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上自习课的时候,校长进来了,他的身后跟着一个没有穿校服的新同学,还有一位校工,肩上扛着一张大书桌。正在打瞌睡的学生纷纷醒了过来,仿佛工作受到惊扰似的,大家都站了起来。
校长做了个手势,示意我们坐下,然后转过身,低声对老师说:“罗杰先生,这个学生就请你关照了,让他先上五年级吧。要是他的功课和品行表现都令人满意的话,再让他升级,他的年纪已经够大了。”
那个新生坐在门背后的角落里,门一开,谁也看不见他了。他是一个乡下男孩,看起来大约十五岁,个子比我们当中任何一个都高。他的头发顺着前额剪齐,像乡下教堂里的歌童,看起来很懂事,却又显得很不自在。他的肩膀虽然不宽,可是那件黑色钮扣的绿色上衣实在是太紧了,袖口的缝线绷开,露出了晒红的手腕,一看就知道他平常是卷起袖子干活的。浅黄色的长裤被背带吊得太高,因而露出了穿着蓝色袜子的小腿,脚上穿了一双脏兮兮的钉鞋。
大家开始背书,他竖起耳朵专心听着,好像在教堂里听神父讲道,双腿拘谨地并拢,胳膊也不敢放在桌上。两点钟下课铃敲响时,要不是老师提醒他,他还不知道要和我们一起排队。
我们平时有个习惯,只要一进教室,就把帽子扔到长凳底下,以免拿在手上碍事。而且帽子还要正好打在墙上,扬起一些灰尘才行。这已经是不成文的规矩了。
不知道新生是没有注意到我们的这个习惯,还是不敢跟大家一起做,当课前的祷告结束后,他仍旧把帽子放在膝盖上。他的帽子形状非常奇怪,看不出到底是什么种类。总之是难看的便宜货。帽子是鸡蛋形的,里面用铁丝支撑着,帽口有三道滚边,往上是交错的菱形丝绒和兔皮,中间用一条红线隔开,再往上是口袋状的帽筒,帽顶是多边的硬纸板,被繁复的刺绣覆盖着,还有一根细长的丝带,末端吊着一个金线编织成的小十字架。帽子是崭新的,前沿还闪着光。
“站起来。”老师说。
他一站起来,帽子就掉了。全班同学都笑了起来。
他弯下腰去捡帽子,旁边一个学生用胳膊肘撞了他一下,帽子又掉了,他只好再捡一次。
“甭担心,你的王冠不会摔坏。”老师开玩笑地说。
学生都哈哈大笑起来,可怜的新生更加手足无措,不知道应该把帽子拿在手里,还是放在地下,抑或戴在头上。他只好又坐下,把帽子放在膝盖上。
“站起来。”老师重复了一遍,“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新生含糊不清地说出了他的名字。
“再说一遍!”
新生又说了一遍,但还是没人听得懂,全班笑得更厉害了。
“大声一点!”老师喊道。
于是,新生像是下定决心似的,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嚷道:“下坡花力!”
忽然间,全班爆出一阵刺耳的喧闹,有人在尖叫,有人在嚷嚷,有人不停地跺脚,还有人重复地念着:“下坡花力!下坡花力!”吵闹好不容易才变成零星的声响,慢慢静了下来,但偶尔还是会有同学克制不住而爆出一些笑声,犹如复燃的爆竹一样。老师只好用罚写功课的方式来制止他们,教室里的秩序总算逐渐恢复了。老师命令新生拼写,他又反复念了好几遍,才终于弄清楚他的名字是“夏尔·包法利”。然后就罚这个可怜的家伙到讲台前,去坐那张懒学生专用的板凳。他正要起身向前,却又站住了。
“你找什么?”老师问道。
“我的帽……”新生不安地左右张望,嗫嚅地说。
“全班罚写五百行诗!”老师一声令下,才又使一阵喧闹再度平息。
“都不许闹!”老师生气了,一面掏出手帕来擦拭满脸的汗水,一面说道,“至于你,新同学,把拉丁动词‘笑’这个字的变位抄二十遍!”
然后,他用稍微和缓的语气说:“帽子等一下再找,没有人会偷的!”
一切终于恢复平静,大家都低下头认真抄写着。新生端正地坐了两个钟头,虽然不时有人弹出一个小纸团,或是用笔尖溅他一脸墨水,他依然动也不动,只是偶尔用手擦擦脸。
晚自习的时候,他从书桌里拿出袖套,把文具摆得整整齐齐,细心地用笔在纸上画线。他非常用功,总是不厌其烦地查字典。也许因为他表现出了学习的诚意,才使他得以留在班上,因为他即使勉强懂得语法,但是遣词造句并不高明,还是有可能被降级。他的拉丁文启蒙老师是村里的神父,父母为了省钱,一直拖到不能再拖的时候,才送他去上学。
他的父亲夏尔‧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先生,原来是军医的助手,在1812年的征兵案件中受到牵连,因此不得不离开部队。幸好他长得一表人才,赢得了一家服饰店老板女儿的欢心,并因此得到了六万法郎的嫁妆。他是个美男子,喜欢吹牛,走路时总使他靴子上的马刺铿锵作响,嘴唇上边的胡子和络腮胡子连成一片,手指上总戴着戒指,衣服又穿得光鲜亮丽,外表看起来极有威严,却又平易近人。
结婚的头三四年,他就靠妻子的嫁妆过日子,每天吃得好,睡得饱,抽长长的瓷烟斗,经常看戏到深夜才回家,还是咖啡馆的常客。然而,岳父死了之后,并没有留下多少财产,这让他很不高兴。他开始从事纺织业,却亏了本,只好回到乡下,想在那里有所发展。
但是,就像他一点也不懂得织布一样,他对耕作也一无所知。他的马不是用来耕田,而是用来驰骋;他的苹果酒不是一桶一桶卖掉,而是一瓶一瓶喝光;他院子里最好的鸡鸭都供自己食用;他的猪油也是用来擦亮自己的皮鞋。没过多久,他终于打消了发财的念头。
于是,他花了两百法郎,在科州和皮卡迪交界的一个村子里,租了一间半农庄、半住宅的房子。他灰心丧气,怨天尤人,从四十五岁开始,就对人生感到厌倦,决心过平静的隐居生活。
他的妻子从前疯狂地爱着他,对他百依百顺,可是她越顺着他,他却越远离她。她原本是个温和、热情又可爱的女人,但随着年纪渐增,却变得唠叨、神经紧张、难以相处。她吃了多少苦啊!起初看见他跟村里的浪荡女人鬼混,夜里醉得不省人事,从多少下流地方被送回家来,她都没有抱怨,就算自尊心受损,她仍旧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就这样过了一辈子。此外,她到处奔波,料理家务;她得去见律师,去见法庭庭长,记着期票何时到期,办理延期付款;在家里,她还得缝补衣服,监督工人,管理账目,而她的丈夫却什么也不管,从早到晚都昏昏沉沉地缩在火炉旁吸烟,稍微清醒一点的时候,也只会对她说些刻薄的话。
后来,她生了一个男孩,孩子交给奶妈喂养。当孩子断奶回家后,已经被娇惯得像个王子。母亲喂他果酱,父亲却让他光着脚丫到处跑,还自以为是哲学家,说小孩子像小动物一样一丝不挂地到处乱跑会长得更好。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方法完全相悖,父亲以斯巴达的方式严格训练儿子,好让他有强健的体魄,他要儿子冬天睡觉不生火,教他大口喝酒,看见教堂的游行队伍就说粗话。可是孩子天性温驯,辜负了父亲的苦心。母亲总把儿子带在身边,为他剪硬纸板,给他讲故事,没完没了地自言自语,快乐中有几分忧郁,亲热得又过于罗嗦。她的生活过得孤寂,就把破灭的梦想全都寄托在孩子身上。她梦想着高官厚禄,仿佛看见他已经长大成人,帅气,聪明,不管是修筑桥梁公路也好,做官执法也好,她希望孩子有所成就。她教他认字,甚至用从前买的旧钢琴,教他唱两三支小调。但是对这一套,轻文的包法利先生却说是太划不来了。难道他们有条件供养他上公立学校,将来买个一官半职,或者盘一家店面?再说,一个人只要胆子大、脸皮厚,总会有成功的一天。包法利太太只好咬咬嘴唇,让孩子在村里吊儿郎当。
他跟在庄稼汉身后,用土块打得乌鸦东飞西跑、坐在水沟边吃黑莓、在树林里东奔西跑,到了收获季节就晒谷子。下雨天,他就在教堂门廊下玩跳房子;碰到节日,他就拜托教堂执事让他敲钟,好把身子吊在粗绳上,当绳子来回摆动时,他就仿佛在随风飞舞。因此,他长得像株硬木树,有着结实的手臂和健美的肤色。
十二岁的时候,父亲才让他开始学习。他的启蒙老师是教堂的神父,不过上课的时间太短,又不固定,效果有限。神父经常利用举行洗礼和葬礼中间的闲暇,站在圣器室里,匆匆忙忙上一堂课,或是在晚祷之后,他不必出门的时候,派人去把学生找来,两人在神父的房间各就各位,苍蝇和蚊子也围着蜡烛飞舞。天气一热,孩子就忍不住打瞌睡,神父双手压在肚皮上,昏昏沉沉,没多久也张着大嘴打起鼾来。有时,神父为附近的病人行过临终圣礼,在回家的路上,看见夏尔在田里捣乱,就把他训一顿,利用这个机会教他几分钟或让他在树下背动词变位表。虽然课程常常会被不作美的天气或过路的熟人打断,但神父仍对他表示满意,甚至还觉得他的记性不错。
夏尔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包法利夫人采取了强用力的措施,极力向他的父亲争取。或许是问心有愧,或许是嫌太累,父亲居然让步了。六个月一晃就过去了;第二年十月底,夏尔总算进了卢昂中学,还是过圣·罗曼节期间,他父亲来赶热闹时,亲自把他带来的。
时过境迁,谁也记不得夏尔的事了,只知道他脾气好,该玩的时候玩,该读书的时候读书,在教室里认真听讲,在寝室里乖乖睡觉,在餐厅里规矩用餐。他的法定代理人是一家五金行的老板,每个月接他出去一次,带他到码头去看船,七点时,就送他回学校。每周四晚上,他给母亲写一封长信,用的是红墨水,还用三块小面团封口;然后他就复习历史课的笔记,或者在自习室里读一本过时的、情节拖拉的《希腊游记》。他出去散步时,常和校工聊天,因为他和他一样,来自乡下。
他很用功,因此成绩始终保持中等。有一次考博物学,他虽然没有得奖,却受到了表扬。初中三年级的时候,他的父母要他去学医,希望他能借此得到学位,出人头地,于是让他休学了。
他的母亲认识罗伯克河岸一家洗染店,就在四层楼上为他找了一间房子。她弄来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一张樱桃木的旧床和一个小火炉,储存了一堆木柴,准备这可怜的孩子过冬取暖之用。住了一个礼拜之后,她才回乡下去,临行前还千叮咛、万嘱咐,说现在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一定要照管好自己。
布告栏里的功课表让他头昏脑胀: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剂学、化学、植物学、诊断学、治疗学,还不提卫生学和药材学。一个个名词他都搞不清来龙去脉,看起来好像神庙的大门,里面庄严肃穆,一片黑暗。他什么也不懂;听讲也是白搭,一点也没理解。不过他很用功,笔记订了一本又是一本,上课每堂都到,实习一次不缺。他完成繁琐的日常工作,就像蒙住眼睛拉磨的马一样,转来转去也不知道磨的是什么。
冬天的时候,为了省钱,母亲每个礼拜都会寄一大块叉烧肉来,给他当午餐。晚上,他吃过不太丰盛的晚餐之后,又回房间继续用功。
到了美丽夏天的黄昏时刻,闷热的街头巷尾都空荡荡的,只有女佣人在大门口踢毽子。他打开窗户,看见小河从桥下流过,河水被颜料染成各种颜色,把卢昂这个原本被称为小威尼斯的街区弄得脏兮兮的。对面的屋顶上是一望无际的蓝天,还有一轮西沉的红日。乡下该多好啊!山毛榉下是多么凉爽啊!他想去呼吸田野的清香,却只闻到一股热气。他消瘦了,身材变得修长,脸上流露出一种忧郁的神情,因此更容易得到别人的关怀。
人只要一松懈,就会很容易忘记原本的决心。有一次,他没去实习,第二天又没去上课,一尝到偷懒的滋味,渐渐就无法自拔了。他养成上小酒馆的习惯,并且沉迷于玩牌。每天晚上在赌窟的大理石台子上,掷着小羊骨头骰子,对他来说,简直是难得的自由时光。那时,积压在内心深处的种种欲望全都冒了出来,他学会了对女伴唱小调,兴高采烈地唱贝朗瑞的歌曲,他能调五味酒,还学会了谈情说爱。
以他这种方法准备医师考试,结果当然是彻底失败。当天晚上,他家里还在等他回来开庆功会呢!他动身走回家去,一到村口又站住了,托人把母亲找出来,一五一十都告诉了她。但是母亲并没有怪他,还责怪考官不公平,没有让他通过,并且答应替他在父亲面前隐瞒实情。
五年之后,包法利先生才知道真相。然而,事情已经过去了,他也只好接受,更何况他也不相信自己生的儿子是个蠢才。
后来,夏尔花了一段时间苦读,总算以良好的成绩通过考试。然而,他该到哪里去行医呢?去托特吧!那里只有一个老医生,包法利太太巴不得他早点死掉,不过他还没死。夏尔在他对面住下,迫不及待地等着接班!
好不容易把儿子抚养长大,让他学会行医,在托特挂牌开业,但这样还不够,因为他还没成家呢!于是,母亲给他娶了一房媳妇,她是一个四十五岁的寡妇,年收入一千二百法郎。
那寡妇虽然相貌丑陋,骨瘦如柴,但因为有钱,所以不乏人追求。为了达到目的,包法利太太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谈成这门亲事。
夏尔以为结了婚生活就会变得更好,可是他不但不能自由行动,也不能乱花钱,在别人面前该说什么话、穿什么衣服,也都由妻子决定;每逢斋戒日要吃素,还要照她的吩咐催病人付账。她拆阅他的私人信件,监视他的一举一动,如果来看病的是妇女的话,她还会隔着墙壁偷听。她嫌他的脚步声太吵,他一走却又说冷落了她。夜里,当夏尔回到家中,她就从被窝底下伸出瘦长的胳膊,搂住他的脖子,把他拉到床边坐下,对他诉起苦来:他一定是忘记她了,爱上别的女人了!人家早就说过,她的命苦,说到最后,她为了健康,向他要一点甜药水,并且请求他给她一点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