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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人格的统一性

儿童的心理生活是件奇妙的事。无论我们接触到哪一点,都引人入胜,令人着迷。最为重要的也许就是这样一个事实,即如果我们想要理解儿童的某一特定行为,就必须首先了解其总体的生活史。儿童的每个活动都是他总体生活和整体人格的表达,不了解行为中隐蔽的生活背景就无从理解他所做的事。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人格的统一性。

人格统一性的发展就是行动和行为手段协调成为一个单一的模式。这种发展从童年就开始了。生活的要求迫使儿童整合和统一自己的反应,而他对不同情境的统一的反应方式不仅构成了儿童的性格,而且还使他所有的行动个性化,从而与其他儿童相区别。

绝大多数的心理学派通常都忽视了人格的统一性,或即使没有完全忽视,但也没有予以应有的重视。结果,这些心理学理论或精神病学实践,经常把一个特定手势或特定的表达孤立开来,似乎它们是一个独立的整体。有时,这种表达或手势被称为一种情结,其假设是,它们可以从个体的其他活动中被分割开来。这样的做法就像从一个完整的旋律中抽出一个音符,然后试图脱离组成旋律的其他音符来理解这个音符的意义。这种做法显然欠妥,但却相当普遍。

个体心理学认为,自己应该站出来反对这种广为流行的错误做法。特别是这种做法涉入儿童教育,会造成不小的危害。这在关于儿童惩罚的理论中尤为明显。如果儿童做了招致惩罚的事情,通常将会发生什么呢?的确,人们通常会考虑到儿童人格留给人们的总体印象,不过,惩罚对儿童常常是弊大于利。因为如果这个儿童经常犯此错误,教师或家长就会先入为主地认为他屡教不改。相反,如果这个儿童其他方面表现良好,那么,人们通常会由于这种总体的好印象而不会那么严厉地处置这个犯错误的儿童。不过,这两种情况都没有触及问题的根源,即在全面理解儿童人格统一性的基础上,探讨这种犯错误的情况是如何发生的。这有点像脱离整个旋律的背景来理解某一单个音符的含义。

如果我们问一个儿童他为什么懒惰,那么,我们就不要期望他能够认识到我们想知道的根本原因;同样,我们也不要期望一个儿童会告诉我他为什么撒谎。几千年来,深谙人性的伟大的苏格拉底的话一直萦绕耳边:“认识自己是多么地困难!”同样理由,我们怎么能期望一个孩子能够回答这样如此复杂的问题呢?回答这些问题对于心理学家也是勉为其难。了解个体某一行为表达的意义的前提是,我们要有方法能够认识他的整体人格。这个办法不是要去描述儿童做了什么和如何去做,而是要理解儿童对面临的任务所采取的态度。

下面这个例子将会说明,了解儿童整体的生活背景是多么的重要。一个13岁的男孩有两个妹妹。5岁前,他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并且度过了这段美好的时光,直到他妹妹出生。在这段时间,他周围的每一个人都乐于满足他的每一个要求。毫无疑问,妈妈非常宠爱他。爸爸脾气好,爱安静,儿子依赖他,他感到高兴。孩子自然对妈妈更为亲近些,因为爸爸是个军官,经常不在家。他的母亲是一个聪明善良的女人。她总是试图满足这个既依赖而又固执的儿子的每一个心血来潮的要求。不过,当这个儿子表现出没有教养和胁迫性的态度和动作时,妈妈也经常感到生气。于是,母子关系也出现了紧张。这首先表现在他的儿子总是试图支配他的母亲,对她专横霸道,发号施令,一句话,他总是以各种讨厌的方式,随时随地寻求引人注目。

虽然这个孩子给他妈妈制造了很多麻烦,但他的本性并不太坏。因此,妈妈还是依从他讨厌的态度和行为,还是帮他整理衣服,辅导功课。这个孩子总是相信,他的妈妈会帮他解决任何他面临的困难。毫无疑问,他也是个聪明的孩子,也像一般的儿童一样受到良好的教育。直到8岁那年,他在小学的成绩还相当不错。这时候他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使得父母对他难以忍受。他自暴自弃,无所用心,懒散拖沓,常使他妈妈盛怒不已。一旦妈妈没有给他想要的东西,他就扯妈妈的头发,不让妈妈片刻安宁,拧她耳朵,掰她的手指。他拒绝改正自己的行为方式,他的妹妹越大,他愈加固守自己的行为模式。小妹妹很快就成为他的捉弄目标。虽然他还不至于伤害妹妹,但是他的嫉妒之心是显而易见的。他的恶劣行为开始于他妹妹的诞生,因为从那时开始,妹妹成了家里的关注焦点。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当一个孩子的行为变坏,或出现了新的令人不快的迹象时,我们不仅要注意这种行为开始出现的时间,还要注意它产生的原因。这里使用“原因”一词时应该小心,因为我们一般不会认识到,一个妹妹的出生会是一个哥哥成为问题儿童的原因。但这种情况却经常发生。其原因在于这个哥哥对妹妹出生这件事的态度有问题。自然,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物理学因果关系,因为我们绝不能声称,一个孩子的行为之所以变坏,必然是因为另一个孩子的出生。但我们可以宣称,落向地面的石头必然会以一定的方向和一定的速度下落。而个体心理学所作的研究使我们有权宣称,在心理“下落”方面,严格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并不起作用,而是那些不时产生的大大小小的错误在起作用。这些错误将会影响个体的未来成长。

毫不奇怪,人的心理发展过程会出现错误;而且这些错误和其结果密切相关,体现了个体错误的行为或错误的人生取向。问题的根源在于心理目标的确定:因为心理目标的确定和判断有关,而一旦涉及判断,就会有出现错误的可能性。目标的确定在童年早期就开始了。儿童通常在2岁或3岁,就为自己确定了一个追求优越的目标。这个目标总是在眼前指引着他,激励他以自己的方式去追求这个目标。错误目标的确定通常是基于错误的判断。不过,目标一旦确定就不易改变,它会程度不同地约束和控制儿童。儿童会寻求以自己的行动落实自己的目标,他也会调整他的生活,以便全力以赴地追求和实现这个目标。

因此,孩子对事物的个体性的理解决定着他的成长,记住这一点很重要;如果儿童陷入新的困难处境时,他的行为会受制于自己已经形成的错误观念,认识到这一点同样也很重要。正如我们所知,儿童在情境中获得印象的强度和方式,绝不取决于客观的事实或情况(如另一个孩子的出生),而取决于儿童看待和判断事实或情境的方式。这是反驳严格因果论的充分依据:客观的事实及其绝对的含义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但是,客观事实和对事实的错误看法之间绝对不存在这种必然联系。

我们的心理最为奇妙之处,是我们对事实的看法,而不是事实本身,决定了我们的行动方向。这种心理情况特别重要,因为对事实的看法是我们行动的基础,也是我们人格建构的基础。人的主观看法影响行动的一个经典的例子,就是恺撒登陆埃及的情况。当时恺撒踏上海岸时被绊了一下,摔倒在地。罗马士兵把这视为不祥之兆。如果不是恺撒(机智地)兴奋地张开双臂,激动地喊道:“你属于我了,非洲。”那么,罗马士兵肯定掉头返回了,虽然他们都英勇无畏。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现实自身的结构对我们行动所起的作用是多么的微小,现实对人的影响又是如何受到我们结构化的和整合良好的人格的制约和决定。大众心理和理性的关系也同样如此:如果在一个对于大众心理有利的环境中出现了人的健康的理性常识,这并不是说大众心理或理性是由环境决定的,而是体现了两者对环境的自发的看法一致。通常,只有当错误的或谬误的观点受到批判和分析的时候,才会出现理性常识。

让我们再回答小男孩的故事吧。我们可以想象,这个小男孩很快就会陷入困难境地。没有人再喜欢他,他在学校进步不大,他依然故我。他仍然不断地干扰别人,这是他人格的完整表现。接着会怎么样呢?每当他骚扰别人,他就会受到惩罚。他会被记录在案,或学校会向他父母寄送投诉信。若还是屡教不改,学校就会建议父母把这个孩子领回去,因为他显然不适应学校生活。

对于这种解决方法,小男孩可能比任何人都开心。别的解决办法他都不喜欢。他的行动模式的逻辑连贯性再次体现了他的态度。虽然这是一个错误的态度,但是,这个态度一旦形成,就不易改变。他总想成为众人注视的焦点,这是他所犯的一个根本错误。如果说他应该因犯错误而被惩罚,那么,他应该是因为这个错误(即想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而受到惩罚。由于这个错误,他总是不断地试图让母亲围绕他转;由于这个错误,他俨若君王,拥有绝对的权力达8年之久,直到他突然被黜夺了王位。直到他丧失自己的王冠之前,他只为他妈妈而存在,他的妈妈也只为他而存在。后来他妹妹出世了,挤占了他在家庭的位置,因此,他想拼命地夺回自己的王位。这又是一个错误。不过,我们必须承认,他的本性并不坏。只有当一个儿童面临他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境,而且又没有人指导,他只能独自挣扎着去应付时,这种恶劣的行为才会出现。我们这里可以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小孩只习惯别人把注意力完全放在自己身上,突然面临一个完全相反的情境:这个孩子开始上学,而学校里的老师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如果这个小孩要求教师给予更多的关注,那么他自然会惹怒老师。对于一个娇惯但一开始还不那么恶劣和不可救药的儿童来说,这种情境显然是太危险了。

因此,我们很容易理解和解释这个案例中的小男孩个人的生活方式,与学校所要求和期待的生活方式之间所发生的冲突。我们可以用图示的形式来描述这种冲突,即如果我们可以用图来标示儿童人格的方向和目的与学校所追求的目的,我们会发现它们之间是不一致,甚至相反。儿童生活中的所有活动,都为其自身的目的所决定;因此,他的整体人格不允许偏离他的目的。另一方面,学校则期望每一个孩子都有正常的生活方式。因此,两者之间产生冲突就不可避免了;不过,学校方面则忽视了这种情境之下的儿童心理,既没有体现出管理上的宽容,也没有采取措施设法消除冲突的根源。

我们知道,这个小男孩的生活为这样一个动机所控制:让母亲为他服务、操劳,而且只为他一个人服务、操劳。他的心理完全萦绕着这样一种盘算:我要控制母亲,而且要独占她。而学校对他的期望则完全相反:他必须独立学习,整理好自己的课本和作业。人们形象地称这种情况类似给一头烈马的脖子套上一辆马车。儿童在这种情形下,自然表现不是最好。不过,如果我们理解了儿童的真实处境,我们就会对他表现出更多的同情。惩罚是没有意义的。惩罚只能加剧孩子认为学校不是他理想之所的想法。如果他被学校开除,或被要求父母将他带走,那他会感到正中下怀。他错误的感知图式就像一个陷阱,把自己给陷进去了。他觉得自己获得了胜利,他现在可以真正地把母亲置于自己的权力之下。母亲必须重新专门为他效劳,这正是他孜孜以求的。

如果我们明白了真实的情形,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对孩子的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予以惩罚,几乎没有什么意义。例如孩子上学忘记带书本(如果他没有忘记,才倒是一个奇迹),因为如果他忘记了什么,他母亲就要为他操心。这绝不是一个孤立的行为,而是其总体人格图式的一部分。如果我们记住,一个人的人格的所有表现都是相互关联,并形成一个整体,那么,我们就会认识到这个小男孩的行为完全是与其生活方式相一致的。孩子的行为与其人格相一致这一事实,也同时在逻辑上驳斥了这样一种假设,即孩子不能胜任学校的任务,就是因为他智力迟钝。一个智力迟钝的人是不可能一贯地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而行事的。

这一案例还告诉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所有人都与这个小男孩的处境类似。我们自己的生活方式以及对生活的理解,从来就不是与社会传统完全和谐一致的。过去,我们曾把社会传统视为神圣而不可背弃的,现在我们已认识到,人类的社会制度和风俗,并无什么神圣之处,也并不是永恒不变的。相反,它们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其中发展的推动力就是社会中个体的不断的斗争和抗争。社会制度和习俗是为个体而存在,而不是相反。的确,个体的救赎存在于他的社会意识之中,不过,这并不是说,我们就可以强迫个体接受千篇一律的社会模式。

对于个体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这种思考,是个体心理学的基础,同时,对于学校系统和学校中适应不良的学生的处理,有着特殊的意义。学校必须学会把儿童视为一个具有整体人格的个体,一块有待琢磨和雕饰的璞玉。学校还必须学会运用心理学的知识和认识,来对特定的行为进行评价和判断。学校不能把特定的行为视为一个孤立的音符,而是要把它视为整个乐章的组成部分,即整体人格的组成部分。 FMiWRktbWLyP9+P6DwDom9d7GxF+vlfFw78HHy6kPUsQoLzroN6jlTVW3wbZe01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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