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国的最后岁月,堪称山东六国中最有型的一个。
即或是军力最为强大的赵国,在护国之战中也未能有一场足以令人称道的大胜。虽然,赵国灭亡之前,李牧军曾两败秦军。但是,李牧战败的不是秦军主力,且战事规模较小,远不能与楚国抗秦之战同日而语。
相比之下,楚国在最后岁月的两次大战,实在是有声有色。
第一战,楚军以成功的防守反击战,大败秦国主力大军二十万,追击三日三夜不顿舍,攻破两壁垒,杀七都尉。以最保守估计,秦军战死也当在七八万上下(不包括伤残)。此战规模之大,超过了战国中期六国合纵抗秦的最大胜仗——信陵君救赵之战,更远远超过其余几次胜秦小战,当之无愧地成为战国百余年整个山东六国对秦作战的最大胜利。
第二战,秦以举国兵力六十万南进,楚军以六十余万应战,对峙年余兵败,堪称虽败犹荣。败而荣者,一则,楚国在奄奄一息之时,尚能聚结与秦国对等的兵力,形成战国之世唯一能与长平大战相媲美的平原战场大相持、大决战,其壮勇气势可谓战国绝唱。二则,国君力主抗秦,城破不降;统帅殚精竭虑,兵败自杀;从来分治自重的楚国世族,没有出现一个大奸权臣卖国者。凡此等等,皆具最后的尊严,与他国大不相同。
假如排除了种种偶然,楚国能否避免灭亡的命运?
这是一个历史哲学式的问题,也是一个破解历史奥秘的门户问题。虽然有违“历史不能假定”的格律,颇显臆想色彩,但却能引导我们穿过琐碎偶然漫天飘飞的迷雾,走进历史的深处,审视历史框架的筋骨与支柱。假如楚王负刍更为明锐,假如项燕的“退兵淮南,水陆并举,长期抗秦”方略能够实施,假如项燕拥立昌平君成功,假如楚国的封邑军战力如同主力大军,假如战场没有大雾,假如楚军粮草充足兵器精良,假如楚军不退兵移营而继续原地相持,假如项燕选择了一条更好的退兵路线而不奔蕲县,甚或,假如秦军统帅不是王翦……楚军能战胜吗?楚国能保住吗?
纵然如此,仍然不能保住楚国不灭。
为什么?
首先,已经发生过客观历史状态,是我们无法以任何逻辑分析所能取代的。这一状态就是,楚国在最后岁月的种种努力,都已经在亡国危境的胁迫下达到了最大限度——种种掣肘减至最小,聚合之力增至最大。没有努力的部分,则是楚国已经无法做到的部分。正是这种“已经无法做到”的部分,作出了“不能”两个字的回答。
那么,这种已经无法做到的部分究竟是什么?
就国家生命状态而言,这种已经无法做到的部分,是国家聚合力不够。
以今日话语说,战时的国家动员能力,楚国尚处于较低水平。尽管与楚国自身的历史比较,此时的国家聚合力已经增至最大。然则,以战国之世所应该达到的最佳国家生命状态而言,也就是横向比较,楚国的聚合力尚远远不足。具体说,与敌手相比,楚国的聚合之力远低于秦国。庙堂决策之效率、战败恢复之速度、征发动员之规模、粮草辎重之通畅、国家府库之厚薄、兵器装备之精良、器用制作之高下、商旅周流之闭合、民气战心之高下……凡此等等,无一不低于秦国。就是说,楚国的国家聚合能力,远远低于战国之世的发达状态。所有这一切,面临存亡之战的楚国,已经无法改变了,更无法做到秦国那样的最佳状态了。所以,结局是清楚的:秦国可以在主力大军一次大败之后,几乎不用喘息立即发动了更大规模的第二次战争。而楚国一旦战败,就再也爬不起来了。
楚国起源于江汉山川,数百年间蓬勃发展,横跨江淮,以至战国末世据有整个南中国,成为幅员最大的战国。而且,这个南中国不是长江之南,甚至也不是淮水之南,而是大体接近黄河之南。如此煌煌广袤之气势,虽秦国亦相形见绌。然则,就是如此一个拥有广袤土地的最大王国,其国力军力,却始终没有达到过能够稳定一个历史时期的强大状态。战国之世,初期以魏国为超强,中期除秦国一直处于上升状态之外,齐国、赵国、燕国,也都曾经稳定强大过一个历史时期,甚至韩国,也曾经在韩昭侯申不害变法时期迅速崛起,以“劲韩”气势威胁中原。
在整个战国时期,唯独楚国乏力不振。战国楚最好的状态,便是虚领了几次合纵抗秦的“纵约长国”。战国楚最差的状态,则是连国君(楚怀王)都被秦国囚禁起来,折腾死了。除了最后岁月的回光返照,楚国在战国时期从来没有过一次撼动天下格局的大战,譬如弱燕勃起那样的下齐七十余城的破国之战。
所以如此,根源便在楚国始终无法聚合国力,从而形成改变天下格局的冲击性力量。楚国的力量,只在两种情势下或大或小地有所爆发:一种是对包括吴越在内的南中国诸侯之战,一种是向淮北扩张的蚕食摩擦之战。这就是之所以楚国已经逼近到洛阳、新郑以南,而中原战国却始终没有一国认真与楚国开战的根本所在。
在北方大战国眼中,楚为大国,完全不许其北上扩张几乎不可能。而要楚国聚力吞灭哪个大国,则楚国也万难有此爆发,故此无须全力以赴对楚大战。当然,另外一个重要原因,也是秦国威胁中原太甚,山东战国宁可忍受楚国的有限蚕食。若非如此,则很难说楚国能否在战国后期扩张到淮北。
一个广袤大国长期乏力,必然有着久远的历史根源。
我们得大体回顾一番对楚国具有原生意义的历史发端事件。
楚国的历史,贯穿着一条艰难曲折的文明融合道路。
楚,在古文献中又称为“荆”、“荆楚”。考其原意,楚、荆皆为丛木之名。《说文》云:“楚,丛木,一名荆也,从林疋声。”又云:“荆,楚木也,从艹刑声。”李玉洁先生之《楚国史》以为:“疋,人足也。如此论,则楚乃林中之人……古时刑杖多以荆木为之,故荆字从刑。荆、楚,同物异名,后又合而为”一。《左传·昭公十二年》载楚大夫子革云:“昔我先王熊绎,筚路蓝缕,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
上述史料,以及其余史料,都说明楚人确实是在荒僻的荆山丛林草莽中拓荒生存,历经艰难而发展起来的一个山林族群。
楚人历史的第一次转折,是进入中原王权文明圈。
依据种种史料评判,至少从殷商末期开始,楚部族与中原王朝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融合,楚部族已经成为受封于“楚”地的殷商小方国。据西汉刘向《别录》载:商末之时,楚人族领鬻熊曾与商纣臣子辛甲一起叛商,逃奔周地,臣服了周文王。《史记·楚世家》则记载:“鬻熊子事文王。”这就是说,鬻熊当时接受的封号是子爵,几乎是最低等的小诸侯。甚或,算不算正式诸侯还很难说。
直到周成王时,楚部族首领熊绎,才正式被周王室册封。就其实际而言,则是周王室承认了事实上已经自立发展起来的楚人政权。这次册封,确认了四件大事:其一,国之封地,楚;其二,城邑(都),丹阳;其三,姓,芈氏;其四,熊绎爵位,仍然是子爵。(《史记·楚世家》云:“楚子熊绎与鲁公伯禽……俱事成王。”)自此,楚人具备了西周诸侯封国的四大要件,相对正式化地进入了王权文明圈,成为了西周诸侯。但是,当时楚政权的爵号很低,很难与中等诸侯国相提并论。
显然,与鲁国君主的公爵相比,楚国君主的子爵是太小了。
而楚人的真正飞跃,在于周幽王镐京事变后熊通称王。
西周失国,平王东迁洛阳,东周伊始。
这时,楚人内部发生了一次兵变,族领蚡冒的弟弟熊通,杀死了蚡冒的儿子,夺位自立为楚人君主。熊通极是强悍,全力整合楚地各族,土地民众有了很大扩展。在熊通即位的第35年,楚人政权已经成为江汉山川的最大邦国。于是,趁周王室东迁初定诸事尚在忙乱之机,熊通率军北上,攻伐姬姓王族诸侯的随国 。随国派出特使,指斥楚国征伐无罪之国。熊通全然不理睬,一战俘获了随国的“少师”(太师副手,此时当为随军主将)。
随国上下震恐,被逼迫与楚议和。熊通只提出了一个条件:随国必须上书周王,敦请周王将楚国君主的爵位提高到“王”——与周天子同尊。熊通的口吻也极具挑衅性:“我蛮夷也!今诸侯皆为叛相侵,或相杀。我有敝甲,欲以观中国之政,请王室尊吾号!”——当今诸侯已经乱了,楚有绰绰有余的甲士,我也想试试中原国政的滋味,王室必须将我的封号提高为王!随国为免亡国,便代为上书周王,请尊(提高)楚之王号。其时,正是东周第二代周桓王在位,周室尚有些许实力与尊严。闻此令人咋舌的非礼僭越之请,立即断然回绝了熊通的胁迫——不提高楚君封号。随国将消息回报给熊通,熊通倍感屈辱,怏怏班师。
谋划两年后,愤怒的熊通一言震惊天下:“王不加位,我自尊耳!”
于是,熊通一举自立称王,史称楚武王。
熊通称王,开始了春秋楚国迈向大国的历史。
须得留意的是,楚国撇开东周王室于不顾,自行称王,在春秋初期是震惊天下的大事。历史地看,这一事件对楚国具有极为深远的影响:其一,楚国自行称王,意味着对当时中国王制礼法的极大破坏,由是开始了中原诸侯长期歧视楚国的历史。其二,周王室断然拒绝提高楚君封号,意味着对楚族自觉融入中原王权文明的拒绝,意味着无视楚人安定江汉的巨大功勋,激起了楚人的强烈逆反之心;由是,大大淡化了楚国对中原文明的尊奉,大大减弱了自觉靠拢中原文明的意愿,从而开始了自行其是的发展。
这是一种国家心理,虽没有清晰自觉的论述,其行却实实在在地表现了出来。
周桓王拒绝提高楚君封号后,《史记》记载的熊通说法颇具意味:“吾先鬻熊,文王之师(将)也,蚤(早)终。成王举我先公,乃以子男田令居楚,蛮夷皆率服,而王不加位,我自尊耳!”熊通说的是这样三层意思:其一,历代楚人对周室有功,从周文王起,楚君便是周之将军,楚人是周之士兵。成王虽以子、男低爵封我楚地,然我族还是平定了江汉诸部,为天下立了大功。其二,楚人以效命天子的中原文明诸侯国自居,视其余部族为蛮夷。其三,周王如此做法,伤楚人太甚,我要自己称王!
实际上,熊通已经将日后形成楚国国家心态的根基因素,酣畅淋漓地宣示了出来。
楚人的这种心态,中原诸侯很早就有警觉。
《左传·成公四年》载:鲁成公到晋国朝聘,晋景公自大,不敬成公。鲁成公大感羞辱,回国后谋划,要结盟楚国而背叛晋国。大臣季文子劝阻,将晋国与楚国比较,说了一段颇具代表性的话:“不可。晋虽无道,未可叛也。(晋)国大、臣睦、而迩(近)于我,诸侯听焉,未可以贰(叛)。史佚之《志》有之,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爱)我乎!”这里的关键词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左传·襄公八年》又载:郑国遭受攻伐,楚国出兵援救。郑国脱险之后,君臣会商是否臣服楚国。大夫子展说:“虽楚救我,将安用之?亲我无成,鄙我是欲,不可从也!”也就是说,楚国虽然救了郑国,但其用心不清楚。楚国不会亲佑我,而是要鄙视压制我,所以不能服从。
受楚之恩,又如此顾忌猜疑,很难用一般理由解释。
当时,与楚国同受中原文明歧视的,是秦国。但是,秦国对中原诸侯的歧视,却没有楚国那般强烈的逆反之心,而是始终将这等歧视看作强者对弱者的歧视。故此,无论山东士人如何拒绝进入秦国,秦国都满怀渴望地向天下求贤,孜孜不倦地改变着自己,强大着自己。当然,这两种不同的历史道路后面,还隐藏着一个重要因素:中原文明对秦国的歧视,与对楚国的歧视有所不同。毕竟,秦人为东周勤王靖难而受封的大诸侯,赫赫功业,天下皆知。中原诸侯所歧视者,多少带有一种酸忌心态,故多为咒骂讥刺秦风习野蛮愚昧,少有“非我族类”之类的根本性警戒。是故,秦国的民歌能被孔子收进《诗经》,而有了《秦风》篇章。而楚国作为春秋大国,不可能没有进入孔子视野的诗章,然《诗经》却没有《楚风》篇章。这种取舍,在素来将文献整理看作为天下树立正义标尺的儒家眼里,是非常重大的礼乐史笔。其背后的理念根基,不会是任何琐碎缘由,只能是“非我族类”的根本鄙夷。
其后时代,由于中原诸侯群对楚国的鄙视,也由于楚国对此等鄙视的逆反之心,两者交相作用,使楚国走上了一条始终固守旧传统,而不愿过分融合于中原文明的道路。见诸实践,只求北上争霸,而畏惧以中原变法强国为楷模革新楚国,始终奉行着虽然也有些许变化的传统旧制。
楚国起于江汉,及至春秋中后期,已经吞灭21国;至战国中期,楚共计灭国40余个,是灭国占地最多的大国。须得留意的是,整个西周时期与春秋初期,是楚国形成国家框架传统的政权奠基时期。这一时期,楚国的扩展方式与中原诸侯有很大的不同。正是这种不同,形成了楚国远远强于中原各国的分治传统。
西周时期,中原诸侯的封地无论大小,皆由王室册封决定,不能自行扩展。所以在西周时期,中原诸侯不存在自决盈缩的问题。楚国不同,由于地理偏远,江汉丛莽,加之又不是周室的原封诸侯,而是自生自灭的“承认式”小诸侯,故此可以自行吞并相邻部族小政权,从而不断扩大土地民众。
及至春秋,中原诸侯也开始了相互吞灭。但是,由于中原诸侯都是经天子册封确认的邦国,政权意识强烈。是故,这种吞灭只能以刀兵征伐的战争方式进行。即或战胜国有意保留被灭之国的君主族群利益,也是以重新赐封的形式确认。被灭国的君主族群,从此成为战胜国君主的治下臣民,而不是以原有邦国为根基的盟约臣服。故此,不管中原诸侯吞灭多少个小国,被吞灭的君主部族,都很难形成治权独立的封邑部族。当然,中原大国赐封功臣的封地拥有何种相对程度的治权,也是君主可以决定的。但是,这种封地,也是君主可以取缔的。也就是说,功臣能否获得封地,封地能有多大治权,都是国家可以决定的。
楚国不然。楚国吞并小国后,不能自己决定一切。
历史地看,这是由楚国的两种扩张方式决定的。
楚国扩张方式之一是迫使相邻部族臣服的软扩张。
当时楚国的相邻部族,都是未曾“王化”的部族,也就是未受王权承认的自生自灭小政权。“化外之民”,此之谓也。这种或居山地密林,或居大川湖泊之畔的渔猎部族,既没有正式的国家政权形式,也没有鲜明的权力意识。只要生计相对安稳,臣服于某个有威胁的国家权力,还是坚持自治自立,并无非此即彼的强固要求。春秋时期,分布在江汉山川、江南岭南、吴越地带的这种自在发展的部族政权,尚有很多。
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在楚国崛起之前,整个南中国的族群政权,基本上全部处于自治自立而自生自灭的状态。其时,在这片由辽阔的湖泊江河与雄峻的连绵高山交织而成的广袤地带,只有楚国接受了中原王室的封爵,是具有相对发达的政权形式的诸侯国。也就是说,这一地带,只有楚国有持续扩张的社会组织条件。
但是,楚国若要如同中原诸侯那般,以武力连续不断地吞灭这些部族,也显然是力不能及。于是,基于前述历史原因,便有了种种以“盟约称臣”方式完成的软扩张。这种软扩张,就其实质而言,不妨看作是一种整合,一种兼并,一种文明化入。是故,这种扩张必然带有双方相互妥协的一面。
妥协的最基本方面,在楚国而言,是允许臣服部族继续在自己原有的土地上,大体以原有方式自治自立地生存。可以拥有自己的封邑武装,楚国君主不能任意夺其封邑。在臣服部族而言,则接受楚国君主为自己的上层权力,接受其封赏惩罚、行动号令。于是,臣服部族就变成了楚国的臣民,臣服部族原有的生存土地,发生了名义上的变更,变成了楚国政权允许其存在的封邑。臣服部族必须向楚国纳贡(不是赋税),不能反叛脱离楚国,不能再度自立。事实上,楚国前期最大的权臣部族若敖氏(斗氏、成氏为其分支)、 氏、伍氏以及楚国中后期的项氏,都属于这种软扩张进来的大族领袖集团。
基于利益平衡,也基于强化联盟,这种软扩张一旦成立,臣服部族的族领便可以依本族实力的大小,在楚国“中央”做大小不等的官吏。在后来的实践中,臣服族领做到楚国“中央”要害权臣者,不在少数。从总体上说,这种软扩张方式既使楚国的扩张速度很快,又形成了楚国大族分治后最重要的历史基础。
楚国扩张方式之二是武力吞并硬扩张。
对于拥有良好生存土地而又拒绝臣服的部族政权,楚国便仿效中原诸侯,以武力吞灭之。对于被消灭政权后的部族及其土地,楚国自然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于是,必然的框架演化是:这些部族人群大部分被直接纳入了楚国君主直辖的族群。这些土地的大部分,也变成了楚国君主直接占有管辖(直领)的土地。也就是说,被武力吞并的部族人口与土地,大部分变成了由邦国“中央”直接治理的土地与人民。
由于有软扩张而来的封邑部族相对比,楚人便将这种被武力吞并而丧失自治(改由王治)的部族人口,渐渐当成了王族势力范围,甚或直接看作王族分支。楚国后来的昭、屈、景三大族,以及庄氏部族、黄氏部族,其所以被当时的楚国社会与后世诸多史家认定为楚国王族分支,原因便在此。这种部族,因为归于王治,因而享有广义王族的名义。但是,又有自己部族的姓氏,并非血统意义上的王族。
从总体上说,以战争方式进行硬扩张,其所获得的人口与土地,小部分被用来赏赐功臣或此前臣服的自治族领,大部分归于楚国“中央”直辖。逐渐积累,就形成了一种历史格局:楚国王室因为直领的土地较大,人口较多,因而拥有国内相对强大的基础力量、直辖力量。这种直辖力量越强大,楚国王权便越稳固。
后来,楚国又有了楚王赐封的功臣封邑。这些功臣封邑,成为不同于第一种臣服族群的新世族势力。这种新世族,类似于中原诸侯国拥有封地的功臣,独立性与自治性都不是太强大,一般意义上,还是由王权决定其命运的。之所以有这种情况发生,有两个原因:其一,战争大功臣与其他各种大功臣,必须封赏土地与人口;其二,被武力吞并的部族人口实际上依然存在,其族系领袖也依然存在,王室还得依靠这些族系领袖来统领人民。于是,王室便将已经被征服的各大族群的族领,分封在特定地域。
如上两种情形,形成了楚国分治的普遍根基。
所谓分治,基本点在三方面:其一,经济上分为王室直辖土地、世族封邑土地。后者基本上不向邦国缴纳赋税,是为经济分治。其二,世族封邑,可以拥有自己的私兵武装。春秋时期的楚国对外战争,史料多有“(城濮之战)若敖氏之六卒”、“(吴楚柏举之战)令尹子常之卒”、“(吴楚离城之战)子强、息桓、子捷、子骈、子盂……五人以其私卒先击吴师”等记载。此等“私卒”就是封地领主直辖的封地私兵是为军事分治。其三,“中央”政治权力,依据族群实力大小分割。国政由王族与大封地领主分割执掌,吸纳外邦与社会人才的路基本被堵死。
分治的轴心,则是国家权力的分割。
楚国在几乎整个春秋时期,都处于王室与老自治部族分掌权力的状况。
据李玉洁先生《楚国史》统计,从第一代楚王熊通(楚武王)开始,到六代之后的楚庄王,历时近二百年中,楚国的首席执政大臣令尹(相当于中原的丞相)有11任,其中八任都是由若敖氏族领担任,分别是斗祁、子文、子玉(成得臣)、子上、成大心、成嘉(子孔)、斗般(子扬)、子越(斗椒);其余三任,一是楚文王弟子元,一是申族人彭仲爽,一是 族族领 吕臣,也同样都是拥有巨大封地的老世族。在如此权力格局下,楚国的大司马(军权)、司徒(掌役徒)等重要权力,也全部被世族分掌。
楚庄王时期,楚国王族与若敖氏部族的矛盾日渐尖锐。晋楚城濮之战后,若敖氏因统率楚军战败,权力动摇,遂发动兵变,先行攻杀了政敌 贾,后又举兵攻打楚庄王。楚庄王集团骤然难以抵御,提出以三代楚王(文王、成王、穆王)的三位王孙为人质,与若敖氏议和。长期经营楚国上层权力的若敖氏族领斗椒,公然拒绝了议和,与楚庄王集团刀兵相见。虽然,楚庄王集团最终平定了这场大政变,并将若敖氏除保留一支为象征外,全部分散消灭之;但是,造成国家巨大灾难的根源,却丝毫没有改变。
若敖氏覆灭之后,楚国直到春秋末期,历9代国王17任令尹,其中12任令尹是王族公子,两任是 氏部族(孙叔敖、孙叔敖子),一任是若敖氏余脉(子旗),一任是屈氏部族(屈建),一任是沈氏部族(叶公子高)。这一时期,基本上由大封地领主执掌国政,转变为公子(王族)执政。
楚国由大世族执政,转变为公子(王族)执政,虽然减缓了大族争夺权力的残酷程度,但却没有改变世族政治的根基。楚国在春秋时期,多次发生老世族兵变,楚庄王的若敖氏之乱、楚灵王的三公子之乱、楚平王的白公胜之乱等,每次都直接危及楚王与王族,足见世族分治对楚国的严重伤害。
进入战国之世,中原各大国的变法强国浪潮此起彼伏。
当时的“战国”,几乎都曾经有过至少一次的成功变法,如魏文侯李悝变法、齐威王邹忌变法、韩昭侯申不害变法、秦孝公商鞅变法、赵武灵王变法、燕昭王乐毅变法等。第一次变法之后继续多次变法,在中原大国也多有酝酿或发生。秦国最典型,150余年,六代领袖始终坚持不断变法。唯独楚国,只有过一次短暂的半途变法。其后的变法思潮,只要一有迹象(如屈原的变法酝酿),立即便被合力扼杀。也就是说,楚国始终没有过一次需要相对持续一个时期(一代或半代君主)的成功变法。因此,楚国的分治状况一直没有根本性变化。
楚国的唯一一次不彻底变法,便是吴起变法。
这次变法,从吴起入楚到吴起被杀,总共只有短短3年。楚悼王十八年(公元前384年)吴起入楚,楚悼王于二十一年(公元前381年)病逝。吴起于葬礼中被杀,楚国变法宣告终结。以实际情形说,除去初期谋划与后期动乱,即或不计年头年尾之类的虚算,其实际的变法实施至多一年余,真正的浮光掠影。
依据史料,我们分析一下时间构成。吴起入楚第一年做“宛守”(宛郡郡守还是宛城守将,不能确定),第二年做令尹,第三年惨死。如此,所谓吴起变法,则实际上只能发生在第二年及第三年头几个月里。再就史料分析吴起的实际活动:其一,任宛守期间,可能打过一仗——吞并陈蔡;其二,任令尹之初,谋划变法,提出了一套变法方案;其三,为楚国打了三次大胜仗——救赵伐魏、吞并陈蔡、南并蛮越。除此之外,吴起未见重大活动,事实上也不可能再有重大活动。如此,一个简单的逻辑问题便是:一个三年打了三大仗,还做了一年地方官的人,能有多少时间变法?因此,完全可以判定:吴起的变法方案,根本没有来得及全面实施,便被对变法极其警觉的老世族合力谋杀了。
吴起的变法方略究竟有些什么,值得老世族们如此畏惧?
史料并未呈现吴起如商鞅变法那样的论争与谋划,而只是分散记载了一些变法作为。大体归类,这些作为是:其一,“均爵平禄”。其时,楚国世族除封邑之外,尚把持高爵厚禄的分割,平民子弟虽有战功,也不能得到爵位,非世族将军即或有大功,也不能得到哪怕是低爵薄禄的赏赐。所以,“均爵平禄”是实际激发将士战心的有力制度。应该说,这是后来商鞅变法军功爵制的先河。
其二,“废公族无能之官,养战斗之士”。这是裁汰无能,整军强军。
其三,“封土殖民”。将世族人口迁徙到荒僻地区,开发拓荒,“以楚国之不足(民众),益楚国之有余(土地)”。《史记·范雎蔡泽列传》云:“……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禁朋党以励百姓,定楚国之政,兵震天下,威服诸侯。功已成矣,而卒枝解。”所列种种,除了战事,事实上还都只是尚未实施的方案。
即或如此,楚国的老世族们已经深刻警觉了,立即行动了。
吴起变法的失败,意味着根深蒂固的贵族分治具有极其强大的惰性。
楚悼王之后的战国时代,古老而强大的“若敖氏式”的自治老世族,已经从楚国渐渐淡出。代之而起的,是有王族分支名义的昭、屈、景、庄、黄、项等非完全自治的老世族。客观地说,后者的权力比前者已经小了许多,譬如私家武装大大缩小,封邑也要向国府缴纳一定的赋税,对领政权力也不再有长期的一族垄断等。但是,在战国时代,这依旧是最为保守的国家体制。相对于实力大争所要求的国家高度聚合能力,楚国依然是最弱的。
楚国之所以能在最后岁月稍有聚合,其根本原因在两处:一则,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二则,实力尚在的老世族在绝境之下不得不合力抗秦。统率楚军的项氏父子,本身便是老世族,就是最好的说明。然则,一战大胜,老世族相互掣肘的恶习复发,聚合出现了巨大裂缝,灭亡遂也不可避免。
包举江淮岭南而成最大之国,虽世族分领,松散组合,毕竟成就楚国也。
疲软乏力而始终不振,世族分领之痼疾也。
摇摇欲坠而能最后一搏,世族绝境之聚合也。
战胜而不能持久聚合,世族分治之无可救药也。
兴也分治,亡也分治,不亦悲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