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欧洲大洋对岸的一块神秘大陆,源源不断地吸引着喜爱冒险的人们前去探索,它代表着自由和梦想。有人为了躲避宗教迫害,有人为了实现财富人生,有人为了揭开新的命运序幕……这块大陆就是哥伦布发现的美洲。
在这些迁徙的人群中,有一个姓巴菲特的家族,据说是法国胡格诺教徒的后代。巴菲特家族最早的族人名叫约翰·巴菲特,他住在法国格修地区,是一名纺织工人,整天和粗毛哔叽打交道,拿着低微的薪水。1696年,为了躲避宗教迫害,约翰带着家人来到美洲大陆的亨廷顿,在长岛以种植为生。虽然这是一块陌生的土地,但是巴菲特一家像很多移民者一样,充满着冒险精神和自信心,他们相信美洲大陆会给予他们自由和财富。
约翰的妻子名叫汉纳·提图斯,在美国内战结束之前,他和妻子是长岛的农场主,对工人很吝啬,薪金低于其他农场主,工人们怨声载道。约翰的六世孙西德尼(巴菲特的曾祖父),也是约翰农场里的一名雇佣工人,然而他并没有享受到族人的特权,甚至拿的工资比其他工人还要低——祖父泽布隆·巴菲特发给他的工资只有50美分。后来,西德尼实在无法容忍祖父的吝啬刻薄,他离开了农场,一路向西,来到了一个名叫奥马哈的小城。
奥马哈意为“上游的人民”,1854年建立,1857年设市,是一个依傍着密苏里河岸、拥有着嶙峋崖壁的城镇。奥马哈最早居住的人类是奥马哈印第安人。奥马哈设市之前还是一片荒山野地,虽然它下面有大片平原,然而多山的地形限制了它的交通,到处都是泥泞的道路和简陋的木屋,导致经济落后,居民贫穷且人口密度小,极度缺乏购买力。
西德尼来到奥马哈之后,找到了他的外祖父乔治,成了一名马车夫。当时乔治经营一家颇具规模的出租马车行,而马车是那个年代主要的交通工具,虽然车行生意兴隆,但是跟西德尼并无关系,那只是他外祖父的产业。不过这一次,西德尼学会了忍耐,他一面硬着头皮和四条腿的畜生做伴,一面开始攒下积蓄。
西德尼借着给杂货店的老板送货的机会,了解了这个圈子的信息和经验,慢慢掌握了经商的门道,直至拥有了一家属于自己的杂货店,这个家族义工终于成为老板,从此,由农民变成了小商人。
西德尼的创业之举改写了巴菲特家族的命运,然而乔治并不这么认为。他在写给西德尼的信中提到:“但愿你的事业会有更大的发展,但我们并不强求你赚很多的钱。一旦生意不景气就及时收手,这是成功商人必须坚持的谨慎为本的原则,然后将偿还债务当作自己最重要的事情,因为商人最重要的是信誉。”虽然这番劝告有点老葛朗台的意思,却也不无道理。
1869年,西德尼的杂货店开张了,经营蔬菜、水果、野兔和山鸡。当时的奥马哈还处在发展的初期,从商的人很少,竞争并不激烈,商机也更多,而这个小小的杂货店意味着巴菲特家族正式置身于城市的商业生活。没过多久,西德尼的财运来了。
1854年,美国政府和奥马哈印第安人签订协议,将内布拉斯加领地开放。1859年,当时还是伊利诺伊州铁路律师的林肯来到奥马哈,经过一番考察后,认为此地可以作为良好的交通要道修建铁路,内布拉斯加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几年后,林肯总统亲自指定奥马哈作为联邦太平洋铁路的东端终点站。
当奥马哈成为重要的铁路站点之后,很快涌入了各色人等定居:流浪汉、经商者和退役的老兵甚至还有刑满释放的犯人,他们肤色各异,理想不同,但最终脚踩在同一片土地上,填满了刚刚发展起来的奥马哈。
西德尼看到了商机,他的商店在铁路贯通大陆三个月后开张。那些从外地涌入奥马哈的人,经常光顾西德尼的商店购买生活用品,而西德尼也能满足他们的要求:柜台上永远放着牛奶、面包和草原鸡。因为有大量的需求,生意日渐兴旺起来。
西德尼的小儿子欧内斯特,在城西开了一家商店——他之所以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他看到了居民向西面迁移的趋势——他很快推出了送货上门和赊账销售的业务,给消费者带来很大的便利,当然最大的受益人还是他自己,很多富人也开始向欧内斯特下订单。
欧内斯特吝啬得出奇,员工整日将生命消耗在柜台上,倒是养成了不爱偷懒的好习惯。欧内斯特的刻薄为他赢得了糟糕的名声。不过他的儿子霍华德却脾气温和、举止儒雅,且风度翩翩。最重要的是他不像父亲那般吝啬,而是充满人情味,他对父亲的做法也颇有微词。
霍华德对经商毫无兴趣,他更喜欢从事报业工作。很快,霍华德进入内布拉斯加大学,成为学校委员会主席,还出任了学校的月报编辑。他并不帅气,却很有气质,常被漂亮且富有的女孩子追求,只是他没有动心。最终,他邂逅了一个贫穷的女子——利拉·斯塔尔。
利拉的故乡在一个叫作西点的小镇,荒凉偏远,父亲以销售报纸为生,母亲多病,一家人收入微薄。利拉有一个哥哥和两个妹妹,生活担子很重,她长年做印刷工作,甚至外出推销报纸。利拉的身体很糟糕,经常头痛,后来去《内布拉斯加月报》应聘,遇到了身为面试官的霍华德。
当霍华德问起她的专业时,她回答自己的专业就是结婚——如果不能凑齐学费只能返乡嫁人。霍华德说这门课程缺少现实意义。从这一刻起,霍华德就爱上了幽默风趣、活泼可爱的利拉,利拉也爱上了儒雅沉稳的霍华德,在利拉眼中,霍华德的绅士气质和家乡小镇上嚼烟草的男孩完全不同,他们很快开始交往并迅速坠入爱河。
霍华德毕业前向利拉求婚,利拉的父亲却认为女儿应当先读完大学再谈婚论嫁,不过霍华德和利拉沉浸在热恋中无法自拔,他们执意要通过婚姻巩固他们的爱情。1925年,霍华德和利拉举办了一场朴素的婚礼,他们没有蜜月旅行,而是回到了奥马哈。在那个落后的小镇,他们找到一间简陋的平板房当作自己的家,虽然有壁炉可以取暖,但是装修简单,好在利拉花了很多心思布置,让这个毛坯房一样的暂住地变成弥漫着玫瑰花香的爱巢。霍华德曾经说,和利拉结婚是他一生中做过的最成功的交易。
霍华德的一位朋友向他推荐了一份报社的工作,他满怀欣喜地打算去面试,父亲欧内斯特却极力反对,他只好去了一家保险公司任职,拿着25美元的周薪,不过他很快就厌倦了。随后,霍华德又去了一家证券公司当经纪人,欧内斯特依旧反对,然而这一次霍华德没有妥协。他知道自己未来的生活会更糟糕,不过他不后悔,这是他第一次和父亲抗争,也影响了他自己的人生和他子女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