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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时间的女儿
作者:八月长安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出版时间:2022-06-10
ISBN:9787559656049
本书由北京磨铁数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授权掌阅科技电子版制作与发行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任何一座土丘,只要离得够近,
都足以遮挡你全部的视线。
2002年秋天,我刚满十五岁。
下午语文老师拿着一摞批改好的作文走进教室,例行将所有得到“优”的同学的名字念了一遍,却破天荒没有让我们站到讲台前读作文,也没有点评,念完名单便开始上课,让大家把书翻到新的文言文。
琅琅书声中她走到我附近,摸了摸我的头,说:“写得不错,不过以后别想这么多了。”
15岁的我第一次被人评价为“想太多”。
就像是洪水开了闸。“想太多”这三个字之后伴随了我十多年,往往是以劝慰的名目出现。 然而如果想太多就是我存在的标志,劝慰等于抹杀。
那一次的作文题目很奇怪:请谈一谈你升入初中以来的感受。
这不是一个规整的应试作文题目,语文老师说,你们就随便写吧。于是那一次的作文我没有选择用张海迪和司马迁这些人物在卷面上列排比句。
那篇作文,我写了另一个女生。
我小学是那种在艺术节舞台上扎着小辫子摇头晃脑主持节目的副大队长,初中前半个学期又保持和小学一样“踊跃发言”的课堂习惯,所以第一次期中考试前,对第一名有点志在必得,身边人也纷纷起哄,最后顺理成章地考砸了。
第一名是一个我以前从没留意过的姑娘,她甚至是我的小学同班同学。就叫她红球鞋好了,因为排名出来之后她走到我座位旁敲了敲桌子朝我轻蔑一笑,而我装作没看见,目光低垂死死盯着她的红色球鞋。
我写过一本叫《你好,旧时光》的小说,女主角余周周曾经表示自己很羡慕《灌篮高手》里的男生们,因为他们敢于大声宣战,不惧输赢。而我们在学校里的青春,罕有这样热血的战斗时刻。
其实不是的。 欲望驱使之下,每个人几乎都挑战过他人,也被他人挑战,与《灌篮高手》的区别在于,无论是宣战的一方还是应战的一方,都很少做到光明正大,更不用提磊落地享受胜利与接受失败。
就像我和红球鞋之间持续了三年的战争。
考试算大的战役。我只有第一次输掉了,后来在学年大榜上稳居前三,还回敬给她高傲的一瞥,希望她能意识到,我和她“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零碎的战斗也有。课堂发言,黑板解题,没有一次不是暗暗较劲;侦查与反侦查也是必要的,我无意走到她桌前,她会轻轻掩上自己精心淘来的练习册的封面——我则变本加厉,觉得自己更“高级和大气”,故意让她看,故意让她买,然后再击败她,滋味不是更甜美吗?
红球鞋也不是好惹的,她有办法击溃我刻意营造的优越感。她会表达对成绩上永远压我一头的学年第一名的赞美;和好姐妹议论我是不是每天吭哧吭哧学到半夜却还是考不过人家;某一门成绩比我高,便高声懊恼自己写错一个字扣了0.5分……听得我牙痒痒,几乎忘了自己平时是怎样对待她的。
写到这里我犹豫了一下要不要把上一段改一改,因为这些真的很丢脸。
成年人善于体面地掩饰敌意与好胜心,把它们放在广博的世界中尽情稀释,恐怕早已忘记一个初中生在逼仄的教室里辗转腾挪时,究竟抱着怎样的心情。 当时的教育并没试图教过我们如何寻找自我,于是我只好用比较来不断确认自己在世界的坐标——比A好一点,比B差一点,喏,这就是我。
十五岁的心气,十五岁的眼界,十五岁的虚荣,这就是十五岁时候最真实的我。
战争过半,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简直有病。语文老师布置了这样一个作文题目,我便将这一切原原本本地写了进去,说:“对不起,我是一个变态。”
语文老师摸摸我的头说,你想太多了。
初三的时候,班里来了一个转学生。
那个男生的样子对我而言很模糊,他来去匆匆,总共在班里只待了几个月。
然而红球鞋喜欢上了他。
其实十五岁的我大概同时喜欢着三个男生,或者是四个吧,实在记不清楚了。但我把自己的水性杨花归结为青春期,不必付诸行动,谁知道下个礼拜还喜不喜欢了。福尔摩斯曾经说恋爱和婚姻是智力的阻碍,他不需要这种拖累。我深以为然。 爱情是如此地耽误时间,如此地没有结果,如此地缺乏意义。
红球鞋单恋的传闻散播四处,让我很失望——你的对手是我,我还没彻底击败你,你怎么就这样不玩了。
有天我发考试卷,发到转校生桌前,他刚醒来,睡眼惺忪地看向自己少得可怜的分数,懵懂地问:“物理满分是多少啊?”
我说:“70。”
他说:“哦,70分啊,那你考了多少?”
我说:“70。”
转校生说:“我×,你真牛啊。”
红球鞋听不见我们说什么,但是看见了转校生在朝我笑。我也转过头去看她,我想我的眼神带有一种女生无师自通的得意——你怯怯地不敢接近,我随随便便就能和他说几句话。
我绝对不是想要在这种事上也争个高下。我只是想气她,想让她记起来还有我这么讨人厌的一个对手存在。
我们十五岁,我们初三,我们的学校不是重点初中,我们要考高中了,你能不能清醒一点。
红球鞋黯然转回头去擦黑板了。
后来转校生再次因为打群架而不得不转走。物理课上到一半,家长来接人,他拎起书包离开教室。
半分钟后,红球鞋忽然站起来,手里紧紧攥着一个包装好的礼物盒。物理老师吓了一跳。
红球鞋说:“老师,对不起,我要去上厕所。”
老师愣愣地点了点头,也许猜到了什么。红球鞋飞奔起来,转弯时候撞了第一排的桌子。我坐得那么远,都看见她的眼泪滴滴分明地砸下来,都来不及在脸上停留一下。
我想我当时是大脑空白了的。那两分钟我都不知道物理老师讲了什么。她回来的时候已经把眼泪擦干净了,像个兔子一样红着眼睛走进来。
轻轻地看了我一眼。
要我怎么形容这一眼呢?竟然有一些悲悯。就仿佛是,她早就从这场幼稚的战争中毕业了,她懂得了人生很多其他的奥妙,而我还死死攥着一张排名表不放,好像这是全天下顶顶要紧的东西。
深陷于爱里面的人从来不求理解和认同,虽然她只有十五岁。
十五岁的我被十五岁的她,彻底击败了。
后来我曾经有一瞬间的“自杀欲望”,在高考前。
理由比那篇作文还幼稚。对高考有99%把握的我,忽然开始担心1%的失利会发生,进而觉得自己被他人认同和喜爱的骄傲感都建立在这薄弱的概率之上,越想越深,惶恐又心灰。
高考可能是我们青春时代经历过的最有悲壮史诗意味的大事件了。 其实对于漫长的人生路来说,它只是一座小土丘。只不过,任何一座土丘,只要离得够近,都足以遮挡你全部的视线。
大概就是这个不想活了的契机,我第一次回溯自己苍白的少年时代,想起了十五岁的时候,红球鞋用眼神告诉我,你根本不懂人生。
我和各种人较劲,孜孜以求得到他人的认可,寻找世界上属于自己的坐标,却从来没有真正用心去理解过任何人,也没能看清楚所在的世界。
也突然就懂得了,高中课本里的《花未眠》,川端康成为什么“常常不可思议地思考一些微不足道的问题”,为什么要因为发现一朵花很美,于是不由得自语道:“要活下去。”
而我一直闭着眼睛往前跑,错过了许多许多花。
后来我当然平稳地度过了那个六月,拥有了七月、八月、九月,乃至新的一年。我渐渐学会了,要睁大眼睛,慢慢地走。
就在前几天,有个读者不知为什么转发了我2011年的微博。
狗在打呼,咖啡机在沸腾,音响一遍遍循环着《银魂》的新OP(片头曲),我泡在浴缸里玩手机。那时候微博还只能发140个字,我记录的也不过是一个平平常常不想睡的晚上。
2011年,我毕业第一年,在上海一家外企做管理培训生,白天上班总是卡着时间点刷卡,晚上回家随便吃几口饭,扫一眼电视里面的民生新闻,抓紧一切时间玩新买的PS3。游戏都是老板帮忙预装的盗版,唯一打穿的是推理游戏《暴雨》,序章故事讲一个家庭幸福的设计师在商场一时疏忽导致小儿子意外身故——这是我再次看到那条微博之后,回忆起来的2011年。
现在是2017年春。我二十九岁了。
我拥有了小时候最喜欢却没条件养的牧羊犬,谈了几次恋爱,出版了四本长篇小说,还有很多想写的故事,也还有层出不穷的烦恼;搬家去了海边,常常在夏天的晚上坐在岸边喝啤酒,看海浪周而复始,冲刷掉一些,带来另一些。
我想写一本书,送给三十岁之前的我自己。
在这本书里有我亲眼看到的,他人生命中的闪光时刻;有我用记忆剪辑的人生故事;也有很多矛盾的我自己:水性杨花又深情,刻板又心思活络,拼命想成为某些人“最好的朋友”,也同时在冷漠地拒绝另一些人。
诚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真实的自我就像月光下的海。庞大,安静,想证明给别人看的时候,却只能拍出一团焦糊的黑暗。
但我觉得这一定是有意义的,以我还不成熟的笔力去勾勒人生旅途未眠的花,它们成为过风景,也装饰过我的梦。
2011年那篇微博的最后两句话是:
“我23岁的时候希望自己永远是23岁。24岁的时候,又觉得,24岁也很好。”
那个读者问: 29岁也很好吧?
当然。
年岁增长,我却依然像青春期爱很多男孩子一样爱着世界的未知,依然无法预测自己明天将会成为谁,遇到谁。
这才最有意思。
八月长安
2017年春
我学了八年的大提琴,
我爱上它的时候已经太晚。
“亨德尔和巴赫是同一时期的杰出音乐家,常常被放到一起比较。抛开音乐成就不谈,亨德尔开朗健谈,热爱交友,人脉广泛;巴赫则不善社交,严肃内敛得多。然而,亨德尔终身未婚,巴赫几任妻子,一共生了二十个孩子。”
大学时我上过一门课,叫西方音乐史;这是老师讲过的一切知识里,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段。
巴赫居然生了二十个孩子?!
一起选修的朋友问我,这些你都早就知道了吧?你学过八年的大提琴。我没好意思摇头。
这是我自己主动选修的课程,却又非常抵触去听课,每一堂都是睡过去的。
我心里隐约清楚是为什么。
2012年末,我一个人去欧洲旅行,从柏林坐火车南下莱比锡、法兰克福、慕尼黑,然后离开德国去奥地利过新年,在那里乘飞机去了法国。有欧洲旅行经验的好朋友劝过我,原属东德的城市都比较严肃冷清,一个人去更冷清,不如把时间匀给慕尼黑或者巴黎,莱比锡就不要去了。
我说不行啊,不去柏林也要去莱比锡的,必须去的。
“必须”这两个字,七扭八歪地镌刻在一切有关大提琴的记忆上。我迫使自己去上不想上的课,绕道不感兴趣的城市,仿佛这是我和它保持联结的唯一方式。
我住在Kurt-Schumacher大街上,不知道是不是以德国政治家库尔特·舒马赫命名的街道。酒店距离中央车站很近,可以步行,只不过德国的街道基本都是面包石方砖铺成的,我跟着行李箱滑轮一起“咯哒咯哒咯哒”了十分钟,脑子都绞成了蛋糊。
还好莱比锡很小,有名的教堂和博物馆几乎都沿着同一条主街道分布,从酒店散步去巴赫博物馆,只需要十五分钟。
博物馆是座庄重的二层小楼,16世纪末的巴洛克建筑,有非常好看的鹅黄色外墙面;它的对面就是巴赫工作过近三十年的托马斯教堂。从一扇不大的门进去,左侧是售票的窗口,很像我们大学教务处的传达室,走廊右侧便通向博物馆。
博物馆出乎意料地小。馆内只有四五个连通的展厅,没有主灯,每个玻璃展柜旁都有暖橙色的小地灯或射灯;每个房间各有主题,我在讲他家庭的那个房间停留得最久,因为记得他有二十个孩子。
后来就站在一个陈设提琴的玻璃柜子前发呆。里面没有现代的大提琴。
博物馆里一直都只有我和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她比我来得早,比我看得认真。
可能因为我站得实在太久了,她走了过来,用口音非常重的英文问我是不是musician(音乐家)。这一次我非常诚实地摇了头。
我告诉她,我学过八年的大提琴。我学会Cello这个词比apple还早。
她惊讶而赞许地瞪大眼,蓝色的瞳仁很天真。
“Till now?”
怎么可能呢。我最后一次练琴是十三岁。
最后一次琴课,我走出市歌剧院的大门,爸爸叹口气说,这么好的琴,可惜了。
“不可惜啊,”我开心得不行,“劈了烧柴啊。”
我妈妈开美容院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来文眉的女士,带着刚上小学四年级的彬彬有礼的儿子。她说:“孩子的气质要从小培养,我儿子是学古典乐的,大提琴,知道吧?不要去学二胡,凄凄惨惨的,也不要学古筝啊小提琴钢琴的,学的人太多了,竞争激烈,就学大提琴吧,我认识一个很好的老师。
“而且,现在考高中考大学的,乐器都有加分的,一加加几十分;就算孩子实在不是读书的料,也有一条后路,可以去读艺校,出来接着教学生。”
从修养情操到经济仕途,未来二十年都让这位女士规划完毕了。我五岁,正是热爱翻跟头和玩泥巴的年纪,那个彬彬有礼的大提琴男孩让我妈妈心生向往。
隔了几天我就被妈妈带着去见了李老师。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像圆润版本的赵明明。我上小学那年电视剧《过把瘾》红遍大江南北,李老师就有一头江珊那样浓密的及肩卷发,她问我会不会唱歌。
这都是来的路上我妈嘱咐过的。我点头,开始唱《小燕子》,唱到一半忘词了,连忙说,我再唱一首《世上只有妈妈好》吧。李老师说不用了,我就急了,央求她,让我唱吧。
我怕她不收我做学生。
其实唱第一句她就可以判断出孩子是否五音不全、节奏感如何,但她还是让我重唱了,笑吟吟地听着。
我在她的房间里看到了漂亮的大提琴。 人类对于美的感情是共通的,它来自三四百年前的欧洲,但我觉得它美,美得无法形容,比我平时围在身上的纱巾拿在手里的木剑都要美得多。
回去的公交车上我很兴奋。那是个冬天,20世纪90年代初的公交车只有一层薄薄的铁皮,门都关不严。我们坐在最后一排,我呼着白气讲个不停,模仿李老师的样子对着空气“拉琴”,没有理解我妈妈纠结的神情。
依稀记得她和介绍人不好意思地笑,自言自语,学艺术可真贵啊。
她和我爸爸商量学费,犯愁买“儿童用琴”的费用,惊讶于琴弓居然是要单独购买的,暗自揣测老师们会不会在做琴行中间人时借机收回扣……最后还是一咬牙说:“难得荟荟喜欢,为了孩子,学!”
但我真的只是觉得它美,想让我妈弄一把给我玩过家家用。
很多年以后,因为工作的关系我认识了一个学习大提琴的少女,当然,她比我优秀得多。聊起共同的学琴经历,女孩坚定地说:“大提琴是我的生命。”
真好啊,我想。大提琴差点要了我的命。
没有想到练琴是这么苦的事。
四根琴弦细细的,早期却足以让小孩子的指肚统统肿起来,更不用提后来学习拇指把位,大拇指侧面一个血泡接一个血泡,直到生磨出厚厚的茧;经过很久的练习才能稳定地运弓,不再发出锯木头般的噪音,所以我小学的时候右臂就有结实的肱二头肌了,到今天还保持着清晰的线条。
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夏天更遭罪一些,因为家里没有空调,琴身把位上被汗水浇得滑滑的,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人的手指头都可以出汗;因为衣服穿得薄,琴身后侧的圆弧就卡在胸口的位置,我那里都磨出了一个狭长月牙形的茧,直到高中才渐渐淡退。
还有一些习惯一直跟随着我。比如指甲长度从不超过指肚的最上沿,因为会敲在指板上。
但最苦的不是这些,是枯燥。
当初李老师拉琴的姿态,或者说是她本人的气质与相貌和提琴发生的化学作用蛊惑了我,但我很快发现,抱着琴的我自己只是一个木匠。新鲜感退潮,我只想扔下它,继续去和小伙伴和泥巴,而不是坐在那里心算,音阶第一遍,音阶第二遍……音阶倒数第五遍……
决定让我学琴的是我妈妈,但每周接送我去上课,平日在家看着我练习的,是我爸。我“恨”他仅次于琴。
上小学后,我们俩每天放学都会重复一段让人发疯的对话。
“留作业了吗?”
“留了。”
“多吗?”
“不多。”——“正好赶紧写完去练琴。”
“多。”——“那也得练琴!”
累不累啊!您都多余问啊!
当然也有愉快的时光。
暑假我八点钟起床,吃完早饭就开始练琴,中午十二点休息,吃个午饭,我爸会带我步行去家附近的租书屋——这个时候他是好爸爸;我还了前一天的漫画,然后挑选一本新的带回家,继续练琴直到五点钟,太阳还没落下,我们会去江边的斯大林公园,那里有个简陋的游乐场;我很喜欢他们家的蹦床,会把白袜子蹦黑才肯下来,刚好日落,残阳斜斜地依偎着江对面的太阳岛,最后融化在黑色的林海中。
晚上外婆家里的人都回来了,不方便练琴,我可以在小房间尽情看漫画。
大家还都只知道机器猫(哆啦A梦)的时候,我已经看完了藤子不二雄的《哆啦A梦》和《宇宙猫》全系列,后来又读完了超长的《阿拉蕾》与《七龙珠》,为孙悟空没有娶阿拉蕾而难过。
《哆啦A梦》所有的超长篇我都看完了,合上《大雄与日本诞生》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我热爱的是画画,我从小就喜欢画画,爱用连环画讲故事,我为什么没有去学画画?!
我语无伦次地跟我妈剖白内心,我妈说,你以前也喜欢大提琴,你想一出是一出,你可给我拉倒吧。
当然她也安抚我说,画画什么时候都能学,十五六岁都可以,练琴必须从小时候开始,等你把大提琴学好了,我们就去学画画!
大骗子。
后来租书屋倒闭了。我又把大舅妈的父亲所出版的《血火八年》看完了,上下册分别有《现代汉语词典》那么厚,共计一百六十万字,讲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发生在晋察冀根据地的故事。
小学三年级,连这个题材我都啃得下去,还觉得开心,可见练琴究竟有多么恐怖。
我因为练琴的事挨过很多打。
第一次记忆尤深。拆迁后我们在顾乡租住过一段时间,爸妈白天都要工作,就把我自己扔在家里,嘱咐(恐吓)我好好练琴。他们一走,我就展开谱架,将琴谱翻到中间的某一页,摆好椅子,给琴弓上松香,煞有介事地拉两下——这样才会在琴码上面自然地散落松香,像是真的练习过似的。
然后,打开电视。
我那时候每天雷打不动地在电视机前,准时收看——健美操。
一群笑容灿烂的美国人,带领观众跳健美操,每个人都带着浓浓的译制片口音。有一期还在搭建的甲板上跳,布景板是大海和蓝天中一动不动的海鸥,中途一个只穿了运动内衣的女人扮作美人鱼跳过来,领操的男人夸张地说:“看啊!美人鱼都来和我们一起跳!观众朋友,你不加入我们吗?”
加入啊!当然加入!我跳得可起劲了。
因为跳得太起劲了,连我爸回来的脚步声都没听到,被当场抓包,揍得我灵魂出窍。他们终于明白,为什么每次李老师都说,这孩子好像没练琴。
这成了我的原罪,我爸妈再也不相信我。每次上课我都要把上一堂学过的曲子演奏给老师听,只要她说我练得不好,回家就轻则挨骂重则挨揍。
我那时候对金钱没概念,是略大一些才想通的。每周六一堂课,一个小时,100元,一个月要400到500元;而1996年黑龙江省的职工人均月工资是390块。我家里不富裕,而我在烧钱玩。
大学我读的是商学院,毕业后有朋友去了香港做trader(交易员),和我抱怨上班时候连口水都不敢喝,每一秒钟都是钱。
我说我懂。我五六岁就懂。我被打怕了。
坐113路到兆麟公园站下车,绕过公园,转入地段街,路过兆麟小学后门,再过两个路口,就到了哈尔滨歌剧院门口。
这是一段“死亡之路”。
其实哈尔滨歌剧院是一座很美的建筑,建于1959年,是独特的木质结构;走廊地面刷着暗红色的油漆,每个老师的办公室都十分宽敞,有一整面欧式风格的窗,木框刷着白漆,已经斑驳掉落,反而更有味道;每一层的举架都非常高,房间内的木地板都是质朴的原色,踩踏时会有笃笃的空响,伴随着隔壁的女高音的花腔,有种逃脱了时空的美。
“地狱”可能也就这么美吧。
有时候到得早,我会坐在旁边的暖气前烘手,看前一个学生上课。她比我年长很多,嘴唇上方有一颗和83版《红楼梦》晴雯一样小巧的痣,已经学了四年琴,却和我一起考二级。李老师纠正错误的时候会直接用铅笔抽打她的手,羞辱意义大于疼痛感,但女孩从不往心里去,倒是她的妈妈红了脸。课程一结束,她就开心地穿上貂皮大衣,跑去四楼和男高音聊天。
我曾经幼稚而好心地提醒她,她妈妈和李老师好像都不希望她去和那些扎辫子的男人聊天,女孩昂扬地一笑,说:“你不知道,我认识的都是真正的艺术家。”
等她走了,李老师会转向我,疑惑地问:“手还没烤暖?”
永远烤不暖。我的身体为了救我,自动学会了寒冰掌,这样当我拉错音的时候,可以把手放在李老师手心里,真挚地说,是真的冻僵了,真的。
但总体上,我还是一个懂事的小孩。我是李老师最好的几位学生之一,她说我有天生的乐感,一点就透,又肯吃苦(其实是被揍的),细节处理细腻。唯一的遗憾是,我的小拇指略短,没有达到无名指第二节,先天条件不足。
她甚至为了鼓励我学下去,迟迟没有按常规给我涨学费。在我身量长足、可以购买正常的4/4成人用琴之后,她托关系弄来了一把古朴的旧大提琴送给我。这把琴音色醇厚,颜色很美,直到现在还挂在我新家的墙上。
当我结束枯燥的锯木头之后,才慢慢理解了学琴的美妙与虚荣。对美的部分一直是懵懂的直觉,而虚荣,才是我刻苦的动力。
小学一年级我可以练习最简单的小品了,比如《农夫之歌》。某天下午我突发奇想,一边拉琴一边给《农夫之歌》即兴填了词,大概就是啊丰收啊喜悦啊农田啊喜悦啊很喜悦啊之类的。一曲完毕,听见鼓掌声,我外公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房门口。
我连续两年考过了中国音协的五级和八级,进了儿少中心的民乐团。民乐是没有合适的低音弦乐器的,所以一大片琵琶、阮、二胡中间,戳着我们几个大提琴和低音提琴。排练时间很长,却没什么难度,还可以借此逃脱练琴,简直绝妙。我因为个子太矮,成了乐团的吉祥物,拖着大大的琴去和他们一起演出《金蛇狂舞》《北京喜讯到边寨》。
每次去江边的排练场,我都可以在沿途买一个烤烧饼吃,焦脆金黄,两面刷着辣酱,撒上一层薄薄的芝麻和白糖,香辣中带着一丝丝甜,不卫生不健康,却那么好吃。
我以为乐团全都是这么好玩的地方。
这种认识持续到小学五年级,我加入了中学生乐团——它的名字叫中学生乐团,小学生也是可以进的。
选拔很严格。这种严格一方面是出于乐团本身的水平和名气:每年的“哈尔滨之夏”音乐会,中学生乐团都是非常重要的演出嘉宾,我们统一穿着白衬衫和黑裙子上台,俨然一片小艺术家。另一方面,则是出于乐团隶属的背景所能带给团员们的优厚待遇:全市最好的两所初中分别开设了艺术特长班,在择校竞争日益激烈的90年代末,这是一条闪着金光的捷径:初中生在乐团“服役”满三年,中考时可以加五分。
用家长们的话说,“五分能甩掉多少人呢!”
这些优厚的条件是乐团曾经招揽人才、走向兴盛的源头。兴盛过后,便成了隐患——为了择校和加分,什么样水平的学生都能找到门路加入,家长们各显神通;巅峰时刻,第一小提琴组至少挤了二十四个人,大提琴坐了八排,远超三管乐团的编制。
一次排练《轻骑兵序曲》,中间一段颇有难度的小提琴合奏总是乱套,指挥老爷爷抓到两个连弦都对不准却还拉得尽兴的第二小提琴手,气得摔了指挥棒。
乐团的负责人没有办法继续装聋,痛定思痛说,得考试。
弦乐考的就是《轻骑兵序曲》的选段。
大提琴的首席是比我大四岁的姐姐,已经在这个乐团很多年,读的就是重点校的艺术班,再忍耐一年便可以拿中考加分资格了。我刚来不久,空降大提琴副首席,她看我从来没有顺眼过。
因为她琴拉得巨烂。
这次考核让她如临大敌,通身无处发泄的怒火和焦虑,让她开始欺负我。
每个周日下午排练结束时,都是大厅最混乱的时候,我们集体拥向仓库去归还公用琴。不知道究竟是哪个缺心眼做的设计,一整面的架子,居然是小提琴摆在下排,大提琴摆在上排。
我发育晚,小学不长个儿,五年级的个子比琴也高不了多少。
首席从背后拍拍我,说:“你帮我们几个看一下琴,我们去个厕所就回来。”
于是我乖乖地站在那里等,怀里一左一右各抱着一把,脚边还躺着三把。等了很久,看到窗外,她们几个背着包,笑嘻嘻地,手挽手走出了院子。她们都是一个班的同学。
大厅都走空了。我气得发抖,踩在椅子上,颤巍巍地将五把大提琴放回了架子。
考试的时候,首席从小房间脸色苍白地走出来,我目不斜视地走进去,演奏表现几乎是报复性地好。
我足足欣赏了两个星期首席的仓皇。其实我知道赢不了她的。结果公布,全场的座次,一个都没有变,大提琴还是挤了八排,第一小提琴还是二十四个人。
团长怎么可能把收过的礼都吐出来?我以为这个道理首席早就能够想通的。
我俩之间的龃龉并没获得太多的关注,因为焦点永远都在第一小提琴身上。
就算对交响乐再无知的观众也知道,小提琴坐第一排最外面那个人,演出结束时是可以站起来和指挥拥抱的,全乐团再无别人有这个殊荣。
而第一小提琴的副首席比首席出色得多,这是被当众验证过的。副首席漂亮地完成solo(独奏),首席只会嘿嘿一笑吐舌头。
她们之前都被团长表面的严肃唬住了,此刻劫后余生,高兴地在休息时宣布要请大家吃冰激凌。我坐在原地喝酸奶,无悲无喜的状态让指挥误以为我还只是年纪小不懂事;但小提琴副首席也坐在原地,她擦眼镜,眼镜布却盖在眼睛上。
这种时候怎么能哭呢,我心想,硬憋也要憋住啊。
大厅乱得像水开锅了。指挥坐在小台子上,看上去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有点窝囊的老头。
他突然对我们说,你们俩把那一段,重新拉一遍吧。
我们合奏。他坐着给我们指挥。
结束后,指挥拥抱了一下副首席。她哭得更厉害了。
我那时候已经在学巴赫的大提琴无伴奏组曲了。我曾经为了考级,苦练过很多奏鸣曲和协奏曲,技术上都比巴赫要难,但巴赫是第一次让我在练琴的时候想哭。
它是那么美,庄重、平衡、和谐。它不想被我们演奏。
我学了几年的琴,才终于发现音乐在虚荣、攀比、争气和烧钱之外,最单纯的美。
我学琴的动机注定了与它无缘。我爸妈和介绍人想要的是“好气质”和“有退路”,乐团的孩子们追求的是升学和加分, 我们向古典乐要未来,向艺术要功名,向美要意义。
美是无意义的。
小学毕业前我面临一个重大的抉择。
李老师的另外两位高徒在初中的时候分别考入了两所著名的音乐附中,脱产备考,背井离乡。
两位师兄师姐比我大很多,在民乐团带过我,放假回家时特意找我爸妈聊,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要准备好至少十几万,提前去拜考官为师,既是为了突击也是为了“意思意思”,不管你琴拉得多好,这道程序总归是要走的;爸妈要做好两地分居一两年的准备,总要有一个家长去全程陪护……
最重要的是,“千万想好了。这是一条不归路”。
我爸妈愁肠百结。本以为多年学琴已经是下血本了,只为换一条四通八达的路,没想到更大的坑在前面。
小学毕业的夏天,我顺利地考完了十级,得了一个招摇撞骗的比赛的全国金奖。
那个夏天,省里也办了一场大提琴比赛,虽然是省级赛事,其实含金量比我之前得到的奖项都高,最重要的是熟人多——省里但凡有头有脸的老师,手里但凡有能拿得出手的学生,都送来参赛了。
李老师让我在巴赫无伴奏组曲的序曲和《节日的天山》中间选一首参赛。我选了《节日的天山》。老师很赞同。
《节日的天山》是国内作曲家创作的,有新疆色彩,结合大提琴的音色,旋律很奔放热烈,有趣又好听,难度高又炫技,双八度、拨弦、轮指、连跳弓、连顿弓……杂耍似的。
但我的理由其实只是,我不想演奏巴赫。
比赛现场我遇到了一个老熟人。她的老师来自省内的大提琴世家,远比我的老师吃得开,各种比赛和表演机会手到擒来,任何圈子都需要人脉,乐器也不例外。但这个女孩身上没有任何名师弟子的骄矜之气,刻苦得惊人,甚至到了有些用力过猛的地步:音准、运弓利落,技术极好,极自卑。
我们的老师会面就像两只斗鸡,我们关系却很好。比赛前她偷偷和我说,如果这次她能得第一名,她妈妈就会奖励她肯德基的汉堡。
她演奏了巴赫的无伴奏组曲。
她得了第一名,我得了第二名。我觉得很好。
奖励汉堡比别的好。巴赫在托马斯教堂排练唱诗班,也是为了混口饭。
我帮我的爸妈做了决定。十级也考完了,到此为止吧,中学生乐团也不去了,择校的事就算了吧,我可不想和首席做校友,反正哪条路都是不归路,普通初中也能好好念书的。
后来断断续续又学了一年琴,李老师也不怎么收我钱。我不记得究竟是哪一天上了最后一堂课,也不记得自己哭了没。离开前在歌剧院一楼的收发室窗口注销学员证,老爷爷给小本本盖上作废的钢印,和我说:“你刚来的时候,还是一个小不点儿哪。”
我走出大门。左手边是友谊路,矗立着儿童医院。我最害怕学琴的时候,走到歌剧院门口都不想停步,恨不得径直冲到儿童医院里面去住院。
那些岁月一转眼就不见了。再一转眼,我拇指和胸口的茧子也退不见了。
我十几年没有碰过琴。中途只有一次,高一合唱比赛,我和其他人一起带了乐器去给班级伴奏,还没上台,弦就崩了。
它也不想被我碰。
2011年,我终于辞了职,去杭州学画画。
那里有中国美院,周边开满高考美术集训班。我妈妈没说错,真的有很多人可以用一两年的时间速成绘画,水平甚至足够考大学。
画室里我和一群1994年出生的小孩挤在一起,因为他们喜欢公放音乐,我因此耳熟了“QQ音乐三巨头”许嵩、徐良、汪苏泷的全部热门歌曲。晚上睡不着,我就一个人在河边散步看星星,对着手机里的谷歌星图,认认真真定位和学习了所有星座。
后来我止步于球体。老师比我大两三岁左右,曾经骑着小电驴带我去买画具,最后又骑着电驴把我送到高铁站。
“别学了,你不是这块料,”他说,“我也不是骗钱的人。”
他说我没才华。
我三岁开始涂鸦,巅峰水平是十二岁,画的水冰月(自以为)跟原版一模一样,并把这个巅峰水平一直保持到了二十四岁。小时候我的愿望是拥有一间大房子,用途是,在里面装满白白的整齐的画图纸。
我的愿望里从来没有过大提琴。我只想把它劈成柴。
然而却想起六七岁的时候,我在家里拉着《农夫之歌》,高高兴兴地唱着自己填的词。西晒余晖洒在外公身上,他笑眯眯地夸我真有才华。
我现在闭上眼睛还能看见他。
2012年的最后几天,我终于去了巴赫博物馆。
天是阴的。东德城市的天总是阴的。老奶奶和我一起走出博物馆,散步到托马斯教堂外面。那里竖立着一个高大的巴赫铜像。
我把相机交给她,她拍下了我和巴赫的合照。
照片里我笑得很开心,非常符合游客的特征,身体靠着铜像底座,还有一只腿是翘着的;六首无伴奏组曲,我只练过第一首,后来的这些年断断续续终于听全了,更是游客中的佼佼者了。
我整个童年都给了它,到最后也只是一个游客。
去年的冬天,编辑和摄影师朋友一起到海边给我拍新书的宣传片。我不善于面对镜头,拍了两天都还是很僵硬,连走路姿势都不对。
后来摄影师说:“你不是学过大提琴吗,怎么不带来?”
于是我把它从墙上取下来。指板已经微微开裂了,常用把位因为多年的摩擦,黑漆褪去,露出一道一道的底色来。四根琴弦都废了,旋钮都不敢用力拧,生怕它断掉。
就是个道具嘛,我想,当年没劈了它,不错了。
我换好衣服,坐在镜头前。摄影师让我随便演奏点什么,反正现场不收音,没调弦也无所谓的。
他忙着找角度,我编辑忙着玩手机,没人注意到,当我多年后拉响第一声琴音,要咬紧牙关才控制着没有哭出来。
多年不练习,我的手已经僵了,指法却全部都记得,每一个小节,每一次停顿。我竟然都记得。
摄影师赞赏地说:“欸,琴真有用,你一下子就自然了。”
它当然有用。
它带着我失去的一部分灵魂,回到了我的身体里。
原来我一直都爱它。它是我的负担,我的苦难,我急于甩脱的噩梦;却也给了我骄傲,给了我快乐,给了我窘迫又俗气的童年原本不可能得到的美与希望。
我爱它。我学了八年的大提琴,我爱上它的时候已经太晚。
当年,在离开博物馆前,我看到门口提供纸卡,让游客给巴赫留言。老奶奶鼓励我拿一张。
明知自己和他毫无关系,我依然在题头端端正正地写:“亲爱的巴赫先生”。
亲爱的巴赫先生:
2017年的新年,我重新开始练琴了。