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诗人死了,就在地里。这是开头。
路漫漫望不尽,长夜将万物涂得黢黑。两旁往前数一千年都是麦地,成片成片的,黄澄澄的,养活着一代代人。民国早年军阀混战,战事不断,大好的麦田终败落成荒原。诗人(他总这么称呼自己,所以,别人也这么叫他)眼看摆脱了兵痞追杀,却未曾松懈,仍疲于逃命。
诗人并非力竭而亡。
三日前镇上的学堂,他当众朗诵自己的近作,一首暗藏深意的格律诗。诗人希望在场有人能够领悟自己的良苦用心,全然不惧匠心白费,亦不顾厄运极可能不请自来。听者皆不解其意,句子含在嘴里,心觉妙哉,你一句我一句,传着传着,传进了大军阀韩某的耳朵里。
韩某驻扎镇上已有些时日,生性残暴远近闻名。据说,听罢盛怒,勒令缉捕诗人,下令人一抓到,就地砸碎脑壳。负责传令的副官亦是当时在场听众,苦于琢磨不透诗意与军阀之怒,所以宣布缉拿通告时屡屡中断,给诗人以可乘之机。诗人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军阀的走狗们穷追不舍。
追归追,但为何要追杀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教书先生,兵痞们愚钝,都一头雾水。
入夜,伸手不见五指。诗人已中年,个头不及五六岁小孩,顶着一颗奇怪的大脑袋——他的逃亡一时间变得举步维艰。
为了跑得快,他恨不得把自己的头砍下来。
“味珍鸡跖,香渍豚蹄。”
那年那天,年过半百的裴大秀才带着他的小儿路过镇上一家肉食铺。肉食铺新开张,里边的猪蹄飘香四溢,没拦住闻惯纸霉味的裴大秀才,拦住了饥肠辘辘的年幼的诗人。诗人想吃猪蹄,裴大秀才拗不过,浑身上下摸了个遍,摸不够一只猪蹄的钱。想再搜一次,店主见面前站着裴大秀才,赶忙摁住了他的手。
“您老可以帮小的一个忙,就当抵这猪蹄的钱了。”
裴大秀才窘红了脸,道:“这,啥,啥忙,您说。”
“写一幅字。小店新开张,您又在这儿,可谓双喜。”
年幼的诗人一旁听着,换作平时,裴大秀才无须片刻即可成句,然而老天爷貌似另有企图。
“味珍鸡跖,香渍,唔,香渍豚蹄。爹,行不?”年幼的诗人晃了晃大脑袋,冲裴大秀才笑笑。
一旁的店主也目瞪口呆。
就这样,诗人尚不识字即能赋句的事,在镇上传开。村里面的白丁们打趣道:“这百里不见第二人,百年不出第二个,不愧是裴大秀才的种。”
裴大秀才却不像旁人那般兴奋。猪蹄买回来的那一夜,他失眠了。漫漫科考路,他是否想起王荆公庆历三年写下的名文,是否想起那位天才少年最终泯没众人的警世悲剧,且从中获得启发?月凉如水,裴大秀才辗转反侧,鲜有人知的过去一点点地浮出记忆之海……
他立在半山腰上眺望,他的家安在那里。天气燥热,万里无云。
远处一个黑点逐渐靠近,慢慢地,一个人的轮廓依稀可辨。他眼神里骤然多了期待的兴奋,拼命想看清楚由远及近的人,可热浪滚滚模糊了视线,他仅能瞧见个走形的人影。尽管走形,但他太熟悉了:常言道,知子莫若父。他在原地等,越等越等不及。他已经等了很久。三年?或者更长。他想跑过去,发现自己的脚底像是被人封上了厚厚的水泥,动弹不得。
难道他不想快点回家吗?他想。
风云突变,变得吓人。他还没反应过来,鬼魅般的雾如同从泥里翻出来一样,迅速将他包围。像被关进笼子里的野兽,他大声呼喊,却清楚听见自己的回声。
远处的人越走越近,亦越走越远。
裴大秀才觉得眼角疼得厉害,摸了摸,是深深的泪痕。
一夜如一页。第二天,裴大秀才像变了个人,不再逼诗人读什么儒经,而是顺其心意,诗人想干什么,就让他干什么,他不做一点干涉。
这诗人到底是读书人的种。裴大秀才领着他走到自己的藏书面前,有一瞬间曾害怕他想也不想,扭头就走。好在他没有令他失望。诗人着迷了,尤爱诗词。不出两年光景,苏辛词便能倒背如流,《全唐诗》也已熟读大半。裴大秀才将儿子的“诗瘾”看在眼里,但不着急。诗人的瘾头越来越大,逐渐发展到了非诗不读、非诗不写的地步。
裴大秀才不着急。
关键在于那个梦,那个人影。他每梦一次,人影便比先前的清晰一次,但始终未能及至一清二楚的地步。亡子回来了,诗人的天才即为例证,他坚信。裴大秀才不得不狠下心踩灭内心控制的火焰,为了下回,梦里的人影能愈加清晰,为了自己不被过去积下的愧疚折磨至死。他等,像梦里等待亡子归家那般,等待诗人走上正轨。
每次人影重现,他即将看清之时,那鬼雾便要出来坏事。一定是做得不够,做得不够,做得不够,他心里反复念叨,然后等着下一次做梦。
时间以算术递增方式向前行进。光绪三十一年,袁世凯一纸奏书往慈禧老佛爷那儿一递,科举宣告废除。山高皇帝远,消息从京城传到镇上,是将近一年以后。裴大秀才听闻科举被废,当即晕倒,一病不起。
诗人出奇平静。他婉拒了乡民们进屋看望的请求,说:“父命难违。”乡民们不多言,自觉散去。诗人一个人若无其事地跑去镇上的药堂问病抓药,关起家门给老爹慢慢熬,一连几天大门不出。乡民们一看见裴家宅子升起袅袅炊烟,就知道这是诗人在给他爹熬药,心里替裴大秀才感到欣慰。
几天后的夜里,从裴家宅子里隐隐约约传出了老人的哀号,夜色烘染,凄楚不已。街坊邻里还以为闹了鬼,轻手轻脚地,推开裴家宅子的门——黑夜不啃老骨头,慢慢嚼着年少的诗人——没有人发现诗人的踪影。
裴大秀才绝口不提他的去向。
乡民们无不替裴大秀才打抱不平:一辈子有德有才,含辛茹苦,以为养了状元郎,颐养天年不是事儿,谁曾想是头白眼狼。裴大秀才躺在床上,眼睛睁得大大的,不愤怒,不悲伤,支支吾吾了半天,道:“世异,事异。”众人不语。
诗人认真念儒经,这状元没法当,只好真做诗人了。可时逢乱世,诗词云云,尚属次要,保住小命最要紧。诗人的诗一贯汪洋恣肆,其人也收不住心。小镇终归闭塞,留不住充满幻想的青年,一场出走不可避免。
他孤独终老,至死未能再见自己的儿子。乡民们无不同情,东家西家,这里凑点那里凑点,裴大秀才总算有了归宿。弥留之际,那个梦又来了。这一回他终于解开了梦的秘密:从远处走近的人不是他一直所认为的那样,是他的亡子;一张既陌生又熟悉的脸庞,这个人长得神似成年以后的诗人。
“畜生东西!”韩某一巴掌扇在诗人脸上。
没跑多远,诗人便叫军阀的走狗们捉个正着。几十条枪将他团团围住,诗人宁死不屈,倏地两眼一黑,失去意识。被枪托砸晕的一刻,他笃定自己必死无疑。
现在,解了绑,诗人被请至富丽堂皇的会客厅,成了大军阀的座上宾。方才,诗人无意间提起出走的往事,军阀脾气暴,听不惯,上来“啪”的一记耳光。
诗人恶狠狠地瞪着他。
韩某面貌清癯,鼻梁高直,下边蓄着一道乌黑的短髭,俨然一副学究面相。他迅速收起怒容,仿佛刚刚犯了大错。这时,几个兵绑着一个赤裸上身、面色黝黑的壮年男子闯进会客厅。
“大帅,这厮想带着他老婆孩子逃命,叫我们逮了回来。”
男人的上半身布满斑斑鞭痕,脸上灰白色刀疤从太阳穴横贯到另一边颧骨。他一脸愤懑地望着韩某,以及旁边的诗人。诗人不忍看他的脸。韩某问部下,知道这个男人是农奴,想趁着战乱逃跑。他说:“规矩点,那么难吗?”
农奴不语。
“难吗!”
农奴不语。
韩某猛地揪起他的脑袋,问:“难吗?”
农奴不语。
他对部下摆摆手:“杀。”农奴被拖走,挣扎着,最后的目光落在了诗人身上,死死不肯移开。三声枪响紧紧跟在孩子的哭闹声后。诗人慢慢睁开眼,深呼一口气。
他始终面不改色,目光似两根冰锥,锃得发亮,能穿透世间再厚不过的物。
“韩某粗鲁,还请先生多多担待。先生是读书人,要想我韩某人一辈子最敬重的就是读书人,先生写诗骂韩某,韩某不计较。请先生来,是想先生帮韩某一个忙。”
诗人不愿意听,不敢相信人就这么死了,脑海里浮现出韩某的故事。在他醒来之初,故事恰好开始。
天使与恶魔,哪一副是他的面孔,哪一副是面具?诗人想。有幸一睹大军阀真容的人皆发出了类似的疑问(尽管大部分已赴黄泉)。诚然,他的面相跟他的作为,实在很难联系到一块儿去。
处于另外一个时空的他,好像与现在隔得遥远,一个死掉的他。
那阵,韩某必须天天赶早去官府交公文——替官府抄录公文,是他营生手段之一,兼有别的一些实际上只是一介布衣读书人所能干的活儿。他二十二岁高中秀才,彼时其父不曾过世,家道尚未中落,他也没有掀翻豪绅的鸦片烟台,韩某还不叫韩某。
照他旧日的性子,做不出跟豪绅干仗这样的事。私塾先生教他念书,他对仁义礼信深信不疑,可仁义礼信没给他好日子过。父亲病故后,不幸一棒打来,他昏沉沉,醒来抬起了堕落的头。英国人卖鸦片,他染上毒瘾,也壮起了胆,天不怕地不怕,动辄对人张牙舞爪。上烟馆遇着豪绅蛮横霸道,他气不过,这才掀了人的桌。那豪绅哪里肯放过他,他不得不逃到一个陌生地方,改名换姓——即如今的名字。
他亦不再是秀才。
变故再变故,像冷水一盆紧接一盆地迎头浇,让他从头醒到脚。来到新地方,开始新人生,他想。韩某敲开一家又一家的门,接下了很多活儿(然而他只会写两个字,赚不了几个钱),一心只图东山再起。人们对这个外地来的老实书生印象深刻,见他勤勤勉勉,从不拖延工作,所以结账时常常爱多给他几个钱。
一时勉强,又非一世。像所有身处逆境又不甘沉于逆境的硬骨头一样,孟夫子的话成了他的强大支柱: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某天清晨,韩某熬夜抄完公文,急着交到官府,心里着急那几两银子,结果进门一脚就踩到了死尸。满墙是血,到处皆尸。他霎时吓得慌不择路。前几天他便见几位大人一脸愁容,偶尔窃窃私语,他竖起耳朵,约莫听清楚了三个字:革命军。革命军是什么玩意儿?他整天忙着写,不闻窗外之事,自然不懂。望着这一片狼藉的衙门,不言自明。
漫天枪炮声随即响起。又逃?他深深意识到了自己的愚蠢,顿时从容不迫。他长跪城门口,革命军的大部队入城,浩浩荡荡从他身边过,见他扎着辫,瞪着眼,木着脑袋,权当他疯子一个。
这座城的新主人们有说有笑,看不见他。韩某跪着跪着,想通一件事:他要剪辫,他要从军。
初入行伍,由于秀才的出身,行动笨拙,对韩某而言,惩罚与侮辱,成了家常便饭。周围的兵看不起他,送他外号“韩二憨”。他丝毫不在乎,对自己越来越狠,凡事第一个冲在前头,甚至甘当炮灰。估计是老天爷被他的无畏感动了,清一色的文盲士兵里找个识得字的,一向犹如大海捞针。有一回,韩某走运,被人发掘,得以晋升为团里的文书。他像抓住了救命的绳,不顾一切使劲往上爬。渐渐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些事,该干就干;一些人,该杀就杀。当初的韩某一定不敢想象,自己最终能够手握重兵。
尔后他有了个新名号,叫“秀才将军”。
然而命运又一次玩弄了他。在山海关一次战役中,韩某部几乎全军覆没。吃了败仗,他带着残部流窜到镇上。孤军奋战,死路一条。韩某的部队很快跟大本营断了联系,只能靠榨取地方资源为继。名义上依然说自己几军几师几旅,实则不如草寇,把本地人往死里逼。别说组织造反,就随口发个牢骚被听到了,通通算作抗军命,在韩某那儿简单的一个杀字。好比现在。
“先生不知,韩某人一直,一直有一颗读书人的心。只是这世道,不容韩某。”冷茶洗净口腔,韩某才咽下。
诗人莫名惆怅。
“世人都骂韩某是杀人魔王,韩某,唉,实不想背负一世恶名,断了子孙的活路。想跟先生做一交换,让先生代替韩某带兵,韩某去过先生过的读书人的日子。此外,韩某会献出一半家财,以示诚意。不知先生意下如何?”
老虎拔牙改吃素?诗人想。但要真带了兵,也不是什么坏事:这样一来,他可以马上认输投降,马上解散军队,马上给每位士兵发放遣散费,马上结束掉无聊的战争,马上恢复镇上的宁静,诗人是这样想的。谁又不是这样想呢。
“韩某可容先生好好考虑。”
诗人没有再被绑起来,韩某派了两个侍卫将诗人请回牢房。那一晚,诗人也像当初他爹一样,难以入眠。该不该相信魔鬼的话?他想起有一回在城里的教堂,一位好心的神父跟他说:“人死后在炼狱将身上的罪污加以净化,可以升入天堂。”另一面,古语云,知人知面不知心,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何况是十恶不赦的韩某。
假若答应了他,自己会不会变成今日的他?
诗人不寒而栗。
会吗?
镇上家家户户最常叮嘱的事,涉及流经小镇的河。此河水深且湍急,都传它专门吃人,几乎是笨头笨脑的过路客们。好些个小孩,平素无法无天,无所顾忌,一旦走近那条河,就得战战兢兢。诗人偏偏是个例外。河流向什么样的地方?年轻的诗人站在河边,遐想着外边的世界。河水奔流激荡,透着股烈劲。我总有一天会离开身后这个地方,诗人想。对他来说,念头扎了根,不管天打雷劈,都会茁壮成长。
诗人再回镇上,是多年以后的事情。小镇历经一个轮回,记忆重置,认得他是当年裴大秀才的不孝子的人,悉数作古。诗人人到中年,容貌大变,改名换姓许多年。乡民只当他是个落魄的外乡人,流落镇上,靠写字教书维持生计。
至于当年他为何不辞而别,如今又重回故里,这是属于过去的谜。哪怕故去者下到地府,就此事问起阎王爷,阎王爷都不一定知道。
回来后的每年清明,诗人都挑子夜时分给他爹裴大秀才上坟。子夜阴气重,万物入眠,百鬼夜行。若有谁碰巧撞见他,必当作撞见了鬼。他人见得多,一门心思偏想见鬼,不怕他爹从坟里爬出来,指着鼻子骂他不孝。有时候,他倒希望他爹还能够从坟里爬出来。小时候,诗人天天寻思着出镇。唯有出镇,他的诗才能丰富多彩。男儿志在四方,写来写去都是同一座山,同一处水,非长久之计。而诗人出镇的最大障碍,就是他爹裴大秀才。
出走之夜,诗人究竟跟裴大秀才说过什么,后人无从得知。有人说,诗人出去之后又回来,专挑子夜给老父亲上坟,这些举动或多或少带着一点出走之夜的痕迹,不是没有道理。
他为什么又回来呢?
起先诗人并没有如愿以偿,边走边看,仍是过去的山山水水。一位萍水相逢的老先生告诉他:“世上有一个地方,北京城,过去万岁爷待的地方,心里有何想见着的东西,在那儿都能见着。”诗人问:“那您为何要往反方向走?”听老先生此话像是刚从北京城回来。他笑而不语,模样像极了弥勒佛。诗人满肚子疑惑,一时呆滞,转身想看看老先生,发现片刻间竟无了踪影。
他抱定找同类的目标,投考了大学堂,不出意外考中。一进校园,一个姓胡的年轻人很快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个胡姓年轻人相貌俊俏,才华横溢,写诗不止,学问也做得极好。诗人后者不关心,关心前者,不甚喜欢,认为像庄稼汉插科打诨,非他所向往的汉语,但不言示。有时他当众朗诵自己的诗,许多人不仅拍手叫好,而且争相摹写。这个他做不到。诗人不苟言笑,又生得老相,认为自己像书架上一本无人问津的书。
姓胡的越来越像个人物,诗人则日益中意默默无闻。
民国八年四月初四,全城的学生走上街头。诗人捧着一本手抄的《普希金诗集》读得入迷。书丢在桌上,很多人翻过,不知原主,他好奇,随便看看。上课铃响,他走进教室,发现课室空无一人,空虚感扑面而来。诗人问了问路过的几个校职工,才知道是姓胡的召集同学们上街去了。这几天,他一直听到有学生说,山东将落到日本人手里,恐怕会有大事发生。
他无意关心什么大事,一心想着他的诗。说起诗,诗人不语。以前是“两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现在全变成了“两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兜里怀揣苏东坡、辛稼轩集子的同辈人,他找呀找,没个结果,到头来得了本普希金,人人都在读普希金。
动荡加剧。他悄悄收拾好包袱,选了一个明媚的清晨,走了。民不聊生,人心不古,安身立命之所,或许有吧。
诗人不曾搁笔。他一直像离开小镇之前那样写诗,包括给他带来杀身之祸的那首。
夜半,微风习习,诗人隐约听见了开锁的声音。
锁打开的刹那,四周无人,万籁俱寂。风佛在脸上,诗人没在夜里,眺望着。召唤远道而来,他思索一阵,恍然大悟,好比心底一股小火,蓦地重燃。轻轻推开牢门,诗人逃出小镇,刚跑进无垠的荒地,又被兵痞们追了上来。是谁给他开的锁?他只顾得上跑。
他又困又累,耳边嗡嗡作响,脚步渐缓。突然看见不远处正有一队人马,一个紧跟一个,相互间用粗绳串联,肩扛锄头,步调一致地朝前走着。诗人仿佛看见了东升旭日,疾步跑近人群,黑压压的身影难免让他退避。想起独自逃亡的孤独跟疲惫,他才选择躲在这群高大得跟山似的人身后跟随。深更半夜,成群结队,肩扛锄头,想必是卖身的农奴了,诗人想。农奴们步调沉闷,跟随者奔波劳累,昏昏欲睡。睡意袭来,诗人晃晃悠悠,不经意间仿若走进梦境。明月当头,诗人越迷糊,反而长得越高大,总算长得像一个中年人。走着走着,整条队伍突然站住了。
“谁在那里!”领头的农奴高声喝道。诗人吃惊地发现,他是从韩某的会客厅那儿被拖出去枪决的农奴!那时,诗人明明听见了枪响,三声,一声不少。眼前这是人是鬼,他分辨不清。紧接着,诗人听见身后步步逼近的枪响,响彻云霄,惊着物与人。
“让,让我跟你们一,一道……”诗人死死拽住农奴的手说。“滚一边儿去!”农奴直勾勾地望着前方,警告道。诗人又从落满尘土的衣兜里掏出铅笔,说:“我,我,我能给你们写诗,干什么都行……”
农奴一看到诗人的脸,顿时怒目圆睁。两个黑洞洞的眼睛,面目狰狞,吓得诗人“扑通”跪倒在地。农奴死死盯住落地的铅笔,就像看见杀妻夺子的凶器,一旁则是跪地求饶的凶手。农奴抄起锄头,不容分说,对准诗人的头颅猛地劈去。巨头落地,血喷涌而出,场面如同水坝开闸。领头人确是被枪决的农奴。处决完“凶手”,他还得抓紧时间赶路。再过不久,天将大亮。他的妻儿(尽管属于人为分配的产物)先他出发,在前头候着。他必须在天亮前赶到,否则,他就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领头身后这队人马,都是不约而同一块儿上路的农奴。幸福各不同,不幸多相似。既然是农奴,命运大都如出一辙。
倒了八辈子霉的诗人万万没想到,没叫韩某那个魔鬼抓住,反而死在农奴手里。天已大亮,诗人化作孤魂野鬼。他大概永远不能理解,农奴明明是被韩某枪毙,却把自己也当作仇人。至于那支铅笔,那支诗人曾用它写下无数诗篇的铅笔,它早已被血和土草草埋葬。
死亡,是开头,非结局。
派出去抓人的兵里面有个新来的小瘪三,跟不上大部队落了单,却意外捡到诗人的尸体。他向韩某报告了诗人身首异处的情况,谎称其死于自己之手,并讲述了自己丢掉枪找来刀杀完人以及把刀处理掉的整个过程,讲得滴水不漏。韩某闭目养神,小瘪三以为大老板在琢磨给他什么样的奖赏好。
韩某二话不说,掏枪毙人,小瘪三心里还美滋滋的就中枪身亡了。死无对证,一个傻兵的话成了大军阀脑子里的既定事实。他细想觉得不对,可唯一的目击者已经给毙了。
世道乱成一锅粥,谁会真正纠结一个诗人的死呢?他着令厚葬诗人。
诗人虽然入殓,但头断之时,血流满地,渗进泥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滋养着这片黄土地。慢慢地人们发现,荒原上竟密密麻麻地开起花,似鸢尾。漫山遍野,亦真亦幻,直令人心里发怵。放眼望去,妖艳的蓝紫色尽收眼底,土地像被吃光了一样。花疯长,密得容不了庄稼,粮食需从外地运来,数量少得可怜,种地的背井离乡。小的跑了,老的死了,小镇越发萧条。
北伐军兵临城下,韩某部弹尽粮绝。吞枪自尽之前,诗人的面孔忽然浮现眼前。他的脑袋,其实是叫老天爷剁了去吧,韩某突然冒出这般念头,可惜已无机会容他求证。
时至今日,即便后人连放几天几夜大火,也还是烧不尽这些“噬土魔花”。人走得一个不剩,花无孔不入:屋内外,墙壁上,凡有泥的地方,密密麻麻地铺满花。小镇成了名副其实的“花城”。曾居当地的老人们总说,这是诗人的冤魂作祟。他是冤死的,怨念深重,所以死不放过,变出来那些花,叫世世代代居于此地的人再也无法生存。所谓“花城”,就是人迹灭绝之地。之后土地改革,官员们信马克思的,不信这套说法,动手放火烧,还是无济于事。后来改革开放,当官的里面有个人想到了开发旅游业的点子,打算将小镇规划成旅游景区。一搞,果然,荒地时隔多年又有了人气。过去一些搬去外地的本地人回来一看,个个开窍:花有花用——拿来看,收点钱,照样养活人,不必一定靠种粮。
景区里有个不得不去的景点,一座诗人之墓。与别的诗人墓不同,它的墓碑上就刻着“诗人墓”三个字,而非“某某之墓”。因缺乏关键史料,诗人的姓名无从查考,导游对着麦克风背道。游客们不关心这个事,继续同美丽的花海拍照。
游客里面,有一位青年诗人,是我的挚友。他把他看来的和听来的这一切兴致勃勃地告诉了我。彼时我的这位诗人朋友刚刚从创作困难的痛苦中走出来。他一度以为自己已经完蛋了,写不出一个字,悲观得也想学海子卧轨。我呢,我负责记录,听命于他。
花开满城,美不胜收。他说,这是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