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阅读鉴赏,需要细读甚解

一、对“不求甚解”的甚解

陶渊明的《五柳先生传》里有一段人们耳熟能详的关于读书的名言: “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三国演义》中介绍诸葛亮的读书方法,说别人是“务于精纯,惟孔明独观其大略”。

许多读书人据此把“不求甚解” “观其大略”奉为读书的箴言、圭臬。还有人根据“不求甚解”几个字,认为陶渊明的读书态度方法有问题,认为“不求甚解”就是粗解、浅解。殊不知陶渊明、诸葛亮的读书方式是特殊历史背景下的产物,是针对两汉以来不良的读书方法而言的。明代学者杨慎说: “ 《晋书》云陶渊明读书‘不求甚解’,此语俗世之见,后世不晓。余思其故,自两汉以来,训诂甚行,说五字之文至于两三万言。陶心知厌之,故超然真见,独契古初,而晚废训诂。俗士不达,便谓其不求甚解矣。”冯钝吟的《杂录》也说:“世人读书,正苦大意未通耳,乃云吾师渊明,不惟自误,更以误人。”

在汉晋时代,儒生们有一种很不好的读书习惯,就是对经书苛求“微言大义”以至于“穿凿附会”。具体表现为:一是脱离文本整体语境,用训诂法孤立地解释每个字词的意义;二是把每首诗的解释都生扯到历史事件中去。脱离文本实际,片面强调微言大义、深文周纳,甚至用离题万里的两三万字的道德、政治说教,来解释五个字的诗句,十分烦琐,既无理也无趣,学习者常没有这样的耐心听完解释。陶渊明所说的“甚解”针对的就是汉代儒生们钻牛角尖式的烦琐比附,解读得越是深入细致,距文本的原意、本旨越远,越让读者觉得味同嚼蜡。这样的“甚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甚解,而是“歪解、曲解、烦琐解”,这难道也值得去“求”吗?陶渊明、诸葛亮当然不屑为之。后人望文生义,误解了他们的话,对其本意就没有“甚解” “真解”。看来对陶渊明的“不求甚解”有必要作一番甚解。

从上下文小语境看,陶渊明的“不求甚解”,是以“好读书”为前提的, “闲静少言”,读书时全身心投入,丝毫没有随便马虎、粗疏轻狂之意。目的是“会意”“有得”,强调用整个心灵感受作品,意会神摄,求得与作者的心灵相通共鸣。这是一种很高的目标和境界追求,难道不熟读精思就能轻易达到吗?即便对“不求甚解”作传统意义理解,也并非概指一切书籍,对其喜爱的书,陶渊明是读得很深入细致、以求甚解的。他在《移居》一诗中描述自己的读书之乐: “邻曲时时来,抗言谈在昔;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对于“奇文”,他不但自己读,还要与邻居一同欣赏玩味,相互切磋分析疑难,这难道不是一种深入阅读的“甚解”吗?

从历史背景大语境看,他的“不求甚解”,是不拘泥于两汉以来对经书中章句的烦琐考证,保持自己的独立见解,主张读书要以心相交,适己会意。这种唤醒读者主体意识的读法,实际上是对两汉魏晋以来烦琐解经训诂之风的反叛和纠弊,是对单一精读方式的补充和发展,开精读与略读两相宜的先风。

二、 “细读甚解”是古今中外众多学者的共识和成功之道

古人称道某些人才华出众,读书“一目十行”,如《南史》说萧纲“读书十行俱下,经目必记”, 《梁书》说萧统“读书数行并下,过目皆记”。其实这些都不过是溢美之词,极言某人天资过人罢了,当不得真的,更不能以此作为阅读鉴赏的典范。

郑板桥就说: “读书以过目成诵为能,最是不济事。”速读当然也有其实用价值,但阅读鉴赏,特别是要读出味道和真知灼见,还是要坐下来,读进去,深入地细读精思,以求甚解。这早已被古今中外无数学者、鉴赏家所认可并成功实践:孔子读《周易》以至“韦编三绝”。杜甫名言: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把书读得“透辟以至残破不堪”,不深入把玩、反复细读能行吗?大文学家苏东坡说: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宋代大儒朱熹说: “读书譬如饮食,从容咀嚼,其味必长;大嚼大咀,终不知味也。”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程颐也说: “读书之味,愈久愈深。”金代诗人元好问说: “文需字字作,也要字字读。咀嚼有余味,百过良味足。”

明清大评点家金圣叹(评点《水浒传》 《西厢记》 《杜甫诗》)、毛宗岗(评点《三国演义》)、张竹坡(评点《金瓶梅》)、脂砚斋(评点《红楼梦》)等都极力主张熟读精思,以求甚解,而且都用成功的评点实践做出了细读精思的表率。金圣叹在《西厢记》的评点中说: “今人不会看书,往往将书容易混账过去。于是古人书中所有得意处、不得意处……无数方法、无数筋节,悉付之于茫然不知,而仅仅粗记前后事迹。”在《读第五才子书法》中说: “吾最恨人家弟子,凡遇读书,都不理会文字,只记的若干事迹,便算读过一部书了。”叶圣陶在其《语文教学二十韵》中说: “陶不求甚解,疏狂不可循。甚解岂难致?潜心会本文。”

鲁迅幼时就读的“三味书屋”,其含义就有“诗书滋味长”之意,所谓“把卷沉吟过二更,依然有味是青灯”,就是要从诗书中认真体会并获得深长滋味。读书需要深入细读品味,以求“甚解”有味,而不能像猪八戒吃人参果那样“囫囵吞书”。据说毛泽东每年都要把《鲁迅全集》读一遍。毛泽东阅读的众多历史典籍和文学名著中,很多都是写满眉批和旁批的,可见毛泽东读书的细致和思考的深入。能得到一部写有毛泽东批注的著作,那真是三生有幸,无比珍贵的。

国外学者也有对细读甚解的论述,德国作家歌德说: “我每年都要读几部莫里哀的作品,正如我经常翻阅版刻的意大利大画师的作品一样。因为我们这些小人物不能把这类作品的伟大之处铭刻在心里,所以需要经常温习,以便使原来的印象不断更新。” 美国的约翰·米德马所著《慢阅读》一书,反对一味快餐式的阅读,提倡像慢饮食一样“慢阅读”,拉近读者与所读信息之间的距离。目前“慢阅读”运动正日益发展壮大,美国新罕布尔大学的托马斯·纽柯克教授也认为, “慢阅读”更重要,是从文字中发现更多意义和乐趣的一种方式,提倡大声诵读和背诵的方法。 ( 《参考消息》,20100623)慢阅读是诉诸心灵的惬意的阅读:清风朗月,一卷在手,心与书从容相对、融为一体,今夕何夕,宠辱皆忘;或书在枕旁,情感随书中人物的命运起伏,喜怒笑哭,无法自已。这样的阅读会使世界在眼前开阔起来,这样的阅读会在心田种下爱与善的种子,这样的阅读能使人找到自己。有一种教育叫熏陶,有一种成长叫积淀,有一种阅读叫品味。正像美好的风景让人放慢脚步,细细欣赏,读完之后还会留下长长的记忆和回味。

古今中外的众多有识之士,尚且倡导并身体力行细读甚解,何况我辈常人。阅读鉴赏需要对文本独立地感受、领会、理解、判断。一切精彩的见解、高深的理论,从根本上说,主要是从大量的深入阅读中概括出来的,最终又能够解释各种各样的文本。任何阅读理论批评流派,要取得杰出的成果,都离不开深入阅读、钻研。我们所提倡的“细读甚解”,是以文本为中心的,重视语境对语义分析的影响,强调文本的内部组织结构。也就是不脱离文本,把细节与整体相联系,从实际出发,以“会意”本旨、真意为目标的“甚解”,完全不同于汉晋时期穿凿附会式的“甚解”。

三、引导学生细读甚解的教学策略

(一)倡导学生提问质疑

过去人们较多地关注研究教师怎样提问,而对学生提问质疑的这种提问方式研究较少。高效的现代课堂应该倡导、鼓励学生在细读探究的基础上多提问,让学生树立“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和“没有问题的学生是学习存在问题的学生”的学习理念。美国的布鲁巴克认为: “最精湛的教学艺术,遵循的最高准则,就是让学生自己提问。”哈佛大学的名言: “教育的真正目的就是让人不断提出问题,思索问题。”

一堂语文教读课应该鼓励学生先根据自己的阅读体验、理解困惑提出问题,原则上什么问题都可以提,但鼓励学生多提有独到发现、有一定深广度和更大思维价值的问题。当学生一时无从提问时,教师可以适当“抛砖引玉”,启发提问。然后教师根据学生所提问题,组织、引导学生讨论、解答,教师从中点拨,归纳总结。最后再以“教师提问”补充之。

课堂倡导学生多提问质疑,对教师和学生都更有意义:对学生,更能促进其自主探究思考,突出其主体地位,让课堂更富有针对性、探究性、生成性和灵活性;对教师,无论是备课,还是文化素养、应变机制,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譬如学习闻一多的《死水》时,有学生提出: “作者对‘死水’的态度为什么不是净化、拯救,而是雪上加霜地‘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使死水变得更脏? ”此问有一定难度,教师可以引导思维:世界上的“水”有多种,人们相应地也有不同的情感和态度:第一种是极为清澈纯美的水,如九寨沟的水,人们的情感是爱惜,态度是保护;第二种是有一定污染的水,如珠江,人的情感是惋惜,态度是拯救净化;第三种是极度肮脏腐臭的水,如死水,拯救净化既无可能,也没必要,人的情感是憎恶绝望,态度是诅咒鄙弃——既然“死水”般的旧中国如此黑暗丑恶,让人绝望,倒不如让它更加腐烂发臭,加速它的灭亡,新事物也许能更快地出现生长。

又如阅读卢纶的《塞下曲》: “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对这样一首脍炙人口的佳作,数学家华罗庚却认为有瑕疵,发表诗文质疑: “北方大雪时,群雁早南归。月黑天高处,怎得见雁飞? ”华罗庚的问题质疑当然是细读所致。有一位中学生对华罗庚的“质疑”也写诗提出了质疑: “胡天八月雪,大雁未必归。月黑不见影,寻声知高飞。”该学生认为月黑虽然见不到大雁的身影,但可以通过“寻声”推知大雁在“高飞”,这当然也是细读质疑的结果,更为可贵。

教学中我谈及此例,有学生在细读中,变换思维角度提出:如果不把“月黑雁飞高”看作单于逃跑的那个夜晚的实况描写,而是理解为“比兴”手法,看作对“单于夜遁逃”的比喻、渲染,是否可以这样解读:就像月黑之夜大雁高飞一样,单于逃跑了。这样“月黑雁飞高”作为一种比兴手法,和“大雪满弓刀”就脱开了具体的时空关系, “大雁”和“大雪”不就没有时间季节的矛盾了吗?这种细读的独到发现就更加难能可贵了。

(二)注重诵读涵咏

古人“吟诵”,通过视觉和听觉的结合,感受语言文字的音位层级、语言音节组合、节奏韵律之美。默读固然可以细读,但也可以一目十行地速读。而诵读是必须细致精准到每一句、每一字、每一音节,甚至每一个标点符号。现在很多人年龄越小越能大声朗读,随着年龄的增长,却越少高声诵读。在高年级学生或成年人那里,那种“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的情景已很少见到了,这并不利于深入细读鉴赏。

仅靠“沉思力索”有时也能理解作品的意思,但多有隔靴搔痒之感,通过吟诵可以做到从音韵、节奏领会到神气相通,与作者的性灵沟通融合。书读到烂熟,诵读者就好像成了作者,也即朱熹所说: “先需熟读,使其言皆若出于我之口;继以精思,使其意皆若出于吾之心。”现代许多大家提倡诵读,俞平伯认为,诗有一种难以解释的神秘性,诗的本身与人们用语言对它的解释中间有相当的距离。要想补救缩短距离,唯有诵读,能够背诵就更好。 “耳治胜于目治……诗词于空里传神处,吟诵有时比解释更为切用。” 叶圣陶强调: “美读得其法,不但了解了作者说些什么,而且与作者的心灵相感通,无论兴味方面或是受用方面都有莫大的收获。”

譬如学习朱自清的散文《荷塘月色》,其中有一句: “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对于这样一句看似平常的语句,有学生提出: “作者一直在描写荷塘和月色,为什么破折号后突然来了一句描写睡眠的语句: ‘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破折号前后语句什么关系? ”对这样一个问题,教师不必直接解答,可以让学生反复诵读此文段,学生自然就会领悟这是一种“暗喻”:将“满月的朗照”比喻为痛快淋漓的“酣眠”,固然使人享受;又将“有一层淡淡的云”遮掩的月光,比喻为“别有风味的小睡”,也使人喜爱。此处也同时使用了“通感” ——将欣赏月光的视觉转化为睡眠的感觉体验,形象生动,使读者感同身受。

诵读的方法因文、因人而异。短文可以全文读,长文可以重点语段着重读,可以教师范读、领读,可以学生齐读、散读、分角色表演读、男女配合读、一人领读多人和读、分组接力读、竞赛读等,不一而足。

(三)关注留意细节

作品中的一些看似平淡无奇的细节,可能是作者匠心独具之处,寓意深刻。要关注留意,不可掉以轻心,大意放过。如《项链》中罗瓦塞尔“积攒下这样一笔款子,打算买一支枪,好在夏季的星期天,和几个朋友到南泰尔平原去打云雀” ——猎枪的价格实在不菲(400法郎),生活中用途却不大。生活还很拮据的罗瓦塞尔为何存款来买如此高级的猎枪呢?虚荣心使然。因为用高级猎枪打云雀,在当时是一种“有钱和有闲阶级”从事的时髦、高雅的贵族活动。罗瓦塞尔先生费尽周折弄到请柬,又肯用买猎枪的钱为妻子置办舞衣,都不单纯是为了妻子痛快玩玩,而是为了满足虚荣心,抓住这一机会,结识巴结上流人士。

(四)咀嚼品味语言

细读要求带着强烈的“语文意识”去读。所谓“语文意识”,即在阅读时对读本的遣词造句、表现技巧等语文因素方面的关注与揣摩。这样做将事半功倍,效果显著;否则事倍功半,阅读虽多,却效率低下。常见一些人似乎也看了不少书,但是语言文字水平并不佳,写文章总显得词不达意,文句粗糙,用语随意,逻辑混乱,技法平庸。究其原因,就是在看书时,关注的仅仅是表达的内容,即文章“写了什么”,却忽视了表达的形式,即文章是“如何写的”,这便是缺乏自觉的“语文意识”,缺少对布局谋篇和语言文字运用等表达形式留心的缘故。

朱光潜先生在《谈文学》一书中,有这样的一段话: “从前我看文学作品,摄引注意的是一般人所说的内容。如果它所写的思想或情感本身引人入胜,我便觉得它好,根本不注意它的语言文字如何。反正语文是过河的桥,过了河,桥的好坏就不用管了。近年来,我的习惯已完全改过。一篇文学作品到了手,我第一步就留心它的语文。如果它在这方面有毛病,我对它的情感就冷淡了好些。我并非要求美丽的辞藻,存心装饰的文章令我嫌恶;我所要求的是语文的精彩妥帖,心里所要说的与手里所写出来的完全一致,不含糊也不夸张,最适当的字句安排在最适当的位置。那一句话只有那一个说法,稍加增减更动,便不是那么一回事……这种精确妥帖的语文颇不是易事,它需要尖锐的敏感、极端的谨严和极艰苦的挣扎。一般人只是得过且过,到大致不差时便不再苛求。”

同样是文本世界,语文学科与其他学科的根本区别在于,其他学科只关注“说的内容”,也即“说了些什么”;唯有语文学科最终关注的是“说的形式”,也即怎么表达的——为何如此布局谋篇?为何这样表达?为何用这个词语或句式而不用那个词语或句式?只有把对文本“内容”的关注和语言表达形式的重视结合起来,用心关注“怎么说”,才能更准确地把握“说了什么”,透彻领悟内容。这种细读并不是漫无目的、不分主次重点的逐字逐句地读。处处精细也就没有了精细,扼杀了精细——这需要练就敏锐独到的鉴赏眼光。

1.善于发现关键词语,咀嚼品味

文章中一些“文眼”式的关键词语,往往起到纲举目张、提纲挈领的作用,要注意发现和把握。如闻一多的《死水》中: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其中“绝望”一词很关键,在整首诗中出现了三次,是“诗眼”。正因为诗人对“死水”一般黑暗陈腐、肮脏腥臭的旧中国极度失望,进而悲愤绝望,所以才会说出“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的激愤、诅咒之语。既然现实如此黑暗、丑恶、让人绝望,倒不如让它彻底腐烂发臭,烂得更快更透,加速它的灭亡,也许会出现转机,所谓物极必反,新事物才会更快地出现成长。 “绝望”一词,既包含着诗人对旧中国的极度厌恶愤恨,也包含着诗人迫切改变现实的强烈意愿,包含着对新社会的热切期盼和向往。

《促织》中说成名“操童子业,久不售”。教材注释“售”, “原意为买物出手,这里指考取”。为什么不说“久不中” “久不第”而说“久不售”呢?这“售”字把封建时代读书人与统治者的买卖关系的本质揭示得入木三分。所谓“学好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把成名读书一生、长久不第的心酸表现了出来,就像一件东西叫卖好久,却无人问津一样尴尬、无奈。

2.善于发现看似寻常的语言,细读品味

任何语言都只是一种表象的存在,作者要表达的思想情感往往隐藏在语言面纱之后。阅读教学中,要善于发现“语言”这道亮丽风景的绝妙之处,见前人所未见,发别人所未发。

如曹禺的《雷雨》中有这么一处对白。周朴园问: “三十年前你在无锡吗? ”鲁侍萍答: “是的,三十多年前呢,那时候我记得我们还没有用洋火呢。”这一问一答,初读似乎合情合理,但细究起来,则不禁令人生疑。按周朴园的问题流向,鲁只需回答“是的”就行了,后半句的回答——“三十多年前呢,那时候我记得我们还没有用洋火呢。” ——完全是多余的,那么,把后半句去掉,行吗?另外,她为什么不提别的,而单单提“洋火”?显然,去掉后半句,剧情就无法发展下去。鲁不提别的生活细节,是因为三十年前和“洋火”有关的生活情景在她心中印象特别深刻: (1)鲁生孩子受了病总要关窗户,所以室内经常点灯,周在灯下照顾鲁。 (2)周的衬衣被火烧了个窟窿,鲁在灯下为周缝衣服(衬衣上的梅花的由来)。总之, “洋火”是鲁周二人美好生活的见证,有了它,就能引发二人对往事的回忆,推动剧情向前发展,并充分展现周朴园对于鲁侍萍的复杂感情,让周朴园这个人物成为复杂多面的“圆形”人物。

3.善于抓住看似不合情理的语言,细读品味

矛盾是引起认知冲突、激发思维的导火索,课文中有很多表面看矛盾的地方,通过设问激发思维,效果非常好。例如鲁迅的《秋夜》开篇: “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鲁迅为什么不简洁地说:在我的后园的墙外有两株枣树呢?细细品味,鲁迅这看似不合情理的笔法,实则很有情趣:不但写出看的结果——发现两株枣树;而且细腻真切地写出看的过程——夜色朦胧中,粗略看远处墙外有两株树,仔细看其中一棵,是枣树,视线移动,再仔细看另一棵,发现也是枣树。

又如鲁迅的《孔乙己》中最后一句: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大约”是估计, “的确”是肯定,放在一起看似矛盾,实则意蕴深厚:孔乙己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谁去关心他的死活,没人看到,无人提起,不能确切,所以只能估计;孔乙己又本是一个贪杯的人,只要活着就会到酒店喝酒,两年多没见到他,身残体废又无谋生手段的孔乙己,在那个比冰冷的冬季还要冷酷的社会里,结局必然只有一个:死亡。

再如鲁迅的《马上日记》写清晨外出: “走到丰盛胡同中段,被军警驱入一条小胡同中。少顷,看见大路上黄尘滚滚,一辆摩托车驰过;少顷,又是一辆;少顷,又是一辆;又是一辆;又是一辆……又少顷,摩托车没有了。”作者为什么不用“几十辆摩托飞驰而过”这样简洁的语言概括之,而是不厌其烦地一一数来?一向崇尚简洁的鲁迅,这里为何如此啰嗦?看似不合情理,其实如此写,既有细节的真实(在胡同中视野受限,不可能一览无余,确是一辆辆闪过),又真切地描绘出军警摩托车队风驰电掣、飞扬跋扈,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的强烈主观感受,语言风趣,极具感染力,是一种“精致的啰嗦”。

4.比较揣摩相近类似的词语

有比较才有鉴别,对近义词语的比较鉴别,可让学生养成细读品味的习惯。如《故乡》中闰土称“我” “老爷”,豆腐西施夸“我” “贵人”,称呼的不同表现出他们对“我”的心态感情的差异:一个是敬畏,另一个是奉承。

又如《梦游天姥吟留别》中有诗句“仙之人兮列如麻”,这个“如麻”与“雨脚如麻未断绝”的“如麻”、 “心乱如麻”的“如麻”有无差别?“仙之人兮列如麻”是说仙人站立排列,就像生长在地上的成排的麻,写出了仙人的众多、整齐。 “雨脚如麻未断绝”是说雨脚(雨丝)就像挂在墙上的一条条的麻,写出雨脚的绵密。 “心乱如麻”是说心乱得就像一团乱蓬蓬的麻,写出心绪的繁乱。同是“如麻”,语境不同,对象不同,表现的情态也不同。

再如《口技》中将“几欲先走”改为“夺门先走”如何?这不是更能反映口技的效果逼真惊人吗? “几欲”,几乎想,尚没有“先走”。尽管口技惟妙惟肖,效果逼真,但毕竟是看演出,观众尚未失去理智, “几欲”用词准确,夸张适度。若改为“夺门先走”,夸张就失度、失真了,过犹不及。

5.变化文中句式、词语或手法,比较品味

譬如泰戈尔的《金色花》中:“你到哪里去了,你这坏孩子? ”引导学生变换句式: “你这坏孩子,你到哪里去了! ”同时将问号“? ”改为感叹号“! ”。比较两句表意的微妙差异:原句表现妈妈焦急担忧孩子的去向,所以先问“你到哪里去了”,再说: “你这坏孩子? ”原文的问号“? ”,表明母亲不认为真是坏孩子,嗔怪中更多的是关爱。变换句首先是责骂“你这坏孩子”,语气严厉,真成了坏孩子。再说: “你到哪里去了! ”感叹号“! ”使关爱变成了严厉的责骂。

孩子的回答: “我不告诉你,妈妈。”如果句式变换为: “妈妈,我不告诉你! ”同时将句末的“。”改为“! ”。原句重心落在“妈妈”以及“。”上,表现孩子天真顽皮中更多的是对妈妈的昵顽。变换句重心落在“我不告诉你”上,孩子的天真得意成分减弱了,感叹号“! ”使得孩子亲昵顽皮的语气变得粗野蛮横了。

还有一个“坏”字,单从字面看,是负面、责骂的语言,但从上下文看却很精彩,比“好”字还好。这是一种修辞上的“倒词”,类似于汉语中情人互骂“冤家”。不妨用替换法来比较体悟: “你到哪里去了,你这好孩子! ” “乖孩子! ” “可爱的孩子! ” “宝贝孩子! ”等;或者“你到哪里去了,你这调皮孩子! ” “淘气孩子! ” “傻孩子! ”等。显然都不如“坏孩子”细腻、传神、够味和内涵丰富。这里有关心、疼爱、亲昵、欣赏、惊喜、嗔怪、佯责等丰富的情感,恰如其分地表达了母子之间的特殊的亲密默契,这一切尽在语言品味之中。

又如《那树》原文: “电锯从树的踝骨咬下去,嚼碎,撒了一圈白森森的骨粉。那树仅仅在倒地时呻吟了一声。”改文: “锋利的电锯一下子把树锯为两截,碎枝、碎叶、碎皮撒了一地,还有那四处飞溅的木屑。”原文: “两星期后,根也被挖走了,为了割下这颗生满虬须的大头颅,刽子手贴近它做了个陷阱,切断所有的动脉静脉。”改文: “为了把这庞大的根彻底铲除掉,伐木工人把土地上的所有根须斩断。”让学生比较原文和改文手法和效果的不同。原文运用了“踝骨、白森森的骨粉、呻吟、生满虬须的大头颅、动脉静脉、刽子手”等拟人手法,饱含感情色彩,表达出对人类滥砍滥伐的悲愤和对痛苦树木的悲悯。而改文只是客观冷静地在叙述事件,缺乏感情色彩。

引导学生细读甚解的内容和方法远不止以上这些,其他诸如文学作品的表达技巧、体裁不同,鉴赏的重点和方法也有差异,以及阅读一些鉴赏类的文章等,都需要大家进一步总结完善。 ljeNAAKPEAXsVuaKpISpZeEYJP0oGarBfKUF1c9F4yKQZqzUeOZMSn05PkISgKyo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