉论同唯理智论相对,似乎不太合适,唯理智论在心理学上的态度是为主要的决定价值赋予理性。即便是个体的思维完全被感觉经验占据,主体仍旧就可以作为一个感觉论者而存在。因此,一个经验主义者同样可以持有维理智论的立场。我们之所以把观念主义看作感觉论的对立面,是因为在哲学当中,人们通常会把理性主义与唯理智论混淆使用,而感觉论在实质上是极端的经验主义。

(3)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

在哲学研究中,我们也许会产生“詹姆斯所说的感觉论是否是一种与感觉有关而排除理性的功能”的疑问。这里所说的“与感觉有关”,并非是庸俗的肉欲层面上的感官,而是作为一种心理态度的真正感官性。对这种心理态度起决定性作用的并不是被移情的客体,而是存在感觉刺激的事实。

或许很多人都认为唯物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念是把“物质”作为基础和核心,这同样是某种道德的感觉论。詹姆斯把刚性的、唯物主义的以及感觉论的人归为一类,但从字面上看,我们很难把这些属性归为同一类别,所以詹姆斯看到的应当是这些词的哲学含义。

在哲学意义上,唯物主义的核心价值具有事实性,而不是感官性,它是客观而具体的现实。这种唯物主义的对立面便是把观念看作核心价值的唯心主义。前面我们说到了“道德”层面,但是哲学意义上的唯心主义并不是道德层面的唯心主义,就如同哲学层面的唯物主义不是道德层面的感觉论一样。在詹姆斯看来,哲学上的唯物主义是以哲学价值为导向的,这有着外倾的性质。

(4)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

詹姆斯把乐观与悲观放在心理类型的对立面,并以区分人的气质类型。但在我看来,这种做法并不合适,一个唯心主义者会从无意识的情感中对其他类型的人做出相应的评判,但这并不代表经验主义者会选择一种悲观的世界观。就像叔本华,他是一位纯粹的唯心主义者,但并不持有乐观主义者的世界观。康德是一位内倾型的人,但作为一个经验主义者,他的世界观既不乐观,也不悲观。

所以在我看来,乐观主义与悲观主义的分类与詹姆斯的哲学类型分类没有半点关系。不管是内倾型的人还是外倾型的人,他们可能是乐观主义者,也可能是悲观主义者。詹姆斯在此处所犯的错误应该是无意识投射的结果,他把唯物主义与悲观主义归结在一起,可见他是站在了唯心主义的立场上。这也正是詹姆斯把他提出的“感觉论”“唯物主义”“非宗教性”等分类并不清晰的词语用作哲学上的类型分类,甚至强加给刚性人的原因。

利用两种类型之间的相互厌恶来进行类型对立设置,似乎是人们常见的心理。这通常是一种情绪上的厌恶,虽然带有强烈的主观性,但是对我们在相互恼怒中发现差异的类型研究仍然提供了有价值的证据。也许人们会怀疑这些不过是情感的对立,而且这种对立对我们进行类型分类起到的作用并不大,但我们应当明确的是,在无数经验中,正是这些潜藏着的情感使得原本公正的理性变得歪曲,以至于人们之间用于相互理解的功能遇到了阻碍。

(5)宗教性与非宗教性

如果一定要让宗教性通过一种对立的形式来表现类型关系,那么从詹姆斯的角度来说,就是把宗教看作一种纯粹的态度,而这种态度的决定性因素是宗教观念——这当然是从观念主义的角度来说的,所以詹姆斯才会把刚性的人归为非宗教的类型。我们都知道,宗教情感与宗教观念是相对的,而詹姆斯对人性做了深刻的研究,所以他一定清楚宗教情感与宗教观念一样,都可以决定宗教态度。对此,詹姆斯做出了这样的解释:“经验主义者尊重事实,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再具备宗教性,尊重事实本身就是一种信仰,本身就是宗教的,而随之产生的科学气质则是虔诚的。”

经验主义者对事实有着宗教般的信仰,所以不会再产生对观念的定向。在心理学领域,信仰不只存在于宗教当中,不论是信仰事实还是信仰观念,只要个体思维存在定向,就都可以称为“宗教的”。在宗教性面前,事实的地位被大大提升了,因而,服从客观事实并不是“非宗教的”。柔性的人和刚性的人都具备宗教性,只不过他们各自对应的是观念主义和经验主义。这种状况也可以用当今文化时代的现象来解释:科学是由客体决定的,而宗教是由主体也就是由观念决定的,观念在科学领域占据着一定的地位,但是客体往往会取而代之,并迫使观念寻找其他的避难所。在这个层面上,詹姆斯把经验主义归结在非宗教性质中的行为也就得到了证明。

(6)意志自由论和宿命论

经验主义者定向于事实,也就是定向于被移情的客体,因此,他们会产生因果的印象。因果原则往往会对主体形成有效的印象支配,让主体的心理疲惫不堪,于是一些反抗和抵御的情形便相继开展。经验态度会阻碍人们相信内在的心理,因为它模糊不清而且没有论证的证据。由此我们也可以预见经验主义的宿命论结局:经验主义者会从父母或是周围环境中了解宗教世界,但是这个世界与我们所说的科学世界有很大的差异,可以说是相互分离的,这两种世界都是这类人的思维来源,但他们却不喜欢像常人一般穿梭在两个世界中。

在唯心主义论中,原始意象代代相传,积累了大量的力量。每当原始意象被激活,它就被主体同化,在这个过程中,原始意象也为主题传送了一种独特的力量,所以主体才会具备独立、自由和生命永恒的力量。当主体的观念超越事实的时候,自然就会被自由观念支配了。因此,这种类型的人会得到信仰自由意志的结局。

意志自由论和宿命论的类型对比,是哲学类型分类的一个典型。

(7)一元论与多元论

根据前文我们可以得出,一元论的态度多倾向于定向观念,而观念的倾向往往表现为两种情况,其一是作为一种无意识形式的先验,其二是源自于抽象的过程。在这两种情况之下,观念具备同一种等级的特征。

倘若是第一种情况,那么所有的无意识制定便都成了观念的工作,观念对一些思维和逻辑的可能性和必然性都有一定的控制权。所以,在这种情况中,观念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若是第二种情况,那么观念会站在所有抽象事物的顶端,然后囊括一切。

观念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总会出现多元的情况,但总会有一种主要观念占据优势地位。客体具有多样性,这也就决定了客体的定向态度会倾向于多元化。客体的定向若是倾向于一元论,则类似于内倾,多元论则类似于外倾。

(8)教条主义和怀疑主义

从观念的角度来看,无意识观念的实现并不一定会导致教条主义,但教条主义是持有执着的观念态度的典型。无意识观念在进行实现自身的活动时,总会形成一种印象:对于观念主义者来说,一旦他陷入观念的思考,教条主义便会不自觉地出现,然后把经验强行注入到观念当中。而经验主义会定向于客体的思维,然后对所有的观念都持怀疑的态度。 ToN0hpuxbHlBrwkfITdkuDaQCnGu+cCxdPnOwIkVnkboQ6z/PBoqyTKUjkUTgi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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