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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言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教育问题对成人来说,可以归结为一种自我认识和自我指导。这对儿童也一样。不过,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由于儿童尚未成年,给予他们指导就异常重要。其实,成年人有时也需要指导。如果我们愿意,我们完全可以放任儿童按照自己的意愿成长;而且,如果他们有2万年的时间,且在恰当的环境下发展的话,他们也许最终可以适应现代文明的成年人的行为规范。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生有限。因此,成年人必须关注并引导儿童的成长。

但是,这里最大的困难莫过于对儿童的无知。如果说成年人要认识自己及其情感和爱憎的原因,即认识自己,本身就已相当困难,那么,了解儿童,并在掌握丰富知识的基础上去指导和引导他们,就更是加倍的难事了。

个体心理学专门研究儿童的心理,这不仅因为这个领域本身的重要性,同时还因为我们能够借以认识成年人的性格特征和行为方式。个体心理学有别于其他的心理学,它不能容忍理论和实践的脱节。个体心理学集中研究整体人格,并将自己的科学目光投向整体人格对其发展和可能表现的充满活力的追求。从这一立场出发,个体心理学的科学知识就是实践知识,因为所谓知识也就是源于对错误和谬误的认识;不论是心理学家、父母、朋友还是个体自己,谁要是拥有这样的知识,谁就马上懂得实际运用这些知识来指导人格的发展。

个体心理学所采用的这种研究方法,使得它的所有论述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按照个体心理学的理解,个体的行为是由个体的整体人格发动和指引的,因此,个体心理学关于人的行为的所有陈述,都精确地体现了这些行为之间的相互关系,个体的行为反映了个体的心理活动。在引言部分,我试图对个体心理学的观点作一总体性的论述,并在以后各章比较详细地探讨引言部分所提出的各种相关问题。

关于人的发展的一个根本事实就是,人的心理总是充满着有活力的、有目的的追求。儿童自出生起,就不断地追求发展,追求伟大、完善和优越的希望图景,这种图景是无意识形成的,但却无时不在。这种追求,这种有目的的活动自然反映了人具有独特的思考和想象能力;这种有目的的追求主宰了我们一生的具体行为,甚至决定了我们的思想,因为我们的思想绝不是客观的,而是和我们所形成的生活目标和生活方式是一致的。

整体人格内在于每个人的存在之中。每一个体代表了人格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同时每一个体又为其整体人格所塑造。每一个个体既是一幅画作,又是画作的作者。个体是他自己人格的画作者。不过,他既不是完美的画作者,也不会对自己的灵魂和肉体具有完备的认识。他只是一个极易犯错误和不完善的存在。

在考察人格的建构时,需要加以注意的是,人格的整体及其独特的生活目标和生活风格,并不是建立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个体对生活事实的主观看法的基础上。个体对客观事实的观念和看法绝不是事实本身。因此,人类虽然生活在同样的事实世界之中,但却各自以不同的方式来塑造自己。每个人都根据他自己对事物的看法来塑造自己,他的有些看法在心理上是健康的,正确的;有些则是不健康的,错误的。我们要永远考虑到,个体在成长过程中会出现心理问题和障碍,特别是要考虑到他童年早期时的心理障碍和问题,因为这些心理问题和障碍会影响他后来的人生轨迹。

这里以一个具体案例来进行说明。这是一个52岁的女人。她总是没完没了地贬损比她年长的女性。对此,她回想到,她童年的时候,由于她的一个姐姐得到了所有人的注意,她就总有一种屈辱感和无价值感。如果这里可以运用个体心理学的一个“纵向”观察方法来探讨这一案例,那么,我们就可以在这个女人的童年到其生命的晚期中发现同样的心理机制,同样的心理动力:她总是担心别人看不起她;当她注意到别人更招人喜欢,处于更为有利的地位时,她就心生怨恨。因此,尽管我们对这个女人的生活或她的整体人格一无所知,但是,我们几乎可以根据所了解的两个事实来填补对她了解的空白。在这方面,心理学家就像小说作者一样,运用一个确定的行为主线、一种生活风格或一种行为模式来建构人物的生活,以确保人物的整体人格不会被破坏。一个优秀的心理学家甚至能够预测这个女人在特定情境下的行为,并能够清晰地描绘出她独特的“生命主线”所附带的人格特征。

个体的追求或有目的活动是以另一个重要的心理学事实为前提的,即人的自卑感。所有的儿童都有一种天生的自卑感,它会激发儿童的想象力,激励他尝试通过改善自己的处境来消除自己的心理自卑感。个人处境的改善会缓和自卑感。心理学把这种现象称为心理补偿。

自卑感和心理补偿机制的重要一点是,它开启了人们犯错误的巨大可能性。自卑感或许客观上有助于个体完善,不过,它也可能导致单纯的心理调适,从而会扩大个体和客观现实之间的距离。或者自卑感过于严重,当事人最终只是在心理上而不能在行为上加以克服,尽管这种补偿性的心理特征的形成也是必要的和必然的。

我们这里把那些明显表现出补偿性的性格特征的儿童分为三类:生来就衰弱或有器官缺陷的儿童;从小受到严厉管教、没有受到父母慈爱的儿童;从小被宠坏的儿童。

这三种类型代表了问题儿童三种基本的处境;凭借对这三种儿童的考察,我们可以更好地研究和了解正常儿童的发展。尽管不是每个儿童都是生而残疾的,但令人吃惊的是,很多孩子都表现出某些由身体欠缺或器官缺陷所引发的心理特征。我们可以从残疾儿童中的极端例子来研究这些心理特征的原型。对于被严厉管教或被娇宠过甚的另两类儿童而言,在实践上,几乎所有的儿童都在不同程度上属于其中一类,或甚至两者兼而有之。

上述三种基本处境都会使儿童产生欠缺感和自卑感,并会刺激儿童形成超越其自己潜力的雄心。自卑感和追求优越感是人生同一个基本事实的两面,难以截然区分。在病理学上,我们很难判断,是过度的自卑感还是膨胀的野心对个体的伤害更大。两者通常会按照一定的节律,依次出现。过度的自卑感会刺激起儿童膨胀的野心,而这种野心有时又会毒化他的心灵,使他永不安分。这种不安分并没有导致有意义的行为;它不会结出任何果实,因为它受到了野心的过分浇灌。这种野心又与个体的性格和癖性纠缠在一起,不断地刺激儿童,使他们变得过于敏感,并总是容易对伤害或蔑视动怒,并最终走向过度的自卑。

这种人(《个体心理学杂志》充斥着这方面的个案)虽长大成人,才智能力仍沉睡未醒。他们变得“神经兮兮”,或性格怪僻。如若发展至极端,这种人最终会成为不负责任的人,或走向犯罪,因为他们头脑里只有他们自己,而没有别人。他们绝对是道德上和心理上的自我主义者。他们中的一些人回避现实和客观事实,为自己构筑了一个全新的幻想世界。他们做着白日梦,沉溺于幻想世界之中,似乎幻想世界就是现实世界。于是,他们终于成功地获得了心灵的安宁。而实际上,他们只是虚构出另一种现实,借以达到心灵和现实的和解。

心理学家和为人父母者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类型的儿童在成长中所表现出来的社会情感的发展程度。社会情感在儿童心理的正常发展中起着决定性和指导性作用。社会情感的任何障碍都会严重危害儿童的心理发展。社会情感是儿童正常发展的晴雨表。

个体心理学就是围绕社会情感的根本原则来发展相应的教育方法。孩子的家长和教育者不应该让孩子只和一个人建立紧密联系。因为若是这样,孩子势必不能为将来的生活做好准备。

了解儿童的社会情感发展程度的一个好方法,就是仔细观察他入学时的表现。刚进校门,儿童都将经历人生最早和最困难的考验。学校对儿童来说,是一个新的环境。在这里,儿童将表现出他们对新的环境是否准备充分,特别是对如何与人相处是否准备充分。

人们普遍缺乏帮助孩子做好入学准备的知识,因而,许多成年人在回想他们的学校生活时,总觉得那简直是一场噩梦。如果教育得法,学校自然也能弥补儿童早期教育的欠缺和缺失。理想的学校可以成为家庭和现实世界之间的中介;学校不仅仅是一个传授书本知识的地方,它还应该是传授生活知识和生活艺术的场所。不过,在等待理想学校出现以弥补家庭教育缺陷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父母家庭教育的弊端。

对于家庭教育的弊端,学校只能起着显示器的作用,这恰恰是因为学校还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环境。如果父母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如何与他人相处,那么,孩子在入学的时候就会感到孤立无援。他们会因此被视为古怪、孤僻的孩子。这反过来又会强化孩子初始的孤僻倾向。他们的成长由此受到伤害,并发展成为问题儿童。人们常把这种情况的出现归咎于学校,殊不知学校只不过引发了家庭教育的潜在问题而已。

问题儿童能否在学校取得进步,个体心理学还没有定论。不过,我们总能证明,如果儿童进入学校时遭遇失败,那将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这与其说是学习的失败,还不如说是心理上的失败。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儿童开始对自己丧失信心。他们的气馁情绪开始扩展,回避有意义的行动和任务,总是尽可能地逃避,寻求自由自在之道和便捷的成功。他们不走社会所确定和认可的大道,而是选择能获取某种优越来补偿其自卑感的私人小道。对于这些丧失信心的儿童来说,选择最为迅捷的成功之道,最具吸引力。在他们看来,甩开社会的和道德的责任会给他们一种毫不费力的征服感,这比起走社会所确定的大道要容易得多。选择捷径显示了他们内在的怯懦和虚弱,尽管他们外在行为却表现出相当勇敢无畏。这种人只肯做十拿九稳的事情,借以炫耀自己的优越。正如我们可以看到的那样,作奸犯科之人尽管表面上无所畏惧,骨子里却十分虚弱;我们同样有机会看到,那些表面上勇敢无畏的儿童,却在没有什么危险的环境中,通过各种微小的迹象暴露出一定的虚弱感。例如,我们经常看到有些儿童(还有成人)在站立的时候不是挺直腰杆,而总是要依靠什么东西。传统的治疗方法和对这种现象的理解均只针对这种症状本身,并没有注意到更为根本的环境问题。人们总是对这样的孩子说:“站直了!”但事实上,孩子依靠在什么上,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总渴求得到帮助和支持的心理。通过惩罚或奖励,我们固然可以很快使这类孩子消除这种软弱的表现,但他们强烈的渴求帮助的心理并没有得到满足。毛病的根源依然存在!只有好教师才能读懂孩子的这些迹象,并以同情和理解去帮助孩子消除这种毛病的根源。

我们通常可以从某个单一的迹象来推断出孩子所具有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征。如果一个孩子表现出渴求依傍某种东西的行为,我们马上就可以知道,这孩子肯定会有诸如焦虑、依赖等特征。把他的情况与类似我们完全了解其情况的其他孩子作一比较,我们就可以重建这种类型儿童的人格,而且不需要太费气力就可以确定,这个孩子属于被娇宠过甚的一类。

现在我们来探讨另一类从未受过慈爱的孩子的性格特征。我们从那些罪大恶极者的生平中,可以发现这类儿童的性格特征,只不过这些特征在这些人身上表现得登峰造极而已。从此类人的生活史中,我们还可以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即他们在童年时代都受到过恶劣对待。这样,他们就形成了冷酷的性格,满怀嫉妒和恨意。他们不能容忍别人幸福。这一类嫉妒者不仅存在于恶贯满盈者之中,在所谓正常人当中也不乏其类。一旦他们拥有孩子,或对孩子负有教育责任,他们就会认定孩子不应该比他们自己的童年过得更幸福。不仅这种父母会对自己的孩子持这样的态度,即使作为别人孩子的监护人也会持这样的态度。

这样的观念和看法,并不是出于恶意。它们只是反映了那些在成长时期受到恶劣对待和严厉教育的人的精神状态。这类人还会用许多他自以为是正当理由和格言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例如“收起鞭子,害了孩子”。这些人不停地拿出无数的证据和例子来证明自己的行为,但都无法使我们相信他们是对的。僵硬的、专横的教育是毫无意义的,因为这只会使孩子疏远他们的教育者。

通过对不同的、相互联系的不健康的症状的考察,并在若干实践之后,心理学家就可以建构出个体的人格系统。借助这个系统,人们就可以揭示个体隐蔽的心理过程。虽然我们对个体人格某一方面的考察,会揭示他整体人格的某种特征,不过,只有当所考察的每个方面,都显示出相同的特征时我们才感到满意。因此,个体心理学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在探讨个体心理时,我们不能把理论框架和概念系统僵硬和机械地加以运用,这一点怎么强调也不过分。个体才是所有研究的重点;我们不可能从一个人的一两个表现中就得出影响深远的结论,而是要考虑到所有可能支持我们结论的方面。只有当我们成功地证实我们最初的假设,只有当我们能够在一个人的行为的其他方面,也能发现同样的气馁和顽固时,我们才可以有把握地说,这个人的整体人格具有气馁和顽固的特征。

这里需要记住的是,我们的研究对象并不理解他自己的行为表现,因此,他无法隐藏真正的自我。我们是从行动来认识他的人格,他的人格也不是通过他对自己的看法和想法而表现出来,而是通过他在环境中的行动表现出来的。这绝不是说,他是在故意向我们说谎,而是要我们认识到,一个人的有意识的思想和无意识的动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距离。这种距离只有具备同情心、但又保持客观的旁观者才能跨过。这个旁观者或是心理学家,或是父母,或是教师。他应该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来解释个体的人格,这种客观事实体现了即使个体本人在一定程度上也未曾意识到的、有目的的追求。

因此,人们对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三个基本问题的态度,要比对其他任何别的问题的态度更能表现其真正的自我。第一个问题涉及社会关系,这在我们探讨对现实的客观看法和主观看法的矛盾时,已经论述过。不过,社会关系的问题还具体表现为这样一个任务,即结交朋友和与人相处。个体如何面对这一问题?他又如何回应这一问题?如果一个人对他是否有朋友,或是否拥有社会关系,持完全无所谓的态度,并以为通过这种态度他就可以回避社会关系的问题,那么,“无所谓”就是他对这个问题的回应。从这一无所谓的态度中,我们当然可以得出关于他人格的方向和结构的结论。此外,我们还应注意,社会关系不仅限于如何赢得朋友和与人交往,还包括关于这些关系的抽象观念,诸如友谊、同志关系、信任和忠诚等。对于社会关系问题的回答,同样体现了个体对所有这些抽象观念的认识。

第二个基本问题涉及个体如何投入和运用自己的一生,也就是说,他想在普遍的社会分工之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如果我们可以认为,社会问题是由一个以超越自我的你—我关系决定的,那么,我们也同样可以认为,第二问题是由人—世界(即地球)的基本关系所决定的。如果我们把世界所有的人都压缩成一个人,那么,他仍总是与世界关联着。他向世界希冀什么?就像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一样,第二个基本问题即个体的职业问题,也不是个体单方面的或私人的问题,而是一个涉及人和世界的关系问题。这种关系并不完全由个体的意志所决定。职业成就的取得并不取决于我们的个人意愿,而是源于对客观现实的关系。基于这个原因,个体对职业活动问题的回答及其回答的方式,高度地反映了他的人格及其对生活的态度。

第三个根本问题产生于人类分为两种性别的事实。这个问题的解决同样也不是个体单方面的和主观的事情;它的解决必须和两性关系的内在客观的逻辑一致。如何和异性相处?认为这是一个典型的个人问题,同样是错误的。只有细致权衡所有与两性关系相关的问题,我们才能获得一个正确的解决之道。显然,对爱情和婚姻正确的解决之道的任何偏离,都体现了人格的缺陷和缺失。因此,许多由于对这个问题处理不当而产生的有害后果,都可以从更为根本的人格缺陷和缺失的角度来加以解释。

因此,正如上面所显示的那样,我们完全能够根据个体对这三个基本问题(社会关系问题、职业问题和两性问题)的回答,去发现他大致的生活风格和独特的目标。个体的生活目标是决定性的,它决定了一个人的生活风格,并反映在这个人的行动上。因此,如果一个人的目标是合作进取的,指向生活的建设性的一面,那么,我们就会在这个人的所有问题的解决方法中发现这一印记,发现他所有的问题解决方法中建设性的一面。个体也会因此感受到幸福和快乐,并在这种建设性和有益的活动中感受到一种价值和力量。相反,如果一个人目标是指向生活中消极的一面,那么,个体就不能解决这些基本问题,自然也就不能获得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所带来的欢乐。

这些基本问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由于在社会生活中,这些基本问题还会派生出一些特定的任务,而这些特定的任务又必须在一种或总体的社会背景下,即在社会感情的基础上才可以恰当完成,这反过来又强化了这些基本问题之间的关系。实际上,这些任务在儿童早期的时候就开始出现了:我们的感官发展就与看、听和说等社会生活方面的刺激是一致的;我们也是在与兄弟、姐妹、父母、亲戚、熟人、伙伴、朋友和老师的关系中成长。这些任务还以同样的方式伴随一个人的一生。谁脱离了与其同伴的社会接触,谁就注定要失败。

因此,个体心理学有充足的理由认为,对社会有益的事,就是“正确的”。对社会规范的任何偏离都可视为对“正确之道”的偏离,并将和客观的法律和现实的客观必要性发生冲突。这种与客观现实的冲突将会使行为人产生明显的无价值感;这种冲突也将会引起受害者同样或更为强烈的报复;最后,我们不要忘记,对社会规范的偏离还违反了人们内在的社会理想,而我们每个人都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怀有这种理想。

由于个体心理学积极强调把儿童对社会情感的态度看作是其发展的检测器,因而,个体心理学很容易确定和评价儿童的生活风格。因为一旦儿童遭遇到生活问题,他就会在这种考验情境中(就像被测试时)表现出是否准备充分。换句话说,我们可以从中看出他是否拥有社会情感,是否拥有勇气和理解力,是否追求对社会普遍有益的目标。然后,我们就会发现他向上努力的方式和节奏,发现他的自卑感的程度和社会意识的发展强度。所有这些交织在一起,相互关联,并形成一个有机的不可分裂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是不可分割的,直到这个统一体被发现有缺陷和新的统一体重建为止。 zNvZpbBVu0jML2yy0bbwwAzleuJWWl1neXHFFW3dGwOykRU8GQW6iwy/mLoFDt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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