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人之足也。在下。从止、口。凡足之属皆从足。
“足”是个象形字,其本义为人的下肢(膝盖以下),又专指踝骨以下部分,俗称脚。《诗经·大序》:“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意思是:不自觉地手舞足蹈起来。这里用的就是“足”的基本义项,几千年没有变,足迹、手足、插足、足不出户、捷足先登、手舞足蹈等词语,用的都是这个义项。
由于“足”在人体中发挥着支撑重量的作用,而动物的爪子和所有带腿的器物也起支撑该物重量的作用,所以古人就把动物的爪子和带腿器物的腿也称为“足”,如“画蛇添足”、“三足鼎立”等。
“足”的另一常用义是充实、完备、足够。王安石《游褒禅山记》:“方是时,余之力尚足以入,火尚足以明也。”意思是:那时我们的力气尚且足够进去,火把足够照明之用。《左传·昭公十三年》中载:“仲尼谓子产于是行也,足以为国基矣。”意思是孔子认为子产在这次会盟中的表现足以做国家的基石了。这个义项也已经沿用了几千年,现在,足够、足见、足可、足以、富足、足智多谋、金无足赤、不一而足等词语,用的都是这个意思。
另外,由足够这个义项又可引申为值得。如《荀子·劝学》:“百发失一,不足谓善射。”这里的“足”就是值得的意思,类似的词组还有“不足为奇”、“不足挂齿”、“微不足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