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公子,白小哥,我这就先带你们去瞧瞧新房间。”
青须管家踏着不疾不徐的步子,要带清欢和白粥去后院儿看房间。虽然一开始听清欢和白粥要求说要同住一间房,同睡一张床时,青须管家露出了十分惊诧的表情,但是他毕竟训练有素,随即面色便恢复如常,十分得体。
只是望向白粥的眼神多了一份隐忍的同情,看这孩子天真烂漫不谙世事的样子,一定是被逼迫的吧。
毕竟这世道,以玩弄呆萌少年为乐的公子哥不在少数。没想到秦公子看上去如此一个翩翩佳公子,竟然也有这个不可描述的癖好。
人面兽心,衣冠禽兽,古人诚不欺我。青须管家在心底默默叹了口气,只感慨世风日下。
“秦公子,这是小店特意为迎接新厨师所准备的房间,您看着可否满意?”感慨归感慨,青须管家却丝毫没让自己的个人情绪影响到工作,办事情还是滴水不漏,尽职尽责。
“唔,我觉得还行。”清欢略略扫了一眼,这个房间虽和自己在萧府的小姐闺阁完全没有可比性,而且是底楼,但难得的宽敞明亮,该有的家具都齐备了,打扫得也算干净,到时候她们稍微布置一下,住起来也应该算是舒服的。毕竟人出门在外,也没条件讲究那么许多,随遇而安罢。
清欢在青须总管面前也只是克制着略微打量一下新居所,白粥却是一双大眼珠子滴溜溜地,四处乱转。东望望,似乎对镜台的颜色有点不满意。西看看,好像窗户边摆着的大花瓶样式还不错。眉心蹙起又展开,嘴角紧抿又上扬,来来回回,心里所想的全写在脸上了。
“感谢总管费心了,以后我和白粥就住在这间房吧。”事儿就这么马上要定下来的时候,一个小厮匆匆忙忙地闯了进来,对青须总管附耳说了几句,只见青须总管又是一瞬间的惊诧,随即面色恢复如常。
“抱歉,秦公子,看来你们不能住在这间房了。”青须总管语气中微含歉意:“老板之前是向我嘱咐过,这间房宽敞明亮,层高条件好利于通风,是他特意为本店的新鲜菜蔬预留的仓库。刚才是我一时疏忽大意才会错误地安排成你们的房间,都是我的失误。”
清欢汗颜,白粥迷茫。
华丽的雕花大床、漆色朱红的斗柜、铜镜木梳圆盆一应俱全的镜台,窗户边还摆放着青花瓷的大花瓶儿……这真的是特意留作仓库该有的格局么。
“但是本店既然承诺过食宿全包,就绝不能食言。我们食家庄虽然不是什么享誉天下的名店,但从业这么多年来,好歹诚恳待人,从未亏待过自己的员工,如今怎么能因这区区的一个房间失信于人呢!”青须总管跺跺脚,似乎下了一个不得了的决心:“既然如此,我就自作主张地安排你们去三楼住好了,那可是我们店里最好唯二的房间呐!”
青须总管一番突如其来的自说自话,将一脸懵圈的清欢白粥推到了三楼他口中最好的房间里。
这间房真的如青须管家所言,是一间华丽又精致的上房。布局雍容大气,家具繁复考究,刷成粉色的墙面上带着花椒树花朵的淡淡清香,连书桌上一个小小金猪饰物也透露出屋子主人潇洒多金的气质和情怀,无处不在的铜臭味和风雅之气有机结合,却意外的无比和谐。这个奢华程度,就算是比之清欢自己的闺房来,也不遑多让。
这么好的一间房……虽然感觉像是因祸得福占了天大的便宜,但清欢总觉得怪怪的,心里老是踏实不起来 。
“总管,我们两个新来的员工住在这里,老板他真的会同意吗?”清欢忍不住问道。
“他会同意的。”虽然青须总管的笑容如春风般和煦友好,但他的眼神总给清欢一种混杂着同情和期待的错觉。
“其他员工真的不会有意见么?李总管,其实你真的不必……”虽然如此,清欢还是很不放心,很不踏实。
“放心,你的同事们都是很明事理的人,比如我。”青须总管再度挤出一个象征善良友好的微笑 。
“可是,我……”清欢还没说完,青须总管就借口还有事要办,自行先溜了,只留下顾虑重重的清欢和兴奋的白粥。
“唉,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清欢几不可闻地叹息一声,见白粥简单纯粹的笑脸,突然很羡慕起她来。
清欢以钱袋失窃为由,向账房预支了半个月的工钱,上街置办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大概是在街上逛累了,是夜白粥陷入了酣睡,清欢甚至可以听到她细微的鼾声,自己却陷入了失眠,怎么也睡不着。
夜极静,静到似乎能听到长长短短的月光。窗户开着,清欢侧躺在床上晒月亮,忽然听到窸窸窣窣的可疑声响。
清欢小时候淘气,经常被老爹禁足在家,有一次正巧遇到除夕夜,她又特别想出门看一年一度的烟花。于是壮着胆子拉上白粥翻墙出去玩儿,看完烟花后又大半夜的沿着原路翻墙返回。
她还记得那时衣裙的布料和墙壁摩擦的声音,脚蹬着土墙发出的闷响,不小心踢到小石子的啪嗒声。还有隔壁户的看家犬被惊醒后的狂吠,从矮墙上跳下来的巨大声响。
就和清欢现在所听到的,一模一样!
那响动越来越近,越来越剧烈,清欢紧张地竖起耳朵,敏感地感觉到似乎有人深夜闯入,而且与她距离极近,确切地说,仅仅一墙之隔!
这么晚了,这种情况……难道说,有贼!
清欢心里一惊,看了看完全熟睡中的白粥,还是一阵猛摇将她叫醒。
“小姐,你做什……”被猛地喊醒的白粥睡眼惺忪,完全搞不清状况,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甚至连她俩现在已经乔装为男儿身这件事都忘记了。
“嘘。”清欢一把捂住白粥的嘴,凑在白粥耳边耳语道:“你什么都不要问,先找个地方躲起来。”
白粥意识迷离,此时的她并不具备思考能力,但既然小姐要她躲起来,她就快点找地方躲起来吧。
于是,白粥慢悠悠爬去了床底下,真的躲了起来,甚至还睡着了。
见白粥已经安置好,清欢便稳下心,决定去上演一场捉贼大戏。
虽然正式成为这儿的员工只有半天,但老爹教过清欢,做人要知恩图报。既然这家食馆给了清欢一个容身之所,那她就要和其他人一起,好好守护它。再说了,清欢好歹跟着武艺高强的余师父苦苦学习了那么多年,就算是花拳绣腿,也该得有两下子吧,收拾个把小毛贼,足够了。
据说余师父从前曾当过捕快,此时此景,令清欢忍不住联想到从前他曾给自己讲过的江湖传奇,千里追捕将江洋大盗缉拿归案之类的英雄故事。这些奇妙的想法,令清欢的心怦怦直跳,既紧张,又有一丝丝按捺不住的兴奋。
清欢轻手轻脚地挪到门口,趴在门上听了一会儿,只听咯吱一声响,那贼人似乎直接走进了清欢房间的对门。
哟嗬,还知道闯空门,这小贼挺聪明啊。
清欢随手抄起一根撑窗户的大棍子,尽量不发出声音地推开门,蹑手蹑脚地跟着贼进了对面屋。
竟然就这样径直和贼打了个响当当的照面。
清欢原以为那毛贼是个满脸络腮胡的壮汉,虎背熊腰,身高八尺,腰围八尺,挥舞一对锋利的长板斧,会目露凶光地看着自己。
万万没想到,真正站在面前的,却是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小白脸。
脸上白白净净的一丝儿胡渣也没有,长身玉立,身高八尺倒还符合,但是清瘦得紧,纤腰窄窄像个女人。至于手上么,的确是拿着东西,不过并不是威武凶悍的长板斧,而是两串……油滋滋的烤肉串?
而此刻他脸色微醺,正目光迷离地看着清欢。那眼神和凶光完全搭不上边儿,这对比起来反倒是清欢更凶恶许多,对面那反而更像是被大灰狼打劫的小白兔。
虽然,清欢自己并不这么想。
“半夜里出来行个窃还不忘吃烤串,哟嗬,您胆儿挺大啊。”清欢面色冷冷地嗤笑对方道。
“原来是你。”那弱贼见被抓包,不但没跑,反而还死死地站在原地,甚至低低地笑了一声。
“喂,你这是在看不起我么?”清欢恼怒,看上去是到展现自己武力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