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英本来并不轻易向人道出心事,只有和伊丽莎白在一起时,她才把对彬格莱先生的爱慕之情说了出来。
“他是个很棒的青年,”她说:“有见识,有趣味,人又活泼,我从没见过这么风度翩翩而又善解人意的人,真是太完美了。”
“他也很英俊,”伊丽莎白说:“年轻的男人也喜欢打扮自己,况且他对此又可以做到,所以显得很完美了!”
“他第二次邀我跳舞时,我真是太高兴了,想不到他真抬举我。”
“你难道没看出来吗?其实我早就猜到了,要是换了我,就不会觉得这是件多么了不起的事了。想想看,这也是很自然的,在场的小姐你最漂亮,除了瞎子这谁都看得出来,他是在向你献殷勤呢。不过,他倒也很可爱,我不反对你喜欢他,因为这很正常,不过你以前也喜欢过不少蠢货呀。”
“丽萃!”
“噢,我知道,你总是容易动真感情,很少看到他人的短处。在你眼中似乎天下人都是好的,你看得都不错。我生平从来没听说过你说人家坏话。”
“我才不喜欢批评他人的短处呢,但我会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
“这些我知道,但让我感到奇怪的地方也在这里。你这么聪明,为什么竟忠厚到看不出别人的愚蠢和无聊?不管你走到哪里,都有善于伪装的人,这样的人也只会得到你的信任。还有他的妹妹,你觉得她们的风度怎么样呢?”
“开始感觉不错,经过攀谈后才知道,她们确实很讨人喜欢。而且他们还打算帮哥哥住在一起,以便照料家务,她要不是个好邻居,可就奇怪了。”
伊丽莎白听完姐姐的话,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心里很不是滋味。她的观察力比姐姐敏锐得多,脾气也没有姐姐好,所以提到彬家姐妹在跳舞场中的那些举止,就可以看出她们并非要讨好一般人。而且她们城府极深,决不会因他人而改变自己的主张。事实上她们都是些不错的小姐,并不是不爱说笑,问题在于她们高兴的时候,也不会以和颜悦色对待人,这就是她们的性格,给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她们人长得漂亮,还受过良好的贵族教育,有两万镑的财产,花起钱来总是挥霍无度,爱结交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这才造成了她们的自以为是,瞧不起别人。出生于英格兰北部一个体面家族的她们,对自己的出身很清楚,可是却忘了哥哥和她们的财产都是通过做生意辛苦赚来的。
彬格莱先生从父亲那里得到近十万镑的遗产。他的父亲生前想购置田产,但心愿未了就去世了。彬格莱先生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在家乡购置了田产,现在他租了一幢很好的房子,且庄园都任凭他使用,成果还不错。不过了解他的人都在猜他是否会长住在尼日斐花园,或者是会等到结婚后再买下它。
他的姐妹们反而替他很着急,希望早些买下来,尽管他现在仅是以一个租户的身分在这儿住了下来,彬格莱小姐还是非常愿意替他掌管家务,再说那位赫斯特太太,每逢来弟弟这作客时,依旧像是到了自己家里一样。当时彬格莱先生成年还不满两个年头,只因为偶然听到人家推荐尼日斐花园的房子,他便来到这儿看看。他里里外外看了半个钟头,地段和几间主要的房间都很中意,加上房东又把那幢房子大大赞美了一番,他便决定租了下来。
他与达西先生的个性有如南辕北辙,但却是最好的朋友。达西欣赏彬格莱,是因为彬格莱为人温柔敦厚、坦白直爽,而他自己也从来不曾觉得自己的个性有什么不完美的地方。达西器重彬格莱,因此彬格莱对他极其信赖,对他的见解也推崇备至。在智力方面讲,达西比他强……这并不是说彬格莱笨,而是说达西更聪明。达西傲慢、含蓄、爱挑剔,虽然受过良好的教育,可是他的风度不受人欢迎。从这一方面讲,他的朋友可比他高明了。彬格莱无论走到哪儿,都会讨人喜欢,而达西却总是得罪人。
就拿上次的麦里屯舞会来说吧,他们的性格就截然不同。彬格莱说,他生平从来没有遇到过什么人比这儿的人更和蔼,也没有遇到过什么姑娘比这儿的姑娘更漂亮;在他看来,这儿每个人都极其和善,极其殷勤,不拘束,他一下子就觉得和全场的人都相处得很融洽;讲起班纳特小姐,他想象不出人间会有一个比她更美丽的天使。至于达西,他总觉得他所看到的这些人既不美,也谈不上风度,没有一个人让他感兴趣,也没有一个人对他献殷勤,以博取他的欢心。他承认班纳特小姐漂亮,可惜她笑得太多。
赫斯特太太等人也同意他的看法……可是她们仍然羡慕她,喜欢她,说她是个美人儿,她们并不反对跟她这样的一位小姐进行深交。班纳特小姐就这样成了众人口中的美人,这更让彬格莱先生坚定了追求她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