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武无吾
插画师:岳旺军
麦考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是在我们银行的年会上。
我说“麦考见到我”,而不是说“我见到麦考”,是因为这样听起来,会显得我更重要。
换句话说,大多时候,我都不重要。
像个透明人那样不重要。
就像现在,我坐在麦考身边的座位上,看满桌人觥筹交错,互道衷肠。可整整两个小时的年会,没有人主动跟我说过半句话。
也许在平时,我还可以短暂地接受这样的游离感。
但酒桌上不同,如果他们连喝醉时都不愿意与我说话,那么你尽可想象,他们清醒时对我的态度。
这时百无聊赖的我找到一句合适的话来形容我此刻的存在感。
——连我自己都觉得,我好像并不在这儿……
当然这也带来了某些好处,比如“透明”的我可以随意观察他们,而不怕被发现。
不仅不怕,还有一点希望他们发现。
这时我看向了身边的麦考,他身后空着的酒瓶整整齐齐地摆成一排,让我想起阅兵时那些指向天空的枪口,仿佛下一个瞬间,屋内就将炸出烟花。
我数了数,一共十二瓶。
嗯……白酒。
我知道,每个人对“能喝”的定义都不大相同。但至少对我来讲,上一次见到这么能喝酒的人,还是在金庸的小说里。
于是我萌发了与他结交的念头,希望在两杯酒的间歇中拍拍他的肩膀,然后使用教科书般的开场白打破我们之间横亘的陌生:
“嗨,我是丹尼,哥们儿你怎么称呼?”
然而直到年会结束时,我也没能等到这样的间歇,因为这货喝酒真的不停啊!
于是我只能尽情想象他的背景故事。
就像是铸剑的世家里,再懒惰的子孙也能使上两招剑法。如此海饮的他生活在一个世代酿酒的家庭中,恐怖的酒量一半是遗传,一半则是后天父母有意的训练。
能喝酒的人才知道酒的好坏,父母希望他有一天能接手这份祖传的事业,并发扬光大,于是,对他酒量的训练也自然顺理成章。
然而他的内心却很抵触父母的安排,二十几岁的男人就是这样,他们要在海阔天空的世界翱翔,而不是被钉在地上,做父母的影子。
所以我们才能在恶俗的电视剧中,看到刚刚从一辆银色迈巴赫下来的男主,挥舞着被1939年限量款的百达翡丽手表所禁锢的左手,朝白发苍苍、气度宁徐的父亲声嘶力竭地大吼:
“这他娘的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按照我所设定的背景来讲,某一天他终于决定自己闯出一份事业,于是孤身一人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从一个银行的小职员一点点做起。父亲对他的决定嗤之以鼻,但他总想着有一天,自己会以一个银行家的身份荣归故里,为酒厂的扩张提供资金上的支持。
既完成了自我价值的实现,也为家族产业的延续做出珍贵的贡献。
然而父亲病重的消息从老家传来,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才知道父亲的酒厂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了,备受打击的父亲因此一病不起,临终前父亲将他叫到床边,却已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父亲走后姐姐拿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病例纸,说是父亲托她转交给他。他打开对折的纸,上面写着:
“糯米三成,大米六成半,小麦半成……”
是祖传的配方。
葬礼结束后,他回到这座城市,打起精神努力工作,却也偶尔会像现在这样疯了一般的饮酒,似乎这样,那个总是噘着嘴的混账老头就会回来,敲着他的头说:“你喝的不是酒,是传承!是文化!”
作为一个泪点很低的人,我被自己的想象感动得热泪盈眶,于是失去了认识他的兴趣。
临近十二点,年会终于结束,几个喝多的同事抱头痛哭,不忍离去。
在此之前我只在大学毕业的散伙饭时见过这样的场景,即将天各一方的同学哭着感叹下次见面不知要何年何月。
所以我实在不太理解这几位同事撕心裂肺的哭嚎究竟为何,我很想拍拍他们的头,提醒他们:“其实元旦只放三天假的。”
当我准备这么做时,我却意识到,他们哭很可能就是觉得元旦的假期太短。
这让我也有些想哭。
不过此时我急于滚回自己的被窝,便将这些负面情绪抛却到了一边。
酒店离我租住的公寓只有四条街区的距离,于是我决定走路回去。
虽然后来回想起来,这并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但我很讨厌在冷风里等待出租车。
对,你猜的没错。
作为一个没什么存在感的人,我在马路上招手,出租车都不停。
穿过第一个路口后,我发现了走在前面的麦考。
我和他之间大概有五十米的距离,说起来他喝得实在是很多,隔了这么远的距离我都能闻到他身上的酒味,但他走路的姿势倒是一点醉意都没有,这让我对他的钦佩之情又多了几分。
我想将他喊住,但又不知道喊住后该说些什么,毕竟我们还没正式见过面,他很有可能不知道我的名字。就算我用了教课书一般的开场白打破我们之间的陌生,然后初次见面一切顺利,可同行的路上我们又该说些什么?
询问他家酒厂的名字和所在地?
不对,那个背景故事是我胡编的啊!
可反过来讲,如果我没有喊他,他却在某个时刻突然回头看见了我,会不会像是我一直在他身后默默尾随……
我相信一定很像,毕竟大多跟踪狂在现实生活中的设定都是没什么存在感的“透明人”。
这时,我们经过一处在建公寓的下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城市的各个角落都被这些半成品所占据,它们中有一些被暗沉的脚手架包围,以便带着黄色安全帽的“众神”为它安上骨架,填满血肉。
有一些则被遗弃在原地,成为一架没有灵柩的尸体,我有时会为它们感到悲哀,毕竟它们死在了自己出生的地方,在闪亮的玻璃成为它们的铠甲前,它们就死了,不会再有任何的生长。
有时我想买一束花放在它们身前,不过我已经是个足够奇怪的人了,于是我并没有这么做。
就在我这样胡思乱想时,一声似乎是琴弦崩断的声音突然从前方传出。
我猛地抬头,看到数个立方的混凝土块从天而降,砸向了麦考。
轰隆的巨响将我向后推出数步,我感到脚下的地面一振,大片的烟尘飞起盖住我的视线。
我愣了一下,才觉得脚下一软,瘫坐在了地面上。
目睹一个大活人被从天而降的混凝土块砸死,如果要在我乏味的人生之中,评比出我所经历的最不可思议的五件事。
这绝对是榜首了。
烟尘持续了两三分钟才有些散去的迹象,我坐在冰凉的地面上,手足无措。
作为他的同事或者哪怕仅是一个凑巧目睹的路人,我都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可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我该做些什么?
叫救护车肯定是来不及了,几吨的混凝土砸在脑袋上,除非救护车上下来的是耶稣,否则肯定是没救了。
可如果直接叫警察的话,警察会不会盘问我?
对于一个透明人来讲,接受警察的盘问实在让人讨厌,而且任何一个正常人都能看出现场发生了什么。
——掉下来的混凝土砸死了人。
除此之外,我真的提供不了任何信息量。
我琢磨了好久,觉得这种情况下,要叫人的话,也就只能叫黑白无常了……
我绕着混凝土堆成的小山无比焦虑地走了几圈,刚刚意识到理应尽快通知他的家人时,两道火红的镭射光从混凝土中冲出,直上云霄。
于是我腿一软,再次瘫坐在了地上。
两道红光在混凝土上切出一个大洞,一身灰尘的麦考面无表情地从洞中爬了出来,冷淡的月光照在他的身上,看起来像是恶俗电影里英雄归来的戏码。
于是,目睹一个大活人被混凝土块砸死,在我经历的最不可思议的五件事中,只能排第二了。
然后他吐出一大口沙子,看向软倒在地上的我。
我突然意识到,关于那个酿酒世家的背景故事,我想得可能有点草率。
这时我的直觉告诉我,我应该说些什么缓解横亘在我们中间的尴尬,于是我自然想起了那教科书般的开场白:
“嗨……我……我叫麦考……阿不,我叫丹尼,麦考你……你怎么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