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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老年

我在“夜光杯”上已经写过多篇关于老年的文章了。可是今天读了范敬宜先生的《“老泪”何以“浑浊”?》,又得了新的启发,不禁对老年再唠叨上几句。

范先生的文章中讲到,齐白石、刘海粟常在书画上写上“年方八十”“年方九十”的字样。这事情我是知道的,也亲眼见过的。不知道由于什么原因,我看了总觉得心里不是滋味,觉得过于矫情。这往往使我想到晋代竹林七贤之类的人物,他们以豁达自命,别人也认为他们豁达。他们中有人让一个人携铁锹跟在自己身后,说:“死便埋我!”从表面上来看,这对生死问题显得多么豁达。据我看,这正表示他们对死亡念念不忘,是以豁达文恐惧。

好生恶死,好少年恶老年,是人之常情。但是,我们应该有一个正确的生死观、正确的少年和老年观。我觉得,还是中国古代的道家最聪明,他们说:万物方生方死。一下子就把生与死、少年与老年联系在一起了。从生的方面来看,人一下生,是生的开始,同时也是死的开始。你活上一年,是生了一年,但是同时也是向死亡走近了一年。你是应该高兴呢,还是应该厌恶?你是应该喜呢,还是应该惧?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陶渊明的态度最值得赞美。他有一首诗说:“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他的“尽”就是死。问题是谁来决定“应”还是“不应”。除非自杀,决定权不在自己手中。既然不在自己手中,你就用不着“多虑”(多操心)。这是最合理的态度。我不相信人有什么生死轮回。一个人只能生一次,这是一个十分难得的机会,不能轻易放过,只要我们能活一天,我们就必须十分珍视这一天,因为它意味着我们又向死亡前进了一天。我们要抓紧这一天,尽量多做好事,少做或不做坏事。好事就是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人民、有利于世界的事。这样做,既能利他,又能利己。损人又不利己的事情是绝对做不得的。至于什么时候“应尽”,那既然不能由我们自己决定,也就不必“多虑”了。题写“年方八十”“年方九十”的矫情举动要尽量避免。

攀登八宝山,是人人必走的道路。但这不是平常的登山活动,不必努力攀登,争取个第一名。对于这个活动,我一向是主张序齿的,老年人有优待证。但是,这个优待证他可以不使用。我自己反正已经下定决心,决不抢班夺权,绝不加塞。等到我“应尽”的时候,我会坦然从命,既不“饮恨”,也不“吞声”。

2002年4月4日 Qd8E4j2zVOOD++KMzEZPTfeA/0KowzDEuYk+MuHTog4plNosuvJ0qDxoj9emT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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