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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说话的眼睛:眨眼的哲学

美国作家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曾经说过:“人的眼睛所说的话和舌头一样多,不需要字典,就能够从眼睛的语言中了解整个世界。”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了解对方内心的世界。爱默生的这句话告诉我们,一个人内心的所思所想很多时候都会通过他的眼睛表露出来。

即使是眼睛的一种常见动作——眨眼,也可以提供给我们非常丰富的信息。在常人看来,眨眼是一种自发的行为,然而眨眼其实也是一种下意识的动作。也就是说,它不仅是眼睛出于自身需要的一个自发性动作,同时和潜意识相联系。比如,人们常常通过一个人的眨眼频率来判断一个人是否说谎。

在美国的海关,检查员通常会在检查时告知游客:“如果有违禁品没有申报,将会被遣返回国。”许多人觉得这样一句例行公事的警告实在是“多此一举”,毕竟游客在填写申请表时已经被告知过一次了。其实不然,海关检查员当然知道游客已经被告知不得携带违禁品,他们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重复告知”,而是为了观察游客在听到这句话时的反应。检查员在向游客做出这个警告的同时,会仔细观察游客的眼睛,如果对方的眨眼频率不正常——过高或者过低,过低有可能是刻意的掩饰,那么就会被列为嫌疑对象。他们尤其会对眨眼频率过高的游客提出检查对方行李的要求。

美国海关检查人员做出这样的判断是有一定依据的。通常情况下,一个人的眼睛无论看起来是湿润的还是干涩的,它们在每分钟都会眨大约6~8次,每次眨眼的时候,眼睛会闭合约十分之一秒。如果是在非正常情况下,比如压力较大或者撒谎时,眨眼的频率就会有显著的提升。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人可能出于某种目的会刻意地控制自己眨眼的频率,但这种“刻意”控制之后,眼睛自身为了缓解之前的“压制”带来的不适感,会有一定程度的反弹,比如使劲或快速地多眨几下眼。

当然,除了这种非正常情况下的一连串反弹式眨眼动作,这种动作本身也可能是压力的结果,或者反映出一个人内心的激烈斗争。最著名的案例要数克林顿总统绯闻案——一个关于说谎微反应的经典案例。据心理学家分析,克林顿在否认和莱温斯基有染时,眼睛的眨眼频率是平时的五倍,这完全是压力的结果。

当时克林顿的辩解是:“我没有和那个女人,莱温斯基小姐发生过性关系。我从没有让别人去撒谎,一次都没有,从来没有。这些指控是假的。”作为现任总统,克林顿还是比较顾及自己的身份地位,也想要表现出自身的修养,因此他的语气是相对平和的,语速和顿句也正常。然而,细心的观众们还是瞧出了端倪:克林顿在演讲的过程中尽管眼睛一直看着某个方向,似乎是在克制自己的情绪,但是眼睛还是不受控制地出现了高频率的眨眼,同时右手的食指快速、多次向前下方发力指过去——显然,作为总统,他想要极力控制自己情绪,但是却没有办法完全做到这一点,即使表面上情绪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高频率的眨眼和反常的手部动作还是出卖了他。

根据心理学家的研究结果,“内心的情绪是无法隐藏的”。公众理所当然地认为克林顿是“恼羞成怒”。这个案例验证了一连串眨眼动作对于内心活动的反映,是识别谎言的重要线索。

FBI特工也经常通过观察或者记录犯罪嫌疑人的眨眼频率,或者是眨眼时眼睛闭合的时间,判断对方是否说谎或帮助确认嫌疑人是否有罪。

多年前,在波多黎各的一家旅馆发生了一起纵火案,97人在这场大火中丧生。FBI特工经过多方面的侦查,将一名保安确定为怀疑对象。这场大火的源头正是发生在他所管辖的范围之内。开始时,这名保安以为只是例行的询问。FBI特工询问了他几个非常普通的问题,比如失火前后他在哪里,是否看到嫌疑人等,目的不仅是为了确定案发时他是否在现场,同时也是希望通过观察他回答问题时的表情获得一些有价值的信息——此时,FBI已经私下将他确定为嫌疑人了。

FBI特工仔细观察他回答每一个问题时的表情。令他们失望的是,这名保安只在被问到起火时身在何处时,眼睛才眨动了一下。而被问到其他问题时,他的反应都没有什么异常。鉴于那名保安眨眼的时间稍微有些长,这让FBI特工意识到这名保安真正的问题应该在案发时他是否在场的证明上,然而这并不能说明他与纵火案有关。后来又经过几番审讯,“心虚”的保安终于承认,自己在案发时正在和女友约会,他对自己在工作时间内离岗约会女友的行为感到非常自责,同时的确是因为他的擅离职守给了真正的纵火犯作案的机会,最终酿成了惨案。

在这个案例中,正是保安的这个眨眼动作为FBI提供了审讯的突破口,及时调整了调查方向,最终使真正的纵火犯落入法网。而那名保安虽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却因为失职造成惨案而一辈子心存愧疚。

为什么这名保安在被问到自己是否在场时出现了那个反常的“眨眼”动作呢?据FBI行为心理学家分析,眨眼动作也被称为“视觉阻断”,是一种非语言行为,它通常发生在当人们感受到自己被威胁,或者是遇到自己不喜欢的事物,想要逃避时。眨眼时在“闭合”的那一瞬间,眼睛将所有自己不想看到、不想面对的事物都阻隔在外,避免对大脑造成刺激。事实上,这是因为大脑不想看到眼前的事物,而“指挥”眼睛所做出的一种下意识行为。

这种视觉阻断行为不仅发生在犯罪调查和审讯中,同时也会发生在两人进行沟通时以及一个人为了表示对另一个人的反感时。如果我们和对方谈话,而对方恰好做出了眨眼的动作,那么很显然他是在说:“你的话太无趣了,我不爱听,赶紧说完就走吧。”这时除了知趣地离开,我们也可以选择改变话题;如果改变了话题仍然对对方没有产生一点吸引力和效果,或者看到对方眨眼时眼睛闭合的时间较长,那么就表示在他的脑海中已经完全没有我们的存在了。这时我们就该考虑自己是不是说错了什么话,最好知趣地离开。

据说,一些自命不凡的人也经常用延长眨眼的时间来显示自己高人一等的姿态,甚至会脑袋后仰,给对方一个长时间的凝视。总之,眨眼的哲学还是比较深奥而又有趣的,有待我们自己去慢慢体会其中的奥妙。 sUP2DPgws55mWB1ZJxdHosxcisS1MkVeD3bJewgnElfREXZ8eiXORxrnfJPR+v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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