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04
在克拉瑞德城堡里,乔治和蜜蜂一起长大。出于友爱,他把蜜蜂叫作妹妹,即使他知道她并不是。
乔治有许多老师,他们教他几乎所有的技艺,比如剑术、马术、游泳、体操、舞蹈、狩猎、驯鹰、网球等等。他甚至还有一位书法老师。那是个老牧师,表面上举止谦和,内心却十分骄傲。他教给乔治许多种字体,那些字体越是漂亮,读起来就越是费劲。乔治在这个老牧师的课上得不到多少乐趣,也学不到什么东西。另一个修士的课也好不到哪里去,他教的是日常用语的语法。乔治不明白,既然每个人自然就学会了说话,又将其称为母语,为什么还要花时间去学。
只有和马夫弗朗科在一起的时候,乔治才感到快乐。弗朗科游历过许多地方,知道世界各地人们的风俗习惯和动物的行为。他能说出所有国家的样子,还会编小曲儿,尽管他不知道怎么写下来。在乔治所有的老师中,只有弗朗科能让他学到东西,因为只有弗朗科真心爱护乔治。老师只有带着爱去上课才能讲得好。但那两位戴眼镜的先生,书法老师和语法老师,尽管他们彼此憎恨,但是对老马夫弗朗科共同的恨意让他们联合起来,指责弗朗科酗酒。
弗朗科确实经常光顾锡镴锅 小酒馆,而且去得未免太勤了些。在那里,他能暂时忘记痛苦,写写歌。他当然是有错的。
荷马写的歌词要比弗朗科强多了,而且荷马喝的不过是泉水。至于痛苦,每个人都有,但能让人忘记的不是酒,而是我们给予他人的幸福。弗朗科在马厩里工作了一辈子,忠心耿耿,劳苦功高。书法老师和语法老师应该帮他掩盖他的小缺点,而不是添油加醋,到公爵夫人面前打小报告。
书法老师说:“公爵夫人,弗朗科是个酒鬼。每次他从锡镴锅小酒馆回来的时候,都能在路上走出一个又一个‘之’字。不过,那也是唯一一个他会写的字啦,因为那酒鬼还是个蠢货。”
语法老师帮腔说:“公爵夫人,弗朗科发酒疯的时候还唱歌哪。那些歌都不成章法,也不属于任何体裁。他甚至不管押韵。”
公爵夫人生来就讨厌老学究和爱打小报告的人。她做了我们每个人都会做的事:起初她不听他们的话,然而他们没完没了地向她报告,她也就渐渐相信了,决定赶走弗朗科。尽管如此,为了让他体面地被流放,她派弗朗科到罗马去接受教皇的祝福。从克拉瑞德城堡到教廷,一路上有不少音乐家喜欢光顾的小酒馆,因此对于马夫弗朗科来说,这趟旅程就变得更长了。
在接下来的故事里,我们会看到公爵夫人很快就后悔赶走了两个孩子最可靠的保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